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四期工程建设规模和内容
一、建设规模和内容
在“三北”四期工程期间,完成人工造林7 500公顷。其中,在县内中西部完成水土保持林3 000公顷,农田防护林2 000公顷;在六盘山外围土石山区完成水源涵养林2 500公顷;在桃华山和金华林场完成灌木采种基地建设100公顷;在金华林场和城关苗圃完成标准化苗圃建设20公顷;同时完成育苗480公顷;完成优良树种、品种推广,育苗技术,工程造林技术,综合配套技术4大项,共10小项林业科技成果及适用技术推广,规划推广总面积20 873公顷。
二、人工造林规划
(一)前5年人工造林规划
在“十五”期间(2001~2005年),规划人工造林3 750公顷,其中水土保持林1 50公顷,农田防护林(地埂林,下同)1 000公顷,水源涵养林1 250公顷。按年度划分每年完成人工造林750公顷,按林种划分,其中,水土保持林300公顷,农田防护林200公顷,水源涵养林250公顷。
考虑到隆德县“两杏一果”基地建设的需要,在“三北”四期工程实施期间,每年安排以核桃、接杏、仁用杏、山杏、山毛桃为主要树种的经济林建设及庭院经济林。因此,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在“十五”期间规划的3 750公顷人工造林面积中,生态公益林2 750公顷,商品林(经济林,下同)1 000公顷。按年度划分,每年完成的750公顷人工造林面积中,生态公益林550公顷,商品林200公顷。
(二)后5年人工造林规划
后5年(2006~2010年)规划人工造林3 750公顷。按林种划分,其中,水土保持林1 500公顷,农田防护林1 000公顷,水源涵养林1 250公顷。年度造林面积未做规划,根据工程实施情况及当时林业建设的需要再做安排。
按照森林分类经营区划,后5年规划的人工造林面积中,生态公益林2 750公顷,商品林1 000公顷。
各乡镇规划建设任务见附表6-2、6-3。
三、种苗基地建设规划
(一)采种基地建设规划
在“三北”四期工程期间,规划新建灌木采种基地100公顷,基地建设年度规划在2001~2002年完成。建设地点为桃华山林场(山毛桃采种基地53.3公顷)和金华林场(大果沙棘采种基地46.7公顷)。
基础设施建设为:
1.在桃华山采种基地修建护林房、种子库5间100平方米,配套修建院墙大门等;
2.在上述基地外围部分地段修建工程围栏(刺丝围栏、人工土坎、护坡)及标志牌等;
3.在金华采种基地对原有5间100平方米管护用房进行翻修,配套修建院墙及大门等。
(二)育苗基地建设规划
1.标准化苗圃基地建设
在“三北”四期工程期间,规划新建标准化苗圃基地建设20公顷,基地建设年度规划在2001~2002年两年完成,建设地点为金华林场和城关苗圃。
金华林场2001年规划建设内容:
(1)完成绿化大苗培育16公顷;
(2)修建生产用房6间120平方米;
(3)渠系配套2 400米;
(4)购置喷灌机、水泵等设施;
(5)购置种子、种条等。
城关苗圃2002年规划建设内容:
(1)修建生产用房3间60平方米;
(2)渠系配套800米;
(3)购置喷灌机、水泵等设施;
(4)修建蓄水池及配套设施;
(5)建日光温棚2栋,育苗4公顷;
(6)购置种子、种条等。
2.育苗生产规划
在“三北”四期工程期间,10年共规划安排育苗480公顷。其中,新育面积400公顷,在新育面积中,每年规划育苗40公顷。分乡镇安排情况见附表6-11。
四、科技支撑体系建设规划
在“三北”四期工程期间,林业科技成果及适用技术推广总面积20 873公顷其中,在“十五”期间平均每年安排推广面积2 665公顷;在2006~2010年5年间平均每年安排推广面积1 509.6公顷。
科技推广的主要内容和面积为:
(一)经济林干果——核桃丰产栽培技术推广1 000公顷;
(二)旱地沟垄膜侧育苗中蓄水保墒,壮苗培育技术推广40公顷;
(三)容器苗造林技术中基质选择和苗木管理技术推广600公顷。
(四)抗旱造林综合技术推广中节水灌溉技术推广3 000公顷;
(五)引用ABT生根粉造林技术推广中溶液配置,苗木处理技术推广400公顷;
(六)混交林造林技术推广2 500公顷;
(七)立体复合式造林技术推广1 333公顷;
(八)生根粉、保水剂在造林中的应用技术推广5 000公顷;
(九)节水抗旱造林技术中维持林地水分平衡技术推广3 000公顷;
(十)林木病虫、鼠害综合防治技术推广4 000公顷。
分年度推广内容及面积见附表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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