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农村社会的城市对比特征
由于农村社会系统与城市社会系统具有不同的地理环境、产业支撑、文化和历史背景,因而,与城市社会相比较,农村社会具有不同的社会特性。我们以社会系统的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主要构成要素为分析维度,通过与城市社会对比,来阐述农村社会系统的基本特性。
1.农村社会系统的经济特性
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最明显最突出的不同点就在于经济特征上,农村社会的主要产业就是农业;城市社会的主要产业是工业。农村社会系统的经济特性表现如下:
(1)农村社会系统的主导产业是弱质产业。由于人类永远需要食物,所以农业永远就是农村社会的主导产业。但是相比工业来说,农业是弱质性产业。农业具有弱质性主要表现如下:首先,农业生产抗风险能力较弱。由于农业既是自然再生产,也是经济再生产产业,所以农业生产一般面临双重风险。一方面,农业对自然条件依赖性强,生产中可能会遭遇洪涝、干旱、沙尘暴、病虫害和瘟疫等灾害,具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另一方面,农产品的价值实现取决于市场供求状况,在需求弹性小于供给弹性的情形下,价格波动较为剧烈,存在着很大的经营风险。其次,农产品生产周期长、季节性强,当期的生产计划基本上是根据上期的价格走势确定,供给调整往往滞后于市场需求变化,无法随着市场需求的变化及时做出调整,所以,农业生产在市场经济环境里,相比工业、服务业而言,竞争能力较弱,有时还会蒙受较大的经济损失。[37]再次,农业生产投资回报率低。一般而言,农业生产普遍存在资金周转缓慢、固定资产利用率偏低、投资回收周期较长和资本利润率不高的情形。因而,对逐利资本缺乏足够的吸引力。最后,农业劳动时间小于种养物生长时间,即农业劳动时间小于生产时间。作物和牲畜作为生物体有其自身生长规律,劳动者无法像工人一样通过增加劳动时间来增加产值,只能按照作物时节和牲畜生长规律进行劳作。农业的弱质性容易导致经济资源流向城市,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当然,农业的弱质性可以通过一些技术、经营方式以及政策方法来克服。
(2)农村社会系统的生产能力较弱。由于农业生产特性难以像工业部门那样进行工厂式生产;加上世界大多数国家人地矛盾突出等资源因素和许多国家长期采取“城乡分治、一国两策”的二元治理模式以及重视工业和城市发展的政策等政治因素的限制,使世界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较低。另外,世界各国农村社会系统的工商业不发达,必然导致农村社会系统出现生产能力较弱的经济特性。譬如,2006年,我国农业劳动生产率就只有国内第二产业劳动生产率的13%和第三产业劳动生产率的25%;[38]我国农村地区完成的国内生产总值(GDP)只有77128.7亿元,只占全国GDP比重的36.8%;而我国城市(地级及以上城市,没有计算市辖县的GDP)地区国内生产总值达到132272亿元,占到全国GDP比重的63.2%;[39]也就是说目前我国农村地区的生产能力大致相当于城市的1/2。当然,世界一些发达国家的农业和农村地区的发展水平比中国高,但他们的城市生产水平也比中国高,相比之下,他们的农村社会系统的生产能力还是低于城市。至于比中国落后的国家,城乡二元结构是发展中国家普遍存在的一种历史现象。[40]这就是说发展中国家的农村经济生产能力都严重弱于城市社会。因而可以说生产能力弱是农村社会系统的经济特征。
(3)农村社会系统的农户家庭经济收入水平较低。大多数农户以农为主,农业比较效益很低,所以,总体来讲,农村地区的农户家庭的经济收入少于城市家庭。就2006年我国的情况来说,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达到11759元,而农民人均纯收入只有3587元。[41]农民人均收入只有市民人均收入的30%。而且这种情况是城乡居民家庭人均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结果。根据2002年国家统计局统计公报,1998—2002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是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2.51、2.65、2.81、2.90、3.11倍。[42]所以,可以说,农户家庭经济收入比较低是农村社会系统的一个经济特征。
(4)农村社会系统的产业复杂化。所谓农村产业复杂化是指人类进入工业社会以来,农业比较收益偏低推动着农村和工商业比较收益偏高拉动着农村将单一的第一产业经济结构转变为多样化的第一、二、三产业齐发展的经济结构的过程。与此同时,城市为了消除工业的负外部性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开始利用农业的多功能性,在城郊或市内经营农业,积极发展都市农业,使城市社会出现第一、二、三产业齐发展的经济结构。这种打破城乡产业分工界限的混业经营现象促使城乡社会经济一体化。但城乡社区的混业经营趋势没有改变城乡社会的产业使命,到目前为止,城市社会依然以工业为主;农村社会依然以农业为主。就产业结构排列顺序而言,农村社会与城市社会的经济产业结构还是反映着城乡产业分工规律。以2006年中国为例,2006年我国农村地区的GDP为77128.7亿元,其中第一产业收入为15888.5亿元,占农村GDP的20.69%;第二产业收入为7751.4亿元,占农村GDP的10.05%;第三产业收入为53419.3亿元,占农村GDP的69.26%。[43]可见,我国农村社会系统的经济产业结构排列顺序为第三产业>第一产业>第二产业。而2006年我国地级及以上城市(不包括市辖县)的GDP为132271亿元。第一、二、三产业的增加值分别为4582亿元、67088亿元和60601亿元;第一、二、三产业增加值的结构比重为3.5∶50.7∶45.8。[44]可见,我国城市社会系统的经济结构排列顺序为第二产业>第三产业>第一产业。可以说,发展农业还是农村社会的义不容辞的责任,工业还是城市社会的主业。
(5)农村社会系统的农业功能日益综合化。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尤其是进入到工业社会中期以后,化学农业以及基因农业的负外部性日益严重,世界各国尤其是比较发达的国家的农村地区,在社会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指导下,开始改变单纯追求粮食产量的农业经营方式,使农业走上经济、生态、社会、人文四种功能齐头发展的多功能化经营轨道。现在世界各地的农村地区已经兴起了生态农业、有机农业、能源农业、旅游农业、文化农业、创意农业六大类多功能农业经营类型,使农业朝着保护生态环境、改善地面景观、传承农耕文化、保障食物安全、促进农民进步、平衡工农业发展空间、推动社会可持续发展等和谐、持续、科学、环境友好方向发展。同时继续承担着为城市提供食物、为市民提供休闲娱乐场所、为工业提供原材料和消费市场的社会责任。可以说,相比之下,虽然农业没有工业、农村社会没有城市社会那样创造出更丰富的物质财富,但是农业比工业、农村社会系统比城市社会系统发挥着更多社会作用,任何执政党在治国过程中不能忽视农业和农村社会的发展问题。
2.农村社会系统的政治特性
由于农村社会具有与城市社会不同的经济特性,自然作为经济活动的延续和保证,农村社会系统的政治元素也具有自己的特性。
(1)家庭是农村社会的政治细胞。城市社会系统的政治细胞是高度组织化的单位,如学校、工厂、公司、部队、政府机关、社会团体,等等。而农村因缺乏发达的社会分工,属于由无数同质家庭组成的机械团结社会。世界大部分国家甚至包括美国这样高度发达的国家都是以家庭为生产单位,[45]只不过他们是“大农”(场)经营,我国农村是以家庭为单位的“小农”经营。这样一种经营模式决定着农村家庭不仅是生产单位,还是一个政治单位。农村家长不仅要组织家庭生产,还要代表家庭参加各种社区政治活动,如缔结盟约、参加结社、与政府打交道,等等。这点在中国是十分突出的。在中国古代,整个政治结构是以农村农户家庭为基本单位建立起来的;在今天的中国,若干农户家庭组成村民小组;若干村民小组组成一个行政村;若干行政村组成一个乡(镇)。中国传统文化的家国同构政治制度和“国家”一词,足以说明,家庭是中国农村社会系统的政治细胞。
(2)结社是村民利益诉求的可靠途径。在现代社会,从传统宗族或家族组织分离出来的家庭,以及以家庭为活动单位的农民,虽然获得了独立和自由,但是其从社会或外部获得生存与发展资源的能力减弱了。正如法国思想家托克维尔所说的,“在民主国家,全体公民都是独立的,但又是软弱无力的。他们几乎不能单凭自己的力量去做一番事业”。[46]在城市社会日益组织化和工商企业日益集团化的工业社会,分散单干的农民或农户,如果总是处于“原子化”生存状态,必然成为现代社会的弱势群体,成为工业发展和垄断产业最大的牺牲品。因此,在现代社会,农民或农户想要完成某项共同事业,势必需要通过结社的方式来实现。从19世纪六七十年代的美国农民发动的民主维权的格兰其运动,到当今能为广大农户提供强有力的金融、产品加工和国际营销服务的台湾农会,都说明农村社会的广大农户必须组织起来,建立增强自身参与社会竞争和国家事务的能力的各种社会团体。“他们如不学会自动的互助,就将全部陷入无能为力的状态。”[47]结社是团结农业力量的最为合理的形式,是农民获取和保障应得利益的最有效途径。就我国而言,农村分散的小规模经营的农户,在市场经济和国际竞争中处于弱势地位,在获取资金、人才、土地、信息、市场、科技等主要生产要素方面困难重重,导致农业生产要素不能有效配置,农产品缺少市场竞争力,自身无法获得较多收入。其根本原因就是农民缺乏必要的经济合作组织,缺乏必要的代言人,难以保护自己权益。所以,国家积极提倡和鼓励各地农村培育农民合作组织。
(3)民主是农村社会系统村级治理的基本制度。农村社会的农户相对独立、生产生活各自为政,不像城市社会的各种社会单位是一个分科执掌、分层管理的科层制社会组织。农村社会系统适合采用民主治理的方式进行管理。因而,世界发达国家的农村地区大多实行自治模式。有的国家是在乡镇政府一级实行民主自治制度。如美国的乡镇都实行自治模式,乡镇政府的组织和乡镇事务的管理由法律规定,在州宪法和法律授权下,乡镇公民自己决定乡镇事务。这种模式的主要特点:一是乡镇公民制定自治宪法,规定乡镇政府的组织形式、产生方式和职权范围;二是乡镇政府由乡镇公民选举产生;三是乡镇政府有管理自己内部事务的权力,在行政、人事、区域法规等方面具有独立性,自行决定预算;四是乡镇和县之间在法律上是平等的。[48]有的国家是在乡政府一级实行半自治模式。如印度的乡政府都实行半自治模式。印度的乡名义上实行自治。乡级政府负责人由当地公民选举产生。印度乡级政府和邦政府之间存在一定的隶属关系。邦政府向乡里委派乡长和若干助理。有的国家在乡镇一级实行行政管理,村一级实行自治民主管理。如中国就是如此。当前,乡镇是我国宪法规定的基层政府,由乡镇人民代表选举产生,隶属县级政府。既对乡镇人民代表负责,也对县政府负责。村民自治的实质是一种民主化的村级治理。国人将农村民主称为草根民主,而把人代会这样的代议制民主称为国家民主,缘由在于乡级政权是国家政权框架的最基层单位。以村委会选举为主要方式的草根民主与以人大代表选举为主要方式的国家民主,形成了中国特色的两大民主运行体系。他们之间有许多共同之处,比如领导核心的一致性;也有许多不同,比如一为直接选举,一为间接选举,又比如任职年限上的不同,一为3年,一为5年。但是,村委会和乡镇人大毕竟在属性上有较大差别,前者属于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后者属于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这种区别反映了草根民主和国家民主体系之间的不同。由于这种不同,两个体系的价值取向难免有所差异,但是,不管差异有多大,在许多方面也具有互动的空间。例如,目前在全国一些地区开展的乡镇长直选试点,就蕴含有国家民主汲取草根民主实践经验的意义,而倡议村官任职3年改5年则显然具有和国家民主衔接的意味。当然,互动不是互相取代,它们各自有各自的社会意义。[49]
3.农村社会系统的文化特性
因其形成历史悠久、主要职业是农业、教育资源比较缺乏等原因,导致农村社会系统形成了与城市社会不同的文化特征。
(1)农村社会系统的核心文化是农耕文化。农耕文化是农业生产者在从事农业生产过程中创造出来的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各种物质的、制度的、精神的结晶。它是由农民在长期农业生产中创立的与农业生产有关的、以“男耕女织”为核心的、具有各种表现形式的文化模式。与城市社会系统不同,城市社会系统的核心文化应该是工商文化;农村社会系统的核心文化应该是农耕文化,农耕文化是农村文化的主要组成部分。农耕文化与农业是农业生产的两个方面,就像硬币的两面一样无法分割。农业是农耕文化的创造领域,农耕文化是农业的必然结果,是农业劳动者长期对农业生产经验、科学技术、操作方法、生产流程、生产环境的总结。只有农业是保护和传承农耕文化的唯一可靠的活态工具。其中机理就在于人类不能离开农业食物而生存,所以,人类永远需要农业,不管农业如何被小部门化,人类永远需要从事农业生产的职业群体,而他们需要借用原有现存的农耕文化,才能进行农业生产。例如,法国南部塞维内地区,山坡陡峭,土壤贫瘠,气候恶劣,旱涝交错。当地农民为了防止漫流的雨水冲刷宝贵的土壤,代代相传,把石头一块块地挖出来,垒成堤堰,把山坡改造成梯田。现在人们去该地区旅游就可以看到满山遍野的梯田景观。当地人在修复的梯田上种植瓜果、洋葱、药用和香料植物,用统一的有机产品标识出售产品。由于造梯田需要有经验和技术的石匠,当局便举办培训班,培养新一代青年石匠。当地官员说青年学的不仅是如何修梯田,而且学的是如何恢复本地农耕文化。这里必须指出,塞维内地区古老梯田的修复靠的不是建筑学家,而是靠当地农民群策群力干出来的。[50]可以说,只要人类存在,就有农业,农耕文化也将永远存在,虽然其中一些文化因子会随时代变迁发生某些变化,但农耕文化核心要素不会消失。由于农耕文化是农村社会的职业文化,是农民群体的生产生活手段,任何新奇的外来文化都不能在农村社会动摇其核心地位。
(2)农村社会系统的流行文化是群众文化。相比城市社会而言,农村社会流行的是群众文化,而不是精英文化。因为二元社会结构的制约,农村地区严重缺乏优质教育资源和高等教育资源,所以,相对市民群体而言,农民群体中接受高等教育的人很少,大多只接受过初等教育,甚至还有一部分农民是文盲。至少世界上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是这样。这就决定着农民群体容易接受群众文化,无法接受精英文化,因而在农村地区流行的文化是群众文化。所谓群众文化就是在社会上流行的为广大群众所乐意接受的文化。这类文化具有娱乐性、消遣性、纯朴性、通俗性、内容平庸雷同、缺少审美特质等特征。精英文化是具有较高文化素养的人才能接受和欣赏的文化,具有高雅性、学理性、思想性等特点,对这类文化的接受和欣赏,要接受一定的培训、具备一定的理论知识和理解能力。精英文化无法为大多数没有接受高等教育的农民所理解、喜爱,无法在农村社会系统流行。
(3)农村社会系统的高规效文化是非正式制度文化。所谓规效文化就是对人们的行为规范产生实际效果的文化。一般来说,任何制度文化对人们的行为多多少少都会产生一定的约束或规范效果。但是制度的合理性、实用性以及社会成员对制度的认同程度和文化心理都是影响其规效的直接因素。对于农村社会系统来说,由于广大农村居民尤其是占大多数的农民群体总是处于熟人社会或亲族社会中;而且大多一直处在缺乏互补性的机械团结职业劳动中,他们的生产交往机会往往少于生活交往机会,所以,在农村社会生活劳动,农民更多地看重社区道德、宗教、礼仪、族规、宗法、约定等非正式制度文化,不重视社会的责任制、规章、条例、标准、纪律、法律等正式制度文化。在农村社会,非正式制度文化比正式制度文化历史悠久,更适合于亲族社会或熟人社会,表现出更高效的、实用的规约功能。
4.农村社会系统的社会特性
由于农村地区地广人稀以及二元社会结构的影响,农村社会系统具有与城市不同的社会特性。
(1)农村社会是一个人口密度相对较小的社会。居民点中的人口密度和居民点之间的空间距离,是学界分析城乡社会特征的两个重要指标。世界上工农业发达的地区一般都是人口密度较大的城市群地区。相比之下,农村地区经济比较落后,人口密度较小。就拿世界上的城市国家和农村面积占比大的国家或地区相比,城市国家新加坡的人口密度为3953人/平方公里;城市国家摩纳哥人口密度为13757人/平方公里。而城市很少的蒙古国的人口密度为1人/平方公里;基本上属于农村地区的北美格陵兰地区人口密度只有0.023人/平方公里,即平均每42.7平方公里才有1人。[51]由此可见,虽然农村人口绝对数比较多,但是人口密度比较小,这是农村社会系统的一个突出特性。实际上,城市与农村的区分主要指标就是人口密度。如我国大陆1953年人口普查时,凡常住人口2000人以上的、其中非农业人口50%以上的居民点都属于城市地区。[52]美国统计局1960年采用的SMSA(标准大城市统计区)对于“城市化地区”(Urbanized Area)所指定的标准为:第一,2500人以上的行政地区;第二,2500人以下时,须是100户以上的人家的聚居地;第三,每平方英里1000人以上的统计合计区。日本参照美国经验提出本国的标准为:第一,中心市(人口10万以上,为市或县行政当局所在地);第二,与中心市顺序相接、社会经济联系密切的城镇村落。后者指人口密度每平方公里150以上。[53]因而,从国际上看,人口密度小是农村社会系统的一个普遍社会特性。但是农村社会的生育率远远高于城市社会。如中国古代农村家庭一般都生育5~8个子女;现代农村社会一般生育2~3个子女。这是由农民的多子多福的生育观念决定的。与市民不同,农民生育目的就是为了防老、增加家庭劳力和传宗接代。这种生育观念是由分散的农业生产方式和家庭养老保障习俗决定的。
(2)农村社会系统是一个生活水平较低的社会。国际上,衡量国民生活水平高低的方法是计算国民的恩格尔系数。恩格尔系数是食品支出总额占个人消费支出总额的比重。这是19世纪德国统计学家恩格尔根据统计资料,对消费结构的变化得出的一个规律:一个家庭收入越少,家庭收入中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所占的比例就越大,随着家庭收入的增加,家庭收入用来购买食物的支出比例则会下降。其公式为:食品支出对收入的比率=食品总支出/收入总额×100%。根据联合国规定,恩格尔系数在20%以下属于最富裕的生活,20%~40%属于小康生活,50%~59%称为勉强度日,如果恩格尔系数高达60%以上,就属于绝对贫困。由于农村地区的生产条件较差,农业比较效益较低,加上世界大多数发展中国家没有农业保护政策,使农村农户的经济收入较少,最终导致农村地区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高于市民。以中国为例,到2005年,农村居民家庭恩格尔系数高达45.5%。相比城镇,这个数值高出近9个百分点。也就是说,农村居民长期徘徊在温饱线上,而城镇居民已经基本进入小康阶段。两者相比,乡镇居民生活水平明显优于农村。[54]到目前,我国农村地区仍然还有几千万农村人口尚未解决温饱问题。
(3)农村社会系统是一个人口素质较低的社会。农村地区是一个经济相对落后、教育资源比较缺乏、医疗卫生条件差的地区。农民子弟接受教育的机会较少、年限较短、质量较差、体质较差。因而,农村社会系统是一个人口素质较低的社会。就我国来说,我国农村地区15岁以上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不足7年,与城市平均水平相差近3年。在15~64岁农村劳动人口中,受过大专以上教育的不足1%,比城市低近13个百分点,全国现有8500万文盲和半文盲,3/4集中在西部农村、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县。近年来,农村辍学率、流失率反弹,有的地区高达10%以上,而且,就许多地区的实际观察,农村的流失率和辍学率远高于这个统计数字。根据《2005年中国教育发展报告》,实际完成初中教育的不足30%,如此多的孩子放弃初中教育,并不完全是由于经济原因。国家教育科学“十五”规划课题——“高等教育公平问题的研究”课题组发布的研究结果表明,随着学历的增加,城乡之间的差距逐渐拉大。在城市,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研究生学历人口的比例分别是农村的3.5倍、16.5倍、55.5倍、281.55倍、323倍。而在国家重点高校,农村和弱势阶层的子女正逐渐减少。中国社科院经济所收入分配课题组2003年的一份调查报告显示,农村人口占全国人口的近70%,而公共卫生资源不足全国总量的30%。农村每千人口平均拥有不到1张病床,而城市的平均数量约为3.5张;农村每千人口只拥有1名卫生技术人员,城市则在5名以上;农村人口医疗保险覆盖率只有9.58%,城市则为42.09%。截至目前,农村还有近1亿人口得不到及时的医疗服务,近20%的县未达到2000年人人享有初级卫生保健规划目标的基本标准,4亿多农村人口尚未饮用上自来水,近8%的农村婴儿没有享受免疫接种。[55]由此可见,农村社会是一个人口素质亟待提高的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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