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项目建设指导思想及建设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西部大开发和生态环境建设为指针,以《宁夏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规划》为依据,以确保生态工程建设所需良种为目的。根据隆德县“十五”规划中林木种苗建设的要求,坚持以科技为支撑,以规范化的管理和实施各项新技术为突破口,以发挥国有场圃的主渠道作用为重点,以全面提高种苗质量及经济效益为中心,使种苗生产由低效数量型向高效质量型转变。同时,通过该项目的建设,对县域经济的增长和全县林业的发展起到有力的推动作用。
二、建设原则
1.坚持对林木采种基地的培育和管理,对林木种子的加工、检测、贮藏配套设施全面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
2.坚持因地制宜,适地适树,紧紧围绕当地造林绿化及市场需求,科学确定基地建设类型和建设重点的原则。
3.坚持以国有林场为主体的原则,形成国有林场林木种子生产供应主渠道。
4.坚持以科技为支撑,实现科教兴林战略原则,积极推广和应用先进实用的新技术和新成果,提高种子生产科技含量,增强发展后劲。
5.坚持高起点、高质量、基地化,规范化基地建设原则。
6.坚持项目法人责任制,本着实事求是,合理安排和使用项目建设资金,最大限度发挥投资效益的原则。
7.坚持项目建成后,种子的采、加、管及售后服务一条龙,信誉至上的原则。
8.坚持立足当前,兼顾长远的原则。
三、项目建设目标
充分利用当今种苗生产领域的新技术和新成果,以科技为先导,把大慢坡采种基地建设成为有一定规模、效益和影响力的林木种子采集示范基地。基地建成后至达产期,年产各类种子10.99万公斤,其中:华北落叶松1.74万公斤,日本落叶松0.22万公斤,沙棘0.89万公斤,大果沙棘0.25万公斤,山杏4.91万公斤,山桃2.98万公斤。若销售渠道畅通,年产值可达97.52万元,实现国有林场3~5年整体脱困和经济全面发展的目标,进而实现林木种子生产销售基地化、规范化、良种化和社会化的目标,对隆德县生态环境建设和实现林业跨越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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