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三大压力三座山
2009年大考之年,上半年,在激情盛夏的40天中,广西国土人以大会战勇创佳绩,交出了一份令国家和人民满意的答卷。如果一年中一份完整的试卷是百分制的话,那么,2009年上半年,广西国土系统“双保”行动,应该已获得60分。
可是欣喜的同时,谁都不敢松劲。剩下的40分,可都是特别难拿下来的硬骨头啊。
各位市县局长,带着自己的队伍热血沸腾地干了半年后,都在及时地总结经验和教训、冷静地研判下半年的形势、缜密地思考下一着棋如何下。
研判形势
全国的形势、广西的形势,都摆在眼前了。
基于2009年上半年的发展形势和下半年中央重要的政策取向,自治区提出下半年的工作要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要求全面完成当年的各项任务,有的还要力争超额完成。
自治区明确提出几个确保:第一个是确保2009年的GDP增长要达13%,力争达到14%。第二个是确保广西全区的财政收入2009年要达到953个亿,力争突破1000个亿。第三个是要确保广西固定资产的总投资实现6000个亿,比2008年增长58%。第四个就是确保全年1500个亿的技改投资实现,增长95%。第五个是确保新增贷款2000个亿,力争达到2500个亿。第六个是确保广西进出口的总额2009年要达到133亿美元,力争增长1%。第七个是确保城乡居民的可支配收入增长11%,农民的人均收入要增长10%。同时,也提出了下半年全区要确保开工重大项目472个,自治区层面统筹推进项目113个,各市层面统筹推进项目开工的是359个。
这几个确保,板上钉钉,明摆着广西国土资源系统2009年下半年保增长的任务肯定比上半年更为艰巨。
但无论形势如何变化,国土工作都要做到两个坚定不移:保增长我们要做到坚定不移,保资源我们也要做到坚定不移。
如果广西国土部门能一如既往地坚持上半年的那种工作干劲,保持那种高度的工作热情,保持高效率的办事节奏,许多难题都容易化解。
但是,光凭空靠热情和精神来工作,是远远不够的。
进入下半年,我们又将碰到哪些情况,哪些问题,如何解决?在2009年7月14日召开的半年“双保”工作分析会上,这些问题被摆在了桌面上,不让人有丝毫松懈。
上半年鼓励早、多、快落实用地,40天用地审批大会战成绩又如此突出,下半年全自治区472个重大项目要开工,按理只需乘胜追击。
然而,一些特殊困难摆在广西国土人面前:一是,2009年的建设用地指标上半年已经安排近70%,农用地指标上半年已经安排91%。全自治区的用地指标已所剩无几。二是,下半年的审批要求又发生一些变化,国家发了48号文,既开了口子也进行了约束。开口子是允许按照调规以后的大纲的布局来审批项目;约束是如果涉及调规的项目必须要报项目清单给部里核准,还有就是下半年起,所有用地申请报件必须包括社会劳动保障内容。三是,下半年因为审批的调整、项目的核准,加上项目开工要求很急,未批先用等违法用地现象可能会伺机大量反弹。
所以,2009年下半年广西国土部门面临着三个压力:一是如何保障下半年6000个亿的投资项目以及新开工项目用地用海的指标供应?二是如何如期地保障项目用地用海以保证项目的开工?三是如何防止违法用地的反弹,力保18亿亩耕地红线。
这三个压力,犹如压在广西国土人身上的三座大山,阻碍着用地审批的速度,阻挡着“保资源、保发展”行动的推进。
怎么办?
“难度再大,也要使上愚公移山的劲移开啊,要不然怎么办?”
大家都知道这个道理,可还是不由地摇摇头,难度太大!但时间不等人,三座大山必须移除,这是当时压在广西国土人身上的责任。大家唯有同时进行冷静细致地思考和大胆地探索实践。
纠正违法保大局
南宁市原来规划向东、向西发展,并获得一批用地指标。可后来,南宁市的发展方向依据国家对北部湾经济区的规划改向南了!原来批的地块就产生部分闲置的现象。市委、市政府千方百计想办法盘活这些闲置地,但始终被绑着手脚,无法行动。
在发展的特殊阶段,这样的情况,南宁并不是个例,全国几乎每个城市都有类似的情况。
闲置地影响了经济的发展,随着全国供地量上升,大规模清查“批而未用”土地势在必行。
国土资源部将清理检查“批而未用”土地列入“双保行动”,“批而未用”包括批而未征、征而未供、供而未用、用而未尽等。
2009年7月,国家土地督察局决定开展“批而未用”土地专项快速督察。
2010年将进行的全国范围第九次卫片检查,是对2009年度违法用地现状更强有力的一次检查,“天眼”执法,想要抹杀违法证据是难上加难。卫片检查结果将是正式启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处分办法》(即15号令)问责制铁板钉钉的依据。所以,2009年如不纠正以往的违法用地,面临的是2010年开始的正式问责。
依据“15号令”,一年度内本行政区域违法占用耕地面积占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总面积的比例达到15%以上或者虽然未达到15%,造成恶劣影响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要追究县级以上地方政府主要领导人员和其他负有责任领导人员的责任,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甚至撤职处分。
更要注意的是,此前地方政府的土地违法行为也要问责,问责可追至已离职的领导。而且现任领导对发生在此前的违反土地管理规定行为,在15号令施行后仍不制止、不组织查处,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也将受到相应处分。
2009年,监察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对15号令的若干条款进行解释和细化。中央政府因土地违法违规而问责地方官员将更具有可操作性。
“天眼”亮剑,严格执法,具有极大的威慑力。各级政府官员受到了震动。
然而,按国家规定,已实施征地满两年未供地的,在下达下一年度农用地转用计划时扣减相应指标。对此地方政府毕竟是有些顾虑的。
已实施征地但闲置两年的地块,国家将硬性无偿收回,并将已经批下去的指标收回来,这意味着,一是企业损失大地方经济也受损失,二是好不容易申请到的指标被收回,大家心里多少都有点不好受。
各级政府是否积极配合,是清理检查“批而未用”土地工作能否顺利开展的关键因素。
其实,中央政府大张旗鼓地进行批而未用土地督察,根本用意还在于摸清地方土地家底,争取挖掘更多的土地潜力,减轻扩大内需带来的用地压力。政策、法规的执行,说到底是为了促进地方经济的发展,是为了整个国家民族的繁荣富强。
站在大局看大势,才能办成大事。
单单为了不让我们的干部,在2010年因违法用地问责倒下去,国土部门都得把这次执法检查工作全力做好。
各地对土地违法违规问题早发现、早制止、早报告,也都是为了大家好,这是为了保经济发展大局。
自治区非常重视这一工作,决心把此次执法行动,当成促进广西经济进一步稳定发展的机会。广西国土人将执法行动当成主动提供土地法律法规服务的机会,进一步促进重点项目的用地保障,进一步促进国土资源管理工作的执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构建国土资源管理科学新机制。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