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随着近、现代物理学和复杂性科学在20世纪的迅速发展,整体论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产生并发展起来,且逐渐成为支持自然科学取得重大突破的新的哲学基础。整体论最早是由英国人施穆茨于1926年创造的。[4]本书无意于展开对整体论的详细讨论,仅阐述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若干理论。
第一节 可持续发展的整体论
在人类历史上,把世界作为一个整体来思考的思想自古有之,中国古代就有“天人合一”的整体性世界观。然而,把整体论(Holism)作为一种理论思维却是从20世纪开始的。随着近、现代物理学和复杂性科学在20世纪的迅速发展,整体论作为一种哲学理论产生并发展起来,且逐渐成为支持自然科学取得重大突破的新的哲学基础。整体论最早是由英国人施穆茨(Jan Smuts)于1926年创造的。他把宇宙看做神秘的“整体系统”,强调“整体”不能归结为它的组成部分,宣称“部分”应该绝对服从“整体”并为之服务。[3]这个概念的重点是“整体不能归结为它的组成部分”。在《自然辩证法百科全书》中,对“整体论”词条的解释是:整体论“认为自然界的事物是由各部分或各种要素组成的,但各部分不是孤立的,而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整体的性质大于其组成部分性质的总和,整体的规律不能归结为其组成部分的规律”。[4]本书无意于展开对整体论的详细讨论,仅阐述与可持续发展有关的若干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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