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一五”建设资金的再认识
董志凯
尽管当代经济学家在新的研究成果中,把全面产业结构转变看做经济发展的越来越重要的条件,[1]然而中国在20世纪50年代初期,大规模工业化建设开始之际,资金投入仍是产业结构转变的前提。1949年新中国建立时,中国是个落后的农业国,加之建国前长期战争的破坏,生产力水平十分低下。经过1949~1952年3年的经济恢复,1952年中国经济全面恢复并有所超过战前水平时,按净产值计算,农业仍占工农业总产值的74.7%,工业仅占25.3%,其中重工业占总产值的10.8%。工业的比重虽然较建国时略有上升,但是中国仍然是一个落后的农业国。
为了彻底改变中国100年来受侵略受凌辱的落后挨打状况,1949年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通过《共同纲领》,从中国的国情出发并借鉴他国的成功经验,确立了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国民经济发展方针。贯彻这一方针的首要问题,就是资金与需求的巨大矛盾。这也是所有发展中国家工业化起步时所遇到的共同问题。只不过我国由于遭受经济封锁与军事威胁,发展重工业更加迫切,资金的供求矛盾就更加突出。1953年,我国在国民经济恢复的基础上,开始大规模的经济建设之初,用于基本建设的投资陡增。1953年全民所有制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额为91.59亿元,较1952年的43.56亿元猛增1.13倍;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全民所有制固定资产投资总计611.58亿元,年均递增36.7%;而同期国家财力年均增长12.9%,显而易见,资金的供求矛盾成为工业化建设能否顺利进行的关键。
一、资金来源的变化
为了实现工业化,我国继承、改造与发展了历史遗产,充分发挥国营经济的强大优势,使国营企业在经济生活中处于主导地位,在国际形势逼迫我国对苏联“一边倒”,和西方对我国加紧封锁,国内经济迅速恢复的背景下,我国较原来的设想提前建立单一公有制的计划经济体制,并将体制改造与建设的过程大大缩短,由原来设想的10~15年缩短为不到5年。
在这样的条件下,工业化建设的资金积累来源发生了深刻的变化,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国家财政的作用及其来源构成的变化
在1950~1952年的国民经济恢复时期,我国实施的是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新民主主义经济体制,加之这个时期的建设项目以恢复、改建为主,新建为辅。1952年恢复、改扩建项目的投资约占全部投资的3/4,1950年和1951年这一比重更高,[2]每一个项目的投资数额有限。因此,这个时期的基本建设投资来源除了所占比重最大的国家投资,以及合作经济投资以外,还有少量的私人投资和外国投资。当时私人投资和外国投资都是在国家领导和扶持下进行的。其中一些公私合营的投资公司起到了集中私人资金投向有利于国计民生的工矿交通公用事业的作用。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并曾计划于1951年组织与领导长期资金市场。这些均反映了当时资金渠道多元化的状况与趋势。
1952年秋过渡时期总路线颁布以后,随着三大改造的进行,我国的经济成分逐渐趋于单一的公有制成分,1955年以后这一趋势迅速发展。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的以“156”项为核心,以限额以上的694项为重点的工业基本建设项目均为大型的新建项目,需要投资较多。这些都使国家财政预算内的投资成为基本建设投资的主要来源。在整个“一五”时期,国家预算内投资占整个基本建设投资的90.3%,国家预算外投资仅占9.7%。[3]
由于基本建设投资的90%以上来源于国家财政,我们可以从国家财政收入来源分析这个时期资金积累的结构。
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期间,一方面,随着国民收入的增长,财政收入各类来源的绝对值均有所增长。从而使国家财政收入总值迅速增长;与此同时,随着计划经济体制的建立,各类来源在财政总收入中的比重除来自国营企业的各项收入比重明显增加,由1952年的26.6%上升到1957年接近半数的46.5%之外,其他各项收入所占比重均明显减少。其中各项税收的绝对值在由119.67亿元上升到154.89亿元的同时,所占的比重则由53.7%下降到49.9%;债务所占的比重除1954年和1955年由于大量发行国债而比例明显上升外,总的趋势也是下降的,由1953年的4.3%下降为2%~3%;其他收入的比重则由7.6%下降到近乎无的1%~3%。这种变化趋势的结果,是企业上缴在财政收入中的比重显著增加,其绝对额由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结束时1952年的53.22亿元上升到1957年的144.18亿元,由相当于税收的57.2%上升到1957的93%,在总的国家财政收入中近乎与税收平分秋色,见表1。
表1 1953~1957年国家财政收入分类比重
注:*1952年的其他收入中上年结余为33.54亿元,占比重为16.79%。
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选编(1949~1952)》财政卷,1216~1218页;财政部综合计划司编:《中国财政统计(1950~1985)》,第22,24页。
上述情况是随着三大改造的进行,经济体制发生变化,单一的公有制逐渐形成联系在一起的。这一点从国家财政收入来自不同经济类型的比重变化可以明显地反映出来,见表2。从1950~1957年,私营经济由于资本主义工商业的改造,其缴纳的国家税收由绝对值最高的1951年的34.97亿元下降至1957年的2.53亿元,所占比重由最高点的1950年的30.2%下降至2.53%;个体经济由于农业与手工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其缴纳的国家税收由绝对值最高的1954年的40.99亿元下降至5.78亿元,所占比重由1950年的34.5%下降至微乎其微的1.9%。而国家财政收入不仅没有相应减少反而大幅度增加是由于全民所有制经济、公私合营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上缴剧增的结果,其中又主要是全民所有制与集体所有制经济上缴的结果。主要来自农业的集体所有制经济的1957年上缴达51.83亿元,比峰值的1954年个体经济的40.99亿元增加10亿元;同期全民所有制经济则增加上缴52亿元,占同期国家财政收增加总额54.5亿元的95%。在1953年至1957年国家财政收入增加的96.8亿元中。全民所有制经济也占了72亿元,达74.7%,可见国营经济的上缴既是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也是国家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源泉。
那么国营经济上缴具体来自那些部门呢?这从表3、表4可以得到反映。在国家财政收入中,工业、农业、商业、交通运输、建筑部门上缴的绝对值普遍增加了,其中工业部门增加的最多,而在工业当中,重工业的增长速度又远远快于轻工业,从1954年开始,其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就已经超过了农业,到1957年已经接近商业,工业合计上缴已经达到49.2%,接近全部财政收入的半数了。国营经济的上缴主要来自国营工商业,尤其是国营工业,国营工业上缴的增加值90.33亿元占了全部财政收入增加值126.47亿元的71.42%。
表3 1950~1957年国家财政收入分部门数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统计(1980~1985)》,第34、35页。
表4 1950~1957年国家财政收入分部门比重
资料来源:《中国财政统计(1980~1985)》,第38页。
国营工业企业的上缴为何能够如此之多呢?根据当年的统计,其原因主要来自两个方面:
首先,工业总产值,特别是其中的重工业总产值迅速增加,这是工业上缴增加的最基本的原因。如以1952年为100,到1957年,农业总产值为124.8,工业总产值为228.6。其中轻工业总产值为183.3,重工业总产值为310.7。[4]
工业总产值增加的直接原因又来自三个方面,首先,是由于工业企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
5年中社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51.5%,工农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14.2%,而工业全员劳动生产率增长105.2%,其中重工业高达112.5%。[5]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从这些年国营工业企业历年全资金利润率的提高也可以反映出来,1957年全资金利润率比1952年高了8.2个百分点。[6]按照水平法计算,“一五”时期提高劳动生产率增加的工业产值,其比重要高于由于增加人员而增加的工业产值,见表5。
表5 “一五”时期提高劳动生产率对发展工业的作用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工业经济统计资料(1986)》,第206页。
其次,新建企业陆续投产,其作用在1955年以后逐渐突出,详见表6。
表6 “一五”时期全部建成投产的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个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1950~1985)》,第155页;《中国统计年鉴(1985)》,第24页。
最后,通过价格因素与不计或压低固定资产折旧来降低工业企业成本,增加利润上缴。
在物价基本稳定的形势下,这个时期农副产品的价格上升略高于农村工业品零售价格的上升,从物价指数来看,所谓工农业产品剪刀差是缩小的,见表7。这种情况表明,简单地认为“一五”工业建设的资金来自在价格上人为压低农产品抬高工业品,从而对农村和农民的剥夺是不够准确也难以服人的。然而如果考虑到1953、1954年统购统销实施之前,由于城市人口的急剧增加等原因,粮价在市场供求缺口加大的情况下攀升,又受投机私商的操纵狂涨的背景,我们可以说,统购统销使主要农副产品价格平稳,不仅保证了社会稳定,而且稳定了工业成本,或者说,在农副产品供求存在缺口的条件下,相对降低了工业基本建设与工业产品的成本。[7]
表7 “一五”时期物价总指数
资料来源:国家统计局编:《中国物价统计年鉴(1989)》。
我国国营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的提缴制度,最早是在1952年2月29日,中财委发布的《1952年度国营企业提交折旧基金办法》中提出,1952 年10月,财政部召开的第二次全国企业财务管理会议上确立的。其中明确规定:①企业提取的基本折旧基金,按月解交国家金库,用以保证在国家范围内进行固定资产重置。提取的大修理折旧基金,按月交由本企业在人民银行开设的专户保存,用以保证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按期大修。②固定资产残值的变价收入,扣除清理费用后,全部解交金库,或转作零星基本建设基金。实行折旧基金全部集中上交国库的办法以后,企业所需的“三项费用”(技术组织措施费、新种类产品试制费、零星基本建设支出)。在改革以前,除1958~1961年采取从利润留成中开支的办法外,其他年度,基本上是由国家预算拨款解决的。1953年1月7日,财政部颁发的《国营工业企业统一成本计算规程》明确规定购建固定资产支出由基本建设投资或其他相应的资金渠道开支,不得计入产品成本。实行折旧基金全部集中上交国家的制度,1953年10月23日,财政部在《关于编制国营企业1954年财务收支计划草案各项问题的规定》中,明确各部门的“三项费用”支出,同基本建设支出和各项事业费一样,同属财政拨款范围,一律由预算拨款,不得以基本折旧基金和利润等抵补。从1955年10月起,财政部规定企业实行预定大修理基金制度,企业按规定比率提取大修理基金计入产品成本。[8]
实行这种办法是出于对建国初期国家的财政经济状况的考虑。当时,国家百废待兴,需要大量的资金进行基本建设投资,这样做从两方面增加了国营工业企业对国家财政的支持。一方面,由于固定资产投资与固定资产折旧均不列入产品成本,从而压低了国营企业的产品成本,增加了企业利润和利润上缴;另一方面,当时规定的企业固定资产折旧率很低,全国工业企业的平均折旧率仅为4.30%,即25年左右,这种折旧率仅考虑了设备的自然损耗,忽略了技术进步带来的设备更新换代要求,从长远来看,影响了国营企业的技术水平与市场竞争力的提高。并且上缴的这笔资金是“用以保证在国家范围内的固定资产重置”,与原有企业的设备更新与技术改造是脱节的。这样做的后果,是以牺牲原有企业的技术进步换得新企业的建设与离速度发展的外延式的扩大再生产。
在这样的背景之下,从1952~1957年6年间,国家共提取基本折旧基金59.09亿元,大修理折旧基金32.41亿元,超计划利润分成10.61亿元,共计102.11亿元,国家拨给的三项费用(或四项费用)拨款12.3亿元。[9]
(二)总量增加背后的部分分量减少
在我国工业化建设大规模开展之后,建设资金迅速增加,1956~1957年的年度全民所有制基本建设投资分别达到1952年的3倍以上。这是全国人民增产节约的结果,也是大规模工业化建设,特别是重工业建设的基本保障。
在国家财政收入总量大量增加的同时,一部分分量有减少的趋势。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国家债务的收入在减少,详见表8。
另一方面,是来自个体和私营经济的资金明显减少(参见表2)。其中个体部分,主要是个体农业经济的部分,在农业合作化后已经微乎其微。由于农业合作化期间农业生产仍有所发展,加之统购统销的实施,保证了这个时期农业的上缴,使来自集体经济的收入不仅不断增加,而且大于以往个体经济与集体经济上缴的总和。来自私营经济的资金则有所不同,经过公私合营以后,1957年来自公私合营经济的财政收入为26.7亿元,加上同年私营经济上缴的2.53亿元为29.23亿元,仍远远低于1951年私营经济上缴的34.97亿元。
表8 1950~1957年国家债务收入
资料来源:财政部编:《中国财政统计(1950~1985)》。
与此同时,国家债务收入特别是外债收入在1955年达到高峰后即陡然下降。对我国外汇收入有巨大影响的侨汇收入也明显减少。在这个时期,尽管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关于保护侨汇与引导华侨投资的指导思想一直是明确的。周恩来总理并于1955年2月23日签署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关于贯彻保护侨汇政策的命令》,侨汇仍由1951年的1.61亿美元降至1954年1.08亿美元,1955年略微升到1.16亿美元,但尚未达到1950年的1.23亿美元的水平,1956年较1955年又有所下降。[10]
上述情况表明,在实施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过程中,我国财政收入的资金来源渠道也逐渐趋于单一,在总量增加的同时,一部分分量不仅相对比重在减少,而且绝对值也在减少。
二、资金筹集的反思
上述情况表明,在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我国成功地在经济封锁的国际背景下完成工业化的资金筹集,实现了高度集中的资金积累,从而保证了工业化建设,特别是优先发展重工业方针下工业化建设所需的大量资金。
国民经济恢复时期财政收入主要来源于农业、轻工业。经济成分主要为个体与私营经济。第一个五年计划的资金随着社会主义改造与工业化的进展,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迅速发生了变化,来自工业与商业的比重迅速占了主要部分,其中又以工业特别是重工业上升最快;从经济成分来看,国营经济在财政收入中所占的比重变为了主体,占了绝大部分;其中国营工业比重上升最快,事实表明,对于优先发展重工业这个从当时中国国情出发的正确方针,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为其提供了资金、技术设备和有文化、有技术劳动力等生产要素优先配置的条件。
就资金的积累与生产力的发展来看,我国的问题不在于20世纪50年代优先发展重工业,而是在于:
1.不是将优先发展重工业看作从当时中国国情出发的工业化方针与产业政策,而是把这一方针片面地与社会主义制度并列,以为不如此,或从轻工业入手实现工业化即是资本主义的,从而把本应在一个时期、一定条件下实施的工业化方针变成不可变更的僵化的模式。使我国的产业结构在20世纪六七十年代出现了新的畸形。实际上,社会主义制度只是为当时国情所需要的在一定时期优先发展重工业提供了条件;而产业政策的选择则要以生产力的发展与现代化的要求为标准。
2.第一个五年计划时期,由于将社会主义的经济形态确立为单一的公有制,并且要求在短短的几年中迅速实现。以至我国在集中财力的同时不仅难以拓宽新的财源,而且一部分财源濒于枯竭。有利于国计民生的那部分个体与私营经济的积极性难以得到发挥。从而造成私营经济与公私合营经济上缴之和的绝对值,尚低于国民经济恢复时期的私营经济上缴。在吸引侨汇与外资方面,也错过了一些机会。
3.在集中财力的同时部分牺牲了国营企业,特别是国营工业企业的长期效益。在我国工业化的过程中,贡献最大者,同时也是做出牺牲最大者为农业与国营工业企业。以往的文章中对于工业化过程中农业资金的转移涉及较多,[11]而对国营工业企业在工业化过程中的贡献与牺牲涉及较少。实际上后者造成的窟隆至今难以弥补。如前所述,即以“一五”计划时期而言,国家共提取基本折旧基金59.09亿元,大修理折旧基金32.41亿元,超计划利润分成10.61亿元,共计102.11亿元,国家拨给的三项费用(或四项费用)拨款仅为12.3亿元。也就是说,应该属于原有工业企业折旧和大修理的基金十之八九被用于新企业的建设中了。[12]这种做法一直延续不变了十余年,直至32年后才有了根本的改革(1967年开始实施企业基本折旧基金按不同情况抵留的办法,1978年起实行折旧基金“五、五”分级管理的办法,将折旧基金50%上交财政,由国家财政有重点地使用于企业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直至改革开放以后的20世纪80年代才确定折旧基金全部保留给企业)。即使不言被孙冶方斥为“复制古董”的国营企业设备折旧过低的问题,这也已是一笔巨大的财富。这是国有企业在全部利润上缴之外的付出。[13]让每一个原有的国有企业为全国的固定资产新增与重置付出如此高的代价,以至不惜使这些企业折寿,这在特殊的环境下可能一时奏效,但是长此下去,即使在不强调企业经济效益的计划经济环境,也必然挫伤企业的元气,影响职工的积极性。如果让这样的企业立即投入市场去与新生企业貌似平等的竞争,就近乎残酷了。对待这个问题,只有全面地正确地对待与评价历史,才能在新形势下实现转轨的平稳过渡。
三、体制转变与历史启示
第一个五年计划规定的主要建设项目,特别是苏联援助的“156”个建设项目,到1957年能够竣工投产的不足1/2,其余大部分在20世纪60年代初我国经济最困难的时候陆续建成投产。这些项目的建成投产,为我国奠定了工业化的初步基础。1956年毛泽东的《论十大关系》的发表与党的八大召开,是我国改革经济管理体制及其中投资体制的第一次良好时机,但是由于认识上的局限与理论上缺乏突破,这个机会很快就被反右运动和“大跃进”、人民公社冲掉了。第二个五年计划的主要指标,由于大跃进及其后的国民经济3年困难,推迟到1965年方基本完成,在贯彻国民经济“八字方针”的过程中,我国实施了一系列从实际生产力水平出发的政策和管理方式,运用了一些市场机制,并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如果当时能够科学地总结与汲取经验教训,这是改革的又一次时机,但是当时的一些成功做法只被视为克服困难的权宜之计,而且“文革”前后均将其中的许多正确做法如农村家庭承包、自由市场、物质鼓励等视为资本主义,作为批判对象。以至这一次时机稍纵即逝,再次错过了。此后的第三、第四个五年计划,受到“文革”的冲击与干扰,直到20世纪70年代末,我国基本建成了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具备了向工业化新的阶段冲刺的基本的物质条件。粉碎“四人帮”与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又为我国经济体制的深刻变革奠定了政治基础与思想理论准备。于是,我国经济体制与增长方式的两个转变如同瓜熟蒂落、水到渠成,有了一个成熟的时机。又经过16年的改革与开放,1995年,中共中央正式提出在20世纪末与21世纪我国经济实现“两个转变”的历史任务。
在建设资金问题上,通过改变体制来扩大资金来源,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任务也越来越明确、越来越突出了。
(一)多渠道筹集资金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以公有制为主体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多渠道大规模筹集建设资金创造了条件。从而在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大幅度增加的同时,其他经济类型的投资以更快的速度增长,见表9。发展到1995年,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在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中占56%,其他经济成分的份额已接近半数。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来源也由主要为国家财政的预算内投入转变为多种渠道了,见表10。多渠道的资金筹集方式使国有经济的固定资产投资总额也得到迅速增长,其总额在“一五”时期为611.58亿元,“四五”时期为2276.37亿元,到“八五”时期已增加到36703.7亿元,仅1995年一年即为10822亿元。资金来源以自筹投资占到第1位,国内贷款占到第2位,其他占第3位。国家预算内投资所占的比重已越来越小,到1995年仅占全部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资金来源的5%了。
表9 1990~1995年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结构
注:*为联营经济、股份制经济、外商投资经济、港澳台投资经济和其他经济各项之和。
资料来源:陈锦华主编:《第八个五年计划期中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国物价出版社1996年版,第461页;《中国统计摘要(1996)》,第29页.
表10 1981~1995年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按投资资金来源
注:*包含其他投资。
资料来源:《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资料》1950~1985年,第14页;1990~1991年,第22页;《中国统计摘要(1996)》,第30页。
随着市场取向的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不仅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大大拓宽了,国家预算内投资的比重明显缩小了,而且国有企业的财务管理在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同时也发生了一系列变化。为了促进企业开发新产品,加强技术改造,提高技术水平,1984年3月国务院颁发的《国营企业成本管理条例》中规定,把一些原由更新改造资金和生产发展基金中开支的费用,改为在企业成本中开支。以后,又将折旧基金由部分上交,改为全部留归企业支配使用。国家逐步提高了企业折旧率,在大部分技术更新比较快的企业中实行了快速折旧,并于1992年11月30日,财政部颁布的《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将这些做法确立下来。经过十多年的改革,企业的自主财力、投资决策权限和筹资能力不断扩大。1992年的《全民所有制企业经营机制转换条例》对企业投资决策权的有关规定,使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从法律上得到了确认。
这样,我国在20世纪80年代末到90年代初,基本解决了我国在“一五”建设资金成功筹集过程中产生的两个缺憾:资金渠道单一,缩小了部分资金来源;折旧全部上交,影响了国营企业的长期发展。然而,也产生了新的问题,债务问题。即企业与各项资金来源之间的大量债务问题。不仅国家预算投资由于拨改贷形成了企业的债务,而且最大量的、最集中的为国有银行对企业的贷款所形成的企业债务以及企业之间的“三角债”。
(二)资金运营的新问题
贷款在国有经济固定资产投资额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投资效益下降,企业负债越来越大,这是目前投资面临的最大问题。在“一五”时期,国民收入的大部分由国家财政集中,国民经济积累和投资的任务主要由国家财政完成,固定资产交付使用后,企业按照计划进行生产,国家、企业和个人之间的分配由国家确定,国家集中很大比例的国民收入,形成生产建设型的财政,再进行积累和投资。这种国民经济的再生产流程,性质为有计划的产品经济,可称为“国家财政直接融资主导型国民经济运行”。改革开放以来,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发生了重大的变化,使过去财政直接注资主导的国民经济运行,转变为国家银行集中借贷的资金借贷型经济运行。国民经济再生产的注资渠道也发生了重大的变化。由于国家财政和企业再生产资金来源规模的萎缩,通过国家和企业自己直接注资给企业的渠道流量相对大大缩小;而通过“城乡居民银行储蓄存款→银行贷款给企业→形成企业的负债资产”这样的间接融资渠道向企业注资的比重越来越大,占到企业注资来源的95%以上。与此同时,投资和企业的效率越来越低下,在银行货币体系中堆积的不良资产占压大量的贷款资金不能正常周转,使生产单位国民生产总值目前所需耍的贷款供应量上升,也导致相对供给水平的供应量增加。[14]这意味着改革面临新的重大课题,即以市场手段配置资本。
在计划经济体制建立以后,我们舍弃了运用资本这一经济范畴。这是因为根据马克思主义,资本的本质是人和人的关系,资本是与劳动相对立的经济范畴,是“用以剥削雇佣工人为资本家带来剩余价值的价值,反映资产阶级对无产阶级剥削关系的经济范畴”。[15]因此,在计划经济下,我国用“资金”代替“资本”。然而,在市场经济体制下,资本作为一种特殊的商品,也具有使用价值与价值,价值和价格。它的使用价值在于通过交换使自身升值。对于这种特殊的商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同其他商品一样具有两重性——自然属性与社会属性。作为前者,它是经济运行中不可或缺的生产要素;作为后者,它反映了社会不同阶层之间的复杂关系。这已经成为社会生活中随处可见的现实。
关于这个问题,张闻天在“文革”期间曾经作过深刻的反思。他认为,所谓政治经济学研究对象的生产关系,不是脱离生产力而单纯研究生产关系,而是要在研究生产关系中研究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即两者对立统一关系。这种矛盾在生产关系内部表现出来,即是它的两重性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和所有关系。前者是指人们为了进行生产,依照生产技术情况和需要而形成的劳动的分工和协作关系,其包含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四个方面,尽管没有人怀疑其存在,但是经济学界对此有不同的认识,有人认为它们属于生产力方面,有人则认为它们应该属于生产关系方面。张闻天指出,这种生产关系,是直接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由于生产力的永存和不断发展变化,这种生产关系也具有两重性:①永久性或继承性或连续性;②易变性、灵活性或进步性。后者则与一定社会形态相联系,即一定社会形态中的生产资料和生产品的所有关系。所有关系,不仅仅是一种法权形式,而且在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四个方面表现出来,是一种表现有复杂内容的形式。因此,“如果所有关系指的仅仅是对生产关系的所有关系,那生产关系的研究,也就非常简单了。问题的复杂性,就是要在生产关系的一切方面,研究所有关系,或者说从所有关系方面研究生产关系的一切方面,这就是说要从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中研究生产关系。”作为典范,张闻天特别指出,马克思的《资本论》并没有单独一章讲资本主义所有制,而是在研究整个资本主义的生产和再生产过程中,研究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即研究资本主义社会生产关系一般和资本主义所有关系之间的矛盾。这样的所有关系也具有两重性:①暂时性或历史性;②相对稳定性或保守性。“所有关系的这两个特点,正好同生产关系一股的两个特点相对立。所有关系的暂时性和相对稳定性,正好和生产关系一股的永久性和易变性相对立”。“生产关系两个方面这种矛盾,表现出了生产关系的内在矛盾。它们的关系,就是对立统一的关系。”张闻天还以《资本论》从对商品的两重性、劳动的两重性分析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为例,印证他关于生产关系两重性的论述,同时引申出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研究方法应是“从具体出发,不是从任何生产一般或生产关系一般出发的”。由此,他批评了苏联政治经济学将生产关系与生产力割裂,简单归纳为五个方面带来的倾向和弊病:①由于它排除了政治经济学研究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方面,而只研究所有关系,它就使所有关系只有形式而没有内容,同时也就使生产关系失去了内在矛盾的动力。这样,生产关系就被人为地简单化和片面化了。②它把所有关系看做是生产关系的一个组成部分、一个因素,而不承认所有关系是生产关系的总和,它是包摄所有表现生产力的生产关系,即生产、分配、交换、消费关系的所有关系。这样,它就缩小了所有关系,即社会经济结构的意义。③它把阶级关系(或社会集团关系)看做是生产关系的另一个组成部分,而不知所有关系即阶级关系,阶级关系即是生产关系的总和。这样,它也就缩小了阶级关系的意义。④它把生产关系的一个方面,即分配关系同所有关系和阶级关系并列起来。殊不知所有关系、阶级关系,不但在生产资料的所有中而且也在产品的分配中表现出来,不但在产品的分配中,而且也在生产、交换和消费的关系中表现出来。生产关系如果没有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的四方面,不但是片面的,而且是不可能存在的。⑤它把阶级关系和人们在生产中“互相交换自己的活动”混淆在一起,并且把生产中人们“互相交换自己的活动”同产品的交换,即全社会内劳动置换关系混淆在一起了。[16]
脱离了生产力,脱离了其自然属性去研究经济范畴,并将其社会属性简单化、单一化,使我们在计划经济体制下舍弃了包括资本在内的一系列经济范畴。直到1993年中共中央十四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将发展资本市场、劳动力市场、房地产市场、技术市场和信息市场等均作为培育和发展市场体系的重要内容时,这些范畴才在实践中发挥作用的同时,在理论上重新加以比较广泛地、初步地研讨。以往舍弃运用资本这一经济范畴,曾使我们在经济运营及经济管理过程中付出了很大的代价。以致我们今天在确立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之后,面对国有企业的困境及解困的艰巨使命,又深刻地感受和认识到了这一问题,并且开始运用这一范畴处理与解决实践中遇到的矛盾。一些企业已经在实践中深刻地体会到如果我们不用资本的眼光,而是只用实物的眼光看国有企业时,很可能只看到问题和困难,看到的是资产的沉淀。但如果用资本的眼光看国有经济,看到的是庞大国有资产的价值,看到的是希望和光明。用资本运营的眼光看国有经济,能看到它的病根,那就是它缺乏流动。资本的本性在于增值,而增值的条件是流动。国有资产如果不流动,便失去了活力,失去了生命。用资本运营的眼光看国有经济,在找到病根的同时,也使我们找到了医治这一病根的药方,即流动。以致一些企业深有感触,资本运营是从整体上搞活国有经济的一把金钥匙。[17]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新形势下,建设资金的供给在资金渠道拓宽的同时,社会资本必然发生越来越大的作用。这是我们在实践中与理论上均面临着的重大的迫切的历史课题。
(原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98年第1期)
【注释】
[1]参见霍利断、钱纳里等:《发展的形式1950~1970》,经济科学出版社1988年版;H.钱纳里等:《部门工业化和经济增长的比较研究》,上海三联书店1989年版。
[2]参见中国社会科学院中央档案馆编:《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选编(1949~1952)》基本建设投资与建筑业卷,中国城市经济社会出版社1989年版。
[3]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摘要1986》,中国统计出版社1986年版,第73页。
[4]国家统计局:《中国统计年鉴(1985)》,中国统计出版社1985年版。
[5]参见国家统计局编:《中国劳动工资统计资料(1949~1985)》,第219页。
[6]参见国家统计局编:《中国工业经济统计资料(1986)》,第177页;汪海波:《工业经济效益问题探索》,经济管理出版社1990年版,第85页。
[7]关于工业基本建设中受农副产品等市场供应的影响,可参见中国经济史学会武夷山会议交流的《“一五”工业建设中的市场作用》一文。当1953年粮食市场需求明显大于供给时,一方面农民出于惜售心理,国家无法按合理价格大量收购到粮食;另一方面由于当时湖南、江西、山东、河北等主要产粮区市价已高于牌价30%~50%,私商参与抢购和囤积,私商出售粮食价格一般均高于牌价20%~30%(参见薄一波:《若干重大决策与事件的回顾》,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1年版,第257~258页)。
[8]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档案选编(1949~1952)基本建设投资和建筑业卷》;黄菊波《新中国企业财务管理发展史》,经济科学出版社1996年版。
[9]参见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编:《国营企业财务(1950~198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
[10]《1956年1月国内侨务工作会议文件汇集》,1959年1月3日编;《1956年5月28日至6月13日第四次侨务工作扩大会议文件汇集》,1959年1月3日编;中国人民银行党组《关于人民银行工作检查的总结报告》,1954年4月7日。
[11]关于这问题还可参见以下著作和文章:崔晓黎:《统购统销与工业积累》,载《中国经济史研究》1988年第4期;韩俊:《我国工农业关系的历史考察》,载《中国社会科学》1993年第4期,郭厉达:《工业化过程中的农业发展与中国的实证分析》,载《南开经济研究》1992年第5期;许经勇:《对我国工业化过程中资金积累问题的深层思考》,载《经济科学》1992年第1期;冯海发:《农业为工业化资金积累提供剩余使命完成标志的研究》,载《学术月刊》1993年第5期;陈伯庚等《中国工农业发展协调发展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92年版;庚德昌主编:《中国工农业协调机制研究》,中国物价出版社1993年版。
[12]财政部工业交通财务司编:《国营企业财务(1950~1980)》,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85年版。
[13]从1952年到1966年11年间,共提取基本折旧基金354.98亿元;大修理折旧基金192.19亿元;利润留成167.29亿元,超计划利润分成10亿~61亿元,而国家拨给的三项费用(或四项费用)拨款104.06亿元。实际上,此种付出不仅仅是资金,每一个行业的新厂建立,均还要从老厂无偿抽调干部、技术人员与技术工人,以致至今20世纪50年代的老厂均能如数家珍般谈起它们对本行业与相关行业的贡献。
[14]参见周天勇:《改革面临重大转折——从国家借贷经济转向社会资本经济》,载《经济研究》1997年第5期。
[15]《经济大辞典——政治经济学卷》,上海辞书出版社1994年版,第227页。
[16]《张闻天社会主义论稿》,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第210~215、217、224、225页。
[17]张杰等:《资本运营,找到了一把金钥匙——来自湖北搞活国有经济系列报道之一》,载《经济日报》1997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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