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科学发展观: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理念
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在本质上是一致的。二者都是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出发点,强调人与自然、人与人、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以可持续发展为依据,保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统一,以人的全面发展为最终目标。生态文明作为社会文明的生态化表现,对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而生态文明的最终实现也必须以科学发展观为基础,科学发展观是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理念。
一、本质的统一: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的契合点
文明是衡量人类社会发展程度的重要标志,它体现着一个国家或民族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的发展水平。生态文明是人类在改造自然以造福自身的过程中为实现人与自然之间的和谐所做的全部努力和所取得的全部成果,它表征着人与自然相互关系的进步状态。科学发展观所追求的新型文明,不是传统的农业文明和工业文明,而是生态文明。科学发展观是根据新时期新的发展要求,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二者在本质上具有内在统一性,统一是生态文明与科学发展观的契合点。
第一,发展是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共同的主题。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这是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理论前提和实践指向的概括。科学发展观是关于发展的理论,其起点是发展。科学发展观强调发展是第一要义,是对邓小平同志关于“发展才是硬道理”、江泽民同志关于“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重要思想的直接继承,还是对发展是当代中国社会的主题、也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主题的清醒认识。生态文明并不是对人类发展的限制,而是实现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及人与人之间有机互动的发展。生态文明是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基础上发展起来的文明形态,是人类改造生态环境,实现生态良性发展的成果。它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持续发展为着眼点,强调自然界是人类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人与自然环境的和谐与共生。可见,发展也是生态文明的追求。
第二,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共同的目标。发展着的世界是由自然、人、社会所构成的有机整体,是通过人与自然,人与社会的双重对象化活动而实现由低级到高级的历史演进,在这一过程中人是发展的主体,起着主导的作用。发展是属于人的发展,发展的根本目的和最高标志在于人的解放和发展。为谁发展,这是任何一种发展观都必须回答的问题。科学发展观鲜明地提出以人为本,强调发展的出发点是人,发展的目的是人。坚持以人为本,就是要以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从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出发谋发展、促发展,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经济、政治和文化权益,让发展的成果惠及全体人民。发展的本质是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能力不断增强的全面过程。发展的全部目的都是为了人民。生态文明的形成最初源于工业文明对人与自然和谐关系的破坏,它作为一种文明形态,是涉及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等多重关系以及经济、政治、思想、文化、制度等多个领域。生态文明蕴含着人类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生态文明本身就是对人与自然关系恶化的扬弃与提升,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无疑是生态文明的首要目标。实现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维护自然生态的平衡,是人类共同的根本利益所在,是人类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根本前提。生态文明的关键是人,生态文明立足点是建立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其核心问题是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良好的生态环境既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又是人类文明的凝聚和体现,生态文明是以人为本的。在人与自然的关系上,科学发展观既主张把人类作为地球生态系统中平等的一员,只有其中的所有成员同生共存才能实现人类自身的发展,同时它又强调人在其中的根本性地位,是出发点和归宿。生态文明是与可持续发展相适应的新型人类生产生活方式,是人类遵循人、自然、社会和谐发展这一客观规律而取得的物质与精神成果的总和,是以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显然,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共同的目标。
第三,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与生态文明的基本要求和原则。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坚持全面发展,就是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四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坚持协调发展,就是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相协调。科学发展观倡导和追求的协调,从宏观上理解,就是要促进和实现人与自然的协调发展,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的协调发展,经济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以及区域之间的协调发展。从微观上理解,就是要促进和实现人的社会关系与社会各阶层利益的协调发展,以及个人的身心素质与德才能力的协调发展。坚持可持续发展,就是注重发展进程的持久性、连续性,推进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安全发展,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从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基本要求和发展原则出发,我们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必须注重实现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相配合,实现速度和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实现经济发展和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相统一,坚持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使人民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实现经济社会永续发展。
全面协调可持续不仅是科学发展观的基本要求和基本原则,也是生态文明的内在要求和所倡导的原则。首先,生态文明倡导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全面和谐发展。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人与自然和谐发展是生态文明的基本问题。生态文明要求人类重新认识人类自身与自然的关系。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力图用整体、协调的原则和机制来重新调节人类的生态观念和生态秩序。从人与人的关系看,人与自然关系的生态化依赖于人与人关系的生态化。人类要意识到自己并不是自然的主宰,人类的功利和幸福不能逾越自然所允许的范围。从人与社会的关系看,生态文明把生态环境资源作为社会整体的重要组成部分,生态环境是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繁荣发展的基础和前提,人类社会文明必须把保持自然生态环境系统的正常运转作为其重要标志之一。其次,协调也是生态文明的要求和所倡导的原则。生态文明注重自然、社会、人类之间的协调统一,注重生态环境的优化,以及人与生态环境的相互关系,其核心内容是协调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人、发展与环境的关系。按照生态文明的要求,既要关心人又要关注自然,实现人的发展、社会的进步、自然的协调统一和谐。生态文明把包括人类在内的整个自然界作为一个整体,认为自然各部分之间的联系是有机的、内在的、动态的协调发展。再次,生态文明要求和倡导发展的可持续性。科尔曼认为,“可持续性不仅意味着尊重自然环境,而且意味着公平地分配经济的和社会的报酬和机会,这样,所有的人都能休戚与共地奔向共同的未来。”生态文明和可持续发展是一个有机整体,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生态文明是在可持续发展理论与实践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生态文明才能更好地发挥作用;也只有坚持可持续发展的理念,生态文明才能实现可持续地发展。生态文明建设的目的,就是要使人口环境与社会生产力发展相适应,使经济建设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实现良性循环,走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科学发展道路。生态文明是以尊重和维护生态环境为主旨,以可持续发展为根据,以未来人类的继续发展为着眼点。
二、科学发展观: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的科学理念
科学发展观坚持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坚持求真务实、与时俱进,系统全面深入地回答了“什么是发展、为谁发展、靠谁发展、发展什么、怎样发展”等一系列关于发展的基本问题,在发展的价值取向、根本目的、基本要求、基本方法以及精神实质等方面,形成了一系列相互联系的基本观点,构成了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观的科学体系。这一科学体系将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贯穿于各个方面,进一步深刻地揭示了人类社会历史发展规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以及中国共产党执政规律的本质特征,丰富和发展了中国化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思想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全面准确地阐明了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指出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发展理论,是新世纪新阶段既符合我国国情又适应世界潮流的发展道路、发展模式。
科学发展观扎根于改革发展的伟大实践,它必然是科学指导改革发展实践的行动指南。科学发展观的根本着眼点,就在于用新的发展思路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发展对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决定性的意义。但是经济增长速度、GDP的多少不是衡量发展成败的惟一指标。科学发展观强调牢牢扭住经济建设中心不动摇,聚精会神搞建设、一心一意谋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强调按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全面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促进现代化建设各个环节、各个方面相协调,促进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协调;强调坚持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切实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速度与结构质量效益相统一,经济发展与人口资源环境相协调,保证经济社会永续发展;强调坚持统筹兼顾的根本方法,妥善处理好涉及全局的各种重大关系,既总揽全局,又突出重点,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强调奉行独立自主的和平外交政策,坚定不移地高举和平、发展、合作的旗帜,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这些重大理论观点,充分总结了国内外发展经验,吸收了人类现代文明进步成果,实现了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目的和手段的统一、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局部和全局的统一、当前和长远的统一。在当代中国,只有科学发展观而没有其他任何一种发展观,能够解决我们发展所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我们必须把科学发展观放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中去认识,把科学发展观作为管全局、管长远的行动指南而不是空洞的口号,深入贯彻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建设和党的建设的各个方面,落实到建设富裕民主文明开放社会的每个环节。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局出发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新世纪、新阶段我们党治国理政、富国安邦的重要指导思想和行动纲领,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指针。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不仅包括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而且包括生态环境建设,使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不仅仅要求经济上快速发展,而且要求社会生活各方面都得到明显发展。在经济领域,要求生产力更加提高,物质生活更加富裕;在政治领域,要求民主更加健全,法制更加完善;在精神文明领域,要求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科学发展观要求通过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区域发展、统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人和自然发展、统筹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妥善解决三农问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问题、发展与资源及生态环境的矛盾问题,使我国目前存在的工农差别、城乡差别、区域差别、阶层差别不断扩大的趋势得到扭转并逐步缩小,逐渐实现共同富裕,使生态环境得到改善,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整个社会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道路。科学发展观就是要使广大人民群众在解决温饱的基础上,获得更充分的发展资料和享受资料,获得优美的生态环境和优越的社会生活条件,使生活质最显著提高。科学发展观就是要通过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活各方面的协调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使人的个性和能力得到自由而全面的发展。
生态文明既是科学发展的核心要义,也是检验科学发展的重要指标。生态文明不仅仅是一个概念,而且是一种新的发展理念、发展思路。生态文明的理念有着重要的政治意义,它是发展经济的抓手,是体现民生的窗口,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社会文明都离不开生态文明。没有生态文明,人类就不可能有高度的物质享受、政治享受和精神享受;丧失了生态安全,人类自身就会陷入不可逆转的生存危机。可见,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是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题中应有之义,生态文明建设必须在科学发展观的科学理念的指导下推进。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