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存在价值论
1967年约翰·V.克鲁蒂拉(John V.Krutilla)发表了《自然保护的再认识》,在文章中他把真实的、不可逆的且唯一的环境资源称为“舒适型资源”,对这类资源的价值应该重新分类,并首次提出非使用价值和存在价值概念。“使用价值”是舒适型资源让当代人直接或间接地利用而产生的价值;“选择价值”是因为这类资源可以让后代人使用的价值;而“存在价值”则是不管这类资源有没有用、只要它存在即有的价值。存在价值是独立的,与人类完全无关,是一种内在价值,因此他将存在价值和选择价值合称为非使用价值。
存在价值和非使用价值概念的提出,使人们从一个全新的视角去思索环境的价值问题,不再只从当代人出发,而是包括了现在和将来的人,兼顾了代际公平;也不再只考虑效率,还兼顾道德伦理。存在价值论对传统经济学是一种重要的完善和补充,对于人类反思自身行为、重视人与环境的关系、实施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从以上价值理论衍化出了更多的对于环境价值认识的观点,主要有:(1)劳动价值泛化论,认为环境生态系统的生物与人一样,都具有生物生产力,都能像劳动一样创造价值。(2)使用价值决定论,环境因为对人类有用,所以具有使用价值,并由此决定其价值。(3)稀缺价值论,环境的价值由其自然丰度及地理位置等因素决定。(4)双重价值论,环境的价值包括自然形成的价值和劳动创造的价值。(5)收益决定论,资源所有者的收益代表其价值大小。这些理论,对环境的价值进行了多角度的理解,既有合理的地方,也有相互矛盾的地方,对于环境价值,需要从价值的本质、环境价值观的形成等角度来理解。
第一,价值的本质是一种主客体的相互关系,表现为主客体的相互作用,即主体对客体的主动利用和客体对主体的效应,以及在这一过程中主客体的相互转化。这种相互关系广泛存在,是价值的一般性特征,而环境价值也具备这样的特征。人类在生产产品或服务的过程中,环境为其生产过程提供条件,或被人类开发和利用后转化成为产品或者服务的一部分,这个过程是一个客体主体化的过程。同时,环境具有复杂性,人类开发利用环境必须先认识环境的特点和客观规律,才能发挥主体的能动性和创造性,因此人类利用环境的过程也是主体客体化的过程。环境与人类的相互作用,客体从其自然状态的环境经过主体的活动被转化为社会状态的商品,其实已经实现了主体客体化和客体主体化的统一。从这点来看,环境具有价值的本质性特征。
第二,环境价值观的形成过程是由人类的发展过程决定的。人们对环境是否具有价值的认识主要经历了三个阶段,即环境无价值表现阶段、模糊价值表现阶段和有价值表现阶段(赵秉栋,1999)。在人类历史的早期阶段,人口数量少,生产活动单一,资源的数量及其再生能力完全能够满足人类的需要,而且人类的生产占有的土地有限,一块区域的野果和野兽被消耗完之后,通过迁徙可以很容易再找到环境资源,因此环境给人的感觉就是可以随意消耗、永远不会枯竭的无价值的东西。从原始社会到人类工业化之前这段时期,人口数量逐渐增加,人类活动区域扩大,生产活动多样化,人类也不再完全依靠环境的自然贡献,而是按照自己的意愿对环境进行各种改造,比如开垦农田、修建水利等。这时环境的自然再生能力已不能完全满足人类需要,但还可以消耗环境的储备,人类仍未清晰认识到环境的价值,只是对某些资源的价值存在模糊的概念。工业化是一个转折点,人类进入工业化之后,人类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解放,对环境的开发利用速度加快,资源的消耗数量呈几何级增加,当资源的再生能力远远赶不上消耗速度,而且储备也在急剧减少的时候,资源的稀缺性和环境遭到破坏的后果逐渐显现并日益严重、甚至威胁人类生存安全时,才引起人类对环境价值认识的根本变化,逐步认识到环境不仅对人类具有效用,而且会因为过度消耗而稀缺,同时环境也不再只具有自然属性,人类也必须投入一定劳动以保护和修复环境,这种投入成本也成为环境价值的一部分。
根据传统的经济价值理论,没有人类劳动的参与以及有劳动但没交易的东西是没有价值的,由此可得出环境无价值的结论,其实这个结论是有条件的:一是环境不具备稀缺性,即数量是无限的;二是任何环境都是完全纯天然的,任何情况下都没有人类劳动的参与;三是环境是无用的,即是可有可无的东西。显然,环境并不满足以上几个条件。综上所述,本书认为环境是有价值的,并且环境价值是由环境的有用性、环境的稀缺性及人类劳动对环境的影响共同决定的。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