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考核结果运用时需要注意的几个问题
1.把焦点放在地方党政领导的环保能力开发上
绩效考核的根本目的是要调动地方党政领导的积极性,发挥地方党政领导潜能,进而实现地方政府环保战略规划目标的实现。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也应坚持促进地方党政领导能力开发的原则,着眼于地方党政领导和地方政府长远发展的需要,警防短视行为,注重对地方党政领导的正面肯定,使其看到自己的优势,看到自己发展的可能性并不断追求进步,提升自己的工作能力。通过环保绩效考核结果的及时反馈地方党政领导的绩效考核结果信息,使他们了解到自己的成绩与不足,清楚自己的努力方向和改进工作的具体做法,从而促进他们的职业生涯规划的实现。
2.注意区分影响绩效结果的因素
影响绩效结果的因素有可控因素和不可控因素。可控因素指地方党政领导自身所能控制的知识、技能以及努力程度等因素。不可控因素是指地方党政领导由于完成任务所需要的社会的、心理的和组织的环境等因素。我们应该对造成绩效考核结果较差的影响因素进行深入的分析,有区别地对待。如果是由于可控因素所导致的,就要对被考核地方党政领导加以适度的惩罚措施,起到负强化作用;如果主要是由于地方党政领导所不能控制的因素所导致的,则应该根据具体情况加以处理,不能把责任完全推到地方党政领导身上。
3.完善绩效考核结果管理的配套制度
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本身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必须与其他配套措施有机地融为一体,形成一种“制度合力”,这样才能保障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考核结果运用的客观公正以及科学性。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需要完善的相关制度有信息公开制、考核申诉制度、考核责任制度、考核沟通互动制度、有效的监督和规范制度以及资源的整合调适制度等[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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