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鱼病种类及传播途径
一、鱼病的种类
1.按病原划分
(1)由生物引起的疾病
①微生物病
包括病毒、细菌、真菌和单细胞藻类等病原体引起的疾病。
②寄生虫病
包括原生动物、单殖吸虫、复殖吸虫、线虫、棘头虫、蛭类、钩介幼虫、甲壳动物等病原体引起的疾病。
③有害生物引起的中毒
包括微囊藻、三毛金藻和赤潮等引起的中毒。
④生物敌害
包括水生昆虫、水螅、水蛇、水鸟、水鼠、凶猛鱼类、贝类等造成的危害。
(2)由非生物引起的疾病
①机械损伤 如擦伤、碰伤等
②物理刺激 如感冒、冻伤等
③化学刺激 如农药、重金属盐中毒等
④由水质不良引起的疾病 如泛池、气泡病、畸形等
⑤由营养不良引起的疾病 如饥饿、营养不良等
2.按养殖水体划分
(1)海水动物疾病
(2)淡水动物疾病
3.按养殖动物的不同划分
(1)鱼类的疾病
(2)虾蟹类疾病
(3)贝类疾病
(4)两栖类疾病
(5)爬行类疾病
(6)棘皮动物疾病
4.按感染的情况划分
(1)单纯感染 由一种病原体感染所引起的疾病。如草鱼病毒性出血病,其感染的病原体往往只有一种草鱼呼肠孤病毒。
(2)混合感染 由两种或两种以上的病原体混合感染所引起的疾病。如草鱼烂鳃、赤皮、肠炎“老三病”并发症,是由柱状曲桡杆菌、肠型点状产气单胞杆菌和荧光假单胞杆菌三种病菌同时感染而引起的疾病。
(3)原发性感染 病原体感染健康机体使之发病。如健康草鱼感染呼肠孤病毒而患病毒性出血病。
(4)继发性感染 已发病的机体,因抵抗力降低而再次感染另一种病原体。继发性感染是在原发性感染的基础上发生的。如水霉感染已受伤的机体。
(5)再感染 机体第一次患病痊愈后,被同一种病原体第二次感染患同样的疾病。如鱼苗患车轮虫病治好后,又被车轮虫感染而发病。
(6)重复感染 机体第一次病愈后,体内仍留有该病原体,仅是机体与病原体之间保持暂时的平衡,当新的同种病原体又感染机体达到一定的数量时,则又暴发原来的疾病。
5.根据症状划分
(1)局部性疾病 病理变化主要仅局限于身体的某一部分者。常见的有皮肤病、鳃病、肠道病、眼病、肌肉病、肝病、肾病、胆囊病、鳔病等。
(2)全身性疾病 为该病影响到整个机体者,常见的有泛池、中毒、饥饿、营养不良、败血症等。
事实上,这两者是相对的,任何一种疾病没有严格的局部性,整个机体总是这样或那样地对它起反应的;而且大多数疾病开始时都往往表现为局部性,随着疾病的发展,全身性的症状就愈益明显。
6.按病程性质划分
(1)急性型 急性型的特征是病程短,来势凶猛,一般数天或者1~2周,机能调节从生理性很快转入病理性,甚至疾病症状还未表现出来,机体就死亡。如患急性鳃霉病的病鱼1~3天即死亡。
(2)亚急性 型病程稍长,一般2~6周出现主要症状。如患亚急性型鳃霉病的典型症状,即鳃坏死崩解,并呈大理石样化病变。
(3)慢性型 病程长,可达数月甚至数年,症状维持时间长,但病情不剧烈,无明显的死亡高峰。如患慢性型鳃霉病的病鱼,仅出现小部分鳃坏死、苍白,发病时间从5月份一直持续到10月份。
(4)潜伏性型 指鱼类已感染病原体,但由于温度、体质等原因,外表不显露症状,一旦环境条件合适,病症即可发作。如草鱼出血病在24℃以下时,常表现为潜伏性型。
疾病特征的表现是一个具体的过程,病情的分型无严格的界线,并可在特定条件或人为地干涉下相互转化。例如,当温度上升到24℃以上时,潜伏性型的出血病可暴发,即转变为急性型;急性或亚急性型的鳃酶病因治疗不彻底而转变为慢性型。
二、病程的分期
1.疾病的经过
病原作用于机体后,疾病并不是立刻就表现出来的,一般须有一个过程,根据疾病发展的阶段特征,可分为以下三个时期。
(1)潜伏期 从病原作用于机体到出现症状以前的一段时间叫潜伏期。各种疾病潜伏期的长短不一致,即使同一种疾病,也因病原的数量、毒力、入侵途径、机体的状况和环境条件等的不同而相差很大。如机械损伤就无潜伏期;剧烈中毒的潜伏期很短,仅数分钟;而有些疾病的潜伏期可长达数天、数月。通常水温是决定潜伏期长短的关键因素。
(2)前驱期 从第一次出现一般症状到显示该病的典型症状前的阶段,称前驱期。其特点为仅出现一般鱼病所共有的一般性症状,如体色改变、鳍基充血,或表现为浮头、离群独游等症状。本期很短,有时仅1~2天,需特别注意观察。
(3)发展期 发展期为某种疾病的高潮阶段,出现该种疾病所特有的典型症状,机体常伴有明显的机能、代谢和形态的改变。其持续时间因病而异,可为数天、数周以至数月。
2.疾病的结局
某种疾病经自然发展或采取医疗措施后,都会有一个最后结局,不外乎以下三种:
(1)完全恢复 是指机体内病原消除,症状消失,机能、代谢和形态结构完全恢复正常。
(2)不完全恢复 是指疾病的主要症状已消失,但机体的机能和代谢还遗留一定的障碍,或在形态上遗留持久的病理状态,机体的正常活动受一定限制的称不完全恢复。如白内障病引起的失明和眼球脱落,重金属离子中毒引起的脊柱弯曲等。
(3)死亡 是指机体生命活动和新陈代谢的终止。
三、鱼病的传播途径
鱼病病原体的种类很多,不同性质的鱼病,其病原来源和传播方式各异,但它们有许多相似的特点。
1.鱼病的病原来源
病原来源即感染源。对于传染性鱼病常分为原发性来源和次发性来源;而对于侵袭性鱼病则称为直接来源和间接来源。
(1)原发性来源和直接来源
原发性来源和直接来源是鱼病的主要感染源,主要包括:
①天然水域存在的或中间寄主携带的致病微生物、寄生虫及其幼虫和卵等。这是早期来源。
②患有各种疾病的病鱼及其尸体,这是主要的病原来源。它们是鱼类病原体的“携带者”和“贮存者”。
③患过传染性疾病而已病愈的鱼,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仍继续排放病原体,成为“带菌(毒)者”。
④未经发酵的草食性动物的粪便(含大量粘细菌)。
(2)次发性来源和间接来源
次发性来源和间接来源主要是指被原发性来源和直接来源污染了的环境和物质,主要包括:
①被病鱼及其排泄物、尸体等污染的池水和底泥。
②处理病鱼或在病鱼池里使用过的,并已被污染的生产工具等。
③已被污染的各种饵料(主要是人工饵料)、肥料。
2.病原体的传播方式
(1)直接传播
通常是病鱼或带病原体的鱼与健康鱼或其子代的直接接触,并将其所携带的病原体直接传播给对方的方式,称直接传播。因方式的不同又可分为:
①水平传播 因鱼类本身的活动,将病原体从这一水域携带至另一水域,并直接传播给健康鱼群。许多传染性鱼病和侵袭性鱼病均可水平传播。
②垂直传播 亲代所携带的病原体,如某些病毒,可通过亲代的生殖细胞而直接传播给仔鱼,这种亲子间的传播方式,称垂直传播。
(2)间接传播
病原体借各种不同的媒介物而广泛传播的方式,称间接传播。因媒介物的不同而分为:
①水流传播 病鱼、带菌(毒)鱼和尸体将大量病原体以不同方式散布在水中,借水的流动而污染另一水体,使病原体得以广泛传播。
②动物传播 多种水鸟、水生昆虫、螺蛳、蚌以及蛙、蛇、龟、鳖等常往来于不同的水体,可将其所携带的病原体传播至各处。
③人为传播 由于操作不慎,病鱼池使用过的工具不消毒,受污染的池水、底泥任意排放,投喂腐败变质的饵料,引进未经检疫的苗种和亲本等,病原体均可由此得到传播和扩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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