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成立由上级政府市委主管领导与地方政府组织部、监督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绩效管理委员会。
一、成立绩效管理委员会
成立由上级政府市委主管领导与地方政府组织部、监督部、环保部、人力资源部等部门负责人参与的绩效管理委员会。
其主要职责为:讨论、审定地方党政领导的年度环保绩效考核指标;审批和下达地方党政领导的年度环保绩效考核指标;讨论修改、审核、审批地方党政领导的环保绩效管理制度;指导、监督地方党政领导环保绩效管理制度的实施过程;协调、处理地方党政领导关于环保绩效考核问题的申诉;讨论、决定、审批或调整、修正地方党政领导的环保绩效考核的最终结果;讨论、决定地方党政领导的环保绩效考核结果的运用。
当然,绩效考评委员会里各个成员的责任也是不一样的,比如,委员会主席主要负责提出考核目标的总体要求等,因为最了解组织战略的就是组织的一把手,所以总体要求应该由主席来提;外部聘请的专家主要负责提供制度建议等,因为外部专家的优势在于能够置身地方政府内部政治之外,能够比较客观公正地看待地方政府所面临的处境,从而能够提出比较切合实际的、客观的建议[6]。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