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矿物和能源资源估价
矿物和能源资源估价实际上就是对地下储量的价值评估。在矿物和能源资源为私有的国家中,相关的市场价格信息较多,可以采用市场价格法估价;而在其为公有的国家中,地下储量的市场交易并不经常发生,因此,通常是采用净现值法来进行储量价值评估。本书在具体核算时采用的方法是前面所述的经价格调整的净现值法。
公式(3-15)可进一步改写为:
其中,VM为矿产和能源资产价值;R为资源租金;i为资源的价格增长率;r为贴现率;n为资源寿命。
进一步假设每年的开采量E不变,可得到n=S/E,RR=R/E(其中,S为资源存量水平;E为资源年开采量,又简称年开采率;RR为单位资源租金),由此可以把上式写为:
因此,在贴现率r已知的情况下(一般是外生给定),只要确定了S,E和RR,即可估算出矿物和能源资源的存量价值。
1.确定存量水平S
与SNA只将探明储量视为存量水平不同,SEEA用探明储量和可能储量的总和作为存量水平。探明储量是指经过一定的地质勘探工作而了解、掌握的,并在当前的需求、价格和技术条件下具有经济开采价值的矿产资源储量;可能储量的确定性低于探明储量,指可能存在的或未来可能开采的矿产资源储量。人类对矿物和能源资源地下储量的认识是不断变化的,经济技术条件和水平的变化,如勘查技术的提高,开采技术及设备的完善,可能储量很快就会转换为探明储量,所以SEEA将可能储量也纳入矿物和能源资源的核算范围。但由于数据的可得性,现有的环境统计往往提供的是探明储量和基础储量数据。保有储量是指报告期末矿床拥有的实际储量,是一个存量指标。期末保有储量=期初保有储量±本期因地质勘探、重新计算所造成的储量增减数-已开采量-地下损失量-其他损耗量,而探明储量未经过流量的调整,可见保有储量更能反映当期的真实储量水平。因此本书采用保有储量指标对矿物和能源资源的存量价值进行核算。
2.确定资源年开采率E
SEEA假定开采率在实物量上保持稳定不变,这只是一种简化处理方式,提高了估价的可操作性。实践中,资源年开采率既有下降的可能,比如在矿物和能源资源开采过程中,资源趋于枯竭,开采难度越来越大,资源年开采量就可能逐年下降,或者开采企业为了提高资源价格而人为地减少开采率;另一方面,随着新发现和重新评估,探明储量和可能储量也可能大幅度提高,或新的开采技术的应用,从而使资源年开采率提高。在缺少相关详细信息的情况下,SEEA为简化处理,假设开采率在实物量上保持不变,本书也采取这种做法,在实际核算时采用多年的平均开采量来确定开采率。
3.确定单位资源租金RR
根据前面所述,资源租金的确定方法有三种:一是以实际交易为基础,称为拨付法或占有法。该方法以国家作为自然资源的所有者,资源使用者开采资源需要向政府支付服务费、税收和特别许可权等税费,这些税费作为资源所有者的收益即被视为资源租金。二是间接推算法或推导法,推算法又分为两种:基于资本服务流量的间接推算法和基于永续盘存法的间接推算法。三是收益还原法,用资源的销售额减去总成本来计算资源租金。
从数据可得性出发,本书选择第一种方法,也就是占有法来计算单位资源租金。因为我国对大部分矿产和能源资源都有明确的税费规定,并且税费会受到资源的价格影响,有价格基础。计算公式为:单位资源租金=补偿费+资源税,其中补偿费=资源价格×补偿费率×开采回采率系数,而资源税则根据资源类型不同和矿山等级不同采取不同的税率。
需要注意的是,上述矿物和能源资源价值评估中隐含着一个基本假设:各种矿物和能源资源都是分别独立地存在于单一的矿床中,这样的假定方便了理论讨论,但实践中这种假设是很难成立的,因此在实际的价值评估中还要考虑具体情况的处理。第一,要考虑矿物和能源资源常见的伴生和共生情况。一个矿床通常会蕴藏多种矿物和能源资源,如油井常常还会包含天然气、银、铅、锌等共生资源。在这种情况下,需要按矿物和能源资源的类别来分别计算资源存量价值,但从源头将各类资源的单位开采成本分开是不可能的,因为各类资源通常只能共同开采,所以一般按各类资源对企业净收益的贡献比例来分配开采成本,如资源开采成本与资源产品价格的比率。如果没有开采成本的数据,则还需要首先从企业的总运行成本中分离出开采成本。第二,要考虑同一资源分布于不同矿床的事实,而且不同矿床的资源价值和寿命期都不相同,将它们视为一个单一的矿床是不合理的。此时应针对不同矿床上的同一资源分别评估,最后进行加总。同时还要考虑每一矿床的资源存量、开采率、开采时间及其相互影响。比如对于一个很大的新发现,除了计算其资源存量外,还要考虑此发现对同一资源的其他矿床的开采率的影响,并据此对其他矿床进行重新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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