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2 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内涵
资源节约型社会是指在社会生产、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农业、工业、服务业等各个产业部门,通过行政、法律、技术、经济等综合性措施,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水、能源、矿产、建材,促进资源综合利用和循环经济发展,从而达到减少资源占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虽然我国政府仅仅提出了重点建立节约型生产模式、节约型消费模式和节约型城市建设模式,但是,事实上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贯穿于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环节。包括:
1)资源节约型社会的生产结构
就是用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产出,提高生产的效率和质量,减少单位产出对自然资源的耗费或浪费。主要体现在:产业结构有利于资源持续利用和环境保护;生产的产品应当是物质消耗低、附加值高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以及功能替代型和可循环利用产品;推行清洁生产,淘汰落后工艺、设备和技术,以节约资源和减少污染的方式制造绿色产品。
2)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流通结构
着重体现在通过再生能源的回收,能够节约资源,促进资源合理配置,实现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推动经济可持续发展;通过发展再生资源市场,可协调由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消费水平不均衡所引起的消费差异,满足消费多样性的需求。实践证明,再生资源的流通在节约资源、促进生产等方面具有极大的作用。
3)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消费结构
主要是倡导绿色消费:一是倡导消费未被污染或者有助于公众健康的绿色产品;二是在消费过程中注重垃圾资源化、无害化,减少环境污染;三是政府需要开展绿色采购,引导绿色消费。
4)资源节约型社会的制度结构
经济学上的节约主要表现为生产成本的节约和交易成本的节约两种形态,这需要严格的制度规范约束人类行为,包括资源节约型社会经济制度、行政制度、法规制度以及道德伦理等规范,以使得经济主体按照生产成本节约、交易成本节约的要求进行生产组织与生活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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