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1 质量安全控制目标
(1)不欠挖,少超挖,表面平顺,无明显凹凸现象。
(2)隧道开挖应严格控制欠挖,当围岩完整、石质坚硬时,允许岩石个别突出部分侵入衬砌(每1m2不大于0.1m2、高度不大于5cm)。
(3)拱脚和墙脚以上1m范围内严禁欠挖。
表5-1 允许超挖值 (mm)
1.3.2 超欠挖质量安全控制要点
(1)开挖方法的选择。
(2)开挖轮廓线的定位。
(3)钻爆设计及优化。
(4)钻爆作业。
(5)光面爆破效果控制。
1.3.2.1 钻爆安全设计
(1)合理确定炮眼 (掏槽眼、辅助眼、周边眼)的间距、深度、斜率和数目,爆破器材、装药量和装药结构,起爆方法和爆破顺序,钻眼机具和钻眼要求。
(2)有效地控制超、欠挖,应从钻孔精度、爆破参数的选择及对地质变化的适应性、爆破器材和装药结构的选择等方面不断改进,采取一炮一分析制度,根据爆破效果,不断优化钻爆设计,把钻爆设计与地质变化有机地结合在一起。
1.3.2.2 钻爆安全作业控制
(1)钻爆作业必须按照钻爆设计进行钻眼、装药、网路接线和起爆。
(2)炮眼的深度和斜率应符合钻爆设计:
①掏槽眼眼口间距误差不大于3cm,眼底深度误差不得大于5cm;辅助眼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得大于5cm;周边眼眼口位置误差不得大于3cm,眼底不得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3~5cm/m(深眼取大值,浅眼取小值)。
②当采用凿岩机钻眼时,掏槽眼眼口间距误差和眼底深度误差不得大于5cm;辅助眼眼口排距、行距误差均不得大于10cm;周边眼眼口位置误差不得大于5cm,眼底不得超出开挖断面轮廓线15cm。
③周边炮眼与辅助炮眼的眼底应在同一垂直面上,掏槽炮眼应加深10~20cm,以保证掏槽效果和掌子面的平整。
(3)每次开挖后均要用激光隧道限界检测仪对开挖断面尺寸进行检测,及时检查出欠挖面并进行处理,保证隧道开挖断面不侵限。
1.3.2.3 光爆效果安全控制
(1)要合理确定周边眼间距与抵抗线的相对距离,通过减小周边眼间距和抵抗线,提高光面爆破效果。
(2)控制周边眼装药集中度和装药结构。集中度太大易造成超挖,太小会造成欠挖;炮孔装药应均匀分部,眼底适当加强。
(3)严格控制开挖轮廓线和炮眼布设精度。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