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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资源整治

时间:2023-11-0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编制了《自治区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灵武、鸳鸯湖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和《自治区非国家规划矿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方案》,并分别经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政府批准。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我区2008年矿山环境治理项目8个,其中国家补助资金3510万元。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修订并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健全全国土地遥感监测体系,构

国土资源整治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

一、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的主要做法

自治区党委、政府历来十分重视矿产资源开发管理工作。全区各级政府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措施,加大工作力度,集中主要精力,开展了一场持续时间长、行动规模大、工作目标明、整治效果好的整顿和规范行动。主要做了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一)以“治乱”为重点,热点地区矿业秩序明显好转

一是全力以赴抓整改。针对全国整规办第一阶段检查验收中给我区指出的4个问题,我们及时召开会议,研究对策,明确责任,分类采取措施,先后对一些越权发放采矿许可证和干预探矿权设置问题进行了纠正;对非法盗采煤炭资源案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有力地震慑了违法犯罪活动。

二是重点监控抓巡查。针对重点矿区、重要矿种和违法违规行为易反弹的地区,我们在反复调研、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完善了动态巡查制度。组织相关部门和矿产督察员,采取不打招呼、不告知督察地点、不通知有关部门的方式,对一些重点监控区进行了突击检查。三年来,全区各级整规办共开展巡查638次,有效地遏制了违法违规行为反弹的势头。

三是扎扎实实抓整治。自治区成立了由国土资源、煤监、公安等9个部门组成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制定整治方案,集中人力、物力和财力,采取扣押盗采机械设备、炸封井口、回填采坑、遣散人员、没收矿产品、重新设定禁采区、限采区、可采区和复垦区以及设置醒目标识牌等方式,对我区资源开采秩序进行专项整治。全区共开展煤炭资源专项整治14次,拆除房屋、工棚1057间,炸封回填井口矿坑296个,清查收缴炸药704公斤、雷管14142枚、导火索1266米,扣押机器设备103台、盗采工具1100余件,没收矿产品12.53万吨。

(二)以“治散”为突破口,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稳步推进

一是科学编制矿业权设置方案。按照国家发改委的要求,编制了《自治区煤炭国家规划矿区灵武、鸳鸯湖矿区矿业权设置方案》和《自治区非国家规划矿区煤炭资源矿业权设置方案》,并分别经国土资源部和自治区政府批准。二是精心组织实施资源整合方案。按照自治区的要求,各地级市编制了《煤炭资源整合实施方案》和《非煤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实施方案》。按照“关小上大、淘汰落后、减少污染、重视产品加工”的原则,选择符合整合条件的区块作为整合对象,采取收购、合并、兼并、关闭等方式进行整合。三是较好地完成了重要矿种和重点矿区资源整合。

(三)以“治本”为目的,保障矿产资源开发管理秩序长治久安

一是建立健全工作制度。自治区调整充实了资源管理委员会,制定了《资源管理委员会议事规则》、《资源管理委员会职责》等制度。建立了联合执法、动态巡查、违法案件举报、重大案件督办和责任追究、联络员、信息交流等9项工作制度,使整顿和规范工作有章可循。二是制定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办法。结合实际,自治区制定了《采矿许可备案暂行规定》,严格矿业权审批登记和发证程序。三是积极推进矿业权有偿取得制度。按照财政部、国土资源部《关于深化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制度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我区制定下发了《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矿业权管理暂行办法》《采矿权出让管理暂行规定》《矿业权价款评估管理暂行规定》《矿业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底价管理暂行规定》等一系列政策文件。

二、矿山环境治理情况

2008年全区共组织实施矿山环境治理项目7个,规模723.6公顷,其中国家投资4510万元。为进一步做好矿山地质环境项目管理工作,我们从项目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单位招投标、公示牌设立、施工、工程监理、项目进展报告、原始资料的收集保管、项目验收等方面做了规范。

一是对项目进展情况及时检查监督。对区内正在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进行了阶段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并解决了部分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了项目的进展和施工水平。

二是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宁夏回族自治区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保证金制度》已经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宁夏矿山环境治理和生态恢复项目管理办法》已编印完成并与自治区财政厅联合下发,进而为我区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实施提供了政策依据和量化标准。

三是积极组织申报2008年度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今年8月份,对拟申报2008年矿山环境治理项目的地区进行检查和实地踏勘。9月3日组织区内专家对石嘴山市惠农区采煤沉陷区、银川市横城粘土矿(二期)等11个申请2008年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规划设计进行评审、排序,并于9 月5日上报国土资源部和财政部。经国土资源部、财政部审核,批准我区2008年矿山环境治理项目8个,其中国家补助资金3510万元。

三、严格土地管理,促进依法依规用地

2008年以来,我们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改革创新,以构建保障科学发展的新机制为主线,严格土地调控和监管。促进依法依规用地。重点做好了以下四个方面工作:

(一)严格土地调控和监管,坚守1659万亩耕地红线

积极参与宏观调控,严格土地利用规划、计划和审批管理,严把土地“闸门”,坚持从来从紧、有保有压,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优化供地布局、结构和时序,促进宏观调控“双防”目标的实施。严格落实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年度计划、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保护面积,实行耕地保护目标责任制,坚守1659万亩耕地红线。扎实推进土地整理复垦开发工作。推动国家和省级基本农田保护示范区建设。加大廉租住房、经济适用房和限价房,以及中小型普通商品房的土地供应,有效解决民生工程、新农村建设、重大基础设施建设等用地问题。

(二)完善征地制度,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

严格落实征地补偿安置各项政策,积极配合有关部门拓宽征地安置途径,推进建立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实施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基层协管员、人民调解员制度,扎实做好农村土地信访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继续推进征地制度改革,完善征地补偿标准,规范征地程序,逐步建立维护被征地农民土地合法权益的长效机制。

(三)健全土地市场机制,加强管控力度

全面落实经营性用地、工业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严格实施工业用地最低价标准,发挥地价机制对土地优化配置和积极作用。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要求,深化土地有偿使用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划拨用地范围,对国家机关办公用地、交通能源水利等基础设施用地、城市基础设施及种类社会事业用地,积极探索实行有偿使用的办法。

(四)加大执法监管力度,严肃查处土地方面违规违法行为

一是修订并严格执行有关制度。加强国土资源法制建设,修订并严格执行《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严格执行新修订的《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等用地标准。健全全国土地遥感监测体系,构建统一的监管平台,切实加强土地批后监管。

二是开展土地执法监督检查。强化土地执法监管,加强日常执法和卫片执法检查,巩固“全国土地执法百日行动”成果。充分发挥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作用,针对影响耕地保护和土地宏观调控政策落实等突出问题,继续开展各类专项督察。

三是严肃查处土地方面违规违法案件。坚持以查办违反土地管理法规和耕地保护政策案件为重点,依法严肃查办滥用审批权、执法权谋取私利的案件,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非法批地、低价出让土地或擅自变更规划获取利益的案件,土地出让、土地评估、项目发包中的商业贿赂案件,以及征地中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和闲置囤积土地案件。

2008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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