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俄罗斯政党制度及其改革

时间:2023-03-12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俄罗斯政党制度及其改革薛福岐李雅君普京执政后,由于民众情绪的变化和现政权对反对派的打压,俄罗斯议会中首次出现了起主导作用的“政权党”。政党体制改革的结果将大大改变俄罗斯多党制的结构、突出政党在议会选举中的作用、降低俄共等议会反对派的影响力。绝大多数政党接受并认可了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着自己的权利和职能。
俄罗斯政党制度及其改革_纪念中国社会科学院建院三十周年学术论文集·俄罗斯东欧中亚研究所卷

俄罗斯政党制度及其改革

薛福岐李雅君

普京执政后,由于民众情绪的变化和现政权对反对派的打压,俄罗斯议会中首次出现了起主导作用的“政权党”。为进一步巩固“政权党”的地位,规范俄罗斯政党政治的发展,确保政权对议会的有效控制,2004 年9月“别斯兰事件”后,普京提出了改革俄罗斯政党体制的一系列措施。政党体制改革的结果将大大改变俄罗斯多党制的结构、突出政党在议会选举中的作用、降低俄共等议会反对派的影响力。同时,这些有利于现政权的改革措施也会迫使俄罗斯各派政治力量的重新组合,形成社会新的政治格局,挑战“政权党”的地位。

一、从无序走向稳定的政党制度

俄罗斯的政党制度是在苏维埃制度逐步瓦解、西方式民主制度最终确立的过程中建立起来的,它受到了转型时期社会政治斗争的影响,经历了一个由无序、混乱到有序、稳定的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分为四个时期。[1]

(一)萌芽时期

主要指从戈尔巴乔夫社会改革到苏联解体这段时间。废除一党专制、允许多党存在,是苏联后期民主派们追求的政治目标,也是俄罗斯社会从“极权体制”向宪政制度转变的主要内容。在戈尔巴乔夫“民主化”与“公开性”浪潮推动下,社会上出现了大量以“苏共政治反对派”自居的各类“非正式组织”,其中尤以从苏共和俄共党内分化出来的政治反对派的影响最大。反对苏共“极权体制”的共同目标,促使这些“非正式组织”逐渐发展成各类政党和政治派别。这一时期俄罗斯政党体制的特点是:政党数量巨大、政治主张庞杂、组织形式涣散、社会缺乏对政党的法律规范、各类政党主要以发动“街头政治”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政治主张,并没有以政党的身份直接参与国家的政治生活。

(二)形成时期

从苏联解体到1993年12月通过俄罗斯新宪法为止。这一时期,随着苏共的瓦解与苏联的解体,俄罗斯政权斗争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即从反对苏共“极权体制”变为政权内部围绕国家发展方向的权力斗争。与此相对应,俄罗斯各类党派与政治组织中第一次出现了大规模的分化、组合,主要表现为:①各类党派的政治主张更加鲜明——形成了按照意识形态划分的“民主派”、左派和民族主义政党,以及按照对国家发展方向不同选择而划分的“政权派”与“政府反对派”(包括左派、中派、右派和民族主义势力)。②政党的数量大大减少。[2]③各类政党开始以议会为舞台,积极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政党政治初具雏形。[3]

(三)发展时期

从1993年12月通过新宪法到1999年12月底叶利钦执政结束。俄罗斯政党制度进入发展时期的主要标志是:政党的活动和作用被严格限定在宪法和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定期的各类选举活动使政党的发展摆脱了混乱无序状态,政党体制逐渐趋于稳定。根据俄罗斯新宪法和议会选举法,以及其他与政党活动有关的各项联邦法律,[4]政党的活动必须遵守联邦宪法和联邦法律;政党的主要活动方式是组织并参加议会、总统以及地方政权机关等各类选举活动;议会是政党活动的主要场所,进入议会的政党可以按照议会工作的原则参与国家决策,表达该党的政策主张。这一时期,俄罗斯共进行了三次议会选举、一次总统选举和各级地方政权机关的换届选举,政党活动的中心逐渐由发动“街头政治”转为定期参加各类选举,公平竞争的选举规则得到了政党的普遍认可。例如,1996年总统大选期间,出现了以俄共为首的反对派与现政权之间的激烈斗争,双方势均力敌,但选举结束后,竞选失败的俄共领导人宣布尊重选民意志,承认而不是抵制选举结果。这一时期的选举活动和议会斗争进一步促进了各政派之间的分化、组合,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形成了“左、中、右和民族主义”[5]四种政治力量格局。到叶利钦执政后期,俄罗斯逐渐改变了独立之初党派林立的状况,议会主要由几个固定政党组成。

(四)稳定时期

从普京执政至今。其特点是:左、右翼政党影响下降,亲政府的中派势力在议会中占据了优势地位,并组成了起主导作用的“政权党”。为国家经济发展提供稳定的政治环境,是普京执政以来在社会政治领域内的主要行动目标。上任不久,普京一方面推动议会通过《俄罗斯政党法》,另一方面积极促成议会中亲政府的中派势力的联合,2001年12月议会中的三大中派组织——“团结党”、“祖国运动”和“全俄罗斯”宣布联合组成统一政党——“统一俄罗斯”党。[6]该党成为议会第一大党,取代了一贯持“现政权不妥协反对派”立场的俄共的第一大党地位,近10年来在俄罗斯议会中首次出现了起主导作用的“政权党”。利用自己在议会中的多数席位,“政权党”全力支持政府提出的各项方针政策,从而结束了叶利钦时期持续不断的“府院之争”。2003年12月议会选举中“政权党”大获全胜,取得议会2/3以上席位,2004年3月普京再次赢得总统大选,蝉联总统职位,普京执政以来逐渐形成的由“政权党”控制议会、立法机关和行政机关相互协作的政治格局得到了进一步加强。2004年9月别斯兰事件后,普京提出了一套包括政党制度和杜马选举制度在内的国家政治体制改革措施,目的在于用法律的形式规范政党制度的发展,巩固“政权党”的地位,确保政权对议会的控制。

以《俄罗斯政党法》的通过为标志,经过10多年的演变与发展,俄罗斯政党体制已经基本建立起来。这表现在:首先,作为社会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政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地位被固定下来。绝大多数政党接受并认可了俄罗斯的政治制度,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行使着自己的权利和职能。按照共同的“游戏规则”,各类政党主要以参与竞选和议会斗争的方式影响着国家的政治进程,议会成为政党活动的主要场所。“众所周知,俄罗斯宪法没有为政党提供组成政府的权力。但是任何人也不会认为自己可以不考虑多党利益。政党成为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7]

其次,与苏维埃时期以及反对苏共“极权体制”的苏联后期不同,现代俄罗斯政党的作用已经由维系政权(或反对政权)的工具,逐渐转变为联系国家权力和社会各阶层民众的“纽带”和“桥梁”——政党在竞选和议会活动中代表了某一或某些阶层选民的意志并表达他们的政治主张,公民也可以通过支持某个政党或某个政党候选人的方式表达自己的意志;社会各阶层民众的利益要求及其对政权的不满情绪,可以通过代表他们利益的政党得到满足或释放,各类政党和政治派别则通过组织竞选活动,吸引民众参与国家政治生活,政党的存在起到了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俄罗斯执政权力的实现也需要利用政党制度:叶利钦执政时期,每次议会选举或总统选举之前,当权者都试图以组建“政权党”的方式争取选民的支持;普京当政后,更是利用政权的力量,公开支持议会“政权党”,积极为“政权党”制造声势,扩大其在选民中的影响。

第三,随着俄罗斯政党体制由混乱、无序逐渐发展到稳定、有序,俄罗斯议会中也形成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政党格局,一是经过10多年的议会斗争和竞选活动,议会中形成了几个固定的、有一定选民基础和政治倾向的政党和派别,历届国家杜马的大部分代表基本上是这些政党或政治组织的成员,有些代表甚至连任几届,成为“职业议员”;二是议会斗争的结果使议会中的各种政治力量不断进行着分化组合,那些极端的或激进的、与现政权相排斥的政治派别和政治主张逐渐被抛弃,代之以不同派别之间纲领上的趋同,这在普京执政以后的两届议会选举中表现得尤其明显。

然而,与西方国家传统的政党政治相比,俄罗斯政党制度存在着明显缺陷。其一,俄罗斯的政党发育不足。除俄共外,其他绝大多数政党都不能称为群众性政党,它们或是以政权上层人物为代表的所谓“领袖党”,或是受到某些社会集团青睐的所谓“精英党”,或是有着明显极端倾向的“民族主义党”。这些政党不仅缺乏广泛群众基础,而且大多结构松散,组织性不强,政治纲领雷同,社会影响有限。其二,俄罗斯政党的地位和作用受到限制。在俄罗斯现行政治体制下,总统权力凌驾于其他权力之上,政党的作用仅限于参与选举和进行议会活动。虽然由各主要党派组成的国家杜马在制定法律方面有一定作用,但对总统的决策难以形成必要的牵制,也无法对政府的组成产生直接影响。这种状况导致了叶利钦时期议会反对派与政权之间尽管长期尖锐对立,但却相持不下,以致严重影响了社会的稳定与发展。其三,政党与政权相脱节。在西方“民主政治”制度下,政党政治的主要功能之一是为政权与执政者充当政治支柱。而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尤其是叶利钦执政期间,政党仅仅是政权利用的工具,并没有成为执政者依靠的政治力量。叶利钦一直以独立候选人的身份参加总统竞选,因为“超党派”形象甚至更有利于他利用个人魅力拉拢选民,更便于他利用党派之间的矛盾,这在1996年的总统选举中表现得尤其突出。

二、普京的政党体制改革

2004年5月26日,普京在向联邦会议发表的国情咨文中表示,2000年以来,俄罗斯“首次实现了政治经济稳定”,[8]其中政治稳定的一个最主要标志就是:近10年来“政权党”首次获得议会多数,成为议会第一大党,结束了贯穿叶利钦时期议会反对派与国家执行权力机关的长期争斗,议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由抗衡变为合作。

为建立和巩固“政权党”,普京积极推动政党体制改革。其改革思想早在执政之初就已形成。2000年7月,在谈到俄罗斯政党体制存在的问题时,普京指出:“在一个文明的社会里,政党可以确保人民与当局之间的固定联系。借助选举这种最重要的手段,目前政党已获得了最好的发展机会。没有党派就不可能推行大多数政策,也不可能保护少数人的立场。在其他国家多年的议会制和多党制传统的反衬下,我们的政党体系存在的不足显得尤为突出……俄罗斯需要的是有广泛支持和稳定威望的政党,而不是一个接一个的、靠当局庇护但又想取代当局的官僚党。经验证明,这种组织一旦从特定环境转入竞争环境,马上就会夭折。”[9]可以看出,在对待政党的态度和建立成熟政党体制问题上普京与叶利钦有着很大区别,产生这种区别的原因主要有二:①普京执政后的政党格局已发生了变化。叶利钦时期,以俄共为首的政府反对派始终控制着议会多数,而政权“人为”建立的“政权党”在议会中根本无法与政府反对派相抗衡。普京执政后,利用民众社会情绪的变化,有意促成中派政党的联合,已有在议会现有党派基础上组建强有力“政权党”的可能。同时,他对俄共等议会反对派采取分化瓦解与重点打击的方针,动摇了俄共在议会中的优势地位。②普京与叶利钦政权所依靠的社会政治力量不同。叶利钦依靠的主要是“金融寡头”和“家族”势力,对政党则采取利用或压制的策略,他推行的改革路线和政策经常遭到议会的抵制。普京所依靠的主要是民众和强力部门的支持,并始终与“金融寡头”和“家族”势力保持距离。

普京在执政实践中采取了一系列治国措施。例如,坚决打击车臣分裂主义和恐怖主义;改革联邦制,削弱地方势力,重建垂直权力体系;打击寡头,杜绝寡头干政现象;控制媒体和舆论;压制反对派,建立支持现政权的议会多数,结束议会纷争,等等。这些措施不同程度地缓解了一些导致俄罗斯社会政治动荡的根源性问题,使经济发展所需的政治社会条件较以前有明显改善。这些措施顺应了民意,再加上经济连年稳定快速增长,人民生活改善,使得普京的支持率不断攀升,权力地位日益巩固。

正是这种有利的社会政治环境,为普京按照自己的意愿组建“有广泛支持和稳定威望的政党”提供了最佳时机。普京也以公开支持政权党的方式,如2000年5月和2002年4月两次参加政权党成立大会、2003年10月明确表示“统一俄罗斯”党是他执政以来所依靠的政党等,利用其个人威望为该党助选。与此同时,普京利用“政权党”在议会中的优势地位,先后提出了一系列有关政党制度方面的改革措施,以扩大“执政党”在国家政权方面的作用,改变俄罗斯社会政党与政权长期脱离的局面,为政权的稳定建立一个强大的政治支柱。

普京执政以来,在政党制度方面主要采取了以下改革措施。

(一)通过《俄罗斯政党法》,规范政党组成方式

在普京总统的积极倡议下,2001年6月21日国家杜马通过了第一部《俄罗斯政党法》。在此之前,适用于俄罗斯政党活动的法律,除了《俄罗斯宪法》和《议会选举法》等有关联邦法律外,甚至还包括苏联时期通过的《苏联社会联合组织法》。[10]《俄罗斯政党法》通过后,政党的活动将主要以《俄罗斯宪法》和《俄罗斯政党法》为法律依据。《俄罗斯政党法》严格规定了政党的概念与地位、政党的组成方式与活动方式。根据该法:政党的党纲和党章必须以参加国家政权机关选举为政治目的并要预先接受司法部的资格审查;只有正式成员达到1万人以上,并在全国半数以上地区分别拥有100人以上党员分支机构的政党才能获得司法部登记;取消地方政党的概念,政党必须具有全俄罗斯联邦性质;国家将对在杜马选举中获得3%以上选票的政党予以财政支持,等等。[11]

《俄罗斯政党法》将政党的作用定义为参与国家政权机构的选举,原则上排除了不以选举为宗旨的各类群众性社会组织改称政党的可能性;对政党成员人数和分支机构的限制使大批数量少、影响小的政党或自行消亡,或与其他党派联合。该法通过后,俄罗斯出现了政党之间重新组合浪潮,政党数量大大减少,如1999年1月1日获得司法部登记的全联邦性政党和社会组织共有141个,[12]到2003年国家杜马选举时,获得司法部正式登记并准予参加议会选举的政党仅为44个。

(二)改革国家杜马选举办法,突出政党地位

别斯兰事件后,利用俄罗斯严峻的反恐形势,普京加紧了酝酿已久的国家政治制度改革步伐。2004年9月28日,普京提出了新的《俄罗斯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草案》。根据该选举法,在议会选举中,将取消自1993年以来实行的“混合选举制”,改为全部按照“比例代表制”的方式进行选举,即国家杜马所有450名议席,将在取得进入议会资格的政党中,按照其得票比率进行分配。除此之外的重大变化是,该法规定:①每个政党的全联邦性候选人不得超过3人,[13]其余候选人须全部登记在地区选区的选票上,[14]且参选政党须在不少于4/5的联邦主体内提出自己的候选人名单。②参选政党须得到7%以上选票才有资格进入议会。[15]③进入国家杜马的政党将被赋予“指派权”,即有权指派党的成员担任国家杜马议员、撤换任职的国家杜马议员。

新的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最直接的影响是:在未来俄罗斯议会选举中,独立候选人将不复存在,“独立议员”或“地区性议员团”(或称“独立议会团”)的概念也将从议会中消失;[16]225个单名制选区将全部取消;选民也只能通过投票选举某个政党的方式参与议会选举;政党为进入议会所获得选票的数额大大提高,政党进入议会“门槛”的几率相对降低;政党成为参加议会选举和参与议会活动的唯一主体,政党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加强。

(三)修改《俄罗斯政党法》,进一步限制政党的组成

在提出新的《俄罗斯国家杜马代表选举法草案》的同时,普京又提出了一项有关《俄罗斯政党法修正案》,对2001年通过的《俄罗斯政党法》的部分内容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补充,主要内容包括:①大幅度提高政党党员数量的下限——由1万人提高到5万人。[17]②每个政党在1/2联邦主体内所设分支机构中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500人,[18]在其余1/2联邦主体内所设分支机构的党员人数不得少于250人。[19]③截止到2006年1月1日,俄罗斯司法部将对所有不符合要求的政党进行重新登记。在此日期前未获得登记的政党将被取消政党资格,或成为社会政治团体,或自行解散。[20]④司法部有权每年对各个政党的党员人数进行核查。⑤今后将禁止建立地方性政党,一律改为全联邦性政党,等等。

显然,该修正案的主要目的是,以提高政党成员人数的方法,进一步限制中、小政党的活动,促使政党扩大群众基础;用取消地方性政党的方式,鼓励、支持发展全联邦性质的大党。

(四)修改《俄罗斯政府法》,允许政府官员参与政党活动

2004年10月13日,俄罗斯国家杜马通过了对《政府法》第十一条的修正案,11月3日该修正案经普京签署后正式生效。根据该修正案,将取消《政府法》中对联邦政府总理和部长级官员担任政党和其他社会组织内领导职务的限制。该修正案的生效,原则上为政府官员直接参与政党活动和议会活动开了绿灯,同时也为议会中“政权党”的合法性提供了法律前提。

(五)重新设立社会院

在提出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的同时,普京宣布在国家杜马和联邦委员会之外重新设立社会院。[21]社会院由分别来自全国性、地区性和跨地区社会团体以及非商业组织的126名成员组成,其中42名成员从由全国性社会团体推举产生,其余84名成员由地区和跨地区社会团体推举产生;政党、联邦和地方政府官员、各级议会成员不得成为社会院成员;社会院成员任期两年;社会院的主要任务是:提出公民倡议;对国家权力机构进行监督;对宪法修正案和涉及公民宪法权利的法案进行鉴定,旨在建立与公民进行广泛对话的社会机制和公民监督国家权力机关的机制。

重新设立社会院,是普京在加强政治制度改革、强化中央集权体制的同时,为缓解民众紧张情绪,与社会建立有效对话渠道而采取的一种必要措施。但由于社会院的决议只具有建议性质,没有实际约束力,因而它能在多大程度上发挥作用,完全取决于执政者的意愿。

三、政党体制改革的目的和影响

从2001年积极推动通过《俄罗斯政党法》,到短时间内连续出台一系列相互关联的改革措施,普京试图在俄罗斯建立一种有利于政权稳定的新型政党制度。按照普京的设想,这种新型政党制度“所出现的不应该是袖珍党,而是这样一种政党,这种政党能积极地建立政权,从自己的队伍中推举卓越的领导人,推举能组成有效地工作并为社会和国家负责的班子的出色人才”;“只有当政党自己建立政权的时候,它才能成为政权的伙伴和支柱”。普京甚至把建立这种政党制度视为自己执政时的主要职责,他认为:“……建立一个对人们坦诚和有效的政党体系,是国家的任务。应当说,作为国家元首我可以把这看作自己的重要任务之一。老实说,我只指望这些机制能在我国正常运转。如果我们能做好这件事,如果我能促进这个进程,我就可以认为,我这个国家元首所面临的一大部分任务将会完成。这将决定我国社会和国家在今后很长一个历史时期的活力和竞争能力,我绝对相信这一点。”[22]

可见,这种新型政党制度的核心是:培育“政权党”,实现政党与政权、政党利益与政权利益的真正结合,促进俄罗斯政党政治的发展。普京执政后实施的一系列政党制度改革正是为实现这一目的所采取的措施。下面对这些措施的作用做一集中归纳,以便更清楚地看出普京的意图。

第一,按照新的“组织规则”,重新清理政党队伍。对政党组成条件的严格限制,把大量社会组织、小党和地方性政党排除在国家政治生活之外,保证有稳定群众基础的大党、老党在俄罗斯政治生活中的统治地位。

第二,改议会选举由“混合式代表制”为“比例代表制”,一方面,完全堵塞了社会上有影响的某些人试图以个人身份参与或影响政权活动的渠道,[23]全联邦性质的政党成为唯一有权从事议会选举活动的主体,个人的政治倾向和政治抱负只能通过参加政党的方式才能实现,政党的作用得到强化;另一方面,对政党选举名单的限制性规定,迫使政党在竞选时必须将自己的所有候选人公布于众,从而防止政党在竞选中与投机者,尤其是寡头之间从事幕后交易。[24]

第三,允许政府官员参加政党活动、担任政党内职务,打破了长期以来政权与政党的脱节,为实现真正意义的“政权党”,即由未来议会内政权党参与组阁铺平了道路。

第四,通过行政干预等手段,如司法部定期对政党的资格进行审查,政府对政党的活动经费、竞选资金来源以及政党内部组成情况实行监督等等,政权加强了对政党活动的控制,也有利于政权对议会反对派施加影响。

应该说,这些制度性措施是在俄罗斯现行宪法框架内,利用政权党在议会中优势地位,对俄罗斯未来政党制度实施的重大变革,将在很大程度上使俄罗斯政党的未来发展变得更加具有可预见性。例如,政权可以利用行政手段,对威胁政权稳定的政党实行监督;在俄罗斯将建立起一个由几个固定政党组成的多党政体;在政权力量的作用下,政权党最终将成为真正意义的执政党,等等。除此之外,改革俄罗斯政党制度的另一个目的,也不排除普京为自己在2008年结束总统第二任期后寻找新的从政机会,即利用控制政权党继续影响俄罗斯社会。[25]

但是,政党制度改革的结果,一方面固然有利于加强政权党的作用、有利于政权对政党控制,但另一方面也对执政党和现政权的优势地位提出了挑战。首先,新的议会选举法,取消了独立候选人和单名制选区,选民和候选人直接接触的机会大大减少,这将降低选民的参选热情,导致民众与政权的逐渐疏远;其次,政权党的特殊地位,易使其政策主张成为其他政党共同攻击的目标,从而促成各派政党在目标一致的前提下组成联合反对派,威胁执政党的执政地位;第三,对政党组成条件的限制,会加快各政党之间新一轮的分化组合。《俄罗斯政党修改法》通过后,为适应新政党法的要求,到2004年年底,俄罗斯出现了一股政党合并和建立新党的热潮。其中:现任国家杜马副主席巴布林领导的“民意党”与罗戈津领导的“祖国党”合并,组成了一个新的政党——“祖国”联合党;原“右翼力量联盟”负责人之一伊利娜·堀田成立了一个新党——“我们的选择”党;主要以从俄罗斯共产党中分裂出来的“全俄罗斯未来共产党”(由谢米金领导)和“俄罗斯复兴党”(由谢列兹尼奥夫领导)为主的数十个小型左翼政党和团体联合成立了一个新的政党组织——“俄罗斯爱国者”联盟。另外,一些人权组织也在积极参与建党活动,如俄罗斯著名的人权组织“士兵之母”计划改建为“士兵之母”全国联合党。在这种情况下,社会的政治变数或许反而会增加,即不能完全排除出现不利于现政权的新政治格局的可能性。

(原载《俄罗斯中亚东欧研究》2006年第1期)

【注释】

[1]参见潘德礼主编、许志新副主编:《俄罗斯十年——政治·经济·外交》(上卷)(世界知识出版社2003年12月出版)《政党政治》一章中有关俄罗斯政党发展阶段的划分。

[2]1993年十月事件后,一些以极端方式与政府对抗的左派和民族主义政党被宣布解散,另一些中派政党和政治组织也因影响力下降而逐渐停止活动。

[3]这主要表现为1992~1993年期间占议会多数的政府反对派和以叶利钦为首的执行权力机关之间围绕国家权力和经济政策进行的激烈斗争,以及1993年12月按照新宪法和议会选举法举行的第一届议会选举。按照1993年新宪法,在俄罗斯联邦承认政治多元化和多党制;根据1993年议会选举法,俄罗斯国家杜马由450名代表组成,其中225名代表由获得5%以上选票的政党按照比例代表制的原则选举产生,另外225名代表则在单一选区按照多数代表制原则选举产生。

[4]从1993年10月到2000年7月,俄罗斯先后颁布实施了8部有关议会选举的联邦法律和法规,其中都涉及有关政党参加选举活动的内容。

[5]这一时期,“左派”政党主要以“俄罗斯联邦共产党”、“俄罗斯农业党”为代表,它们主张:坚持社会主义选择,反对在俄罗斯建立西方式社会政治经济制度;“右派”政党主要有“右翼力量联盟”、“亚博卢集团”等,它们大多主张激进的社会改革,建立西方式的政治经济模式;“中派”政党主要是俄罗斯独立后从“民主派”阵营中分化出来的政党,它们大多与官方关系良好,许多中派领袖都曾担任过政府高官。但由于政治主张存在差异,“中派”政党又可分为“中左”、“中间”和“中右”三派政党;“民族主义政党”主要指以“俄罗斯自由民主党”为代表的、持极端民族主义主张的政党。

[6]2002年4月“统一俄罗斯”党召开第一届全俄代表大会,宣告该党正式成立。

[7][俄]A.伊万琴科主编《俄罗斯:政党·选举·政权》,莫斯科“观察员”信息出版社俄文版1996年版,第214页。

[8]http://www.gov.ru/aug2004.5.27.

[9]普京2000年7月8日在俄罗斯联邦会议发表的国情咨文:《俄罗斯国家:强国之路》,载《普京文集》,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82页。

[10]1991年1月,俄罗斯联邦通过决议,宣布《苏联社会联合组织法》适用于俄罗斯联邦全境。2001年《俄罗斯政党法》生效后,《苏联社会联合组织法》被废止。

[11]http://www.akdi.ru/gd/proekt/085578GD.SHTM.

[12]参见《俄罗斯报》1999年1月16日。

[13]按照1999年杜马代表选举法,参选政党提交的候选人名单中可以列入18位候选人。

[14]这一规定是为了防止在选举时政党与利益集团之间进行幕后交易。譬如,2003年国家杜马选举时,在按比例代表制选举产生的225名议员中,有92位议员的名字并未出现在选票上。参选政党向利益集团“出售”其候选人名单中的位置(即国家杜马议员席位)的现象在当今俄罗斯已经是一个公开的秘密。

[15]按照1999年杜马代表选举法,凡在全联邦选区获得5%以上选票的参选政党均可以进入议会,参加代表议席的分配。

[16]按照1999年杜马代表选举法,在单名制选区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杜马议员后,该议员可以参加其他政党组织的议员团,也可以自行组织议员团——“独立议员团”。

[17]按照最初的设想,全国性政党的党员人数应在10万人,或者至少不低于7.5万人。

[18]按照2001年《政党法》的规定,政党分支机构的党员人数为100人以上。

[19]2001年《政党法》中没有此项规定。

[20]目前,在俄罗斯司法部登记在册的44个政党中,只有“统一俄罗斯”党(37.3万人),俄罗斯共产党(10.3万人),人民党(12.1万人),俄罗斯生活党(8.2万人),“亚博卢”集团(7.3万人),俄罗斯复兴党(7.2万人),俄罗斯退休者党(6万人)等7个政党符合新《政党法》对政党党员人数的要求,其余政党的党员人数均在5万人以下,须重新进行登记。

[21]俄罗斯社会院最早创立于1994年,由250名成员组成,分别代表工会、行业组织、艺术类协会、企业家组织和宗教团体等社会组织。创建社会院的主要目的是:由公众代表对国家机构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各类法案提出完善意见。1996年社会院改组为总统政治咨询委员会,其成员大多数是1995年国家杜马选举落选的政党代表,委员会下设总统人权委员会,2000年之前,俄罗斯各类人权组织、环保组织的活动在该委员会占据一定的比例。2000年普京上台后,总统政治咨询委员会被取消。

[22]普京在俄罗斯“团结党”成立大会上的讲话。俄塔社莫斯科2000年5月27日俄文电。

[23]在1993年国家杜马选举中,过半数的单一选区议员是无党派人士;2003年国家杜马选举时,有67位以独立候选人身份当选的议员加入了“统一俄罗斯”党议员团。根据新的杜马选举法,在以后的议会选举中,此类现象将不再会出现。

[24]在2003年议会选举前,俄共曾吸纳了一大批大企业家作为党的议会候选人,试图靠这些有资金、有影响的“同路人”来壮大党的社会基础和竞选实力,结果受到社会舆论的指责,俄共因此发生内部分裂,在议会选举中得票率也大幅降低。但俄共等反对派政党与大企业家的联合也引起了普京政权的担忧,此项改革可以认为是主要针对类似现象而设定。

[25]2005年4月,普京在访问法国时,公开对媒体表示,他将遵守俄罗斯宪法,不会谋求第三次连任总统职位,但不排除以其他的方式参与政治活动。此间,有分析人士认为,普京很有可能将担任议会政权党的领袖,领导议会和政府,2012年再谋求第三次竞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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