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4 批发商主体的设计与描述
5.4.1 批发商主体的属性
(1)批发商编号(N2)。模型中每个批发商有唯一的编号,此属性用来唯一标示模型中的批发商主体。
(2)批发商身份(ID)。每个批发商都一个身份,即标记是合同批发商还是非合同批发商。
(3)批发商的农户列表。合同批发商的所有合同农户的列表。
(4)财富量(W2)。每个批发商有一定的财富。
(5)转换阈值(Г)。每个批发商从自己所属类型(合同或非合同)的批发商转换到另一类型批发商的转换门槛,即两者的平均利润之差大于某个值时才会发生转换。它也表示抵御冲击的忍耐程度。
5.4.2 批发商主体的行为
(1)突变。批发商当中有一小部分非合同批发商发生突变,进行组织创新,变异为合同批发商。[10]这里取突变率(β)为10%(可变),即每次只有一个批发商突变,且不考虑合同批发商突变为非合同批发商。同时,也不考虑合同批发商建立“公司+农户”组织的初始建立成本。突变规则如下:当仿真程序运行到任意某一期,非合同批发商中的某个批发商发生突变,转变为合同批发商,如果发生突变后的一段时间(这里取一年,每一期代表一个月,一年为12期)后,全部批发商中的合同批发商的数量仍然为0时,则突变继续进行;如果此时合同批发商的数量大于或等于1时,则突变中止。
(2)销售蔬菜。批发商先采购蔬菜,然后出售蔬菜获取利润。批发商有两种采购方式:自由采购和固定采购。非合同批发商在市场上自由采购,即每一期每一个非合同批发商随机选10个农户配对交易;合同批发商则随机地与10个农户形成“公司+农户”组织,并与其合同农户进行固定交易。
批发商将其采购的蔬菜卖出(卖给零售商或下游客户)后所得收入减去采购成本(购进时的市场价格),如果有罚款,则扣除该部分,最终得到批发商的利润,其利润增加批发商的财富从而改变批发商财富量的属性。这里假设批发商与其供应链下游客户之间的交易市场都有一个统一的成交价格P2:
P2(t)= P1(1+δ) (5-10)
其中,δ∈(0,1),P2随着P1波动而变动,且比P1大一定的比例,可以理解为批发商的销售价格比农户的销售价格多一个固定的比例。
①非合同批发商的收益如下:
v1=100(P2-P1),当非合同批发商没被政府抽检到,或者被政府抽检到,却没有查出问题的时候;
v2=100(P2-P1-F2),当非合同批发商被政府检测出其蔬菜有问题的时候。
②合同批发商在P1(t)>PR时的收益如下:
u1=100(P2-P1),当合同批发商没被政府抽检到,或者被政府抽检到,却没有查出问题的时候;
u2=100(P2-P1-F2)-CI+ 10q F3,当合同批发商被政府检测出问题的时候。其中,q为被合同批发商查出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农户的数量。
③合同批发商在P1(t)<PR时的收益如下:
u3=100(P2-PR),当合同批发商没被政府抽检到,或者被政府抽检到,却没有查出问题的时候;
u4=100(P2-PR-F2)-CI+ 10q F3,当合同批发商被政府检测出问题的时候。
(3)惩罚农户。当非合同批发商被政府检测出有问题时,由于是随机配对并且农户数目较多,每次交易批发商并不能记住与其交易的具体农户,非合同批发商并不能查到是哪些农户的蔬菜出了问题(非合同批发商可以对每个农户进行自己检测,但费用很贵且不现实),于是被检测出有问题的非合同批发商只能自己承担全部来自政府的罚款。当然,当政府的抽检率较低时,非合同批发商对农户并未采取任何措施,仍然采用机会主义行为,继续随机采购蔬菜,这种情况可能仍然是有利可图的,因为毕竟被检测出有问题的几率很低。此外,非合同批发商也可以等待突变的机会或发生转换。
对于合同批发商,当他被政府检测出其蔬菜有问题,他将接受政府的罚款,同时,他能查到哪些农户生产了不安全的蔬菜。这是因为:合同批发商与合同农户之间已经建立了固定的交易关系,互相比较了解;由于生活在一个社区里,合同农户之间也比较熟悉,生产安全蔬菜的合同农户无论出于自身利益或是与合同批发商之间的信任,还是出于担心对集体惩罚的威胁,他都会揭发那些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合同农户。这里,考虑合同批发商通过各种手段可以查到那些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合同农户,但有一定的调查成本(CI)。当合同批发商查出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农户后对其进行罚款,假设对其合同农户当期实施每单位蔬菜F3的罚款。对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农户的惩罚除了迅速增加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农户的HONESTY,同时也影响到同一合同批发商下其他合同农户的HONESTY。
(4)转化决策。合同批发商与非合同批发商之间可以相互转换,当非合同批发商发现合同批发商的收益较高时,就可能模仿学习合同批发商,自己也转换为合同批发商;当合同批发商发现非合同批发商的收益更高时,就可能解散“公司+农户”而转换回原来的非合同批发商。转换要考虑下面几个问题:
第一是转换的前提,必须在合同批发商和非合同批发商同时存在的情况下才能考虑他们之间的转换。
第二是转换的条件,批发商进行转换可能会取决转换前后不同类型批发商的收益比较、转换成本和一些制度性因素等。这里主要考虑收益的比较,取各自类型批发商在前一期的平均收益进行比较。
第三是转变的阈值,此处假设两者平均收益的差距超过一定的范围才能够发生可以转换。
第四是转化率,每个批发商每次都有一定的概率发生转换。转换公式如下:
其中,n2为当时合同批发商的数量,m2为当时非合同批发商的数量,n2+m2=10。
①当合同批发商的平均收益大于非合同批发商的平均收益)时,如果,则非合同农户向合同农户转换。其中,λ∈(0,1)为权重,τ∈(0,1)为转换率,ρ∈(0,1)为一个任意随机数,Г为由一类到另一类发生转换的阈值,这里具体指非合同批发商向合同批发商转换的阈值。
②当非合同批发商的平均收益大于合同批发商的平均收益()时,如果,则合同批发商向非合同批发商转换。这里的Г为合同农户向非合同农户转换的阈值。
Г值随着不同类型批发商的前一期的平均收益的大小而发生变化,其更新决策与前面提到的农户转换G值更新决策相同。对于合同批发商,当时,Г值增大且按式(5-11)更新;当时,Г值减小且按式(5-12)更新。[11]
对于非合同批发商,当且未被政府罚款时,Г值增大且按式(5-11)更新;当且被政府罚款时,Г值增大且按式(5-13)更新;当且未被政府罚款时,Г值减小且按式(5-12)更新;当且被政府罚款时,Г值减小且按式(5-14)更新。
其中表示自己所属类型的批发商的前一期的平均收益大于另一类型的,且未被政府罚款,这种情况是对自己的转换阈值更新的正面影响因子;表示自己所属类型的批发商的前一期的平均收益小于另一类型的,且未被政府罚款,这种情况是对自己的转换阈值更新的负面影响因子;表示自己所属类型的批发商的前一期的平均收益大于另一类型的,且被政府罚款(却找不到具体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农户),这种情况是对自己的转换阈值更新的正面影响因子,这里考虑到政府对非合同批发商进行罚款而受罚批发商无法找到具体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农户,因此政府的罚款将减小受罚批发商的转换阈值。这里笔者认为因自己所属类型的批发商的前一期的平均收益大而带来的正面影响高于罚款带来的负面影响;表示自己所属类型的批发商(指的非合同批发商)的前一期的平均收益小于另一类型(合同批发商)的,且被政府罚款(却找不到具体生产不安全蔬菜的农户),这种情况是对自己的转换阈值更新的负面影响因子,是两种负面影响的叠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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