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管理是实现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的工具,与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相联系是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管理的本质特征。地方政府管理者在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的环保绩效目标制定时不得不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政府环保战略没有被层层分解到地方政府有关党政领导身上。
二、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管理与当地政府环保战略相脱离
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管理是实现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的工具,与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相联系是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管理的本质特征。然而在许多地方党政领导的环保绩效管理中,地方政府在环保战略制定时缺乏对地方政府环保绩效能力、自身资源,内外部环境条件及其变化情况进行充分的论证等,造成战略本身就缺乏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地方政府管理者在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的环保绩效目标制定时不得不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具体情况制定,地方政府环保战略没有被层层分解到地方政府有关党政领导身上。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本身所存在的不足是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没有被层层分解到地方政府有关党政领导身上,地方党政领导的行为与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的要求不相一致,造成地方党政领导的行为与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的要求不相一致,地方党政领导绩效好但所在部门的绩效并不一定好,地方党政领导绩效和部门绩效好但整个地方政府的绩效并不一定好等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相脱离的现象。在现实中,很多地方政府党政领导的环保绩效目标往往是根据各自的工作内容和具体情况制定的,而不是从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层层分解得来的,从而出现地方党政领导绩效管理与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相脱离的现象。这种现象造成的结果是地方党政领导绩效好但所在部门的绩效并不一定好,地方党政领导绩效和部门绩效好但整个地方政府的绩效并不一定好,从而很难确保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的实现[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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