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5.1 土地开发规划编制的原则
土地开发规划是一项系统工程,它不仅涉及土地的自然环境,还涉及经济、技术、政策法规等社会问题。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土地开发规划是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一个组成部分,在没有条件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地区也可以先进行土地开发规划。
土地开发规划的编制必须做到因地制宜,并使生态、经济、社会三效益达到最优。编制土地开发规划必须坚持下列原则。
4.5.1.1 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日益增长的要求
土地开发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开发未利用或没有充分利用的土地资源,发挥土地的最大功能,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生活和社会经济日益增长的要求,实现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解决或缓和土地资源供需之间的矛盾,使国民经济协调发展,农业生产结构更趋合理。
4.5.1.2 以最小的劳动消耗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通过开发充分发挥未利用和没有充分利用的土地资源的特点和优势,挖掘生产潜力,提高土地的生产力,以最小的投入获得最大的经济效益。
4.5.1.3 有利于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为人类生活创造美好的环境
土地开发不仅要做到不断提高土地生产力,获得较大的经济效益,满足生产生活需要外,还必须改变局部地区生态系统恶性循环的局面,使土地生产力能够持续利用并得到提高,使自然界和生物之间关系不断改善,创造出土地和生物生产力更高的新的生态系统和符合人类生活的美好环境。
4.5.1.4 先易后难,尽快见效
土地开发由于受自然条件、社会经济条件等的限制,必然有易有难,一时不可能将待开发土地资源全部开发利用。利用有限的资金,先易后难,有步骤、有顺序地进行开发,在短时间内获得尽可能大的经济效益,有利于开发资金的积累和开发系统的逐步完善。随着技术的积累和进步,现在有些难开发的土地也许将来会变得较为容易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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