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B640102016-2005 无公害食品草石蚕(地溜子)商品质量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具体规定了草石蚕的质量要求、包装与标志及运输贮藏等。
本标准适用于银川市无公害食品草石蚕的收购、贮藏、运输及销售。
本标准适用于加工草石蚕。
2 引用标准
GB2762 食品中汞允许量标准
GB2763 粮食、蔬菜等食品中六六六、滴滴涕残留量标准
GB4786 食品中甲拌磷、杀螟硫磷、倍硫磷残留量卫生标准
GB4810 食品中总砷允许量标准
GB/T8855 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8868 蔬菜塑料周转箱
3用语解释
3.1新鲜 肉质茎细密多汁、半透明、玉白色、无萎蔫现象。
3.2成熟度 肉质茎成熟的程度。
3.3病虫害 肉质茎生长过程中,因病原菌和害虫的侵染而导致的伤害。
3.4黄斑 因土壤有害物质引起的斑点。
3.5烂疤 肉质茎因地下害虫或病害引起的伤疤。
3.6机械性损伤 在采挖收获过程中,因机械外力所造成的损伤。
3.7清洁无泥沙 肉质茎洁净无泥沙。
4 质量要求
等级划分 草石蚕按其商品品质划分为一、二、三等,每等按肉质茎重量分特大、大、中、小四级。各等级须符合附表规定。
附表 草石蚕等级规格
5 卫生指标
参照GB2762、GB2763、GB4786、GB4810中有关规定执行。
6 包装及标志
6.1包装容器
6.1.1用于包装草石蚕的塑料箱、纸箱等,应按产品的大小规格设计,同一规格应大小一致,整洁、干燥、牢固、透气、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无腐烂霉变等。纸箱无受潮、离层现象。塑料箱应符合GB8868的要求。
6.1.2按产品的品种、规格分别包装,同一件包装内的产品需摆放整齐、紧密。
6.1.3每批产品所用的包装、单位质量应一致,每件包装净含量不得超过10kg,误差不超过2%。
6.1.4按品质分等后,根据等级进行包装。
6.2标志
6.2.1包装上应明确标明产品名称,产品标准编号、商标,生产单位名称、详细地址,等级、毛重、净重、包装日期,标志上字迹应清晰、完整、准确。
7 贮藏
7.1临时贮藏 应注意通风、防雨淋、遮阴防晒,避免重压。贮存温度应保持在2℃~4℃,空气相对湿度保持在80%~90%。留种用肉质茎在室外选排水良好处用湿沙土与块茎分层堆积越冬。
7.2加工用新鲜商品,一般用食盐腌渍成咸胚,然后用22度波美度的盐水浸泡贮存备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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