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宁夏的水稻种植
崔永庆
前几年,就有人以黄河流域水资源的高效利用为由,提出了宁夏灌区不应该种植水稻的意见。2003年黄河来水严重偏枯,种稻问题再次引起人们的关注。今年黄河上游蓄水情况较好,一些地方盲目扩大水稻种植面积,灌区种稻又成为议论的焦点和热点。那么“宁夏该不该种水稻?”“宁夏到底能种多少水稻?”想谈点自己的看法。
现在,人们普遍认可农业的两大功能是提供农产品的经济功能和维系与改善生存环境的生态功能。先以此来分析一下宁夏种植水稻对这两大功能的体现程度。
从经济功能来看,在产品提供上,水稻是确保宁夏粮食安全的主要作物之一。“九五”末到“十五”期间,宁夏的粮食年总产量保持在27亿~30亿kg,据2001~2005年统计,其中作为基本口粮消费的小麦和水稻产量年均13.9亿kg,勉强占粮食总产量的50%。其中水稻产量5.56亿kg,占全区麦稻总产量的41.5%,占川区麦稻总产量的比重达到51.4%。同在川区,小麦五年平均亩产302.6kg,水稻五年平均亩产556.6kg,水稻亩产比小麦高83.9%。而且,有相当数量的水稻是种植在地势低洼、盐碱较重、甚至不能种植旱作物的土地上。在经济效益上,据2005年农经部门川区固定观察点的核算,每亩地的净收益,小麦是66.17元,玉米是153.76元,水稻是693.18元。一亩水稻的净收益是小麦的10.5倍,是玉米的4.5倍。像平罗县通伏乡长期贫穷的一些村队,就是靠种水稻摆脱了贫穷,相当一部分农户已富裕起来。在全国种植业区划中,宁夏黄灌区确定为北方优质粳稻栽培区,宁夏水稻也是在全国性研究中认为具有单位面积产量优势的作物。较长时期以来,水稻还是宁夏商品率最高的粮食。据研究,宁夏农村居民自产自用的消费量(含口粮、种子)占总产量的40%,另60%作为商品在区内外市场进行交易。商品交易量中的2/3销往区外。所以,宁夏大米曾享誉周边省区,甚至进入北京等大城市。随着近几年优质品种的推广,宁夏大米的优势已更进一步显现。
从生态功能来看,宁夏灌区的开发和“塞北江南”的形成,当是伴随着水稻的种植而出现的。汪一鸣先生研究认为:宁夏平原的灌溉开发始于两汉时期,公元6世纪后半叶,即北周、隋唐之际,宁夏平原灌区可能开始种稻。至迟到8世纪初即唐代中叶,宁夏已有大面积水稻栽培。开始种稻的时期与开始灌溉开发的两汉末年不过500年左右。据杨新才等人研究,两汉末宁夏平原的灌溉面积是3.33万hm2左右,到盛唐时期已接近6.67万hm2。《史记》中记载黄河河套平原“地固泽咸卤,不生五谷”,唐代灌溉耕地如此大规模地由南而北向地势低洼、湖沼密布、土壤盐碱的银川地区发展,是与开沟种稻方式的推广分不开的。才出现了中唐诗人韦蟾“塞北江南旧有名”的诗句。到西夏时期,宁夏平原的灌溉面积更迅速发展到10.67万hm2左右,元初编写的《宋史》中才有西夏“其地饶五谷,尤宜稻麦”的记载。到清前期,宁夏平原的灌溉耕地已达13.33万hm2。民国时期的1946年,宁夏平原灌溉耕地203万亩,作物播种面积中水稻占13.6%。新中国成立以来,以水稻为先锋作物,展开了更大规模的土地开发,时至今日,宁夏平原灌溉耕地已达36.67万hm2,水稻的种植面积也不断扩大。上世纪80年代在4.67万~5.33万hm2,90年代发展到6万~6.67万hm2,本世纪前三年已突破7.34万hm2(水利部门2002年的灌溉统计面积达到8.93万hm2)。从宁夏水稻发展的历史轨迹看,自隋唐开始种植至今,一直是伴随着灌区的开发而发展。从隋唐以来“塞北江南”景观的形成、巩固和提高,可以明显地感受到水稻湿地及种植覆盖所起到的调节气候、改善环境的重要生态功能,也能深切感受到种稻改良土壤盐渍化、防止土地荒漠化的重要生态功能。唯其如此,才历史地造就了宁夏平原这块荒漠上的人工绿洲。
勿庸质疑,历史上宁夏平原的水稻是在水源基本不受制约的前提下发展的。且宁夏自流灌区的水价也一直较低。显然,即使在目前种植水稻效益非常好的情况下,从水经济学的观点分析,依然是对工业有利而对农业是不利的。然而历史走到今天,我们对水资源利用的认识必须从它的生态经济功能上全面评价。那么,从水对农业经济功能和生态功能全面发挥的影响来看,在宁夏灌区,种水稻无疑是最佳的选择。历史上是这样,今后还会是这样。宁夏平原应该而且必须保持一定面积的水稻种植。
当然,水稻毕竟是用水量大的作物。2002年水稻用水26亿m3,占当年农业用水74亿m3的35%,占农田灌溉用水66亿m3的39%。平均每亩用水量高达1938m3,高的县市达2300m3。在宁夏用水结构不合理、黄河来水偏枯趋势日甚的情况下,通过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节水,优化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用水结构,努力提高水的生产力,也确为当务之急。而从用水的角度讲,调整农业结构和农业节水的重点都在水稻种植上。因此,对灌区的水稻种植需要考虑的是:
一是要适当压减水稻种植面积。通过我们的调查研究,认为在来水正常的年份,实际种植面积现阶段控制在5.33万~6.67万hm2(2003年黄河来水严重偏枯时,水稻种植降到4.67万hm2)是比较合适的。其种植面积由现在占川区灌溉面积的20%以压减到16%左右。按亩节水400~500m3计算,总用水量可以降低到11.5亿~14.4亿m3。届时农业用水减少到60亿m3左右,水稻用水的比重降低到20%~24%。通过品种改良和新技术推广,既可保障水稻在粮食生产中的重要地位,又不至于影响湿地作用的发挥,还能够继续改良盐碱,提高耕地质量,并有利于自治区确定的荒地开发决策的实施。当然,这个压减调整,是随着各种节水措施的实行和整个经济社会用水结构调整而逐步实现的。
二是大力推进水稻节水栽培。近几年推广的水稻控灌技术的实践,表明这是一项成功的节水技术措施,经大面积示范,技术到位的可以节水34%,把进入田间的亩用水量由1266m3降低到792m3,仅田间节水每亩就达474m3。如果把旱育稀植、轻型节水栽培等其他一些节水技术综合进来,特别是通过工程措施等提高渠系利用系数,不断提高整体节水技术水平,大面积亩毛用水量控制在1200~1300m3是可能的,水稻的总用水量就可以减少到10亿~12亿m3,用水比重降低到农业用水的18%左右,黄河来水正常或稍偏枯的年份,都是可以承受的。
三是坚持水稻种植的合理规划与布局。长期的农耕实践,已形成了因地制宜的二段、三段及常年稻的合理轮作倒茬制度,要面对水资源紧缺和全社会用水结构必须调整的实际,进一步改革和不断完善。今后的水稻种植区域,重点应规划布局在地势相对较低的沿河、沿沟和湖泊湿地的周边地区,以及供水有保障、不种稻就无法利用的低洼盐渍化土地上。这些地区一般地下水位较高,容易保水,灌溉用水比高地要少,且可使稻田和湖泊湿地地下水互补,也有利于湿地的维系。从地域上来讲,银南排水条件好,种稻用水量较大,应是种稻面积压减的重点地区。银川市湖泊湿地面积较大,考虑到湖泊和水稻地下水的互补,市区及以北可维持原来的种植面积。银北的平罗和银川市的贺兰县,地下水位相对较高,种稻的亩用水量也相对较少,又是荒地开发的重点地区,可在健全灌排水体系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水稻种植面积。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