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欧洲共同体产生的历史渊源和条件
吴 弦
战后以欧共体为核心的欧洲经济一体化进程,无论对欧洲局势本身,还是对世界经济、政治格局的发展演变,都产生了极为重要的影响。欧洲经济一体化的产生,绝非偶然,而是有着极其深远的历史渊源,并有赖于特定条件的逐步成熟。
西欧发达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群体的确立
欧洲经济一体化的根本基础在于区域经济的形成,而构成这一基础的三个基本要素是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工业革命与近现代意义上各民族主权国家的出现。由于其独特、深远的历史文化背景(包括欧洲经济、政治、军事、国际关系、宗教、社会、文化等种种因素的长期交互作用,欧洲文艺复兴以来人文精神、民主思潮的传播,自然科学的发展等重要方面),三者均发源于西欧,而且相互作用、相互影响,从而形成世界史上特有的发达资本主义民族国家群体,这为区域经济国际化乃至日后一体化目标的提出与实施,奠定了深厚坚实的基础。
从世界史看,早在14世纪、15世纪,地中海沿岸的某些城市已稀疏出现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最初萌芽。其后,随着残酷的殖民掠夺与圈地运动,开始资本原始积累,工场手工业亦得到发展,再加上地理大发现的有力推动,终于使得“16~18世纪300年间成为西欧封建制度迅速瓦解”、“从封建社会向资本主义社会过渡的时期”。随着生产力与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要求彻底推翻封建制度束缚、确立资本主义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的革命运动,也在西欧逐步兴起,先后导致尼德兰革命、1640年的英国资产阶级革命、1789年具有深远影响的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和1848年的欧洲革命。因此,至19世纪60年代中期,西欧各国都先后实现资产阶级改革,由此标志着封建制度的瓦解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在整个西欧地区的确立。
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逐步确立,为工场手工业最终向机械化生产转变,提供了绝对必要的软环境,终于使得西欧成为人类史上“工业革命”的诞生地和在世界上率先实现“资本主义工业化”的地区,即最早完成了“用机器大工业代替……工场手工业的革命”并使之“在国民经济中取得优势地位的发展进程”。1873~1914年,西欧大陆的工业化进程已趋于成熟,第一次世界大战前夕,西欧大陆地区已形成一个完整发达的工业经济区。
民族主义与近现代意义上民族国家的出现,是推动资本主义发展的又一决定性因素,同时也必然成为最终影响区域经济发展的决定性因素。
作为“影响西方世界史最强大的力量之一”,民族主义在当时具有鲜明的时代特点。确立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推动生产力发展,成为西欧各民族的主要要求(早期的资产阶级革命,如尼德兰革命、英国资产阶级革命,特别是法国大革命,都是以民族为基本单位发生的),而民族主义与现代国家的高度有机结合,则成为其实现的根本保证。因为,从最直接也是最重要的意义上讲,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乃至工业化的实现,需要国家的统一与国家行为的大力介入。西欧民族国家形成进程中的首要任务,就是将各自内部封建割据式的狭隘地方经济统一为现代民族国家经济。故波拉德教授指出,经济一体化在现代具有超国家的含义,但它最初意味着民族国家内部经济生活的一体化,如欧洲主要国家18世纪特别是19世纪所发生的那样……“民族国家的发展与经济一体化的发展是同步进行的,彼此相互加强”。[1]具体而言,这可以从以下三方面去看:
其一,建立统一内部市场的需要。马克思指出,作为一种社会化大生产,资本主义扩大再生产的根本前提是社会产品的实现,而社会产品的实现则有赖于尽可能广大的商品自由流通领域的存在。封建主义时期的欧洲,地方割据极为严重,甚至一小君主国内部,亦往往税卡林立,大大增加了交易成本,阻碍商品自由流通。因此,只有建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利用国家的最高权威性,彻底消除种种内部的封建割据状态,才能从根本上保证统一内部市场的实现。故现代民族国家的确立过程,首先就是打破封建割据,确立统一的民族国家市场的过程。列宁曾反复强调指出:“资本主义为了自身的发展总是要求有一个尽可能大尽可能集中的国家”。[2]
其二,破除旧制度、确立新制度的需要。作为极为艰巨复杂的社会革命与历史进程,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形成,需要彻底打破封建主义的一整套制度,全面确立完全新型的经济基础与上层建筑。而旧制度的破除与新制度的确立,本质上是一种国家行为,因为国家是唯一能够促成新旧体制转换的权威。例如,国家通过立法消灭带有封建生产关系的土地占有制、行会制,保障私有财产制度,调整不合理的税收制度,建立稳定的货币制度,保证可靠的契约制度等。
其三,促进经济实力发展特别是推进工业革命的需要。市场经济的顺利运行有赖于政府的直接、间接干预与扶持,这在西欧大陆的法、德、意等国都表现得比较明显。由于国力强盛与否直接取决于工业化的发展进度,在民族主义日盛、大陆国家私人资本又较弱的情势下,手工业工场时期(即重商主义时期)即有着国家干预传统的大陆各国政府,均加强了对民族经济的干预与扶持,以加速本国的工业化进程。例如,通过调整税收、津贴、提供优惠贷款、保证产品销路等方式促进私人企业发展和实行资本流动导向,调节关税税率以保护本国企业,或者由国家出面提供具有“巨大外溢经济作用”的服务业(包括政府资助正规技术教育),乃至由国家直接投资私人企业难以承担的关键部门,如铁路建设等。[3]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民族国家无疑是资本主义发展的最好条件”(列宁语)。法国学者米歇尔·博德亦指出:“无论如何,人们应该记住在资本主义诞生和发展初期国家的重要作用,这也与资本主义形成的民族特征有关系,即没有资产阶级就没有资本主义,但资产阶级在民族国家结构内发展的同时,也就出现了各民族的兴起。”[4]
正是由于这种不可替代的历史作用,民族国家终于成为资本主义实现的基本单位,从而也最终确立了自身的历史地位并由此得到强化,这对今后欧洲历史的发展,具有决定性意义。它表明,民族主权国家已真正成为区域经济乃至一体化的行为主体与利益主体。其一,国家已利用自身权威完成了各自内部的经济、政治统一。其二,随着国家财政、税收、立法、司法职能的加强,各国政府干预国民经济的手段逐步得到完善、强化,这意味着维持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必须的政府干预,成为各国政府的重要职能;同时,国家还由此逐步介入到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并赢得所谓“国民的忠诚”(“二战”后凯恩斯主义与福利国家盛行,致使国家对国民经济与社会生活的介入又进一步加深)。以上两点,使得西欧现代民族国家的兴起,具有极大的历史必然性与“合法性”,从而成为参与世界经济、政治事务的唯一合法主体。
同样具有重要意义的是,相近的历史文化条件决定资本主义工业革命的扩散范围不仅仅限于一两个国家,而是西欧现代民族国家群体的产生。根据20世纪30年代国际联盟经济报告的分类,当时欧洲有10国被认为是资本主义工业化国家,其中除捷克斯洛伐克外,其余9国均集中在西欧地区,分别是:英国、德国、法国、比利时、荷兰、卢森堡、瑞典、瑞士和奥地利。这种工业化国家集中于西欧地区的状况,对于日后欧洲经济圈的形成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西欧经济区域化的形成及其历史局限性
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群体的确立,具有极其深远的影响。一方面,它决定了西欧经济区域化的地域范围、参与主体与深层动力,从长远看,这使得区域化的形成具有某种历史必然性,因为它符合资本主义工业化大生产的深层需要;但另一方面,又有其不可避免的历史局限性:作为区域经济的行为与利益主体,具有自利性与排他性的各民族主权国家的政治意愿与抉择,已成为影响区域经济发展演变的决定性因素。因此,只有当特定的历史条件使得各国认为区域化符合其自身当前利益之际,后者才能有所进展;反之,则可能出现停滞与倒退。上述两方面因素,都鲜明地体现在自工业革命至“二战”前的欧洲历史发展进程之中,同时对“二战”后欧洲经济一体化目标的提出,在不同的意义上起到了促进作用。
西欧国家将各自内部分散的地方性经济统一为民族国家经济,无疑是一种历史的巨大进步。但从长远来看,民族国家的出现,仍在相当程度上不能满足资本主义工业化生产的内在需要。这是因为:
其一,从生产方式的性质看:以机械化大工业生产为主要特征的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化大生产,即客观上要求生产的社会化,包括生产资料、生产过程本身以及产品的社会化。随着资本主义生产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的程度愈来愈高,最终必然突破国界限制,形成生产与资本的国际化趋向;
其二,从构成资本主义生产的基本单位,即各个生产企业的生产动机或动力看:尽可能获取最大利润和剩余价值,是资本主义企业“生产的直接目的与决定动机”,因此,能否以及如何实现这一目的,是企业决定资源配置(包括资本投向、生产要素购置来源)与产品销售市场唯一也是最终的抉择标准,而这种抉择当然也包括国际市场在内。
因此,如能顺应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内在要求,实现区域经济国际化,显然从根本上有利于西欧各国经济的长远发展。同时,西欧各国也具备向这一方向迈进的客观基础:地域上的相邻接近,民族国家市场规模的相对狭小,相近的历史、文化背景与经济发达程度,本质上相同的政治与市场经济体制,特别是西欧各国渊源流长的法律机制的逐步生成与完善(可以设想,没有民法、商法、公法以及国际法的逐步成熟与西欧诸国在这方面的相近性与共同性,区域经济一体化是难以实现的,这在“二战”后表现得更为明显),均为区域经济国际化提供了必不可少的深层条件。同时,随着工业革命的推进,西欧率先成为现代化基础设施建设最为发达、集中的地区。技术创新导致的先进交通通讯设施,包括火车、蒸汽轮船、飞机、电话、电报乃至无线电通讯的发明与商业应用,大大缩短了经济活动在时间与空间上的距离,降低了交易成本,有助于西欧各国之间经济交往的迅速加强。
然而,仅仅具备内在动力与客观基础,并不能保证各国一定对区域经济国际化持积极态度。民族国家利益的至高无上地位,必然促使各国首先从权衡自身利益的角度出发对此作出抉择。历史发展表明,只有当各国认为实行开放性政策符合自身利益,且内外经济、政治形势又允许开放之时,才能听任乃至推动区域经济国际化的发展。而自1815年拿破仑战争结束至1914年“一战”爆发前,西欧恰恰主要处于这种状况之下。
毫无疑问,当时西欧各国均明确认识到,其根本利益就是尽可能迅速地完成本国工业革命,因为这是保证国力强盛和提高自身国际地位的最根本途径。而要实现工业革命,就必须顺应机械化大生产与工业革命传播的客观规律,通过开放性政策与区域生产国际化才能做到(这正是西欧大陆各国放弃以往重商主义政策的根本原因)。与此同时,下列因素又有助于各国实行自由主义政策:①这段时期内,欧洲无全局性战事,拥有近100年的和平用于发展“自由经济”。②工业革命传播期间,欧洲大陆经济曾有过相当长的繁荣阶段,特别是在19世纪五六十年代。③作为工业革命的发源地,英国凭借其经济优势,在当时的国际经济体系中居于主导地位。其对自由贸易的鼓吹与政策实施,以及当时“显而易见的贸易利益”,影响颇大,把欧洲乃至世界经济“引入了自由贸易时代”。④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当时英国“组织和管理下”的传统金本位制,曾在相当程度上解决了国际货币体系为了保持其有效性和稳定性所必须解决的三个问题,即清偿能力、调整和信心问题,从而“使国内经济自主服从于国际货币稳定这个目标”,这大大促进了欧洲国家之间的贸易与投资。
以上种种因素,终于促成西欧经济区域化这一历史进程的实现。值得强调的是,19世纪工业革命在西欧大陆的扩张过程,也就是区域经济国际化的实现过程;换言之,没有生产与资本的国际化,就不可能有工业革命和西欧经济区域化。以下拟从商品、资本、人员、劳务四个方面具体介绍工业革命背景下西欧经济区域化的形成进程。
贸易:作为推动工业革命的重要渠道,贸易起到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一方面,与欧洲大陆的贸易,对于作为工业革命发源地的英国至关重要,前者在相当时间内成为后者的主要商品市场与原料来源产地。如西方学者指出,1815年至19世纪中期,地缘、人文状况上相近的欧洲市场,对英工业化具有“根本上的重要性”,其“批量生产的制成品打开并充斥了欧洲”,销往斯堪的那维亚、德意志和地中海国家。与此同时,输往英国的大陆初级产品亦为英国工业革命提供了必要的农产品、原料、燃料与建筑材料,从而形成了最初的区域分工。
另一方面,贸易对大陆国家亦同样重要。英工业品输出有助于激发输入国的工业化进程及其在大陆国家之间的次第传播,并根据资源和比较优势形成不同层次的国际分工,最终导致西欧各国工业革命的先后完成。这样,在西欧出现了“被英出口带动起来的”各个工业中心,后者再利用其出口来“唤醒新的地区”,最终推动了19世纪上半期西欧贸易与国际分工格局的形成。
19世纪下半期以后,随着工业革命的普遍深入与成熟,西欧内部贸易已逐步表现出发达国家之间特有的高层次水平分工趋向(1913年,7个工业化国家——英、法、德、比、意、奥和瑞士的对外贸易中,51%为相互出口),即各国的消费者需求开始趋于多样化,同时反映生产领域深层次分工的资本货物与机械工程货物的相互输出进一步加强,这就与当时宗主国与殖民地之间的垂直型分工贸易有了明显区别。从这一时期各国之间的贸易构成看,消费品方面的产品差异更加明显,资本商品,如钢材、机械、车辆、化工品贸易的份额则明显增长。例如,德国对英出口,既包括大量半制成品钢材,又有大量精密机械,英国则再向德国返销制成品;在向英出口发电机的同时,德国又进口对方的农业与纺织机械。又如,在纺织品、钟表产品方面,英国出口高档纺织品,德国出口低档纺织品;德国出口低档钟表,瑞士则制造高档钟表。
由于贸易对工业革命的促进和推动作用,加之英国对自由贸易的积极推动,19世纪欧洲大陆各国逐步改变以往重商主义的做法,终于导致自由贸易史上“里程碑式的突破”,即1860年英法商约的签订。商约取消了对法国进口与英国出口的所有禁令,极大降低法进口税率。此后,法国又分别与比利时、普鲁士(1862)、意大利(1863)、瑞士(1864)、瑞典、挪威、西班牙、荷兰(1865)、奥地利(1866)与葡萄牙(1867)分别签订商约。同时,其他欧洲国家也都签订了双边贸易协定,并均包括最惠国和削减关税条款。各种双边贸易协定的签署,逐步使各国间形成条约网络,相互制约,使得单方面增加关税日趋困难,加之英、德等国单方面削减关税,都对当时欧洲贸易体制的自由化有所促进。[5]
人员:各国之间的人员自由流动,亦在两个层面上成为促进工业革命传播的重要条件(当时除俄与巴尔干地区需要签证外,欧洲其他地区人员皆可自由往来)。其一,高层次人员的流动,包括技术人员、经理、管理人员、企业家的跨国流动,可以通过口传身授、技术示范、参与经营管理、带动资本流通等方式,直接推动技术创新流动与现代企业制度的传播。其二,廉价劳动力的自由流动。现代企业的批量化生产需要大量简单劳动力,离开土地的农民及落后地区向先进地区的劳动力的跨国流动,则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这一需要。当时西欧劳工流动极为频繁。西方学者曾明确指出,劳工的自由流动,有助于把西欧经济“融为一体”。
资本:19世纪前欧洲国家间相互投资总额很小,对各国经济的影响微不足道。然而,19世纪以来大量资本的跨界流动,同样构成了推动西欧大陆各国实现工业革命的重要因素。其具体原因是:
(1)后进地区往往需要先进地区剩余资本的流入来启动工业化进程,因为基础设施、现代工厂设备、配套服务业的建设等,均需大量资金(同时这种资本流动通常还是传播技术创新和工厂制度的有效载体);特别是铁路铺设,往往依赖于工业化地区资金的大量投入。
(2)先进地区工业化进程的彻底实现,亦有赖于对相对落后地区资源的开发,形成资本的国际流动。19世纪中期,法国、比利时资本曾大量流入德意志,开发后者的锌、铁、铅等有色金属。
(3)工业化导致现代大型企业的出现,而这往往需要两国乃至几国资本通力合作。
(4)随着工业革命的实施,欧洲金融业发展很快,专业化金融机构的建立与发展(如从事外汇买卖的商业银行与投资机构),使得对外投资更易操作,风险较小。国际间的资金流动也得到更复杂融资手段的帮助,如信贷与汇票。此外,当时著名的国际资本市场——阿姆斯特丹、法兰克福特别是伦敦城——的商业活动,也大大多样化了,这都有助于对外投资的增长。
由于以上原因,“19世纪的欧洲终于成为一个单一的资本市场”。工业化地区对尚未工业化地区的投资、各地区相互之间的投资,都极为普遍。继英国之后(19世纪中期以后,英国投资逐渐转向了海外),法、比、德等都先后成为西欧地区的重要投资国。
服务业:在商品、人员、资本大量自由流动的同时,工业革命必然推动西欧地区运输、保险、银行业的国际化。其中最为突出的是金融业务的国际化乃至国际性金融机构的出现。如19世纪50~60年代,成为欧铁路建设主要财源的法国信贷机构(1852年建成)及其前身,曾汇集大量资本资助法国工业、比利时矿业、德地区的冶金业和意大利西西里的矿业。在1835年创立的比利时银行股份中,法国人的股本占有绝大部分。该银行于四年间建立了24个工业与金融机构,总资本达5400万法郎。[6]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随着工业革命传播,西欧经济的区域化在19世纪即已形成。正如西方学者所指出的,“整个19世纪看到了欧洲经济一体化达到了工业化前从未知晓和不可想象的程度”,“事实上,欧洲的经济统一在那时确实形成了”。这种区域化经济的形成,对于“二战”后西欧经济圈的确立与发展,具有决定性影响。它意味着高层次的水平分工已在西欧国家之间逐步形成,从长远的意义上讲,这种联系形成后很难再彻底割断,而且迟早要通过生产力水平的提高而进一步发展,因而成为推动西欧国家最终明确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目标、谋求建立与之相应的经济与政治体制的最根本的内在动因。
然而,历史不可能直线发展。20世纪前半期的欧洲史表明,随着时间的推移,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大工业生产所导致的一系列内在矛盾,已逐步暴露出来,成为当时影响国际关系的主导因素,各国间的利益冲突也由此尖锐化。在这种情况下,作为维持资本主义社会化大生产的干预与调节主体,各民族主权国家的自利性与排他性表现得更为明显,致使民族保护主义乃至民族扩张主义恶性膨胀。其结果是,国家间的冲突与争夺大大加剧,各国竞相实行保护主义措施,乃至诉诸战争,从而人为地割裂了区域经济的整体性,造成整个国际经济秩序的混乱与崩溃,使得欧洲经济非但未能沿着区域化道路走下去,反而走向了所谓的“解体化”,给所有欧洲国家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也从反面证明了违反国际分工自然发展规律的危害性。
早在19世纪70年代,尽管区域化进程仍在发展,但由于经济曾出现不景气,不少西欧国家政府已开始暴露出贸易保护主义苗头,1879年德开始提高关税,意大利、瑞士、奥地利、法国、俄及其他欧洲小国纷纷群起效之。同时,随着各国工业革命进程逐步成熟,资本主义生产方式所特有的竞争性乃至对抗性,特别是对商品与资本输出场所、原料产地的争夺包括瓜分殖民地方面的矛盾,日趋突出。大国终于结成集团,扩军备战,最终导致第一次世界大战的爆发,敌对国之间的经济联系开始割断,这被认为是欧洲经济“解体化”进程的开始。
“一战”后,欧洲各国内外开始面临一系列严重经济问题,客观上要求加强政府干预与有效的国际协调。然而,由于民族主义盛行与各国政府的内外举措失当,国际贸易与国际金融秩序已在逐步瓦解之中。
就“一战”后各国内部而言,工农业方面的经济危机,特别是高失业已在困扰各国政府。战争导致经济结构混乱,经济周期的每一阶段都伴随有大量失业,各国国内的社会政治压力增大,要求实行保护性政策的呼声日高。同时,欧洲主要国家“经济的管理普遍很不恰当”,经济政策有着“方向性错误”,主要是仍扶持传统生产部门,未大力开发新兴部门,这导致开发外部市场不力,又加深了国际协调的难度。凡此种种,都大大助长了各国的保护主义倾向;就国际经济环境而言,19世纪曾对国际经济秩序稳定起到过主导作用的英国,其经济地位开始下降,英镑已不足以支撑当时的国际贸易与金融体系,而当时美元还不能取代英镑的国际地位。同样重要的是,由于其当时尚不存在“国际经济组织”与“真正的国际经济管理”,不能有效协调各国政策,以保证国际贸易与货币秩序的正常运转。由于以上种种原因,早在20世纪20年代,在贸易领域里,法、英等国均在提高关税,贸易“保护主义”开始“悄悄蔓延”。而在货币金融领域里,英镑之软弱地位,加之凡尔赛和约规定的德国巨额战争赔款问题,已在孕育着国际支付与金融危机。
随着20世纪20年代末美国经济危机的到来,整个欧洲陷入1929~1933年的“大衰退”,生产下降,失业急剧上升,出口锐减。为了应付危机,欧洲国家各行其是以自保,纷纷采取以邻为壑的经济政策。各国在采取传统做法的同时,还采取一系列新型自利措施,将保护主义推到极致,终于造成19世纪以来形成的整个国际经济秩序的彻底崩溃与极度混乱,突出地表明了民族国家对于区域经济可能造成的割裂与破坏作用。
始于“一战”后的所谓欧洲经济“解体化”进程,终于在20世纪30年代达到顶点:1913~1928年,欧洲商品生产增长15%,而同期贸易额不变;1928~1938年期间,增长仍为15%,贸易额却下降了10%。再如,从欧洲主要工业国家来看,1913~1929年,制成品生产上升65%,同期进口仅上升22%;特别是1929~1937年间,两者的增幅更是分别为+9%和-29%。其结果必然导致各国外贸占国民收入比重的急剧下降。例如,1913年英、德、法、意四国外贸占国民收入的比重依次为59.3%、41.6%、42.5%和29.5%,至1938年这一比重则分别跌至28.3%、14.6%、21.3%和16.6%。从国际货币金融领域看,到30年代中期,1914年的单一支付区域已不复存在,至少有5个货币区取而代之,其结果是“不少国家相互隔离,大大削减了彼此之间对外贸及支付的依赖,完全与上一世纪的发展背道而驰”。此外,为了更好地保护国内生产企业,有些国家还“发展了一整套生产补贴机制,特别是在农业生产领域”,并加强了对资本与劳工的限制。
然而,事态发展表明,欧洲国家的种种利己措施,非但无助于问题的解决,反而加剧了国际经济秩序的混乱与无序,其结果势必使矛盾进一步激化,终于成为导致第二次世界大战爆发的重要原因,最终给欧洲自身也给整个世界带来了极为惨痛的损失。[7]
总而言之,如果说欧洲近代史,特别是19世纪的历史,从正面表明了民族国家对资本主义生产方式与工业革命的促进作用的话,那么,20世纪前半期国际经济秩序的彻底崩溃,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的爆发,则从反面表明,实现了工业化的各民族国家,如果完全不顾区域经济国际化的客观发展规律,过于张扬自身利益而无视他国利益,其后果会是多么严重!正是基于这一段惨痛的历史,促使战后西欧各国在新的内外条件下积极寻求适应区域化经济的相应组织形式,最终促成了欧洲经济共同体这种较高级的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诞生。
战后欧洲经济共同体诞生的特定历史条件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欧洲乃至世界经济、政治形势中一系列新的重要因素的出现,再次大大地改变西欧民族国家的内外环境,加上对防止战争再度爆发的强烈愿望,终于历史性地推动各国首次清醒地认识到:真正顺应工业革命后所形成的区域水平分工趋向,在区域化的基础上进一步打破民族国家间的经济界限,实现区域经济一体化,甚至一定程度的政治一体化,符合西欧民族国家的共同和长远利益。这就使得较高一体化目标的提出与实施,不仅具备必要性,而且具备现实可能性,终于导致一体化程度较高的区域性经济组织——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诞生。
促成欧共体出现的特定历史条件较为复杂,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二战”后欧洲乃至整个资本主义世界的经济都开始进入一个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其一,从生产发展的角度看。“二战”所造成的巨大破坏,导致强劲需求,进而有力地推动西欧经济的恢复与重建进程。其二,在第三次科技革命浪潮的推动下,西欧高度发达的生产力又有新的飞跃,既促进传统经济部门的技术改造与劳动生产率提高,又导致一系列新兴工业部门的建立,如原子能、航天技术、电子计算机、石油化工业等,致使专业化程度越来越高,协作范围更加广泛。西欧各国国内市场狭小,更难以容纳如此巨大的生产力,其社会产品的实现,必然越来越依赖于国际市场,特别是彼此之间的市场。以上两点,都对区域性水平分工提出了更高要求,进而对推动西欧国家之间谋求市场开放提供了新的动力。
第二,从生产关系的角度看。随着凯恩斯主义盛行,西欧国家对于经济运行与社会生活的管理干预能力进一步加强。如英国的社会保险制度,法国的国家计划,德国建立在市场经济基础上的财政调节,荷兰通过劳资双方与政府合作以控制收入防止通货膨胀的做法,都表明国家干预的成熟,从而为区域国际调节奠定了基础。因为,参加经济一体化进程的主体是国家,任何超国家调节的效果,都首先取决于各国对本国经济调控机制的完善,后者调控水平越高,前者也就越高。[8]
第三,“二战”后美国凭借其经济实力力主抑制经济保护主义倾向,以恢复世界经济的稳定与秩序,并大力促成一整套新的国际金融与国际贸易体系。“二战”前国际经济秩序中的混乱状况已不存在,这无疑为西欧区域经济一体化进程的启动提供了极为有利的外部条件。[9]
第四,欧洲与世界局势变化的促进作用。随着美苏崛起与“雅尔塔”体系两极格局的形成,欧洲终于一分为二。“二战”大大削弱了西欧列强,不仅战败国,而且战胜国也都沦为二流国家,感受到前苏联“威胁”并受制于美,以及民族解放运动风起云涌直接危及西欧经济的原料来源与海外市场,凡此种种,都从心理上加强了西欧国家的整体认同感,迫切希望借助联合的力量谋求生存与发展。
第五,从区域经济合作体制发展的角度讲,战后美出于其全球战略利益的需要,曾利用美援大力推进西欧国家的经济联合与政府间合作,建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这对日后欧共体的建立,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表率和促进作用。马歇尔计划明确要求欧洲政府制定共同的经济行动纲领作为美援前提,为此,西欧16国代表于1947年7月建立了欧洲政府间经济合作的第一个组织——欧洲经济合作组织(该组织甚至被视为“西欧合作与一体化进程的起点”),该组织设有由成员国代表组成的理事会,以及委员会秘书长(仅对该组织,而不对各国政府负责)和各种专门委员会。各国政府就财政、金融与贸易自由化问题进行协商和初步协调。会员国之间的贸易进口限额自1949年起逐步取消。同时,在美国扶持下,还建立了欧洲支付同盟,支持成员国之间的多边支付,并坚持逐步放宽外汇管制,推动了西欧国家间的支付自由化进程。
第六,通过建立经济一体化组织最终促进政治一体化目标的实现,是欧共体最终产生的重要动因。两次世界大战,特别是“二战”的惨痛教训,促使欧洲人认识到民族国家作为基本政治经济单位所可能产生的负面影响,并开始认真思考如何从政治架构上重组欧洲,以防止战争重新爆发的问题,导致联邦主义思潮一度盛行。但是在经过战后政治联合失败的经历之后,欧共体的缔造者们(最突出、重要者如法国人让·莫内)提出,首先从经济领域,特别是从不太敏感的商品自由流通领域入手,推进一体化进程,以不断融合西欧民族国家间的经济利益;同时,应建立带有超国家调节色彩的经济一体化组织机构,成员国部分地向共同机构转移主权,籍此保证经济一体化实施。随着经济一体化深化和共同利益扩大,成员国将逐步向欧洲一级转移更多主权,最终实现政治一体化目标,即建立欧洲联邦。正是在这种思想指导下,莫内首先在煤钢领域大力促成经济一体化组织的诞生。20世纪50年代初期,西欧大陆六国,即法国、西德、意大利、比利时、荷兰、卢森堡决定建立“欧洲煤钢共同体”,在煤钢两个生产部门实行一体化措施。其主要权力机关“高级机构”具有明显的超国家调节性,负责协调成员国的煤钢生产,所作决议对各成员国具有强制性,不受个别政府否决之影响。共同体还设有部长理事会、议员大会和欧洲法院,以及由各国利益集团组成的协商委员会。这些都为日后在更大范围内实现经济一体化,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开创了先例,提供了样板。
1955年6月,欧洲煤钢共同体六国外长集会意大利墨西拿,通过著名的墨西拿决议,决定将经济一体化措施从煤钢领域扩展到其他经济部门,建立欧洲经济共同体。1957年3月,六国政府首脑和外长齐集意大利首都罗马,正式签署欧洲经济共同体条约和欧洲原子能共同体条约(两者合称罗马条约)。1958年1月1日,条约经六国议会批准后正式生效,标志着欧洲经济共同体的诞生。
欧洲经济共同体的成立,可谓开创了欧洲历史的新篇章。从区域经济关系的角度讲,它表明,自从工业革命形成区域化经济以来,西欧大陆核心地带的民族国家,终于首次将各国经济视为一个整体,承认“有步骤地连接各民族经济”符合各国的共同利益。通过缔结条约,正式承担义务,明确提出区域经济一体化目标,并建立带有超国家调节色彩的区域经济组织,试图以机构化、法律化、制度化的方式确保目标的实现。进而言之,通过欧共体的生成与发展,成员国间逐步确立起一种极为复杂独特、高层次的国际关系体制与组织形态,藉此相互作用与相互影响,以保证西欧民族国家的共同利益和协调特殊利益。显然,以上两点,都是一种历史性的飞跃。其重大意义和深远影响,是无论怎么估计都不过分的。
(原载《欧洲》杂志1997年第2期)
【注释】
[1]Sidney Pollard,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1815-1970(《欧洲经济一体化,1815~1970》),Thames and Hudson Ltd.,London,1974,pp.20-21。
[2]《列宁全集》第20卷,人民出版社1958年版,第29页。
[3]参见:巴里·萨普利:《1700~1914年的国家和工业革命》,载[意]齐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卷三,中译本,商务印书馆,第243~286页。
[4][法]米歇尔·博德:《资本主义史,1500~1980》中译本,1986年版,第42页。
[5]详见Sidney Pollard,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1815-1970(《欧洲经济一体化,1815~1970》),Thames and Hudson Ltd.,London.,1974,pp.7-35,109-120。
[6]Sidney Pollard,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1815-1970(《欧洲经济一体化,1815~1970》),Thames and Hudson Ltd.,London,1974,pp.55-98.
[7]Sidney Pollard,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1815-1970(《欧洲经济一体化,1815~1970》),Thames and Hudson Ltd.,London,1974,pp.131-153,61-80;约翰·平德:《1920~1970年世界经济中的欧洲》,载[意]齐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卷六,中译本,上册。
[8]Sidney Pollard,European Economic Integration,1815-1970(《欧洲经济一体化,1815~1970》),Thames and Hudson Ltd.,London,1974,pp.131-153,61-80;约翰·平德:《1920~1970年世界经济中的欧洲》,载[意]齐波拉主编:《欧洲经济史》卷六,中译本,上册。
[9]同上书,第254~25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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