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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低碳建筑认定的法律标准及借鉴

时间:2023-11-10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可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低碳建筑认定法律标准及评估体系,使我国低碳建筑认定法律标准达到国际水平,推动低碳建筑的发展,改善整个社会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主要管理标准工作的是美国标准化协会,它是由联邦政府授权的国家标准认可机构,是一个民间的非政府机构。英国建筑领域的标准分为三级,分别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BREEAM是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建筑认定标准,创立于1990年。

第二节 国外低碳建筑认定的法律标准及借鉴

一、国外低碳建筑认定的法律标准

欧洲和北美一些发达国家经过近十多年的探索,围绕推广和规范绿色建筑相继推出了各自不同的绿色建筑标准和评价体系。我国可在吸收借鉴国外先进经验的基础上,构建和完善我国的低碳建筑认定法律标准及评估体系,使我国低碳建筑认定法律标准达到国际水平,推动低碳建筑的发展,改善整个社会的人居环境,实现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一)美国

1.美国建筑标准体系

美国建筑领域的标准由政府与非政府组织两个系统制定,具体分为四级,分别是ANSI国家标准、政府各部门标准、团体协会标准、企业标准。

美国是一个多元化标准体系国家,这与它推行的标准政策密切相关。在官方标准与民间标准的选择之间,它更倾向于民间标准,这也就决定了联邦政府在标准管理中职权相当有限。主要管理标准工作的是美国标准化协会,它是由联邦政府授权的国家标准认可机构,是一个民间的非政府机构。美国的标准体制非常自由,从编写到采用都采用自愿原则,这也就让美国专业协会和行业协会在标准化活动中发挥着主导作用。

美国在制定标准时与标准有利益关系的相关主体都可以对标准提出草案,在标准的制定过程中各个企业、各个社会团体以及消费者都可以本着自己的利益立场积极参与标准的讨论。这种制定过程兼顾了各方主体的利益,行业的发展状况和特性也在标准中得到切实的体现,为标准推出后的施行扫清了障碍。

2.美国LEED认定制度及经验借鉴

LEED认定制度是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在1995年为了满足美国建筑市场对绿色建筑进行评定需求,提高建筑的建筑环境和经济特性而制定的标准。它有三个典型特点:企业自愿认证、第三方认证、商业行为。这三个特点使它不仅在美国得到认可,更在全球得到许多其他国家的认可,成为全球应用范围最广泛的绿色建筑认定制度。

LEED认定过程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申请阶段、支持阶段、具体认定阶段。一个建筑想要通过LEED认定,在设计阶段就要通过邮寄或者网络在线登记的方式申请评估,美国绿色建筑委员会在接受申请后会通过网络或者其他途径给申请者提供建筑的评分细则和参考指导并帮助他们解决为满足评分细则时所遇到的问题。最后一步则是在建筑落成后根据申请者提交的文件对项目进行具体认定。

美国LEED认定制度运用的是条款评价方法,即针对每一条评价子项进行打分,每个子项最多可获1或2分,在满足每个评价大项的前提条件的基础上,子项分数相加得到最终分数。在权重体系方面,美国LEED体系采用了无权重系统的线性权重系统。[7]通过不同指标可获得的最高分数来体现指标重要性的差别。体系采用了与评价基准进行比较的方法,即当建筑的某个特性达到规定标准时,便会获得一定的分数,指标项的得分简单相加便获得总得分,此种评分方式简化了操作过程。评估后根据得分高低,合格者共分为4个评估等级,分别为“合格认证”、“银质认证”、“金质认证”、“白金认证”。[8]

通过对美国LEED认证制度的分析我们发现它有如下几点优势:第一,对技术指标的设置非常全面,且指标值全部做到可量化标准;第二,建筑绿化评价的方面非常全面,基本上将建筑可绿化的宏观和微观因素一并纳入(主要是与建筑关联的因素),从而形成一个全面的建筑绿化评估体系;第三,LEEDTM虽非强制性标准,但基于其市场化的准则,从本质上已形成一种较权威的标准,这种权威性是市场选择的结果,因此使得部分国家和美国部分州将它纳为强制性执行标准。

LEED认证援引了第三方认证制度,认证的过程具有较强的透明性,增加了体系的信誉度和权威性,整个体系设计简单,便于理解和把握,具有较强的可操作性。LEED认定制度不仅有建筑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还有建筑本身经济特性的内容,这样的认定制度不是以牺牲开发商和消费者的利益作为提高建筑环境代价的。基于此点的考虑,LEED认定的通过不仅使建筑在全生命周期内得到更高的估值,而且使开发商愿意去建造绿色建筑而不用担心利益受损的问题,这种制度有利于绿色建筑的推广。

(二)英国

1.英国建筑标准体系

英国建筑领域的标准分为三级,分别为国家标准、专业标准、企业标准。标准的管理职权是分离的,在政府层面由英国贸易工业部标准与技术法规司负责标准的制定和监管,具体的管理职能则是由英国标准协会实施。英国标准协会虽然是民间公益法人团体,但它的法律地位是由皇家宪章确立的,在英国标准化工作中起着主导的作用。同美国一样,英国建筑标准的制定有着广泛的群众基础,在标准制定过程中任何团体和个人都可以向英国标准委员会提出自己的建议,在吸取各界意见后由技术委员会制定、发布标准草案,草案再经过讨论后才可以审批、出版发行,整个过程充分体现了标准制定的协商一致原则。

2.英国BREEAM评价体系及借鉴经验

BREEAM是世界上第一个绿色建筑认定标准,创立于1990年。它的认证分为两个阶段:第一个是预认证阶段,预认证阶段评估师会根据设计方案以及相关配套的证明文件对建筑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签署一份预认证证书;第二阶段是在建筑项目竣工以后,结合预认证的结果进行判定,判断建筑项目是否严格按照预认证设计方案施工,如果符合要求则发放正式的认证证书;如果最后施工在某些方面没有结合初期的施工方案,就要进行调整,调整以后进行一个最终的竣工评估,竣工评估以后签署最后的证书。

英国BREEAM体系评估范围很广,涉及不同类型和不同生命状态的建筑物。BREEAM体系采用了全生命周期评价方法,是为建筑所有者、设计者和使用者设计的评价体系,以评判建筑在整个生命周期中包含从建筑设计开始阶段的选址、设计、施工、使用直至最终报废拆除所有阶段的环境性能。[9]

在权重体系方面,英国BREEAM体系采用了2级权重体系,同时具有较完善的定量化指标,以评分为主,当建筑物通过或超过某一指标的基准时,就会获得该项指标的分数。每项指标都计分,分值统一。所有分数在加权累加后得到最后总分。BREEAM体系按照建筑得分给予4个主要级别的评定,分别是“通过”、“好”、“很好”、“优秀”。[10]

BREEAM认证制度较之LEED认证制度,有其独特的优势,它对于建筑主体的行业属性有较明确的区分和专业化设置标准,从而形成多个版本的体系构造;对于建筑低碳化和绿色化有明确的激励机制,且激励涉及建筑的设计、建造以及维护等全部的阶段;对于建筑建造过程中的各个环节都有对应的标准和规范。

(三)德国

德国DGNB评价体系是世界第二代绿色建筑评估体系,它与LEED为代表的第一代建筑评估体系有比较大的差别,包括生态、经济、社会功能、技术质量、过程质量、基地质量方面,DGNB评价体系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DGNB评价体系发源于欧洲,建立在欧洲非常高水准、非常成熟的工业建筑体系之上,也建立在欧洲非常完善的标准体系之上,因而是一种非常科学灵活的体系,可以适应不同的地区和气候条件。DGNB评价体系将建立国际性的专业委员会来对DGNB评价体系国际化适应相应的地区和气候条件进行专业的评估和审查。通过核心体系的建立,与当地的气候条件、当地的法规、当地具体的情况相结合,能够形成新的可以相互进行比较但是又坚持非常高水准的评估体系。

DGNB评价体系是一个整体的系统,为建筑的规划和建造运营提供整体的指导方案,同时进行质量认证及颁发证书,目标不仅包含生态、环保,同时非常注重提高建筑的舒适度、建筑使用者在建筑内的工作效益和居住质量。德国DGNB评估体系的起点和标准比较高,它建立在德国工业技术基础之上,同时又比德国现行非常高的标准体系更高一级别。DGNB评价体系具有整体评估体系的思想,包含六个方面,即生态质量、经济质量、建筑功能和社会综合质量、技术质量、过程质量、场地质量,其中场地质量的评估是单独进行评估的。[11]

DGNB评价体系最大的开创性在于,它在世界范围内第一次推出了建筑碳排放的计算方法。这一计算方法非常完整、明确、科学,获得了包括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在内的多方机构的认可。DGNB评价体系的优势在于,它不再是一套简单的绿色建筑评估体系,而是包含可持续建筑最核心的价值体系的综合的第二代评估体系,有完整的建筑全生命周期成本计算方法。它能够展示如何通过提高可持续建筑的设计获得更高的经济回报。它不是以有无技术措施为衡量标准,而是以保证建筑质量、保证性能为核心标准。同时它展示了不同技术体系应用之间的利弊关系,以利综合应用性能评价。

(四)加拿大

加拿大GBTOOL评价体系对建筑的评价内容包括从各项具体标准到建筑总体性能。所有评价的性能标准和子标准的评价等级被设定为从-2分到+5分,评分系统中的评分标准相应也包括了从具体标准到总体性能的范围。通过制定一套百分比的加权系统,各个较低层系的分值分别乘以各自的权重百分数之后相加,得出的和便是高一级标准层系的分值。因此,建筑各个方面的环境性能都可以直观地以分值表达出来。[12]

在权重体系方面,GBTOOL体系采用4级权重的方法,其中前两级权重固定,是整个评价体系的主要评价方面,后两级可以根据使用GBTOOL体系的国家的实际情况自行决定。

该体系由于有多国的参与,使得它设计得最为开放、变化最为显著。因为它灵活多变的特点和广泛的实用性,使得它评价的过程比较繁琐,不利于市场上大范围推广。这套评估体系优点在于充分尊重地方特色,评价基准灵活且适应性强,各国和各地区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增减评估体系的某些条款,并设置评价性能标准和权重系数,充分反映用户对不同区域、不同技术、不同建筑体系甚至不同文化的价值取向。

(五)日本

日本强调绿色建筑发展目标有三:减低环境负荷、自然环境亲和与适应、健康。日本自2001年4月在国土交通省住宅局的推动下,结合业界及学术界,成立日本绿色建筑联盟JSBC,并提出建筑物综合环境性能评估系统,简称CASBEE评估认证系统。不同于加拿大和美国由民间机构发起并执行认定标准,日本评估认证系统CASBEE由政府发起。目前由日本国土交通省住宅局辅导成立了财团法人——建筑环境节能机构(IEBC),负责执行认证业务。

CASBEE评估体系由一系列的评价工具构成,可以对不同类型的建筑和建筑生命周期的不同阶段进行评价。在CASBEE的权重系数设置上,它需要由政府、企业、学术团体组成的专业委员会,通过对降低外部环境负荷和提高建筑物环境质量的重要性反复比较,并经案例评价后才能最终确认。[13]

这套体系最大的创新点在于它提出了建筑环境效率概念,明确划定了建筑物环境效率评价边界,提出了以用地边界和建筑最高点之间的假想封闭空间作为建筑物环境效率评价的封闭体系。它评价对象广泛,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更强,政府的措施较为强硬,它的这套评估体系对我国低碳建筑的认定制度具有很大的参考价值。

二、各国评估体系的比较分析及借鉴经验

上述绿色建筑评价体系,是当今世界最为完善的几个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也是在世界范围内认可度最高的几个绿色建筑评价体系。但是,每个绿色建筑评价体系的构建与实施,都有自身的地域特点和历史背景。基于这些差异,我们不能对其全盘接受。我们需要选取适合我国国情并能在我国很好发展的体系(或者体系的某个方面)进行借鉴。从评价对象上来看,各国都包括了新建建筑和既有建筑,只是每个体系中既有建筑的范围不同。从评价内容上看,环境与健康是评价的主题,但是在实现这两个主题的手法上不一样,有的侧重设计,有的侧重执行。从评价过程来看,一般分为收集数据、综合评分、评定等级三个步骤。我国低碳建筑的认定才刚刚起步。在我国每年新增建筑面积较多、低碳建筑认定综合资源较少的情况下,我们要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新建建筑的认定和既有建筑翻新与改造后的认定上。环境与健康,也是我国低碳建筑认定体系的主题。我国环境问题较西方国家更为严重,在实现这两个主题的手法上我们没有特别的优势,因为我们在建筑全生命周期的每个阶段都很薄弱,所以我们在具体认定时每个阶段都要予以足够的关注。我国目前低碳建筑很少,现有的大多也是示范性项目,收集的数据也不具有代表性,也没有可以与之比对的数据库。因此,我国低碳建筑的认定标准不能量化,建筑的低碳认定也不能通过打分手段来完成。基于现有的国情,我们宜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手段对低碳建筑进行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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