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节 注射液中不溶性微粒检查
一、概念
用光电法或显微计数法,检查溶液型静脉注射剂中不溶性微粒的大小及数量的方法。
二、技术依据及原理
将25ml注射液过滤,使所含外来不溶性微粒截留在微孔膜上,在100倍显微镜下,用经标定的目镜测微尺分别计算其最长直径大于25μm的微粒,根据过滤面积上的微粒总数除以25,计算出被检测的注射液每1ml中含不溶性微粒的数量。
三、注意事项
各种形状的微粒应以实测到的最长直径计算,重叠微粒和聚合胶体微粒均以单个微粒计算;结晶析出不属于检测范围,故不应计算。
必要时可另取净化水25ml依法操作一式两份。此项空白试验仅可视作对操作环境的认证,所得数据不必在供试品检查结果中扣除,但对检查结果的正确与否有密切关系。此项试验必须检测全滤膜,得到可信赖的数据后方可进行样品检测;如试验结果25ml中含25μm以上微粒数如超过5粒,则说明操作环境不佳,应设法改善。
四、材料、仪器的准备及基本要求
1.试验环境
试验操作所处环境应不得导入明显的微粒,可以在超净室、层流净化室或能符合要求的洁净实验室中进行。玻璃仪器和其他所需的用品都应洁净、无微粒。本检查法中所用净化水应使用不大于1.2μm的微孔滤膜滤过。
2.器材
(1)显微镜。
(2)目镜测微尺和镜台测微尺(用于目镜测微尺的标定)。
(3)显微镜照明灯。
(4)微孔滤膜孔径0.45μm,直径25mm,具有格栅。
(5)直径25mm夹式定量滤器。
(6)陪氏载片。
(7)平头无齿镊子。
(8)计数码器。
五、检验步骤
1.检查前的准备
(1)取本试验中所有的净化水100ml,用本法测定,整张膜面上,含10μm以上的不溶性微粒应在10粒以下。临用新制。
(2)用水冲洗陪氏载片,再用净化水冲洗,沥干,置试验环境中备用。
(3)取微孔滤膜用净化水浸润,用平头无齿镊子将微孔滤膜夹住,漂洗几次,以净化水反复冲洗,移至陪氏载片上,微启盖子待干燥后合盖,在100倍显微镜下观察整张滤膜,不得有25μm以上的微粒,大于10μm的微粒应在5粒以下,符合上述要求的滤膜可供测定用。
(4)将符合要求的滤膜置滤器托架上,用滤膜夹固定滤器,倒置,反复用净化水冲洗滤器内壁,沥干后安装在抽滤瓶上备用。
(5)在层流净化台上,将滤器用净化水冲洗至洁净,用平头无齿镊子夹取微孔滤膜。
(6)事先除去的待检样品瓶盖,并用水将容器外壁洗净,置适宜试验环境中备用。
2.检查法
取供试品,在层流净化台上翻转20次使溶液混匀,立即小心开启容器,先倒出供试液少量冲洗开启口,再量取供试液25ml,置上述滤器中;静置1min,缓缓抽滤至滤膜近干,用净化水25ml沿滤器内壁洗涤并抽滤至滤膜近干。取陪氏载片,涂抹极薄一层甘油,用平头无齿镊子将上述抽滤近干的滤膜移置陪氏载片上,平整滤膜并使滤膜格栅的垂直线与陪氏载片垂直线基本重叠,微启盖子使滤膜干燥,待干燥后将盖子闭合;另将显微镜按规定组合100倍的物、目镜,将盖子闭合的陪氏载片置显微镜镜台上,用移动尺夹子将载片固定,调好入射光(保持灯光的入射角10~20°),调节显微镜使滤膜格栅清晰可见。调节好显微镜后,边缘清晰可见,具有立体感的微粒方可计数。
六、记录与计算
1.记录
记录应包括所有仪器;样品包装情况,送检数量与代表整体数量;格栅滤膜处理前后微粒水平,净化水来源或制备情况与含微粒水平。
2.计算
用手揿3计数码器,分别统计全滤膜上最长直径大于10μm的微粒数,以及大于25μm微粒数;分别除以25,即得每1ml供试液中两种类别的微粒个数。
七、结果判定
除另有规定以外,每1ml供试液中含10μm以上微粒数未超过20粒,且其中含25μm以上的微粒数未超过2,判为符合规定。
如每1ml供试液中含10μm以上微粒数超过20粒;或虽未超过20粒,但其中含25μm以上的微粒数超过2粒,均判为不符合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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