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周边位移和拱顶下沉的监控量测频率应根据测点距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及位移速率 确定,原则上采用较高的频率值。出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地质时,应增大监控量测频率。钻孔过程中应加密监测,初期支护施作后应每天一次,二次衬砌施作后及运营期间也应进行定期监测。瓦斯浓度小于0.5%时,每隔0.5~1h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大于0.5%时,应连续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对于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位移没有减小趋势时,应延长量测时间。
(1)监控量测频率的确定应以能系统反映所测对象的重要变化过程且不遗漏其变化时刻为原则。
(2)洞内、外观察应在每次爆破作业后及时记录。
(3)周边位移和拱顶下沉的监控量测频率应根据测点距开挖工作面的距离及位移速率 (按表5-7)确定,原则上采用较高的频率值。出现异常情况或不良地质时,应增大监控量测频率。
(4)周边位移和拱顶下沉的量测频率 (按距开挖工作面距离)如表5-7。
表5-7 周边位移和拱顶下沉的量测频率
注:B为隧道开挖面宽度。
(5)瓦斯隧道的开挖工作面附近每个工序开始前,必须进行瓦斯监测。钻孔过程中应加密监测,初期支护施作后应每天一次,二次衬砌施作后及运营期间也应进行定期监测。瓦斯浓度小于0.5%时,每隔0.5~1h检查一次;瓦斯浓度大于0.5%时,应连续监测,发现异常及时报告。
(6)选测项目监测频率应与影响段落范围内的必测项目监测频率相同。
(7)各项量测作业均应持续到变形基本稳定后15~20d结束。对于膨胀性和挤压性围岩,位移没有减小趋势时,应延长量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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