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路面大中修、改扩建,大型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等应进行专项设计。
4.5.1 对于面积大于100m2的路基、路面病害宜进行专项设计或参照原路面结构进行养护。路面大中修、改扩建,大型城市道路掘路修复工程等应进行专项设计。
4.5.2 人行道改扩建工程中的无障碍设施应符合GB 50763的有关规定。
4.5.3 城市道路养护应以机械化作业为主,提高养护质量和工效。
4.5.4 道路养护单位应按所养护道路等级、范围、工程量、工作难度及养护要求和养护特点配备相应的机械设备及专业技术人员。
4.5.5 道路养护单位应按每30km2区域配备一综合养护场地,面积不宜小于2000m2;每5km2区域配备一养护作业场地,面积不宜小于300m2。
4.5.6 道路养护单位必须建立应对设施病害、设施安全及其他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
4.5.7 道路养护场地应备有相应的人员、设备、物资,以保证特殊气候、突发事件等的应急性养护的要求。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