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滨海盐渍土改造利用方向
一、滨海盐土和重度盐渍化土地应优先向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转移
天津市土地利用的现状是农用地的比例过高,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的比例过低。如农用地占土地总面积的60%,而建设用地和生态用地仅占25%和15%,若在建设用地中扣除盐田和水利建设用地,则实际建设用地比例仅占20%,与日本三大都市圈相比,建设用地低5个百分点,生态用地低48%,而农用地的比例高出44%。另外,在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仅占建设用地的30.2%,占全市土地总面积的8.7%,这表明,在建设用地中城镇建设用地的比例更低。由于建设用地特别是城镇建设用地比例过低,已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扩展和二、三产业的发展。
随着天津滨海新区的崛起和天津城市建设的发展,天津市城市扩展以及城镇建设用地只能依赖于盐渍化土地。这不仅是由于城市发展对土地在数量上的要求,同时也是由于滨海盐土和重度盐渍土因受成土母质和高浓度盐分的影响,只能用于城镇建设用地、生态建设用地和交通建设用地。
二、滨海盐土和吹填土改良绿化的投资效益分析
我国“六五”“七五”期间黄淮海平原低产田治理的投资效益分析中可以看出,由于农作物的耐盐程度低,对土壤结构和养分的要求高,把大面积重度盐渍土和滨海盐土改良成为种植粮棉作物的农田,不仅治水改土的技术难度高,而且投资成本大,农业上难以承受,故沿海滩涂和滨海盐土多用于海水养殖、晒盐等综合开发。
随着我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的实施,沿海各地多采取围海吹填造陆打造滨海新区和海港新城等经济开发示范区。根据环渤海地区辽宁、河北、天津等围海吹填工程的成本与改土绿化成本(包括地面以下排水改土工程和地面以上苗木成本)估算,每完成1m2改土和绿化的成本仅仅是完成吹填造陆1m2成本的2%~3%。而且在围海吹填的新陆地上建设大型公共绿地或绿化景观带,并达到国家园林城市和生态城市的要求,其产生的招商引资效果以及经济社会效益和生态环境效益将更为显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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