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适应于济南市的现状,分层次分范围进行研究。在进行功能区评价时,考虑到必须以地籍数据为基础进行,而济南市的地籍调查范围只在中心城区,通过整合边界,范围大致是:北至小清河北路,东到华信路,南至二环南路,西到腊山河,面积约97km2,范围对比如图8-8所示。按照主导性原则、普适性原则及区内差异原则,根据济南市土地优化配置与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因素分析,采用直接衍生、交叉衍生、综合衍生等方法,从各类因素中选择指标。
8.2.1 评价范围确定及指标体系建立
1.评价范围的确定
就城镇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本身而言,总体评价一方面是进行全国的横向比较,另一方面是了解所在城镇土地的整体集约利用情况。适应于济南市的现状,分层次分范围进行研究。为了多方数据的协调和大部分数据的获取,在进行总体评价时按照统计年鉴、规划局及第一次土地定级和基准地价评估的范围进行,大致是:东至铁路专用线,西到国棉五厂,南达兴济河,北至北外环路,面积约160km2。在进行功能区评价时,考虑到必须以地籍数据为基础进行,而济南市的地籍调查范围只在中心城区,通过整合边界,范围大致是:北至小清河北路,东到华信路,南至二环南路,西到腊山河,面积约97km2,范围对比如图8-8所示。为了便于进行对比分析,优化配置的范围基本与总体评价的范围相同。
图8-8 济南市城区土地集约利用潜力评价范围对比图
2.指标体系的建立
按照主导性原则、普适性原则及区内差异原则,根据济南市土地优化配置与集约利用潜力评价因素分析,采用直接衍生、交叉衍生、综合衍生等方法,从各类因素中选择指标。选择指标的思路是:罗列尽可能多的对城镇土地优化配置与集约利用有影响的指标→筛选明显不合理指标→专家论证→确定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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