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 江西省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构成
表3-1 江西省城镇土地现状构成表(2009年)
续表
图3-1 江西省城镇土地现状构成比例图(2009)
江西省汇总范围城镇用地总面积201775.29公顷,各类用地面积及所占比例如下:
3.1.1 住宅用地
住宅用地面积73070.42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36.21%。其中,城镇住宅用地面积52340.23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面积的71.63%;农村住宅用地面积20730.19公顷,占住宅用地总面积的28.37%。
3.1.2 工矿仓储用地
工矿仓储用地面积42995.76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21.31%。其中,工业用地面积39659.73公顷,占工矿仓储用地总面积的92.24%;仓储用地面积3336.03公顷,占工矿仓储用地总面积的7.76%。
3.1.3 交通运输用地
交通运输用地面积25828.39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12.80%。其中,街巷用地面积18303.75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70.87%;公路用地面积6114.64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23.68%;铁路用地面积1227.68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4.75%;港口码头用地148.02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0.57%;机场道路用地面积24.37公顷,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0.09%;管道运输用地面积最小,面积为9.93公顷,仅占交通运输用地面积的0.04%。
3.1.4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24367.96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12.08%。其中,科教用地面积9185.59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37.70%;机关团体用地面积5721.91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23.48%;公园与绿地面积4096.12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16.81%;公共设施用地面积为1853.36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7.61%;医卫慈善用地面积1355.63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5.56%;风景名胜设施用地面积1029.14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4.22%;文体娱乐用地面积969.71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3.98%;新闻出版用地面积156.50公顷,占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0.64%。
3.1.5 其他土地
其他土地面积17470.57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8.66%。其中,空闲地面积16364.56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93.67%;设施农用地面积1106.01公顷,占其他土地面积的6.33%。
3.1.6 商服用地
商服用地面积12930.13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6.41%。其中,批发零售用地面积6331.86公顷,占商服用地总面积的48.97%;商务金融用地面积2511.11公顷,占商服用地总面积的19.42%;其他商服用地面积2182.02公顷,占商服用地总面积的16.88%;住宿餐饮用地1905.14公顷,占商服用地面积的14.73%。
3.1.7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3614.94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1.79%。其中,河流水面面积2365.14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65.43%;沟渠面积745.18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20.61%;水工建筑面积314.41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8.70%;内陆滩涂面积190.21公顷,占水域及水利设施用地面积的5.26%。
3.1.8 特殊用地
特殊用地面积1497.12公顷,占城镇用地总面积的0.74%。其中,军事设施用地面积847.26公顷,占特殊用地面积的56.59%;监教场所用地286.35公顷,占特殊用地面积的19.13%;殡葬用地面积271.96公顷,占特殊用地面积的18.17%;宗教用地面积91.55公顷,占特殊用地面积的6.11%;江西省特殊用地中没有使领馆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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