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一)目的和意义
实施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目的在于提高庆城县农村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当地农村居民的生活环境状况,缩小城乡差距,为完成庆城县农村环境保护和新农村建设的各项任务,为尽快实现全县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农村小康社会的宏伟蓝图提供生态环境的支撑和保障。
结合庆城县实际情况和既有环境整治成效,提出“一池五改六配套”的环境综合整治模式。根据庆城县农村居民点人口规模、聚集度和村庄基础设施条件的不同,“一池五改六配套”的具体落实形式体现在:集中式农村居民点环境综合整治和分散式农村居民点环境综合整治。集中式农村居民点“一池五改六配套”环境综合整治的空间范围涉及范围较大,主要包括:集中式农村居民居住点(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集中式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及其沼气池、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生活垃圾填埋场等;分散式农村居民点“一池五改六配套”环境综合整治的空间范围涉及较小,主要以农户院落以内的环境整治为主。
(二)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三农”,以为民办实事为宗旨,以村庄规划为龙头,以治理污染为重点,以“清洁水源、清洁田园、清洁家园”工程为主要抓手,以“农村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产清洁化、城市环境保护一体化、村庄发展生态化”为主题。科学规划、统一组织、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深入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立农村环境长效管理机制,改善农村环境质量,保障农民身体健康,促进农村经济发展。推动农村走上“生活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道路。
(三)基本原则
1.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以可持续发展理论为指导,紧紧围绕全县农村环境和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目标进行科学规划,合理利用,增强资源对经济社会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
2.因地制宜,突出当地特色的原则。充分了解全县农村环境资源的基本情况,发挥本地资源、环境、区位优势、突出地方特色,从实际出发,结合社会经济的发展,协调经济建设与资源约束之间的矛盾。
3.循序渐进原则。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充分考虑全县的实际情况,先易后难,先急后缓,渐次推进,分步实施,安排好重点区域和重点工程建设。
4.坚持协调发展的原则。把农村环境综合整治与区域经济、绿色产业开发、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社会文明进步紧密结合,实现经济、社会与环境效益的“共赢”。
5.坚持统筹规划、协调一致的原则。规划要与全县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规划相匹配,与相关部门的行业规划相衔接,协调统一、同步推进。
二、农村环境保护的现状和面临的形势
当前,农村污染正面临着点源污染与面源污染共存,生活污染和工业污染叠加,各种新的污染与二次相互污染交织的严峻形势,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工作已经成各级党政亟待解决的一个重要课题。庆城县属农业大县。长期以来,我们在大力发展农村经济的同时,高度重视农村环境保护工作,采取了一系列改善农村生态环境的重大举措,极大地改善了农业及农村生态环境。但是,囿于城乡二元结构的制约,农村环境基础设施滞后,工作经费严重短缺的状况没有得到根本性转变,农村环境保护工作依然存在重大瓶颈。
庆城县当前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生活污水、垃圾、农业生产及畜禽养殖废弃物排放量逐年增大,各类环境问题凸显,当前农村突出环境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三个方面。
(一)农村种植业、养殖业污染。种植业的农药、化肥、农膜对土地和水源的污染影响非常大。受传统农业经济发展模式的影响,大部分农村还是依靠大量使用化学肥料、农药来增产增收。由于施用不科学,化肥的有效利用率相对较低,据统计,全县化肥施用量大约23吨/平方千米。许多乡(镇)农村的有效利用率仅在40%左右,在化肥施用中还存在各种肥之间结构不合理等现象。化肥利用率低、流失率高,不仅导致农田土壤污染,还会造成水体的有机污染,富营养化污染,甚至地下水污染和空气污染。化肥中的氨、氮、磷等元素,除少数被土壤吸附存留于土壤中外,大量通过地表径流、农田排水进入地表和地下水,导致水体污染。农民群众在农膜回收、秸秆还田等方面做得都不好,致使农膜乱堆乱放,农膜回收率低。畜牧业,人、畜生活空间未能完全分开,人的生活环境受到很大影响。畜禽养殖产生了大量粪便和高浓度废水,由于收集处置不及时、不充分,其中有毒有害成分深入地下,使地下水溶解氧含量减少,有毒成分增多已成为造成农村水质恶化的一个重要污染源。畜牧业畜禽养殖粪便多未发酵,入池产沼气的粪便使用率不高,畜禽粪便中所含病原体也对农民群众健康造成了极大的威胁,乱用多用兽药造成消费者对放心肉不放心等等。
(二)矿产资源开采污染。庆城县矿产资源丰富,煤、石油的储藏居全市前列。石油开采分布各乡(镇),由于石油钻探、开采过程中会对地下水含水层地质结构、含水层性质造成影响,继而污染水质。在采油废水回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侧向渗漏等情况,在生产时产生的废气、废水以及噪音也对附近的村民的生活造成一定的不良影响。
(三)农村面源污染。农民长期养成的生活习惯还停留在以往的水平,只满足基本的生活要求,缺乏良好的卫生习惯,生活垃圾乱倒乱放。又由于大部分农村既没有垃圾存放点,也缺少处理场所,严重污染了水源和土地。在田边路旁、沟渠等地,各种各样的垃圾屡见不鲜。常有煤灰、破石棉瓦、碎玻璃、酒瓶、塑料泡沫、塑料袋、废旧电池等有毒有害的生活垃圾。农村的生活垃圾由过去的易自然腐烂的菜叶瓜皮发展到塑料袋、废电池与腐败植物的混合体。诸多废弃品既无人回收,又不可自然降解,农民的生活环境日益恶化。
三、规划目标
(一)加大农村生态建设环境保护工作的资金和政策扶持。坚持“谁污染、谁付费,谁收益、谁负担,谁开发、谁保护”的原则,不断拓宽投资渠道,保证稳定有效的环境保护资金投入。财政政策逐步向农村环境保护重点工作、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倾斜。逐步建立和完善政府、集体和个人多渠道融资机制,保证稳定有效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资金投入。
(二)加大对农村环境综合管理和整治力度,突出水污染治理、饮用水源保护、固体废弃物治理和综合利用。人畜粪便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为重点,结合新农村建设规划编制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计划,明确综合整治任务。
(三)以创建为主,全面推进农村生态建设。紧紧围绕建设生态县这一目标,以创建环境优美乡(镇)和生态村等生态细胞工程,强化农村环境保护宣传。以转变农民生产和生活方式为核心,以“农村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农业生活清洁化、城乡环境保护一体化、村庄建设生态化”为原则,全面推进全县农村生态建设,制定生态系列创建规划,积极启动农村小康环境保护行动。
(四)维护群众环境权益,保障群众身心健康。加大农村环境保护执法力度,对污染和破坏农村环境的违法行为,依法查处。严格防止城镇化和工业化进程中的污染项目向农村转移,坚决控制发生新的污染和破坏生态现象。通过设置环境保护投诉举报热线、信箱等渠道,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维护群众享受良好环境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农村饮用水源的维护,划分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环境管理,清查污染源,确保农民的饮水安全。
四、工作任务和重点项目
(一)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与供水安全保障
1.水源地保护
对于水源整治主要为规划并建立水源保护区。保护区内禁止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现有水源保护区内有污染源应进行清理整治。其中,地下水水源保护区应符合下列现象,水源井的影响半径范围内,不应开凿其他生产用水井。保护区内不应使用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灌溉和施用持久性或剧毒农药,不应修建渗水厕所、污废水渗水坑,不应堆放废渣、垃圾或铺设污水渠道,不得从事破坏深层土层活动;雨季及时疏导地表积水,防止积水入渗和漫溢到水源井口;渠道、大口井等受地表水影响地下水源,防护措施应遵循地表水水源保护要求执行。
2.集中式供水水质净化
庆城县县城及有关乡(镇)集中供水处理工艺整治要去除超标六价铬。
(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
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的“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等要求,结合以“三清五改”(清粪堆、清垃圾、清柴堆,改水、改厨、改厕、改圈、改院)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环境整治活动,积极加强农村生活垃圾的分类收集与集中处理工作。以建立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转运、乡填埋、县处理”的收集、转运、处理系统为重点,对农村生活垃圾进行分类收集、循环利用、及时清运、集中处理,从根本上解决农村环境“脏、乱、差”问题,全面改善农村环境面貌。
至2015年,全县建立起农村生活垃圾“户收集、村转运、乡填埋、县处理”的收集、转运、处理系统。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全县各乡(镇)试点村新增垃圾屋80个、居住分散地区农户每户配便携式垃圾桶1个、各乡垃圾转运车配套到各村(组),以及规范各乡村垃圾收集、清运管理,建立相应制度确保垃圾就地分类回收。争取实现全县乡(镇)生活垃圾收集率达100%,集中处理率达80%,试点村庄生活垃圾收集率达90%,集中处理率达70%以上。通过对农村生活垃圾的整治,达到垃圾及时清理,村庄容貌整洁,室内环境洁净,个人卫生良好等新农村建设要求。
集中居住居民点因为人口相对集中、垃圾产生总量相对较大,根据各居住区的经济实力及保洁要求,各村组可采取自觉收集、有偿包干相结合的保洁模式。
自觉收集,就是要求每个农户将产生的生活垃圾倒入指定的垃圾箱,由村组保洁员统一运送与管理。对经济实力较强的或未配备保洁员的村庄提倡有偿包干,就是由村保洁员进行卫生包干,上门到各家收集垃圾和把公共场所的垃圾清运至村(或乡)垃圾填埋场。聘请村民负责垃圾收集与清运,对受聘村民每月发放一定的工资报酬。
分散式居民点居住分散,且部分交通不便。对于交通方便的居住点,可由农户自觉收集,运用便携式垃圾桶定期定点送至上门收集的垃圾清运车;对于交通不便且居住于偏远山头的农户,其农户生活垃圾量小、成分简单、易于降解,可要求农户义务清扫,做到自家卫生自家清,在合适地点就地填埋。
另外,加强各乡(村)垃圾填埋场进行规范化管理,垃圾倾倒过程应倾倒到位,由里而外,按照程序进行简单覆盖,防止蚊、蝇、浊气等形成二次污染,并在垃圾填埋场封场后,种植碳汇林,预防水土流失并吸收空气中的二氧化碳。
(三)农村生活污水收集及处理
完善农村污水排放基础设施。到2015年,确保列入农村环境整治计划的50个农村完成生活污水处理任务。农村生活污水无序排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变,基本实现污水零排放,实现农村地区环境整洁、污染物得到有效处理。
到2015年,完成生活污水处理工程建设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后COD的去除率达到70%以上,BOD去除率达到80%以上,SS去除率达到80%以上。生活污水处理率大于60%。处理后达到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二级标准;用于农业灌溉的,要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列入农村环境整治计划的村庄,应根据自身条件,建设和完善排水收集系统,因地制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县政府驻地:庆城镇所在村生活污水采用排水管线接入县城污水厂集中处理的方式;对于人口密集、经济发达,并且建有污水排放基础设施的乡(镇)所在村宜采取雨污分流污水集中处理方式;对于人口相对分散,经济欠发达行政村,暂时不具备管道铺设条件的则尽量采用分散式处理的方式,并留有今后改造接管进污水处理设施的余地,提高处理效果可采用截流式合流制污水集中处理方式;对居住分散、经济条件较差的村庄雨污水收集一般不鼓励采用分流制,生活污水采取分散式、低成本、易管理的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等简易处理方式,排水收集管线设计参照《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50014—2006)。
农村污水末端排水口靠近县城污水管网区域,污水可直接纳入县城污水处理系统外,居民点集中的村庄的污水均需收集处理,建设污水处理设施。对于雨污分流的村庄建设集中污水净化沼气池,雨污合流的村庄建设土壤渗滤系统,使出水达到回用标准或达标标准排放。分散式农户对生活污水处理,主要以户用沼气池为切入点新建或改建户用污水净化沼气池。根据对多种污水处理工艺的比选,结合考虑村庄的地理位置、出水排放要求等因素,适合当地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主要有两种工艺:生活污水净化沼气池工艺;“化粪池或沉淀池+土壤处理”工艺。
(四)畜禽养殖污染治理
按照发展农村循环经济和节能减排的思路,努力推进农村沼气与新农村建设、扶贫开发、暖棚养畜、生态移民、农村改水改厕等项目的配套建设。以规模养殖污染防治和农村生态小区、生态校园净化为重点,采取建中心沼气池和推广生态养殖的模式,实施“一池五改六配套”工程,实现社会、经济、生态三大效益同步增长的目标。经过5年努力,使全县农村畜禽养殖业废物排放得到基本控制,资源化率有所提高。从事畜禽规模养殖的单位和个人,对粪便、废水的排放达到国家或者地方标准。农户的房前屋后无散养家畜家禽,牛、羊、猪、鸡等畜禽都实行舍饲圈养,并配套建有沼气池。
在全县15个乡(镇)2个办事处每年新建标准化棚圈2500座,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污水排放达标率达到75.2%,禽粪便处理综合利用率100%,废渣无害化环境标准为蛔虫卵死亡率≥95%,粪大肠菌群数≤105个/公斤;臭气浓度少于70%《三点式比较臭袋法》(GB14675)。
在全县15个乡(镇)2个办事处每年新建2500座户用沼气池,每年建立8个~10个农村沼气服务网点,“三改”率达到90%,产气率达到95%,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95.2%,农村能源沼气户用率达到50%以上。
(五)农村面源污染与土壤污染防治
发展循环经济型农业,推广种养结合型的生态农业模式。严格控制污水灌溉,强化对农药、化肥、除草剂等农用化学品的环境管理,控制农药、化肥的使用,加快无公害、绿色、有机生产技术的推广应用。培育一批有机、绿色和无公害农产品基地建设示范点,初步探索出若干套农业发展模式,建成一批农村循环经济试点村,使农村面源污染得到全面控制。建立土壤污染监测、预报与评价系统,制订土壤污染防治技术指南,开展土壤生态修复综合试点,实行土壤污染环境风险评估和修复制度,完成全县石油区土壤污染治理,建立起采油区土壤污染防治体系。
至2015年,全县农用土壤基本完成测土配方施肥,高毒高残农药实现全面禁用,建立5处~8处化肥农药减量增效控污示范点;建立较为完善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体系和废旧农膜回收加工再利用体系,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避免秸秆和废弃农膜对环境造成污染。全县农用土壤化肥施用强度(折纯后)低于210千克/公顷,农药使用强度(折纯)低于0.0025千克/公顷。病虫害综合防治率达到65%以上,测土配方施肥入户率达到85%,农用薄膜回收率达到95%以上,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按照“减量化、再利用、再循环”的原则,发展循环农业,推广“种养结合”,大力推进生态农业建设,促进种、养业废物资源化,使畜禽粪尿尽量还田,促成农业生态系统物质的充分转换和良性循环。开展秸秆综合利用和废弃农膜再生利用,全面控制农药、化肥、农作物秸秆、农膜对农村生态系统的污染,不断增强农村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1.农药、化肥污染控制
以“控害、降残、增效”为目标,通过建设绿色生态农业基地,扩大农业专门化、规模化、集约化生产,控制单位种植面积农药、化肥使用量。要兼顾农化物质投入与投入最小化,依据不同种植区、不同种植作物的特点,因地制宜,分区控制。注重推广科学施肥技术和合理使用农药技术,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技术、病虫草鼠害统防统治技术、化肥深施技术等,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减轻化肥、农药对土壤和水体的污染,促进农业面源污染得到全面的控制。农用土壤环境、水体环境和农业生态环境得到全面改善。
2.农作物秸秆和废弃农膜污染控制
从资源综合利用的角度出发,按照“综合利用优先、资源化、无害化、减量化”的原则,积极发展生态循环经济,变废为宝,实现资源综合利用。消除农作物秸秆焚烧造成大气环境污染,减少残留农膜对土壤环境的污染,从根本上控制农作物秸秆和农膜对环境的污染。
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一方面开展秸秆机械还田、秸秆加工青贮饲料;另一方面,重点发展秸秆聚合环境保护建材和秸秆栽培食用菌等项目,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
废弃农膜污染控制:通过引进废弃农膜资源化企业,强化废弃农膜的回收,建立废弃农膜再生利用体系,减少土壤中残留农膜数量,控制其对土壤造成污染。玄马镇贾桥村和驿马镇上关村分别规划建设废弃农膜加工再利用企业一处,分别负责回收利用各乡(镇)的废弃农膜,从根本上减少土壤中残留农膜的量。
3.废弃石油开采井场土壤污染防治
对境内的废弃油田开采井场制定废弃井场处置方案,采取污染防治措施妥善处理废弃的油泥、油渣等废物,防止污染土壤和附近水体。对于井泥浆、油泥等已经造成的土壤污染,通过生态修复和工程治理相结合的措施修复被污染的土壤。
新建油井和老油井,要进行生态绿化建设;废弃井封堵后,油田生产单位要在1年内完成其井场复垦或恢复植被。同时,开展对整个石油开发区的管输改造,控制和减少管线破裂漏油污染事故的发生;认真组织开展落地原油的回收和综合利用工作,解决好落地原油对土壤、水体的污染。
(六)村庄院落环境综合整治
1.集中式居民点
针对我县位于黄土高原丘陵沟壑区的特点,结合新农村建设,集中式居民点的院落生活环境整治采用“六配套”模式:集中式饮用水入户供水系统配套、沼气集中式供应配套、基础设施(主要是污(雨)水管、电力、道路)集中建设配套、生活垃圾收集与转运设施配套、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畜禽养殖集中式棚圈配套。
2.分散式居民点
针对分散式居民点院落生活环境现状,因地制宜地采取“一池五改六配套”环境整治模式和“六位一体”的建设样式。具体要求是:
“一池”:建设一个容积为8立方米~10立方米的新型沼气池。
“五改”包括改圈、改厕、改厨、改院和改水。
“六配套”:住房供暖和做饭用沼气、太阳能热水器和太阳灶、垃圾箱、卫生厕所、太阳能棚圈配套、青贮窖配套。
“六位一体”:沼气池、卫生厕所、太阳能棚圈、青贮池、蔬菜大棚、厨(灶)房相对集中修建,使能源得以梯级利用、废弃物得以资源化综合利用。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与部门协调
按照“县总指导、主抓靠乡、实施在村、实惠到户”的原则,建立逐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全县及各乡(镇)要成立相应的工作领导小组,有主管领导亲自负责,确保项目在全县的顺利实施。
项目实行计划归口、统一管理、分工负责、分级实施的管理体制。庆城县发改局负责环境整治项目的审核和监督检查。环境保护局统一管理,负责项目的组织实施、工程监管、日常检查,按时提供上报材料和统计数据、配合省级竣工验收,并对项目负有担保责任,农牧局等相关部门配合抓好各项目的实施。领导小组负责整个项目的综合协调,包括协调市、县和相关部门、各有关乡(镇)及项目资金的就位、匹配等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明确任务,积极配合,切实做好各项工作(具体工作、任务、目标及要求由县各有关部门制定),确保农村环境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二)强化项目落实与运营管理
进一步做好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加强项目建设和运营管理是保证项目顺利落实的关键。
一要盯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集中精力跟踪各村庄农村水源地保护、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与处理、农村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禽畜养殖污染治理和农村面源污染治理、农村院落环境整治等工程项目的建设进度,力促其他配套项目尽快开工投建。
二是加强项目的运营管理。严格执行项目建设标准,对已经批准建设的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随意调整项目建设标准,不准随意拖延建设工期;严格落实项目管理责任制,领导小组要严格按照规章管理整个项目的运营,具体负责物资的验收和兑现到户,负责资金使用和管理,并按照上级下达的项目投资计划作好项目组织实施、技术指导、技术培训,建立业务档案、竣工验收准备和建设管理等工作。
(三)加大资金使用监管力度
项目承建单位必须按照《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和《农村环境整治项目建设资金管理办法》对资金进行核算和管理,建立严格的资金和财务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项目资金管理各项政策规定,按照项目工作进度,按计划及时足额拨付资金,保证项目建设进度和投资计划的如期进行,加大对项目建设资金的监督、审计,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专户专存、专人管理。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挤占、挪用、截留项目建设资金,补助时,不能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补助资金,项目实施后,邀请财政或审计部门作项目审计,加强财务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四)完善部门绩效考核机制
项目建设实行考核奖惩。将工作绩效纳入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年度工作目标考评,建立领导干部环境综合整治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领导小组将组织考核组到乡(镇)及村、组进行年终考核,重点考核实施方案编制、项目进程、工程质量、农村环境整治效益等情况,对项目组织管理严密,技术指导得力,工程质量优秀、项目效益明显的单位、乡(镇)或对项目建设管理中有突出贡献的个人由项目建设领导小组给予奖励,并推荐报请省、市农村环境治理工作协调领导小组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影响项目建设和项目建设质量,给国家、集体和群众造成损失的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五)提高公众参与监督能力
维护公民参与环境整治项目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充分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农村环境整治的积极性,提高公众的监督能力。
一是积极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刊、广播、召开各级有关干部和群众大会等进行宣传,讲清项目的基本要求、原则、有关政策、补助标准、实施项目的目的意义、项目资金来源及管理的要求、建后服务等。必须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清楚该项目建设的基本要求,充分了解“一池五改六配套”的环境综合整治模式。通过认真宣传,广泛动员,让广大干部和群众改变过去只管建沼气池而不考虑其相互配套和综合利用的真正效率,重新认识环境保护、节能、综合、永续利用的能源环境保护新观念,更加主动积极地投入到环境整治项目的建设中来。
二是加强对农村环境资料数据的收集和分析。及时跟踪环境质量变化的趋势,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向社会公众发布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建设的相关信息,使公众对环境质量状况和农村环境整治工作动态能够及时了解。
三是充分发挥公众的监督作用。通过各种媒介及时报道和表彰农村环境整治的先进典型,公开揭露和批评污染周边环境、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环境的单位和个人应予以曝光。
(六)做好意见反馈与方案完善
在实施方案执行期间要做到坚持广开言路,切实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决策前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对涉及民生问题的重大决策举行座谈会、讨论会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和获得支持,努力提高决策的质量;做出决策后,及时通报情况,并根据反馈意见及时修正完善,真正做到民主决策和集体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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