土的颗粒密度是指土体内固体颗粒的质量与颗粒体积之比值,单位g/cm3。
粒径大于5mm的砾石、碎(卵)石等粗颗粒,因颗粒间存在空隙,空隙又分封闭的与开敞的两部分,当浸水时,开敞部分为水所填充,封闭部分则不能浸入。因此,粗颗粒土颗粒密度通常以下列三种类型表示:
视密度(也称表观密度):土粒干质量与土粒实体积(包括固体颗粒和封闭空隙体积)的比值。它与细粒土的颗粒密度在实用上是一致的,因为一般指的空隙,事实上是指能被水充填的空隙。通常情况下,粗粒土的颗粒密度就是指视密度。
毛体积密度:土粒干质量与土粒总体积(包括固体颗粒、封闭空隙和开敞空隙全部体积)的比值。
饱和面干密度(简称表干密度):当土粒呈饱和面干状态时的土粒总质量与土粒总体积的比值。
颗粒密度是计算孔隙比、孔隙度、饱和度等指标的重要数据。毛体积密度用于击实试验中对超粒径(≥5mm或≥20mm或≥40mm颗粒在5%~30%)土的最大干密度校正及计算粗颗粒填料压实后的孔隙率。颗粒密度的大小取决于土的矿物成分。砂类土主要由石英矿物组成,颗粒密度一般在2.65g/cm3左右;黏性土的颗粒主要由高岭石、伊利石和蒙脱石组成,颗粒密度为2.66g/cm3~2.78g/cm3。
《铁路工程土工试验规程》中颗粒密度试验规定:一般土的颗粒密度应采用纯水测定;当土中含有可溶盐、亲水性胶体或有机质时,应采用中性液体煤油测定。
土的颗粒密度试验按土粒的不同粒径可分别采用:
量瓶法:适用于粒径小于5mm的土;土粒比重无单位。
浮称法:适用于粒径等于或大于5mm的土,且其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质量应小于土总体质量的10%。
虹吸管法:适用于粒径等于或大于5mm的土,且其中粒径大于20mm的土质量应等于、大于土总体质量的10%。
如果土含有小于和大于5mm的颗粒,则应分别用量瓶法和浮称法或虹吸筒法测定不同粒径的颗粒密度,并按公式(10-25)计算土的平均颗粒密度:
土中含有小于和大于5mm的颗粒,则应按本条第1~2款规定,分别用量瓶法、浮称法或虹吸筒法测定不同粒径的颗粒密度。平均颗粒密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
10.4.3.1 量瓶法
(1)本试验应采用的仪器设备。
①量瓶:容积100(或50)mL。
②天平:称量200g,分度值0.001g。
③恒温水槽:准确度应为±1°C。
④砂浴:应能调节温度。
⑤温度计:测量范围0~50°C,分度值0.5°C。
⑥真空抽气设备:真空泵、抽气缸、真空压力表等。
⑦其他:烘箱、纯水、中性液体(如煤油等)、孔径20mm及5mm筛、漏斗、滴管等。
(2)试验要点。
①一般土的颗粒密度应采用纯水测定;当土中含有可溶盐、亲水性胶体或有机质时,应采用中性液体(如煤油)测定。
②量瓶在使用前必须进行量瓶和水(或中性液体)总质量的校正,其校正方法应按规定进行。
③将量瓶烘干,取烘干土15g装入100 mL量瓶内(若用50 mL量瓶,宜取10g),称量瓶和土的总质量,准确至0.001g。
④向已装有干土的量瓶内注入纯水至量瓶的一半处,摇动量瓶,然后将量瓶放在砂浴上煮沸。煮沸时间自悬液沸腾时算起,砂土及粉土不少于30 min,黏土及粉质黏土不少于1 h。
⑤煮沸完毕,取下量瓶,冷却至接近室温,将事先煮沸并冷却的纯水注入量瓶至近满(有恒温水槽时,可将量瓶放于恒温水槽内)。待瓶内悬液温度稳定及悬液上部澄清时,塞好瓶塞,使多余水分自瓶塞毛细管中溢出,将瓶外壁上的水分擦干后,称量瓶、水和土总质量,准确至0.001g。并测定量瓶内水的温度,准确至0.5°C。
⑥根据测得的温度,绘制“温度与量瓶和水的总质量关系曲线”,如图10-5所示。
图10-5 温度与瓶、水(油)总质量的关系曲线
⑦用中性液体(如煤油)测定含有可溶盐、亲水性胶体或有机质土的颗粒密度时,可用真空抽气法代替煮沸法排除土中空气。对砂土,为了防止煮沸时颗粒跳出,也可采用真空抽气法。抽气时真空压力表读数须接近 100 kPa,抽气时间1~2 h,直至悬液内无气泡逸出时为止。其余步骤与本条第3~5款相同。根据测得温度,从已绘出的“温度与量瓶和中性液体的总质量关系曲线”中查的量瓶和中性液体的总质量。
(3)试验结果计算。
①用纯水测定时:
②用中性液体测定时:
(4)本试验应进行平行测定,平行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2g/cm3,取算术平均值。
10.4.3.2 浮称法
(1)试验所需主要仪器设备和器具。
①铁丝框:孔径小于5mm,边长10~15 cm,高10~20 cm;
②天平:称量2 000g,分度值0.2g;
③盛水容器:尺寸应能适合铁丝框沉入;
④其他:烘箱、温度计、孔径5mm及20mm筛等。
(2)试验要点
①选取有代表性的试样500~1 000g清洗干净,浸入水中24 h后取出,将试样放在湿毛巾上擦干表面,即得饱和面干试样,称其质量(mb)。
②将铁丝框浸入水中,称铁丝框在水中的质量(m1),如图10-6所示。
图10-6 浮称天平
1—平衡砝码;2—盛水容器;3—盛粗粒土的铁丝筐
③将已知质量的饱和面干试样全部放入铁丝框中,缓缓浸没于水中,并在水中摇晃至无泡溢出为止,称铁丝框和试样在水中的总质量(m2),测定盛水容器内水温,准确至0.5°C。
④取出铁丝框中的全部试样烘干,并称烘干试样质量(md)。
(3)试验结果计算:
①颗粒密度:
②饱和面干密度和毛体积密度:
③吸着含水率:
(4)本试验应进行平行测定,平行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2g/cm3,取算术平均值。
10.4.3.3 虹吸管法
(1)试验所需主要仪器设备和器具。
①虹吸筒:见图10-7。
图10-7 虹吸筒示意图(单位:cm)
1—虹吸筒;2—虹吸管;3—橡皮管;4—管夹;5—量筒
②台秤:称量10kg,分度值1g。
③量筒:容积2 000 mL。
④其他:同浮称法。
(2)试验要点。
①取粒径大于 5mm、具有代表性的试样 1~7kg,将试样彻底冲洗,直至颗粒表面无尘土和其他污物。
②将试样浸没水中浸泡24 h后取出,用湿毛巾滚擦颗粒表面水分,即得饱和面干试样,称其质量(mb)。
③将清水注入虹吸筒,至管口有水溢出时为止。待管中水流停止后,关闭管夹。将已称量的饱和面干试样缓缓放入筒中,边放边搅,直至无气泡逸出为止。搅动时勿使水溅出虹吸筒。
④待虹吸筒中水面平静后,开启管夹,让试样排开的水从虹吸管中流入量筒内(md)。
⑤测量筒内水的温度,准确至0.5°C,称量筒质量及量筒和水的总质量。
⑥取出虹吸筒内全部试样放于瓷盘中,吸去余水,置于105~110°C烘干,称其质量。
⑦本试验称量应准确至1g。
(3)试验结果计算。
①颗粒密度:
②饱和面干密度和毛体积密度:
③吸着含水率应按本教材中规定计算。
(4)本试验应进行平行测定,平行测定的差值不得大于0.02g/cm3,取算术平均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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