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百科知识 我国农业科技传播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国农业科技传播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时间:2023-11-16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我国是农业大国,政府对农业科技传播历来非常重视。这些部门目前都建有各自的网站,发布各级政府的政策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动态、农业科技信息、技术推广的先进经验、农业科技传播的理论研究成果等。这些是目前我国进行农业科技传播的主要工作方面。我国目前从事农业科技传播的机构和组织主要有政府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各类专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各类学会及农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

第三节 我国农业科技传播的现状及发展趋势

我们进行农业科技传播方面的研究,其目的就是要研究农业科技传播的规律,通过对现状的分析,找出存在问题的原因,然后按照科学的方法制定解决问题的办法和工作方向。

一、我国农业科技传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在进行农业科技传播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利用各种媒体进行有关信息的收集,其中最主要的是使用网络媒体中的几个大型搜索软件获取信息。2006年9月我们在百度上搜索“农业科技传播”时,可以得到76页有关的网页和网站信息合计有700多条。在GOOGLE上进行搜索时,使用中文可以搜索到“农业科技传播”的有关网页和网站信息55页500多条。通过对这些网站中有关农业科技传播机构的信息、有关农业科技传播研究的信息内容进行分析,对我国目前的农业科技传播情况可以有大概的了解。

(一)网络传播的现状与效果

我国是农业大国,政府对农业科技传播历来非常重视。现在全国范围内负责农业科技的机构主要有国家科技部和农业部。科技部设有农村科技司和中国农村技术开发中心。农业部设有科技教育司及其他业务部门,另外还设有:中国农业科学院、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全国农业展览馆(中国农业博物馆)、中国农业电影电视中心、农民日报社、中国农业出版社(农村读物出版社)、中国农村杂志社、中国农机安全报社、中央农业干部教育培训中心(农业部农垦管理干部学院)、农业部信息中心、中央农业广播电视学校(农业部农民科技教育培训中心)、农业部科技发展中心、中国农学会、全国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农业部农业机械化技术开发推广总站、中国饲料工业协会、全国畜牧兽医总站、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等46个事业单位;主管的社团有:中国农业展览协会、中国农业国际合作促进会、中国村社发展促进会、中国农业经济学会、中国绿色食品协会、中国农产品市场协会、中华农业科教基金会、中国农业科技国际交流协会、中国农业技术经济研究会、中国农业生物技术学会、中国农业科技管理研究会、中国农业技术推广协会、中国种子协会、中国优质农产品开发服务协会、中国畜牧业协会、中国饲料工业协会、中国渔业协会等54个。

以上这些部门和机构以及社团是全国范围内涉及农业科技传播的组织和群体。在政府行列中,省、地(地级市)、县(县级市)中都有科技主管部门、农业主管部门和农业科技研发推广机构,这些机构一般由各级财政提供运转经费。到了乡镇则主要是基层技术推广人员。而社团组织一般只在地市级以上的范围内设立,主要是为大部分的高级科研和技术推广人员建立一个传播交流信息的平台。

这些部门目前都建有各自的网站,发布各级政府的政策及其职能部门的工作动态、农业科技信息、技术推广的先进经验、农业科技传播的理论研究成果等。这些是目前我国进行农业科技传播的主要工作方面。但是迫切需要农业科技知识的广大农民,由于经济条件和文化知识能力的限制,他们没有上网的条件,不具备使用网络的技能,因而这些网站中的农业科技知识信息不能直接传播到他们那里,再好的农业科技知识也得不到应用。而能够利用网站上的农业科技知识的是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农业企业等农业行业的小部分知识分子和农业管理人员。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网络媒体上,农业科技传播机构及其发布的农业科技信息和农业科技应用群体之间没有联系或者说联系较少。

(二)农业科技传播机构及其作用

我国目前从事农业科技传播的机构和组织主要有政府各级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各类专业科研机构、农业院校、各类学会及农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机构和中介机构。上层政府序列的机构要制定政策,检查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科研机构和农业院校受政策、经费的影响和制约,与农业生产一线的科技需求不相适应。受各级政府扶持的农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各种农业科技网站等不断研究和发布各种农业新技术、新成果,但这些农业科技信息没有直接传播到广大农民那里。而与农民直接接触的基层农业科技信息、咨询服务机构由于农业科技回报率低的原因自身发展困难较大,没有一定的政府财力支持很难维持正常的工作。基层农业科技服务部门受财政改革的影响缺乏积极开展工作的各种条件。这些情况导致了农业科技传播没有形成系统化,造成了信息传播的不畅,严重的会形成断层。用一句通俗的话来讲就是:“线断、网破、人散”,或是大家常说的没有完成最后一公里的农业科技信息传播工程。

(三)大众传播机构

从广义上说,农业科技传播机构还有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综合性的报社、出版社等新闻出版机构。

在这些传媒机构中目前影响力最大的是中央、省、地(地级市)、县(县级市)的电视台,在各级电视台中,由于受运行经费、收视率等方面的限制,在设立和制播有关农业科技或农业方面的节目时都存在以下问题:1.经费投入不足。许多电视台目前实行的都是以广告收入养栏目的政策,电视台只在栏目开办的初期给予一定的启动经费。而农业科技栏目和其他农业栏目其受众主要是广大农民,虽然人数众多,但是由于消费水平低,一般的企业不会在农业栏目进行大量的广告投入,因而长期下去,栏目运行的经费越来越少。2.电视台为提高收视率、增加市场份额,以收视率作为衡量栏目质量和效益的主要指标,收视率低的栏目实行末尾淘汰,而农业科技栏目的受众在广大农村收视率调查时农村观众占的比例少,因而有的农业栏目因收视率低而被淘汰,有的为提高收视率只能改变方向减少农业科技方面的内容以提高收视率使栏目得以生存。3.农业科技节目制作水平低,没有跳出几十年来制作科教节目的老框框,造成手法陈旧,吸引力不足,也是受众少、收视率低的原因之一。4.节目制作播出机制没有随着社会的发展进行适应性改革,评价机制只看经济效益不看社会效益等也是制约栏目发展的重要因素。

(四)高等院校

高等农业院校和综合性院校的涉农专业是我国培养农业科技传播人才的主战场。但是随着我国高等教育的改革,农业科技人才的培养规模在不断萎缩。受国家支持高等教育发展政策的影响,农业院校为保证较高的新生报到率,不断增加非农专业,减少农科专业的招生规模以维持高校的生存和发展。再加上我国农业科技体制改革过程中对基层农业科技组织的重视不够,基层农业科技组织逐步萎缩,严重的地方基层农业科技人员连生存都存在问题,这从另一方面造成了大学毕业生不愿到基层农业科技组织工作,反过来又影响到农科专业的招生工作。

(五)农业科技传播的受众

农业科技传播的受众按照信息的不同可以分为以下几方面的群体和个人:作为有关食品健康方面的农业科技知识其受众是全体公民;农业科技政策其受众主要是政府中的农业管理组织和工作者、农业企业的经营者,农业科技研究组织和研究人员;农业科技中的应用技术主要是土地的经营者和生产者——主要是广大农民、农业企业的技术人员等。在这些受众中能够将农业科技知识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是广大的农民,而广大的农民其文化素质低下,大部分不具备学习新的农业科技知识的文化基础。即便是我国实行义务教育后,有一些农村人口达到了一定的文化水准,具有学习和应用农业科技知识的能力,由于农业生产的经济效益过低,它们当中的大部分人都进入到城市中,加入到打工者的行列,有的直接在城市里定居下来,这样留在农村务农的仍然是文化素质较低的群体。面对这样一个群体,使农业科技传播的目的实现就更加困难了。

其次是目前土地经营者和农业生产者经济基础薄弱,没有条件和手段加入到网络等农业科技知识传播的主流媒体中去,他们也就不可能得到和利用这些媒体中传播的大量有益的农业科技信息。

二、搞好农业科技传播的对策

农业科技传播对我国农业产业的发展具有重大作用,在第七章中将从多方面进行阐述,在此我们只从政府的政策方面对农业科技传播的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一)要搞好农业科技传播的主体建设

农业科技传播主体结构建设应包括五个方面:一是农业科技传播创新主体建设,主体由农业科研单位和农业院校组成,主要职能是农业科技的创新;二是农业科技公益传播主体建设,主体由各级政府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部门组成,主要职能是实现农业科技传播公益事业的普及化;三是农业科技传播产业化主体建设,主体由各类农业科技信息机构和中介机构组成,促进大量的农业科技传播活动市场化;四是农业科技传播援助主体建设,主体由政府、企业或社会公众组成,通过法律和政策保障,加大政府投入,吸引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农业科技传播;五是农业科技传播信息化综合平台建设,由各类公共中心为主体,通过与各传播主体的有效连接,促进形成农业科技传播的主体网络结构。当然,这种传播主体网络结构不能包括农业科技传播的全部,但通过建设这样一种结构,可以成为农业科技传播的主导力量。

目前,全国存在着一个包括政府部门、各类农业科技服务机构以及科技人员的庞大农业科技传播队伍,只要树立了农业科技传播的观念,明确了各类传播主体的作用,通过有效的管理与整合,采取公益、产业并进的发展策略,就会逐步形成政府、民间、企业共同发展的农业科技传播体制,达到“接线、补网、聚人”的效果,促进农业、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

(二)建立良好的农业科技传播运行机制

计划经济时代,人们把农业科技推广作为公益事业,以政府行为加以推动。经济体制转型以后,又强调了市场机制,但适应市场的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体制并没有完善建立起来。从农业科技传播的观点来看,农业科技传播基本功能是直接服务于农业科学技术的生产与应用,基本性质是一种“服务性”活动,伴随着农业生产的全过程,因而具有双重属性,即同时包括公益化和产业化两个方面。对于公益化事业建设,主要由政府来做。对于能够结合产业发展的科技传播,传播主体完全可以通过市场化的条件和机制获得自我发展的能力。但目前的问题是政府在公益化建设方面投入不足,而在产业化发展方面投入较多;能够产业化的传播主体依靠政府投入的意识还很浓厚。农业科技传播具有公益、产业双重属性,建立公益、产业“双轨”运行机制,符合农业科技传播的特点。

农业科技传播的公益化建设,不仅符合我国农业生产的特点,也符合国际农业发展的趋势。目前的主要任务是调整公益化建设的“进退”领域,利用公益事业管理方式和政府行为,实现农业科技传播公益事业的普及化。重点工作:一是要抓好公益性农业科技传播机构建设,通过建立基金或政府补贴等方法,保障公益性农业科技传播机构的正常运行。二是要抓好农民科技培训,提高科技接受能力。三是要对基础设施、环境、公共中心(包括信息、检验、测试、服务等)建设加大投入力度。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加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提高农业科技人员参与农业科技传播的积极性。

农业科技传播的产业化建设,目标是通过产业化的发展策略,促进大量的农业科技传播活动完全面向市场需求,实现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有效地连接农业科技成果与市场的关系,使农业科技传播活动成为一种市场行为。这是目前农业科技推广服务中的一个最薄弱环节,也是建立农业科技传播体系的一项主要任务。在推进农业科技传播产业化的过程中,基础性的工作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农业科技的市场制度、市场平台建设,包括与农业科技传播产业有关的产业政策、知识产权制度、技术扩散与转移的利益保障等,为农业科技传播建立良好的制度环境。二是加快农业科技信息服务机构和农业科技中介机构的发展,包括技术交易机构、转移代理机构、技术孵化机构以及为技术交易提供金融、法律等业务服务的机构等。这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建立农业科技传播渠道的一种重要形式,政府应从制度建设方面加强中介服务体系建设,建立技术市场准入制度和统一的行业管理机构,促进中介机构向专业化方向发展。三是选准产业发展的突破点。农业科技传播产业是以农业科技传播资源为资本,以农业产业为对象,选择与农业科技相关度大、依赖性强的农业产业,其发展的空间也较大。随着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在质量与效益上的进一步提高,绿色农业的兴起以及农业龙头企业的不断壮大,农业科技传播产业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

(三)实施农业科技传播工程

建设农业科技传播网络系统无论是从认识上还是在实践上,需要一个过程,是一项长期的任务。但政府在整个农业科技传播体系建设中起着决定作用,选择农业科技传播产业化作为突破口,实施农业科技传播工程,可加速推进这一进程。

实施“农业科技传播工程”的基本内容是,在政府引导下,在省、市、县(市)、乡(镇)四个层次上培育一批由企业主办、专家指导、下联农户的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通过人才、技术、信息、资金的高位聚集,采用企业、专家、农民利益结合的机制,按照市场化运作的服务方式,推动新型农业科技传播网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

实施“农业科技传播工程”,应确立以科技为先导,以企业为依托,以产业为基础,以效益为目标的指导思想。坚持企业主导、专家指导、政府引导的基本原则,按照市场机制运行,依靠效益驱动发展。

各地区应按照“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梅花布点、辐射全区”的思路设置。从省到区市建立农业科技传播中心,县(市)、乡(镇)建立农业科技传播站。要以产业发展为基础,优先在产业带上建设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

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应该是企业和具有较高组织化程度的专业协会及农民合作组织,与高等院校、科研单位对接,拥有一批专家,具有一定科技水平、培训设施和较好工作生活条件,直接服务于“三农”的科技开发服务联合体。

农业科技传播中心应成为省、市农业科技信息化的综合平台,对所辖区域农业科技传播站提供业务指导,对农村经济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进行开发,并提供技术、信息咨询服务。

农业科技传播站要体现以下功能:进行农业技术的引进、开发、示范和服务。对先进技术进行中试、熟化;对成熟技术进行示范、推广;对农民进行技术培训;对农业生产进行技术服务;对农村经济发展提供技术咨询。以达到提升一批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开发一批农业名牌产品,建设一批技术成果转化示范基地,培训一批农民技术骨干,促进区域经济发展的目的。

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要实现机制创新。要把企业作为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建设的主体,专家与企业要有明确的利益联结机制。传播中心(站)要采取与龙头企业结合、与农业科技园区结合、与示范基地结合等多种形式,采用“专家+龙头企业+农户”、“专家+农技推广机构+农户”、“专家+农业专业学会+农户”等多种有效的运作方式,建立农业科技供求一体化的新通道。

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要向企业化发展,按照现代企业制度规范传播中心(站)建设。坚持企业主导、专家指导、政府引导的建设原则,鼓励专家与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签订科技合同或以技术、资金入股控股,每个传播中心(站)要建立完善的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持续发展。

建立新型的投融资机制。各类农业科技传播中心(站)建设,政府应该提供必要的启动资金投入,但主要是企业投入为主,依托专家的重大科技成果,多渠道、多层次地吸引社会资金投入,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信贷投入,并以农业优良新品种和现代生物技术等高新技术吸引外资融入。

实施好农业科技传播工程,不仅是对建立农业科技传播体系的实践,对农业、农村经济发展也必将产生更大的推动作用。

(四)提高全民的科技文化素质

任何技术的学习和应用都必须以一定的科学文化为基础。科学家发明的科技再先进,采用后其经济效益无论有多高,都需要有使用者去应用,科技的价值才能体现出来。提高全民的科技文化素质主要采用以下几项措施:

第一,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义务教育法规定由国家财政负担公民接受9年义务教育的权力。这就要求我国各级政府确实负担起义务教育的责任,使本地区的适龄儿童无论有何种困难都要接受9年义务教育,是新兴公民全部具备基本的科技文化素质,拥有学习和利用农业科技知识的能力。

第二,国家要加大对农业科技传播媒体的支持力度。目前我国中央和各省均开播了广播电视的农业频道或农业栏目,但这些频道和栏目受经费的制约发展受到了很大的影响,一方面要为制作和播出高质量的节目而努力工作,另一方面还要与其他娱乐性节目进行收视率方面的竞争。前面我们已经介绍过,由于电视节目具有声画并茂、形象直观的特点,是传播农业科技知识的最佳媒体,其传播效果最好,因此各级政府应以科学发展观指导科技传播工作,在农业科技传播方面重视对媒体的支持和投入,要支持媒体一心一意搞好农业科技传播而不必为频道和栏目的生存分心。农业科技传播搞好了,提高的是全民特别是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其产生的社会效益是不能用金钱来计量的。因此无论是政府还是媒体管理机构,不能以收视率和广告量来作为衡量频道和栏目质量的唯一尺度,还要与新农村建设相结合,看这些农业科技传播频道和栏目在新农村建设中发挥作用的大小决定它们的去留。

第三,采取各种措施支持高等农业教育。高等农业教育培养的人才对农业科技传播工作起着桥梁和纽带作用,一些进入农业科研机构的大学毕业生将会在前人的基础上进行科研和科技开发工作,创造更多的新科学、新技术,走向基层或企业的农业院校的毕业生就会将他们学到的农业科技知识应用到他们的工作中或根据工作的需要学习新的农业科技知识,使农业科技知识转变为现实生产力。或将农业科技知识传播到广大农业生产者那里,被农业生产者应用产生更大的效益,因此高等农业教育其作用是多方面的。尽管高等农业教育在目前的情况下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但是国家一定要在政策和财政上给予高等农业院校更多的支持,使其健康快速地发展下去。高等农业院校的蓬勃发展必将为我国的农业科技传播工作起到巨大的推动作用。

当然,农业科技传播还有其他一些工作需要做深入的研究。我们将在后面的章节中向大家介绍农业科技传播的传者、农业科技传播的受众、农业科技信息、农业科技信息的传播媒介、农业科技传播效果等内容。

【注释】

(1)翟杰全:《让科技跨越时空(科技传播与科技传播学)》,北京理工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2)引自“上海科技传播学会”网站主页。

(3)[美]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四版,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第55页。

(4)图示来源:丹尼斯·麦奎尔等著:《大众传播模式论》,22页。在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的《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一书中,这个模式被归在了施拉姆名下,称为施拉姆模式。

(5)同上:丹尼斯·麦奎尔等著,《大众传播模式论》,46页。

(6)高启杰主编:《农业推广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3页。

(7)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室词典编辑室编:《现代汉语词典》修订本,北京,商务印书馆,1997年版,第1281页。

(8)资料来源:高启杰主编《农业推广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第12页。

(9)[英]丹尼斯·麦奎尔/[瑞典]斯文温德尔著,祝建华、武伟译:《大众传播模式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2页。

(10)[美]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四版,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234页。

(11)[英]丹尼斯·麦奎尔/[瑞典]斯文温德尔著,祝建华、武伟译:《大众传播模式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3页。

(12)资料来源:同上,第74页。

(13)参见Rogers 1983,ch.7,转引[美]沃纳·赛佛林/小詹姆斯·坦卡德著:《传播理论:起源、方法与应用》第四版,北京,华夏出版社,2000年版,第236页。

(14)参见Rogers,1983,pp31-32,ch,11。转引同上,236页。

(15)[英]丹尼斯·麦奎尔/[瑞典]斯文温德尔著,祝建华、武伟译:《大众传播模式论》,上海,上海译文出版社,1987年版,第76页。

(16)资料来源:李南田等《农业技术传播模式分析》,《农业科技管理》2004年第23卷第1期。

(17)Rogers,Everett M. Dif fusion o f Innovation third edition, New YorK, The Free Press, 1982, p. 271-305; forth edition,New YorK,The Free Press, 1995。转引自李南田《农业技术传播模式分析》。

(18)高启杰:《农业推广学》,北京,中国农业大学出版社,2003年11月版,第284页。

(19)资料引自《农业传播学》,北京,中国传媒大学出版社,2005年1月版,295页。

(20)胡正荣:《传播学总论》,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142页。

(21)胡正荣:《传播学总论》,北京,北京广播学院出版社,2002年12月版,第143页。

(22)以上见《科技传播与科技传播学》。

(23)见《农业传播学》第120页。

(24)以上引用了王梅花《农业技术创新供求研究》的部分内容,发布时间:2006年9月12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

我要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