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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社会系统》第三节

时间:2023-03-13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换句话说,所谓吸引子其实也是一个社会系统组织得好坏的标准,是社会系统、社会系统成员和社会系统组织的共同目标或者目标之一。社会系统、社会系统成员和社会系统的组织,这三个被吸引对象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吸引子的吸引作用都不能实现。进一步对人类社会系统而言,吸引子必须符合我们在上一节总结的人的基本涌现性,这是吸引子成立的前提条件。
社会系统_社会系统学的基本原理

第三节 社会系统

社会系统简言之就是以单体的人为基本元素组成的和围绕人的社会生活形成的各种系统。如我们通常所说的大至国际社会、国家,小至工作单位、社区和家庭都是社会系统。又如围绕人的基本需求形成的语言、文化、艺术、宗教、法律、政治制度等等也都是社会系统。由于每个正常人都是一个复杂系统,因此由人组成的各种社会系统亦都是复杂系统,这与系统内人的多少和系统的繁复程度无关。可能有人难以认同我们把家庭这样组成简单的系统视为复杂系统,其实只要你仔细想一想自己家庭的行为是不是符合复杂系统的定义就容易理解了。如果你还不能理解的话,一个最方便而有效的方法是,拿这个问题与你的家庭其他成员一起开诚布公地讨论,你们最终得到的,可以令大家都信服的结论一定是,家庭的确是一个复杂系统。一个人的世界就已经很复杂了,何况再加进其他人呢!

由于复杂系统的最根本特征是它们的不确定性,它们总是处于不断的变化之中,因此有的人可能会产生迷茫,即社会系统是这样的琢磨不定,我们对社会系统的探索还有什么意义呢?其实,再复杂的系统也是有规律可循的,不定之中包含着定的成分。探究复杂系统内在规律的一个首要任务就是分析,是什么因素驱使复杂系统的变化。自然科学的知识告诉我们,变化其实就是运动,而导致运动的原因当然是各种力的作用。没有力的作用系统就不会产生变化,系统自然也就不存在了。在系统科学中,自然科学家常常采用动力学理论来描述系统的变化,在本书中为了照顾数理基础较差的社会学家,我们尽量不使用那些在他们眼里很玄的数学和物理公式,而尽量使用文字描述的方法来阐述我们的观点。下面我们先引入一对重要的概念,即吸引子(attractor)和排斥子(repeller)。引入这对概念的目的是,借助由吸引子产生的吸引力和由排斥子产生的排斥力,来说明社会系统的某些运动规律。

凡生命系统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目的性,只有没头的苍蝇才不具有目的性,当然这种系统并不存在,因为它不能活。对社会系统而言,所谓吸引子是指,在某一个发展阶段,人们普遍认同的行为目标;相反,所谓排斥子是指,在某一发展阶段,人们普遍反对的行为目标。目标在不同研究领域有不同的解释,例如,有学者指出目标或目的态具有终极性、稳定性和吸引性三个特征,这三个特征对简单系统也许是存在的,但对复杂系统则可能产生问题。首先,复杂系统的行为目标并不是固定的,而总是变化着的,如果一个复杂系统存在终极状态,则意味在这个终极状态系统将会死亡,显然这是不成立的,起码对社会系统是不成立的;其次,对于复杂系统也不存在所谓稳定状态,因为稳定意味没有变化,这也与复杂系统的定义相矛盾。只有吸引性,不管对简单系统还是复杂系统都是成立的。以上关于吸引子和排斥子的定义是作者针对社会系统这一专门研究对象给出的。定义中我们使用的是“普遍认同”,而未使用“共同认同”,是因为: a.由于人个性与差异的存在,人们对任何目标的解释和认同程度不可能是完全相同的,其间必然存在一定的模糊度;b.由于人所处的环境和自身条件的不同,对同一概念的利益出发点和接受程度也会不同。因此,从严格的意义上说,在社会系统中不存在共同的价值观,只可能存在在一定模糊程度上建立起来的普遍价值观。另外,基于同样的原因,在定义中还增加了“在某一个发展阶段”这样的限制。借助这个限制,我们想要指出的是,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人们普遍认同的行为目标是不同的,这是因为:社会系统的吸引子或排斥子不可能只有一个,一定是有很多个吸引子和排斥子同时存在,在不同社会发展阶段,这些吸引子和排斥子的轻重缓急是不断发生变化的。此时A是主要的吸引子,彼时B是主要的吸引子;或者此时是若干吸引子组合构成主要的吸引集,彼时则是另外一些吸引子组合构成主要的吸引集。

对于吸引子有一个问题必须搞清楚,那就是吸引子吸引的是什么,或者说谁在被吸引子吸引?首先,既然吸引子是社会系统成员普遍认同的行为目标,吸引子当然吸引着社会系统成员,起码吸引那些认同这些目标的人;其次,既然是社会系统成员普遍认同的事情,吸引子当然也吸引社会系统,即社会系统应当把这些吸引子作为自己能够实现的组织功能,或者必须提供给其成员的一种服务,以使自己对成员来说具有吸引力。换句话说,所谓吸引子其实也是一个社会系统组织得好坏的标准,是社会系统、社会系统成员和社会系统组织的共同目标或者目标之一。社会系统、社会系统成员和社会系统的组织,这三个被吸引对象缺一不可,缺少其中任何一个,吸引子的吸引作用都不能实现。

对复杂系统而言,吸引子不可能是一个点,或其他固定几何形态,只能是边界相对模糊的区域,否则就将违背复杂系统的本质特征——不确定性。这点与简单系统是有明显区别的,简单系统的吸引子在一定条件下可以是一个点或环之类的明确几何形状。进一步对人类社会系统而言,吸引子必须符合我们在上一节总结的人的基本涌现性,这是吸引子成立的前提条件。经过人类几千年文明历程的提炼,能够成为吸引子的价值观大致有:生存条件的改善、人权、自由、平等、公平、法制、民主、环保等,这些吸引子的相反概念就大致构成了主要的排斥子。这些吸引子具有如下基本特征:

(1)是建立在人的控制本能等基本涌现性基础之上的,否则就会违反生命规律,构不成吸引子;

(2)既不违背控制本能的合理需求,又一定程度地限制了控制本能的恣意妄为;

(3)每个吸引子对社会系统内所有成员都是不可或缺的生存要素,不管他们本人在主观上是否认同该吸引子;

(4)吸引域具有无限的容纳能力,即吸引域有足够的空间接纳所有的系统成员。宗教信仰似乎也具备这个条件,但宗教信仰不是吸引子,最直接的理由是任何宗教对一部分人来说是可有可无的东西,即它们不符合特征(3);

(5)吸引子产生的吸引力是连续不间断的;

(6)各吸引子之间存在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的关系,使任何一个吸引子不能单独产生作用。这个特征我们将在第四章里详细阐述;

(7)吸引子与人们普遍的道德观不发生冲突,前者往往是后者的提炼和升华。

在前面我们所列举的吸引子中,有一个吸引子与众不同,即生存条件的改善这个吸引子。不同之处在于,这个吸引子是直接源自人利己本能的一个吸引子,我们称为直接吸引子;而其他吸引子都是间接来源于利己本能的吸引子,是后天经验的总结,我们称为间接吸引子。在奴隶社会人人都想当奴隶主而不想当奴隶,但社会现实是只要存在奴隶制度每一个人既有可能当奴隶主,也有可能当奴隶,没有可能只当奴隶主不当奴隶。因此人们逐渐认识到,如果要稳定地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自由、平等是必须的条件,于是才产生了自由、平等这些后天的社会系统的吸引子,奴隶制也逐渐走向消亡。

必须澄清的是,我们所说的排斥子与简单系统是有明显区别的,这里的排斥子实际上也具有吸引子的某些特征,例如这些排斥子都不违反吸引子的第(1)个特征,因此它们对社会成员具有吸引性。不管人们愿不愿意承认,如果可能的话,当皇帝成为独裁者,会对相当一部分人具有吸引力。排斥子之所以成为排斥子,是因为它们违反了上述吸引子基本特征的第(2)、(3)、(4)三点。首先,排斥子必然地纵容人的控制本能,因此也必然导致伤害他人同样的权利;其次,它们的“吸引域”只能容纳少数的先抵达者,其域空间是有限的,例如皇帝只可能是一个人,如果人人都能当皇帝谁是臣民呢?再者,由于域空间有限,先抵达域空间的人自然会排斥后抵达的人,以防自己被挤出域空间,而不能在域空间占据一席之地的人也自然会对抵达者产生敌意,两部分人之间必然会因而产生排斥力。排斥子不是排斥所有的人,而是吸引一部分人,排斥其他人;排斥力也不是对抗所有人的力,而是一部分人对抗另一部分人的力。同样,吸引子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变成排斥子,这点我们将在随后的讨论中予以介绍。在简单系统中,吸引子和排斥子所扮演的角色相对比较单纯,两者一般不能相互转变,吸引子对所有元素都具有连续的吸引力,排斥子对所有元素都具有连续的排斥力。

下面我们引入一个与吸引子有关的重要概念,路径。简单地说,系统在吸引子产生的吸引力和排斥子产生的排斥力作用下行进的轨迹就是路径。这里我们理解路径时,不要把它想像成是一条事先铺好的路,正所谓世间本无路,路是走出来的。如果我们把它和一个探险者出发去探索一座前人从未攀登过的高峰联想起来,可能比较贴切。这时探险者是系统,山峰是吸引子。在探险者面前只有目标,没有事先铺就的路。有经验的探险者在出发前会根据自己的经验、现有的条件和所掌握的信息,制定一条自认为最合理,最可行的路线。按照这条预想的路线,探险者出发了,没有路可行就是路,在行进途中遇到障碍他会对线路进行小的调整,遇到岔口他会选择其中一个,但如果不幸遇到不可逾越的险阻,他将不得不重新选择他的探索路线,从头再来。从探险者的例子我们可以看到,路径不仅与目标—吸引子有关,而且还与系统在当前位置上的选择有关,这个选择往往决定了一条路径能否成功地通向吸引子,以及系统抵达吸引子的成本代价。我们不排除有人误打误撞地走进“伊甸园”,这样的事也是有的,但我们把这种情况当作是偶然事件,它所走过的路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路径。也许有人会说,那个误闯进“伊甸园”的人所走过的路,不是可以自然成为其他人的路径吗?不幸的是,对于复杂系统,由于不确定性所决定,没有人可以重复其他人所走过的路。别人的成功只能为你提供有限的经验,而不可能为你铺就一条坦途,路终究还得自己走。

由前面的讨论,我们换个角度给路径重新下个定义:路径是复杂系统在演化的过程中,受吸引子的作用,系统为抵达吸引域采取的一系列有选择的相关行为所产生的轨迹。这个定义告诉我们,路径的形成需有三个条件:a.系统存在吸引子,否则系统不会产生涌现的冲动;b.系统需作出向吸引子运动的初始选择,路是走出来的,不走第一步当然谈不上形成路;c.路径形成的过程中,前后的选择具有相关性。鉴于路径概念的重要,我们再举一个现实的例子加以说明:1949年以前的中国社会系统是沿着一条不同的路径发生着演化,如果没有中国共产党领导的革命,中国今天的状况将是完全不同的。1949年始,由于中国革命的成功使中国社会系统走上了一条新的路径,并持续走到了今天。中国革命的实质是中国共产党以追求社会平等为目标(吸引子),以马克思理论为依据(初始选择),进行的一次社会系统“长征”。观察1949年以来,中国社会的演化轨迹,我们容易发现它的每一步之间具有明显的相关性,下一步是上一步的顺势而为。

复杂系统在同一条路径上“行走”时,具有省力的特征,这是因为路径限制了复杂系统下一步行为选择的范围,如果不在这个范围内进行选择,改走其他路径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系统代价。1949年的革命就是一次典型的改变路径的过程,为此中国社会付出了巨大的牺牲。当一个社会系统在一条路径上行走遇到难以克服的困难时,改变路径有时是必需的。路径在其延伸途中随时会出现岔路,成本代价很大的直接改道过程也可以通过一条路径上的岔路,以较小的代价实现。

路径形成本身是系统的一种涌现现象,系统环境的改变、偶然因素的诱使、系统内部组分的相互作用等也都可能产生路径,当然这些因素在更广泛的意义上,也可以认为是吸引子或排斥子。下面我们借助示意图,来描述路径产生的过程。(图1-3-1)的纵轴为时间,X—Y平面表示社会系统的选择平面,区域a表示系统当前所有可供的选择,a'表示系统所作出的当前选择,ta表示该选择实施的时间长度。b表示系统下一个所有可能的选择。b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与选择a'具有某种相关性,在图中用阴影表示;另一部分则与a'没有相关性,在图中的非阴影部分。若系统的下一个选择b'落在与a'相关的阴影部分,表明系统前后两次选择a'和b'之间存在一定的相关性,两次选择具备了路径产生的所有必要条件,说明路径已经开始形成。在路径形成的过程中,如果系统下一次选择脱离与上一次选择的相关性,我们称这种现象为下路。在路径形成的初期,下路现象发生的概率要大于后期,这是因为在路径形成的初期,路径的方向性特征还不很明显,同时系统的选择范围还很大,很容易迷路。在(图1-3-1)中,若b'落在与a'不相关的非阴影部分,如b″所示,表明a'与b″之间没有相关性,b″完全是一个新的选择,自然不会产生路径。一般b的阴影部分是一个小于a的集合,因为它受到了与a相关性的限制。这也是路径的一个特征,即路宽随路径的延伸而收窄。产生路宽收窄现象的原因是:路径距离吸引域越近,方向性就越明确,同时系统可供选择的范围也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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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1 组织路径产生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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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2 组织路径产生示意图

(图1-3-2)tb表示选择b'实施的时间长度。c表示系统在b'后的下一次所有可能的选择。同样c也由与b相关和不相关的两部分组成。若该系统作出的随b'之后的选择c″,落在c与b不相关的部分,则先前形成的a'-b'潜在路径被选择c″中止;若c'落在c与b相关的部分,则a'-b'潜在路径得到发展,延伸至c',同时也进一步证明了a'、b'之间的相关性。以此类推,若系统经过n次选择后,n'仍能够维持这种相关性(参见(图1-3-3)),则n越大说明系统的该条路径特征越明显,进而说明a'的相关影响力也就越大,它具有更强的可塑性和适应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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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3 组织路径产生示意图

需要指出的是:好的路径往往能延伸得很长,或者能够抵达一个可以产生更好的路径选择的平台,但一条已经延伸得很长的路径并不意味它就一定具有积极的意义,甚至它可能通向死亡;另外,路径延伸得越长也并不意味改变路径的成本代价就一定越大,因为我们不能排除所谓殊途同归的可能性。借助生命的进化过程可以说明其中的道理,从最原始的生命形态,曾经衍生出上千万种不同的物种,每个物种的进化过程就是一条路径,物种们都在自己的路径上顽强地适应着环境,并不断地进化,在这中间不乏大量的物种因为路径收窄后,其适应环境的范围也不断缩小,当环境发生一定幅度的变化时,使这些物种不再能够适应环境而最终走向灭亡。进一步观察可以发现,所有我们认为是高级的生物在进化过程中都会在某一方向上提高适应能力,而丧失适应的范围,如食草动物会朝更适应草的利用方向进化,这就是路径产生的结果。路径决定了物种进化向某一个方向更精、更专地发展,同时使物种丧失了更广的适应范围。一旦环境在某一物种进化方向上发生了变化,就可能导致该物种的灭绝。人的进化也不例外,人在自己的进化过程中丧失了适应天空和水中环境的能力,不再可能长出翅膀和鳃,与其他生命体系不同的是,人在进化过程中涌现了高级的智能,借助智能人可以造出飞机和潜艇来弥补其在适应性上的损失。细菌和病毒这样比较低级的生物则选择了一个完全不同的适应方向,即不在任何一条路径上走得太远,从而始终保持着尽可能广的适应范围,因此它们能够比所谓高级生物具有更强的生命力和适应性。

在一条路径的路途中随时都可能产生分岔(bifurcation),即生成小的路径。这些小的路径虽然仍会延续由a'产生的相关性,但它们会对路径延伸的方向产生影响。一条路径上的位置离吸引域越近,随着方向性的逐渐明确,产生分岔的可能性就会随之降低。相反,在一条路径上,离吸引域越远,方向性就越模糊,产生分岔的可能性就越大。

也许有人会问:在路径的“终点”将会发生什么?一般路径的终点是系统吸引域,在吸引域社会系统的内部矛盾得到一定程度的缓和,系统与环境的关系相对比较融合,系统元素的总体需求也相当程度地得到满足,系统进入了一个比较平和的区域,路径此时就消失了。必须强调的是,路径可以有终点,但路径的终点并不是系统的终点。路径的终点只是系统相对和缓的状态,当社会系统的发展逐渐积累了新的矛盾、新的需求,并由此产生了新的吸引子后,社会系统还会涌现出新的路径。我们应当不断加强这种意识,即社会系统永远不存在终态,终态意味系统的死亡。还有一种错误意识必须予以纠正,那就是认为只要有了明确的吸引子,有了正确的初始选择,就大功告成,一切都OK了。我们必须时时清楚,当你向前看的时候永远都没有现成的路,路只有在你的后面才存在,而且那也是由你自己的脚印铺就的,未来只有靠一步步的艰辛跨越才能到达。

如果一个社会系统选择了一个错误的吸引子,将会导致它所走的路径不能最终抵达“吸引域”,社会系统会在该路径上越走越艰难,当最后一步再也迈不出去时,该条路径也就终结了,社会系统此时将面临选择新的路径,直到它找到真正的吸引子,选对了路径为止。

在介绍了吸引子和路径的概念后,现在我们来讨论社会系统与作为系统的人之间的区别。同样是复杂系统,而且同样都因为与人有关成为复杂系统,人与由人组成的社会却有着极大的不同。两者的主要区别是:

1.系统的组成元素不同。人的组成元素是细胞,社会系统的组成元素是人。人与社会系统的区别主要就是因为组成元素不同而产生的。从复杂程度上看,人是由没有思想的细胞组成的具有思想的高级生命体系;而社会则可以抽象为,由思想组成的更高级生命体系。因此,社会具有更多的复杂性特征。

2.涌现性有所不同。人的涌现性具有明显的1+1>2的特征,即人的整体涌现性明显大于所有细胞的非相关相加。社会系统的涌现性则要复杂得多,1+1>2、1+1=2、1+1<2、1+ 1=0、1+1<0所有情况都可能出现。举个简单的例子:一对夫妻如果互助互爱,对社会系统而言,它就会产生1+1>2的效果;相反则会产生1+1<2的效果。

从稳定的程度看,人的涌现,特别是那些通过逐渐进化形成的涌现具有相对的稳定性,而社会系统的涌现性则不那么稳定。似乎我们可以这样概括,一个系统的元素越是趋同,它产生的涌现就具有越高的稳定性。人系统的元素细胞,比社会系统的元素人,个体差异要小得多,因此人的涌现性比社会系统的涌现性要稳定。

3.整体性的表现不同。由于人和社会系统元素的利益取向不同:人的组成元素细胞的利益是一致的,即它们只有更好地维护整体利益才能够生存,才能够体现自身的价值,否则就意味着共同死亡。因此,细胞们的最终目标是相同的,它们的行为更容易协调和统一;社会系统则不一样,作为社会系统元素的人,既有共同利益,如共同适应生存环境、维持生命系统的延续等,也有利益冲突,如追求更大的生存空间、享受更多的财富等。这就决定了社会系统具有更多的不确定性,它们的整体形态更加松散,也更容易被破坏,其表现形式如国家的消亡、社会制度的更迭、公司的重组、家庭的解散等等。由于整体边界的模糊性,社会系统可以进行越界的组织,而人则很难进行越界的组织。社会系统可以共享某些元素,而人则鲜有这种现象,仅限于联体婴儿等罕见和特殊情况。

4.个性和差异的表现不同。人有个性和差异,这在前一节我们已经讨论过。社会系统也有个性和差异,如每个家庭都有区别于其他家庭的行为特征。人的个性虽然具有不确定性,但在每一瞬间都有一个相对确定的值,只不过这个值在下一瞬间将发生变化;社会系统的个性在每一瞬间都是由不同的个性相互作用的结果,即社会系统的个性具有统计特征。这就决定了,社会系统的个性是多面性的、非整数的。这表现为,当人在某一瞬间表现出极度高兴时,它的情感成分是比较单纯的;而当社会系统在某一瞬间经由统计综合表现出来高兴情绪时,这个高兴的情绪中可能包含了极为不高兴的成分和其他成分。

5.行为选择的区别。在没有限制的情况下,人可以任意选择下一刻的行为,并对其行为承担后果。而对社会系统,选择是综合作用的结果,它在符合一部分人的主观意愿的同时,可能违背另一部分人的意愿,选择的后果也并不由作出选择的那部分人全部承担,而是由系统所有成员共同承担,即作出选择的那部分人的责任在一定程度上被减免了。推而广之,社会系统的所有行为都具有矛盾特征:高兴中包含不高兴、赞同中包含不赞同、负责中包含不负责、主动中包含被动。

由上面的讨论可以看出,社会系统的选择具有替代性和强迫性。替代性和强迫性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所谓替代性是指,社会系统内部的部分成员对某一事物缺乏了解,尚不具备作出选择的基础,或者虽有一定程度的了解,但并不确定选择的方向,此时他们主观上希望另外一些为他们所信任,比他们更具专门知识的成员来替代其进行选择,实践中被替代成员和替代成员两者之间往往具有某种契约关系。强迫性是指,社会系统内部的部分成负直接按照自己的意愿作出选择:a.在上述情况中被替代成员虽然尚不能或难以作出选择,但在主观上仍希望这个选择在时机成熟时由自己作出,而非由他人替代作出;b.被替代成员已经具备作出选择的条件,只是尚未作出,或者已经作出了选择,但因为其选择缺乏执行效力,由替代选择者以自己的选择取代。这种情况下,被替代者和替代者既可能存在契约关系,也可能不存在契约关系。应当注意的是,强迫选择的结果并不一定对被替代者就是不利的,只是违背了他们的主观意愿。

6.吸引子的区别。人演化到今天,它的吸引子已经是高级阶段的吸引子,即智能化。人的吸引子具有共同性、明确性和简单性的特点。共同性是指,对人系统的元素来说,吸引子是它们的共同目标;明确性是指,经过亿万年的筛选,人的吸引子对人演化的积极作用已经在相当程度上得到了环境和系统的共同确认,方向是明确的;简单性是指,人的不同吸引子之间的相互作用相对比较简单。社会系统则不然,社会系统的吸引子往往具有非一致性、模糊性、复杂性的特点。社会系统的非一致性是指,一个吸引子在一定的时刻对一部分人是吸引子,对另一部分人则可能是排斥子;模糊性是指,对同一吸引子不同的社会成员的理解是不同,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复杂性是指,社会系统的运动不是一个吸引子作用的结果,而是许多吸引子共同作用的结果,作用机制是非常复杂的。社会系统的吸引子另一个显著特征是,它带有人们的主观成分,由于受社会发展程度和人们认识水平的限制,在一定的条件背景下,一个为社会系统成员普遍认同的吸引子其实并未真实反映社会系统的演化需求,或当前条件下的演化需求,因而给社会系统的进步造成方向性的偏差。

逆转性是迄今为止我们所知道的几乎所有社会系统吸引子的一个重要特征,也是与人系统的显著区别。下面我们以自由为例,介绍所谓逆转性特征。自由无疑是现代社会普遍认同的一个吸引子,无数社会实践证明,在到达自由程度某一水平之前,社会系统的自由度越接近这个水平,自由对社会系统的综合积极作用就会总体保持上升,但当社会系统的自由程度超过这一水平后,自由对社会系统的综合作用就会由积极转为消极,而且超过得越多,消极程度就越高(参见(图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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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3-4 社会系统吸引子逆转示意图

(图1-3-4)为一个三维坐标图在X-Y平面上的投影,其中X轴表示社会系统成员实际感受的自由程度,Y轴表示随自由程度的提高给社会系统带来的积极作用,未显示的Z轴表示社会系统限制自由因素的减少程度或称客观自由度。(图1-3-4)显示在社会系统限制自由因素越来越少的情况下,客观自由度—感受自由度—客观自由度对社会系统积极影响三维坐标曲线在X-Y平面上的投影,由此图可以看出:a.任何社会系统的自由程度不可能无限地提升,社会系统的自由程度有一个极限区间,为简明起见我们在图中用一个点表示,即自由程度提升的顶点;b.在自由程度到达顶点之前,我们可以通过努力做到随自由程度的提高,自由对社会系统的积极作用越大;c.当自由程度到达极限区间后,不管我们再如何努力都不能继续提高社会系统成员感受到的自由程度了,而且这种努力的结果反而会导致相反的效果,使感受自由程度不生反降,同时自由程度对社会系统的积极作用也出现钝化,伴随而生的是大量由过度自由产生的矛盾,社会系统成员会因为面对越来越多的诸如安全等问题不得不被迫限制自身的行动,进而开始感到丧失了部分实际的自由;d.这时如果我们仍然放松对自由的限制,就将会出现吸引子的反转现象,自由走向了消极的一面,自由不仅不能给社会系统带来积极的作用,反而会产生消极的作用,表明系统的吸引子发生了质的变化,由吸引子变成了排斥子。社会系统吸引子的逆转性告诉我们一个重要的事实——社会系统是不能抵达单一吸引子的吸引域的,即社会系统不可能做到绝对的平等、绝对的自由、绝对的公平等等。由此产生的一个必然结论是,各个吸引子之间既存在相互影响的正向关系,也存在相互影响的负向关系,或者说它们在一定程度上是矛盾的。

相比而言,人作为一个系统,它的吸引子并不一定都具有逆转性。例如,智力是人进化过程中的一个重要吸引子,我们难以想象人的智力能力存在一个极限,当超过了这个极限聪明就反转为愚蠢。

7.演化路径的不同。从最原始的生命开始,人这种系统演化至今天这样的高级状态,历经了上十亿年,经过了无数次的路径选择,即便从最近的一次路径选择,由猿到人计算也经过了数百万年的时间,所有这些说明人进化的路径特征已经非常明显了。这意味:a.沿现行路径继续进化的方向非常明确,即吸引域—高度的智能化;b.现行路径的路宽已经相当狭窄,继续进化的选择范围也受到了相当的局限;c.改变路径在相当长的时间内,已经变得不可能了。例如,要想为了节约能源而选择长出翅膀的演化路径(作者注:这种有意识的演化当然可以作为一个吸引子),起码在几十万年内是不可想象的事情;d.虽然我们尚不知道,今天的人是否已经到达了一条演化路径的终点,也不知道人下一次演化路径的目标,但人对现在的演化结果已经相当满足了,因为人比地球上其他生命系统更早地产生了智能涌现,它们不用过多地去操心自身的演化问题。

比起人来说,社会系统的演化就落后得多,社会系统的历史即便按照现已知最早的猿人算,也只有几十万年的时间。如果一定要依据系统理论给人类社会系统一个现状评估的话,我们以为社会系统仅仅处于,从单吸引子时期向多吸引子时期过渡的初期,现在刚明确了几个吸引子,并刚刚在自己的第一条路径上迈出了头几步。同样这意味:a.社会系统演化的方向还很模糊,具体表现在到底给每个吸引子多少权重,它们的轻重缓急顺序,以及每个排斥子的抗拒程度等等对每个社会系统来说,都尚处在摸索期;b.现行路径的路宽还相当的宽,这表明社会系统下一步的选择难度还相当的大,岔路很多,迷路的可能性还相当的高;c.社会系统内部的各种矛盾还相当的激烈,改变路径的可能性随时存在;d.由吸引子和排斥子的矛盾特征所决定,吸引子的吸引力还相当的弱小,前进的阻力还相当的大。

8.继承性的不同。凡生命系统都有继承性特征,这首先是生命系统繁衍自身的需要,其次也是生命系统为了更好地适应环境的需要。人的继承主要是通过生理继承方式进行的,这种继承方式具有渐进性、离散性、直接性和偶然性的特点。渐进性是指,相邻两代生命系统的变化非常微小,使生命系统既能够保持生存的稳定,又能够对环境的变化具有一定的适应能力。我们在一个相对较短的时间内,很难看出生命系统的明显变化;但在一个足够长的时间内,会发现生命系统由量变积累而成的质变。例如,我们从百万年的尺度看,猿人已经变成了人。离散性是指,由于生理继承是通过生殖实现的,这就决定了两次继承之间是有时间间隔的,是离散的。直接性是指,一个生命系统的遗传信息只能通过该生命系统的生殖功能直接传递给下一代。离散性和直接性决定了,当一个生命系统生殖过程被阻断后,继承也就被终止了,其直接后果是该系统独特的潜在涌现性也就丢失了。偶然性是指,非正常的小概率事件使生理继承在非常规的情况下完成,给生命系统带来了突变遗传信息。偶然因素常可以使生命系统产生较为明显的涌现性。

与单体生命系统不同,社会系统的继承主要通过思想、语言、文字等信息交流和记载的方式完成的。这种继承方式具有一定的随意性、主观性、连续性、跨越性、矛盾性等等特点。由于社会系统的这种继承方式与传播者的认知水平、综合素质直接相关,因此对同一社会事件的传播可能产生完全不同的传播结果,甚至是完全相反的矛盾结果。另外,信息的交流和记载没有时间上的限制,因此可以认为这种继承方式是连续的,起码在技术上可以满足连续性要求。这种继承也可以跨代进行,向前追溯有信息记载的任意时间,并且可以进行间接和交叉继承,从而极大地丰富了信息量,这些是生理继承所不能企及的优点。

9.本能的表现形式不同。首先我们需要回答,社会系统到底有没有本能这个问题。如果答案是没有,人有本能,而由人组成的社会系统却没有本能,这似乎有悖常理。如果答案是有,那么什么是社会系统不用学就会的能力呢?回答必然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难以理清。为了避虚求实,将关注放在本书的重点,我们暂且不直接回答这个问题,把它及一系列类似的理论性很强的问题留待《社会系统学》这样的专著去解决。我们以为,社会系统当然应当有本能,例如依赖生存和利己就是社会系统的两种本能。所谓依赖生存是指,社会系统的成员之间本能地存在相互依赖的需求;所谓利己是指,社会系统同人一样,只有在满足了自己“呼吸”、“吃饭”和“喝水”等基本需求后才能生存,这种需求对任何社会系统都是第一位的,社会系统的这种能力是与生俱来的。

同样具有本能,但人和社会系统本能的表现形式有所不同: a.作用形式不同。人的本能可以说是系统元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在人系统里所有元素具有一个共同的目标,即维护系统的整体生存,否则自己也不能生存。人的本能与系统生存息息相关,因此它们只能是所有系统元素共同作用的结果。社会系统则不同,社会系统的本能是系统元素相互作用的结果。这是因为社会系统各元素的目标并不一定是相同的,甚至并不都希望系统的生命延续下去,例如夫妻的一方可能想离婚,结束他们之间的家庭关系。社会系统每一个元素都利己,相互之间既有联合共同利己的关系,也有相互抵制、制约他方利己的关系,元素之间这种错综复杂相互作用的结果即为社会系统利己本能的表现。社会系统的这种本能特征决定了,社会系统的本能具有更强的不确定性。b.人的本能,指控制本能,既可以增强,也可以减少。但社会系统的有些本能,特别是利己本能,通常都表现得比单体元素更强烈,我们称之为本能放大。如果利己程度可以度量的话,这个特征可以表示为:社会系统的利己强度要大于其元素各自利己强度的算术平均值。而且,系统越大,本能放大的程度就越明显。按照系统的大小排序,人类社会、国家、省市、部委、地区、社区、家庭,系统的规模越大就越利己。不用作者解释,读者自己就可以清楚地看到这一特征。这是因为,虽然社会系统元素之间可能出现相互限制和制约的关系,但这种本能相消的力,会因为作用各方为保证最基本的利益而自觉地有所节制,大家会不约而同地维护一个共同的底线。相反,当系统元素联合起来争取更大利益时,则不存在所谓上限,而是多多益善。综合起来,就导致了社会系统本能放大现象。

以上我们用了三节篇幅分别简要介绍了复杂系统、作为复杂系统的人和由人组成的社会系统,并概括了它们侧重于社会学研究领域的主要特征。细心的读者可能已经发现,我们总结出来的系统人和社会系统所有的基本特征,只与复杂系统最本质的因素有关,与人的家庭背景、受教育程度、经验的丰富程度、经济地位、社会地位、智力水平等等这类后天的因素无关,也与社会系统的组织形式、宗教信仰、政治观点、种族背景、文化传统等等这类传统的社会学因素无关。从政治学角度看,这些特征都是中性特征,是比所有那些以上提及的个体因素和社会因素更基本的特征。这就暗示,当我们利用系统科学这个工具研究社会时,将有助于我们探索被纷纷杂杂的表面社会现象所掩盖的更本质的社会规律,即这些规律既适用于不同的社会制度,又能够跨越更长的社会发展阶段,有利于我们认识社会系统未来的发展方向,因此这样探索出的社会规律将具有更加普遍的意义。我们将采用系统科学方法研究社会现象的学科称为社会系统学,作为这门学科的先行者之一,我们有理由相信,这门新兴学科在本世纪内将会得到迅速的发展,对人类正确认识自身和促进社会的进步发挥巨大的作用。

【注释】

[1]《现代汉语词典》,商务印书馆,2005年5月,第1462页

[2]苗东升.系统科学精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21

[3][南非]保罗·西利亚斯.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理解复杂系统[M].曾国屏,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4~5

[4]苗东升.系统科学精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56

[5]苗东升.系统科学精要[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6: 57~60.

[6][南非]保罗·西利亚斯.复杂性与后现代主义—理解复杂系统[M].曾国屏,译.上海:上海世纪出版集团,200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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