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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地区土地荒漠化问题治理与效益分析

时间:2023-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土地荒漠化已经严重影响到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土地荒漠化是指人类不合理活动和脆弱生态环境相互作用而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至土地资源丧失,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土地衰退演变过程。土地荒漠化过程是一种由人类引起的环境退化及相关的社会、经济下降过程。人口增长过快是西部地区荒漠发生发展的重要诱导因素。

第十三篇 西部地区土地荒漠化问题治理与效益分析

土地荒漠化已经严重影响到西部地区的可持续发展。荒漠化面积的扩大已成为土地资源逐渐丧失的一个重要方面。以西部地区农牧交错地区为例,土地荒漠化已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占这一地区面积的30%扩大到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40%。

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资料:全球土地荒漠化面积从1984年的34.75亿平方米增加到了1999年代35.92亿平方米,从而使土地资源日渐减少。1992年在巴西里约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将土地荒漠化防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了“21世纪议程”;1994年在巴黎签署了《联合国关于发生平生干旱和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这一问题已列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一。

一、土地荒漠化问题的提出

土地荒漠化是指人类不合理活动和脆弱生态环境相互作用而造成土地生产力下降直至土地资源丧失,地表呈现类似荒漠景观的土地衰退演变过程。

1.土地荒漠化问题的严重性

荒漠化涉及全球大约9亿人口,100余个国家和地区,36亿公顷的土地,占全球陆地面积的1/4,而且还在扩大。根据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的资料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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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2年作者(右一)与张鹏程(右二)等在洪广营考察

全球土地荒漠化面积从1984年的34.75亿公顷增加到1999年的35.92公顷,从而使土地资源日渐减少。1992年在巴西里约召开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将土地荒漠化防治作为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内容,列入了“21世纪议程”;1994年在巴黎签署了《联合国关于在发生平生干旱和(或)荒漠化的国家特别是在非洲防治荒漠化的公约》,这一问题已列为国际社会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一。

2.荒漠化的含义

土地荒漠化过程是一种由人类引起的环境退化及相关的社会、经济下降过程。因此在时间概念上是指人类自有历史记载以来,人为活动造成类似荒漠景观的土地退化。

荒漠面积的扩大已成为土地资源逐渐丧失的一个重要方面,水力下的土地荒漠化,以西部地区农牧交错地区为例,已从20世纪70年代中期占这一地区面积的30%,扩大到80年代中期的占40%。

二、荒漠化土地的现状与趋势

1.荒漠化土地面积

根据《防治荒漠化公约》的定义,我国干旱、半干旱和具有干旱的亚湿润地带的荒漠化土地面积合计66.40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的6.92%。

表2-1 我国干旱、半干旱与具有干旱亚湿润地带的荒漠化土地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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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于中国荒漠化防治研究课题组1998年10月提供)

2.荒漠化地区的社会经济特征

(1)特征之一——大部分属于贫困和较贫困地区。国家扶贫给予专项贷款的贫困县中有77.3%分布在荒漠化地区。由于贫困并伴随着落后的生产方式和管理方式,使人们缺少必要的财力、物力和科技手段来应付在脆弱生态环境下自然环境所带来的冲击;与此也由于生态、环境的脆弱性,使人们缺少选择的机会和回旋缓冲余地,迫使人们过度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从而增加对环境的冲击,破坏其赖以生存和可持续发展的基础,导致生态失调及荒漠化。

很贫困地区,人均年纯收入在250元以下。土地沙质荒漠化还在发展中的水蚀严重的黄土丘陵,如宁夏南部山区的(固原、海原、盐池、同心)等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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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3年3月作者与张鹏程(左)在中卫沙边子

贫困地区,人均年纯收入250~400元,土地沙质荒漠化中的内蒙古的商都等县,水蚀严重的陕北黄土丘陵区和宁夏(彭阳、西吉、隆德等县)。

(2)特征之二——在脆弱生态环境条件下,全是较稠密的人口。为了维持其生计,增加了对自然资源过度利用,从而加大了沙质荒漠化程度。受荒漠化影响的地区共有1.56亿人口,约占全国人口的14.1%,沙质荒漠化影响的地区,人口占荒漠化地区总人口的18%;而流水侵蚀影响为主的地区,人口占82%。在具有沙质荒漠化的西部地区(还有河北的一些地区)农牧交错及旱农区,人口密度100~200人/平方公里的县占14.5%,接近或高于全国平均水平(110人/公顷);50~100人/平方公里、10~50人/平方公里的县分别占23.2%、62.3%,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西北干旱地区人为活动以绿洲为中心,人口密度高达200~400人/平方公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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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7年10月作者在同心韦州沙漠区考察

(3)特征之三——经济结构单一,以粮为主的农业占主导地位。除内蒙古西部、青海大部和新疆牧区以外,以粮为主的农业仍是沙质荒漠化地区的经济类型。根据16个省区372个荒漠重点县的资料分析,农业总产值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60.9%,在受荒漠化影响的县中,有81.2%的县是以农业为主,如内蒙古干旱农耕地面积占耕地面积的79.6%。

3.土地荒漠化的成因

根据国际专家论谈“荒漠化的成因是各种自然、生物、防治、社会、文化和经济因果的复杂相互作用”,因而被认为荒漠化乃是人为强度活动和脆弱生态环境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的产物,是人地关系矛盾的后果。

(1)不合理的经营活动是荒漠化发生和发展的经济因素。最直接的成因通常是四种人类活动:过度种植使土地衰竭;过度放牧毁掉赖以防止土壤退化的植被;砍伐森林砍掉依赖固定陆地土壤的树林;排水不良的灌溉方法则使农田变碱。

在水力作用下的西部地区,荒漠化的成因类型如表所示。

表2-2 西部荒漠化的人为成因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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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人口增长过快是西部地区荒漠发生发展的重要诱导因素。在西部地区农牧交错的沙质荒漠化地区,人口平均增长率为30.8%,人口密度从20世纪50年代初期的10~15人/平方公里增加到80年代的40~60人/平方公里。人口的增长加大了对土地资源利用的压力,从而造成进一步开垦草原或固定沙地。内蒙古的奈曼旗固力本花乡,近30年来已将80%的固定沙丘及丘间沙地草场开垦了一遍,造成沙质沙化从20世纪60年代占全乡土地的45.3%增加到80年代中期占78.2%,再增加到90年代中期占81.3%;贵州毕节地区的人口平均以24.8%速度增加,目前土地退殖率已达46.3%,25度~35度的坡耕地面积已占全自治区耕地总面积的23.6%,而水蚀荒漠化土地已占全自治区土地面积的7.97%。

(3)荒漠化发生的根源。可将荒漠化发生发展的因素归纳为:脆弱生态环境+人为不合理经济活动=荒漠化。由此可见,荒漠化不是一个单纯的自然过程,而是一个自然与经济、社会相关联,以人为活动为诱导因素所引起环境变化的土地退化过程。

4.土地荒漠化的发展趋势

从20世纪80年代比70年代沙质化土地扩展情况来看,原来属于轻度及中度发展的草原旱农垦区,如内蒙古乌兰察布盟后山与锡林郭勒盟南五旗、宁夏南部山区等地,沙质荒漠化在80年代都有迅速发展,主要是由于继续开垦草原发展旱农又没有采取防护措施所造成。上述地区夏秋呈现农田景观,而冬春风沙弥漫,土壤强烈风蚀;有机质含量一般比风蚀前减少了23%,细颗粒含量减少了29%。

表2-3 西部地区农牧交错及旱农区沙质荒漠化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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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原来一些固定沙丘、固定沙地为基础,经长期人为过牧、过农、过樵等活动影响,而使沙丘活化、流沙迅速发展的一些严重沙质荒漠化土地,看守十余年来虽也有发展,如内蒙古哲里木盟奈曼旗的沙质荒漠化土地就从70年代占全旗面积的68.7%下降到80年代中期占65.7%。

从20世纪90年代的情况来看,在沙质草原、旱农垦区有三种情况:一是以原有的沙质荒漠化土地为基础向外围扩大。内蒙古多伦县南部与河北丰宁县北部,自80年代中期至90年代中期,沙质荒漠化土地由原来占该地区面积42.9%扩大到占74.0%;而在河谷平原灌溉农田地区则有所减少,自80年代占该地面积11.3%下降到占4.5%;二是草原牧区,内蒙古阿鲁科尔沁旗东南草原,沙质荒漠化土地由80年代中期占该地面积5.5%上升到90年代中期占9.5%;陕西榆林市范围内的毛乌素沙地,70年代中期中度和强度沙质荒漠化土地占全市面积的87.1%,80年代中期减少到占74.1%,90年代中期再减少到占47.7%。

贵州省石质荒漠化土地面积20世纪70年代中期占全省土地的5%,而到80年代中期增加到占全省的7.9%,10年间增加了5081.6平方公里,平均每年增加508.1平方公里。

表2-4 西部地区农牧交错及旱农区以外地区沙质荒漠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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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2-5 贵州乌江流域典型地段石质荒漠化(石漠化)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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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荒漠化防治存在的问题及取得的经验

1.荒漠化的治理仍然赶不上发展的速度

新中国建立以来,国家开展了各种类型荒漠化土地的防治工作,取得了较大的成效,然而由于长期以来没有采取人与自然协调有效的措施控制住人为影响,虽然局部地区荒漠化发展趋势有所逆转,但从全局范围来说,“点上治理,面上破坏;一边治理,一边破坏”,如宁夏的海原县在小流域治理进程中如群众所说“春天栽,夏天拨,冬天捣了罐罐茶”的现象相当严重,治理速度赶不上发展速度,荒漠化面积仍在继续扩大。在沙质荒漠化防治方面,到1988年底,全国以治沙为主要目的的造林保存面积达1000万平方公里,使10%的沙质荒漠化土地得到治理;而沙漠化土地扩大的趋势非但没有遏止住,反而还在加剧,20世纪50~70年代其扩展速度为每年1560平方公里,到80年代增加到每年2100平方公里。在水蚀荒漠化防治方面,截至1993年底全国已治理水土流失面积累计达60万平方公里,水土流失面积仍从50年代的150万平方公里增加到1992年的179万平方公里。

2.荒漠化防治所取得的基本经验

从荒漠化防治的内容来看,其实质就是如何使已经发生荒漠化的土地恢复其生产力,使土地退化状况得到改善;对正在发展中的荒漠化土地是如何扭转其土地退化的进程,而对具有潜在荒漠化危险的土地则是如何预防其发展,使土地资源得以可持续利用,发挥更大的效益。

表3-1 荒漠化治理典型区治理前后环境状况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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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和田县——极端干旱地带绿洲附近荒漠化的防治

和田绿洲位于新疆塔克拉玛干沙漠的西南边缘,年平均降水量仅34.8毫米,而蒸发量高达2564毫米。

针对上述特点,其防治的根本途径是:以绿洲为中心建立防护体系,同时合理利用内陆河流的水资源,使绿洲生态系统稳定。

甘肃临泽县平川——干旱地带绿洲周围荒漠化的防治

临泽县位于甘肃省河西走廊中黑河北岸,是一片狭长的绿洲,其北部濒临密集的流动沙丘和剥蚀残丘与戈壁,年平均降水量117毫米,盛行西北风。因过度樵采、过度放牧破坏植被,原来的固定灌丛沙堆发生活化,导致流沙入侵绿洲;同时戈壁残丘地区的风沙流危害农田造成土壤风蚀,因而耕地废弃,绿洲向南退缩了200~ 500米。在这一地段建立一个完整的防护体系便是根本的措施。

采取这样一种治理模式,治理前后对比,流沙面积比例从54.6%减少到9.4%,受风蚀影响的耕地从占17.8%减少到0.4%,沙区中的农林用地从6.1%增加到43%,人均收入治理后较治理前增长了153.6%。这种模式一般可适用于过干旱地带沙质荒漠化危害的绿洲地区,如新疆准噶尔盆地、青海柴达木盆地和甘肃河西走廊绿洲。

陕西榆林市——半干旱地带农牧交错区荒漠化的防治

对于榆林东南具有风沙活动的黄土梁峁丘陵地区,在荒漠化防治上根据其不同外营力作用特点而采取不同的措施。青云山沟中段,该地区地面切割破碎,沟谷面积占24.9%,水蚀作用的黄土梁峁丘陵坡面面积占41.9%,流动沙丘占33.2%。对流动沙丘采取灌、草固定;对梁峁丘陵坡面上的耕地,以水平梯田建设为主并广种牧草以控制坡面冲刷;在谷坡上结合水平沟、鱼鳞坑等田间工程,配合灌木林以稳定谷坡;在沟底以防洪拦泥沙为主,修建淤沙坝。采取这些措施以后,沙丘面积已减少到仅占该地面积的3.2%,已治理的水蚀荒漠化土地占流失面积的43.1%。

经过10年的防治,榆林尧勒甸子流沙为标志的严重沙质荒漠化土地已下降到仅占土地总面积的13%。治理前后对比,旱作农地从占耕地面积78.9%压缩到占17.3%,而灌溉农地面积从占21.1%增加到占82.7%,粮食每公顷产量增加6.6倍,达5130公斤,人均收入增长了126.3%。

青海共和县沙珠玉——青藏高原高寒地带荒漠化的防治

青海共和县沙珠玉位于青藏高原东部边缘,是高寒半干旱的沙质草原,地势一般在海拔2800~ 2900米,年平均降水量246.3毫米,蒸发量1716.7毫米,大风日数为20.7天。在西北风的作用下,流沙向东南方向侵袭,对沙珠玉河两岸的农田、牧场带来了危害。

治理的措施是:(1)封沙育草,保护植被。围栏封育后,植被覆盖率从原来的10%~ 15%增加到30%。1956年以前,农田基本上无护田林网保护;到20世纪80年代,林网保护下的农田已发展到18.24平方公里。(2)采取了这些措施后,不仅防止了沙质荒漠化的危害,而且发展了经济,粮食产量比治理前增长了206%。

宁夏是全国土地沙漠化危害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其沙漠化土地占全自治区总土地面积的24.3%,而沙漠化的发展,成为制约社会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主要限制因素。为此,“八五”“九五”“十五”期间,宁夏以沙漠化危害最严重的盐池县北部6乡为治理对象,持续开展了区域环境的综合治理。进行了效益综合评价。

3.效益综合评价

根据综合治理的实际情况,确定了林草生物量等12项单项指标作为综合效益的评价指标,运用具有综合性、动态性、横向可比性的综合指数法来评价综合治理的综合效益。

表4 宁夏“九五”盐池县北部六乡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综合效益评价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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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5 宁夏“九五”盐池沙漠化土地综合治理工程效益评价指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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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表明,在“八五”治理的基础上,“九五”期间经过4年沙漠化土地的综合治理,治理区资源效益由1增加到1.489倍,经济效益由1提高到1.564倍,生态效益改善2.29倍,社会效益提高1.557倍,综合效益也比治理初增长了1.722倍,说明以沙漠化土地的综合治理为代表的社会林业工程对当地的生态、经济、社会发展具有显著的推动作用。

四、防治措施建议

1.荒漠化防治的运行机制

总结西部地区荒漠化防治的典型经验,我们认为,只要各级领导重视,有明确的整治目标,采取一系列因地制宜的措施,并有一个健全而完善的防治实施系统,荒漠化是可以防治的。一是制定正确的政策,有效防治荒漠化。二是评价防治政策的适宜性,并根据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需要,适时提出新的或修改的政策。

2.继续坚持的政策

各类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投产的“三同时”制度。特别重视生态破坏方面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生态重建方面的“三同时”。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恢复,谁利用谁补偿”的政策。区域开发和建设项目对荒漠化的影响日益突出,对于工矿型荒漠化的防治,对污染项目(企业)严格实行“排污收费”和污染限期治理。

3.现阶段加强的政策

将荒漠化防治作为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内容,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落实联产承包政策,巩固发展家庭承包、联户承包、专业队承包、股份合作等多种形式的防治荒漠化承包责任制。

现阶段执行并改进扶贫政策。由于荒漠化土地大多分布在贫困地区,还应继续执行扶贫政策。强调提高贫困地区的自贫致富,同时也就消除了造成荒漠化的根源。

4.应制定的政策

在全面了解西部地区荒漠化现状和重点工作环节的基础上,制定一个有长远意义和全局指导作用的西部地区荒漠化防治总方针政策。

制定西部地区荒漠化防治的资源价值政策。按照资源有偿使用原则,尽快研究统一制定关于水、土、生物、矿产等自然资源开发利用的补偿收费政策和环境税收政策。

要制定加强西部地区荒漠化防治科学研究的政策,鼓励高水平的科技人员参加到荒漠化研究的行列。应考虑到荒漠化防治工作的艰苦条件,改善从事荒漠化研究的科技人员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荒漠化防治是一项群众性、社会性、公益性很强的事业,是一项宏大的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程,是一件关系国计民生、利国利民、造福子孙、受益在地方、实现可持续发展的伟大事业。但是,由于防治荒漠化工作的经济效益往往是潜在的和长期的,有时不会立即见显效。所以,国家及各级政府应该给予必要的扶持,群策群力,多层次多渠道解决资金。

5.强化管理与执法

在制定法律法规的同时,要特别注意法律法规的实施,强化执法与管理机构,建立执法监督体系,尤其要理顺资源管理与产业组织合为一体的部门的执法与守法之间的关系。

五、增强荒漠化防治的科学研究能力与技术转换能力

1.加强荒漠防治的基础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荒漠化形成机制及发展趋势研究;荒漠化遥感与监测技术研究;生态脆弱地区优化生态工程方法研究;荒漠化地区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研究。

2.加强荒漠化防治技术研究

主要研究内容包括:荒漠化综合防治示范工程的试验研究;不同类型的荒漠化防治模式的试验研究;替代能源的开发和可更新能源的合理利用研究。

(原载《精神文明大典论文集》,中央文献出版社2000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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