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6.1 历史上开发行为的掠夺性
开发的最重要目的是发掘并获取被开发者的价值,并且分析这些价值与效益的分配方式,反映出开发的目的与本质。通过历史上各朝代中央政权对地域资源占有利用及效益分配的模式中考察,不难推断出开发效益的最终流向,判断出开发的属性,这是一个有趣的探索,对当今的人居环境开发建设也颇有启示。
封建社会的中央政权所致力的疆域拓展与开发,其重要的目的就是获取当地的地域资源。早期开辟战略通道,沿途掠夺资源的方式使乌江流域地域资源流失,明显阻碍了乌江流域人居环境的发展。而在乌江流域人居环境建设历史上出现的前两个大发展阶段中,虽然中央政权为开发占有乌江流域的地域资源,投入了相当的力量,在实现获取地域资源的开发目的的同时,也带动了这一地区的大发展,但是从当地的土著居民逐渐减少或被边缘化这一关键结果可以看出,其开发仍然具有很明显的掠夺性特征。
早期,占有人口与劳动力资源颇为重要。早在战国时期,乌江流域就是周围强邻虏取劳动力资源的理想地区。《吕氏春秋·贵卒》记载,吴起谓荆王曰:“荆所有余者地也,所不足者民也”,描述了当时楚国地广人稀,劳动力不足,需要发动战争,向其四周掠取人口的状况。于是楚国在乌江流域设置汉中郡,并屡屡用兵,向其西域不断拓展,“以诱其民,而尽俘以归”。随着历史的推移,各个王朝对乌江流域的用兵,都是以单向地掠取地域资源的行为为主[53]。中央王朝对乌江流域长期实行“羁縻”的统治方式,迫使本地土司、大姓称臣纳贡。如乌江流域出产名马的水西地区便是元代14大牧马场之一,极大地支持了元王朝的常年征战。相比之下,乌江流域的资源输出远远大于输入,人居环境建设因此也处于极其缓慢的积累之中。
元代以后,中原人地矛盾尖锐化,乌江流域几次成为中央政权的人口与建设项目的疏散地。中央政权通过移民的方式,达到了重新分配并占有流域土地资源的目的。此时,乌江流域的状况与战国时期恰好相反,土地资源成为最宝贵的地域资源。其开发的效益主要体现在使中央王朝和其他地区获益,如直接疏解了中原地区的人口与生态压力,移民稳定了边土,帮助稳定了中原的经济与政局。而移民在本地的安居建设,逐渐使乌江流域地域资源更多地在本地的建设中得到分配与积累,乌江流域的开发效益因此在本土得到一定体现,只是这一切是以牺牲本土的原住民及本土文化为主要代价,如多次发生的“赶苗拓业”事件给原住民及本土文化造成了极大的破坏。
可以看出,历史上各朝代的开发者与被开发者在力量对比上极为悬殊,且由于开发的初衷即为攫取被开发者的利益,因此,从开发效益的分配方式中就可以看出历史开发的掠夺性。这是历史上开发行为的根本目的与本质,也是历史上开发行为阻碍乌江流域人居环境建设健康发展的根本问题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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