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从以上各级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可以看出,我省的城镇用地情况总体上反映出了江西省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体现了不同地市的经济发展特色。以上数据说明江西省的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尚待改进,城市发展需要考虑到土地利用结构现状,需要与城市规划部门配合,努力使城市用地结构合理化,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城市改造的步伐,通过改造城中村和对存量土地的调整,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促进全省城镇化的发展。
3.3 土地利用现状分析
从以上各级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数据可以看出,我省的城镇用地情况总体上反映出了江西省目前的经济发展状况,体现了不同地市的经济发展特色。如南昌市作为省会城市,其城镇用地总面积占全省城镇用地总面积的14.80%,而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占全省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面积的比例为15.70%,体现了其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比较完善;新余市作为工业城市,其城镇用地仅占全省城镇用地总量的4.98%,而其工矿仓储用地占全省工矿仓储用地的面积比却高达7.94%。
全省商服用地占地比例6.41%,该比例略高于中国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抽样调查中的55个市级单元5.9%的平均水平,远低于经济发达地区25.2%的水平;公园与绿地2.03%的占地比例较低,离建设用地面积比例的规划规定下限的8%还相差较远,说明我省总体上对城市的生态环境建设重视还不够;工矿仓储用地占21.31%,略高于中国城镇土地利用现状抽样调查中的55个市级单元19.3%的平均水平,这说明我省工业化水平相对较高。
以上数据说明江西省的城镇土地利用结构尚待改进,城市发展需要考虑到土地利用结构现状,需要与城市规划部门配合,努力使城市用地结构合理化,充分利用土地资源,加快土地利用方式转变和城市改造的步伐,通过改造城中村和对存量土地的调整,充分挖掘土地利用潜力,促进全省城镇化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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