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规划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
一、实施方案编制的依据及参考资料
(一)宁林发(2001)289号文件《关于编制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宁林发(2002)70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林业局关于对县级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审定的通知》;
(三)《长江上游黄河上中游地区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实施方案》;
(四)《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宁夏回族自治区实施方案》;
(五)《隆德县生态环境建设总体规划》;
(六)《隆德县“十五”林业发展规划》;
(七)《隆德县森林分类区划界定报告》;
(八)《隆德县“九五”森林资源清查报告》。
二、工程实施的指导思想及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党中央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指示精神为指针,以天然林保护为重点,以大力增加和恢复林草植被为中心,调整和优化经济结构,坚持从隆德县情出发,遵循自然规律、经济规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隆德县生态环境建设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以科技为支撑,以山区综合开发治理为突破口,以小流域综合治理为基础,以治理水土流失为重点,防治并举,因地制宜,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把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和贫困人口稳定解决温饱紧密结合起来,逐步实现生态、经济与社会效益的统一,促进全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从根本上治理水土流失,改善黄河流域的生态环境。
(二)坚持的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分步实施,以点带面,点面结合,逐步推进的原则。
2.坚持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适地适树,采取生物措施、工程措施和林技措施相结合的原则。
3.坚持分类指导,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
4.坚持生态优先,生态、经济和社会效益相结合的原则。
5.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广泛吸收和利用外地先进林业科技成果,建立强有力的科技保障体系,不断加快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进程的原则。
6.坚持天然林保护工程建设与资源开发相结合,与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相结合,与移民搬迁相结合,与国有场圃解困相结合,与区域经济发展相结合的原则。
7.坚持依靠广大人民群众,广泛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参与,逐步建立多元化的投入机制的原则。
8.坚持项目建设管理制度、科学规划、精心设计、认真施工、提高质量、确保发挥投资效益的原则。
三、工程实施目标与步骤
(一)主要目标
通过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的实施,使全县现有林地、林木得到有效保护,减少森林资源消耗1.4万立方米,调减商品材产量0.4万立方米。到2010年新增森林面积7.3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到30.5%,增加4.9个百分点。森林生态系统全面形成后,基本上改善隆德县的生态环境,为推进农村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农民脱贫致富,促进全县经济发展,实现山川秀美的新隆德提供有力的保障。
(二)工程实施步骤
计划从2000~2010年完成封山育林0.25万亩,森林资源管护18.2万亩,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大力发展生态公益林,同时完成种苗基地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和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等。考虑到工程涉及面广,政策性强,实施难度大,整个工程分两期实施:
1.2000年至2005年为第一期,以全面停止天然林采伐,大力建设生态公益林,完成种苗基地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建设,分离安置富余人员,同时完成封山育林0.125万亩。
2.2006年至2010年为第二期,在完成有关基础设施建设的同时,以资源保护和增加植被为主要建设内容,完成封山育林0.125万亩。
四、主要建设内容
隆德县天然林资源保护工程建设主要包括现有森林管护,封山育林,种苗基地建设,科技支撑体系,分离安置富余人员等内容。
(一)现有林木管护
全面停止全县范围内0.2万亩天然林采伐,并严加管护,同时,对现有18.2万亩森林、林木、灌木林地、未成林造林地,分别不同情况,采取封山设卡和建立专业护林队伍,个体承包等形式实行有效管护。
(二)公益林建设
2001~2010年全县天然林保护工程新发展生态公益林0.25万亩,均为封山育林,加上现有公益林面积,生态公益林总面积将达到11.05万亩。在生产经营上,将实行分类指导,构筑林业生态体系和产业体系的基本框架,实现全县林业跨越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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