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营管理的目标所追求的不仅是社会和经济效益,更多体现出一种交通效益[166]。交通效益是在为乘客提供便捷、安全的运营服务过程中所体现的,这种运营服务不仅增大了城市交通供给,还改善了交通堵塞[167]。城市轨道交通运营服务是一种公用服务,其运营服务过程是在乘客与运营方提供的设备设施和高效安全管理的互动过程中进行的。
因此受到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的换乘效率影响的主体包括运营设施和运营管理的提供者,本书将其定义为交通服务提供者,简称运营方;同时还有交通服务的需求者,简称乘客。本书突破前期学者从乘客或者运营方的角度分别开展效率评价的研究思路,建立面向服务的枢纽换乘效率评价,评价中主体分为两类:乘客(交通服务需求方)和运营方(交通服务提供方)。运营方和乘客这两个不同主体对枢纽换乘运营服务有着不同的关注因素和期望目标,所以本书提出面向服务的枢纽换乘效率研究视角,如图4.1所示。
图4.1 面向服务的枢纽换乘效率研究视角
图4.1对城市轨道交通枢纽的两个评价主体的需求和目标进行了描述。乘客作为轨道交通客运服务的接受者是最重要的评价主体之一,乘客期望在合理的出行过程中尽可能获得更好的服务质量。乘客更多的是关注换乘过程的便捷性和舒适性,期望目标是换乘过程的高效,即能够用较少的换乘时间完成换乘行为。
在第3章中曾对枢纽的换乘模式功能特点进行了比较分析,分析总结了枢纽站规划设计对换乘效率产生的重要影响。运营方作为交通服务的提供方,它要能够保障正常运营状态下设备设施、技术和人员等的合理资源配置,同时需要加强枢纽的安全控制措施,它的期望目标是在提供正常运营的交通服务的基础上,尽可能吸引更多的客流量,从而提高运营方的经济效率和社会效益。因此本书从这两个主体不同的期望目标开展换乘效率的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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