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持续发展关系人类的前途命运,是一个世界性课题,也是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实现可持续发展,需要对可持续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和积极探索。只有走可持续发展道路,人类才能得到大自然的呵护。可持续发展是人类为生存做出的理性选择。它引导人们重新思考人与自然的关系这一古老而常新的问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清醒地认识到,发展不等于单纯经济增长,也不只是社会的协调发展,而是更加广泛意义上的协调发展,即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
(一)可持续发展思想的探索[1]
在中国,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可以说起源已久。从西周开始,中国古代的哲人志士就已经萌生了可持续发展的思想。为了避免生态资源发生代际供求矛盾,孔子提出“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荀子提出“草木繁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礼记·月令》中说:孟春,草木萌动之时,牺牲毋用牝(母兽),禁止伐木,毋覆巢,毋杀孩虫;管仲指出:春政不禁则百长不生,夏政不禁则五谷不成;《淮南子》一书中说:是故人君者,上因天时,下尽地财……故先王之法,……不涸泽而渔,不焚林而猎;北齐贾思勰指出:丰林之下,必有仓廪之坻;宋代朱熹提出“天人一理,天地万物一体”之说,确定了人与自然关系的基本内涵与原则,他指出,对自然资源的索取要“取之有时,用之有节”。
中国古代的可持续性发展理念中蕴含着朴素的伦理道德观。儒家生态智慧的本质是“主客合一”,主张以仁爱之心对待自然,讲究天道人伦化和人伦天道化,体现了以人为本的价值取向和人文精神。道家的生态智慧则是一种自然主义的空灵智慧。道家提出“道法自然”,强调人要以尊重自然规律为最高准则,以崇尚自然效法天地作为人生行为的基本皈依。强调人必须顺应自然,达到“天地与我并生,而万物与我为一”的境界。佛家从善待万物的立场出发,把“勿杀生”奉为“五戒”之首,这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表现出慈悲为怀的生态伦理精神。在《周易》中“自强不息”和“厚德载物”被用来表述中华文明精神,这与生态文明的内涵一致。可以看到,可持续性伦理道德观的核心就是尊重自然,把人类真正融入自然之中,把享受自然和生活的权力平等地分给当代人与后代人。[2]
西方国家对于可持续发展的研究远远迟于中国,不过相对形成体系。自从18世纪工业革命在西方发韧以来,一系列充满死亡气息的公害事件促发人类大反思,例如: 1930年比利时马斯河谷烟雾事件、1948年美国宾州多诺拉烟雾事件、1955年开始的日本富山县骨痛病事件、1984年印度博帕尔农药泄漏……这些动辄令人大面积患病甚至死亡的环境事件,成为“自然界的报复”,冲击着一味掠夺自然进而破坏环境的片面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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