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城市住宅用地审美价值的构建
住宅是由一定数量的具有不同功能的室内空间所组成,它们综合成一个空间的统一体,用以满足居民家庭生活的居住需要。住宅的内部空间可以分为私密性空间、公共空间、家务用空间、交通面积和一定的与大自然相联系的开放空间,如阳台、天井或院落。
重视和加强城市住宅用地的审美塑造,满足人们对居住环境的需求是城市土地的客观要求。住宅应与大自然保持一定的联系,有充分的自然采光和通风条件,有开阔的视野能够观望到蓝天、远树和城市景观,有阳台或庭院能够引入绿色植物和花卉。住宅的庭院应有绿地和树木,使人能经常接触到大自然,保持身心的健康和舒适。上述需要反映了人对于居住环境在实用、认知和审美三方面的功能要求。审美功能则是在居住环境的塑造中获得的情感体验和精神享受。审美作为人类自我意识的生命体验,它融合在人的整个居住生活之中,这是审美意识的渗透性。审美经验的获得,是从感知觉和审美态度的形成开始的。
城市住宅用地审美价值的构建包括三个层次。
(一)城市环境美
城市环境美表现在它能结合所处位置特点,符合城市的整体布局和景观要求,契合城市人文精神,融合山水地形特色,符合城市环境的审美意向,与整个城市环境相协调,追求天然真趣,赋予居民以一种清新怡人、地灵人杰的心理感受,营造天时、地利、人和之环境氛围。在构建城市环境美中,既要善于利用建筑来改造环境,取得与城市景观轮廓线的协调,又要善于利用优美的自然环境来丰富住宅建筑的内外空间,更重要的是彻底根治污染,改善环境,以保障人们的健康,实现建筑群成为城市环境的有机组成部分,体现出建筑师对“虽由人作,宛自天开”的美学境界的巨大努力。
(二)住宅小区环境美
城市住宅小区环境功能作用可分为交通环境、商业环境、休闲环境等,包括学校、商店、市场、住宅、会所、街道、广场等等。住宅小区布局清晰、户型合理、和而不同、协调统一是小区环境设计的目标,也是整个住宅环境设计的核心。构建住宅小区环境美需要以功能设计的合理性为基础,如建筑单体的采光通风等。这就要求住宅建筑在高度上应错落有致,富于变化。同时要注重建筑的墙面、屋顶、色彩等整体一致性,以及屋顶组合、立面造型的丰富多样。此外,住宅的标志性建筑或主控核心建筑在住宅小区环境中亦意义重大,它直接服务于环境景观的统一性的强化。
(三)住宅环境美
城市住宅环境的设计创造涉及到细部处理、室内空间组织以及与室外空间连接、通道等的尺度、比例、韵味、风格。住宅环境设计的针对性在于人们情感的丰富多样和人性的完满发展。因此,细部处理、空间组织、建筑尺度必须符合住户的文化传统、民族心理和生活风俗,不仅要满足住户生活的独立性、私密性要求,而且要体现平等友爱、团结互助的时代精神;既要借助于尺度、比例、色彩、对比等形式美要素满足人们分化、细化、多元化、丰富化的情感之需,又要取得其整体的和谐,以致繁而不乱,艳而不俗。城市环境美、住宅小区环境美、住宅环境美表现出来的城市住宅用地审美价值构建的三层形态结构。三者相互联系,密不可分。三者的整体和谐是创造城市住宅环境美的根本所在。城市住宅环境美的个性特征和创造原则既不同于单一的交通环境、商业环境,又相异于园林环境和旅游环境,其意义在于满足居民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双向需求,不仅要有很强的实用功能,而且要有丰富多样的审美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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