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节 评估的原则
一、客观现实性原则
自然保护区是人类为保护生态环境和野生动植物资源,特别是为拯救某些濒临灭绝的生物物种而设立,以监测人类过度地索取自然资源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规范自然资源持续合理地开发与利用,保护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环境健康与气候稳定的特殊区域。林缘社区地处保护区周围,先于保护区的存在而存在,居民在长期的生存过程中,形成了与区内资源环境特征相匹配、相适应的生产、生活方式。“生存在先,保护在后”,林缘社区居民不仅没有从设立自然保护区制度中直接受益,相反,原先自由开发使用区内资源的行为因受到法律的种种限制与约束,丧失部分经济发展机会,而政府并没有为此提供合适的经济补偿。林缘社区居民在长期贫穷的困扰下,短时间内难以摆脱原有的生产、生活方式,生存的现实压力逼迫着他们只能继续无奈地选择向保护区内寻求生产生活所必需的、可被利用的物质资料。因此,保护区对经济的贡献不能因保护而为零,也绝不能毫无顾忌地利用使它变为零。在准确评估林缘社区资源利用对保护区的影响时,必须遵守客观现实的原则,尊重影响的现实存在性,正确评价影响形成的本质与根源。
二、系统性原则
林缘社区资源利用对保护区的影响评估是项系统工程,从宏观层面上来看,这种影响可归为两大部分:一是社区资源利用对生态系统的直接影响;二是对保护局管理工作和有效管理的影响。因而,只有在全面综合地分析两大影响的基础上,得出综合性的评估指标结果才具有科学性和说服力,任何单一局部性指标难以抓住深层次的本质问题,并做出正确的判断。所以,在影响评估的前后全部阶段,必须牢固树立全局性意识,运用层次分析法思想,构建全面系统的指标体系,尽可能做到准确客观地评估影响的真实状况。
三、科学性原则
林缘社区资源利用对保护区的影响评估是依据相关理论、方法与模型,并结合自然保护区现状及评估目标,通过建立一整套评估指标体系,运用定量化方法,分析反映影响的具体情况。为降低系统性误差,必须对各项指标加以精心筛选,使之能够充分反映影响作用的内在机制。同时,要明确具体地定义各项指标的实际意义,选择科学的测算方法与标准,统一核算口径,做到准确计量各项指标的数值。因此,指标体系的建立及数据测算必须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以此保证评估结果的科学性与可信度。
四、可操作性原则
指标选取不仅要符合现实情况,满足评估需要,而且须考虑数据能否准确地获得,调查问卷、入户访谈以及半结构式访谈等实地调查方法能否顺利地被执行,简化比较笼统模糊的指标,方便统计和分析。在一些无法回避的敏感性问题设计中,学会综合运用各种方法,化难为易,化整为零,利用易被获取的信息从侧面间接地进行反映。总之,构建实际可行的指标体系,一方面可使评估工作得以顺利展开,另一方面可预先处理一些重要而又棘手的数据获取问题,防止虚假信息给评估工作造成负面影响,提高工作质量。
五、可比性原则
通常,搜集的初始数据都是各指标项目的具体数值,难以辨别出深层次的实质性问题,必须依据理论与常识在各指标之间进行因果、结构及关联度等数理统计分析。为方便数据的进一步加工处理,易于今后进行具有时间序列的动态比较和不同区域的横向静态比较,各指标数据之间应具有可比价值。如在计量尺度方面,与经济相关的一系列指标应尽量转化为货币单位,增强数据的使用范围和可利用价值。
六、动态性原则
自然保护事业是一项长期连续性工作,林缘社区资源利用对保护区的影响评估应关注动态变化过程,注重动态分析。每期影响评估结果都是特定时期内,各种经济社会环境因素约束下的产物。随着时空的变化和迁移,新问题、新事物不断显现,影响评估的目标也会跟着进行调整。因此,有必要依据不同的时空条件,及时地调整指标体系,使之能够满足新的需要,保证评估工作能够长效、稳定、科学地实施。
七、灵活性原则
林缘社区资源利用对保护区的影响差异性很大,无论世界各国之间还是国内各保护区之间都普遍存在着历史、经济、文化及资源特征等因素的较大差别,使得资源利用方式及保护程度也大不相同。关于影响评估的理论和方法,学术界还处于起步阶段,没有形成统一的分析框架。本研究也是基于影响评估的基本原理和基本理论,结合白水江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实际情况和多年的实地观察经验,而整理设计出的一套能够比较充分反映白水江林缘社区资源利用状况以及对自然保护区直接或间接、正面或负面影响的评估指标体系。从方法论角度来看,案例研究只是基本共性和自身特性的结合体,不具有普遍的适用性。因此,进行影响评估工作不能完全照搬模式,应根据自身特点,灵活地变通评估方法和指标系统,使之能够客观地反映真实情况。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