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菌种工厂化生产工艺流程与技术
食用菌菌种的生产基本是按菌种分离(孢子分离、组织分离或基质分离)→母种扩大培养→原种生产→栽培种生产的程序进行。食用菌生产所使用的菌种,基本上可分为固体菌种和液体菌种两种类型。不同种类的食用菌,不同形态的固体菌种,对培养基的选择、制作程序和具体实施方法虽然有所差别,但其基本工艺流程大体上是一致的。固体菌种生产工艺流程如图43所示。
图43 固体菌种生产工艺流程
按《食用菌菌种管理办法》的规定,食用菌菌种生产必须经工商注册,需经有关部门专业考核后颁发的生产允许证,必须按有关行业标准或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进行生产。按农业行业标准NY528食用菌菌种工厂化生产技术规定,菌种工厂化生产技术上应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有与菌种生产所需的相应专业技术人员。
(2)场地至少300米之内无禽畜舍、无垃圾(粪便)场、无污水和其他污染源(如大量扬尘的水泥厂、砖瓦厂、石灰厂、木材加工厂等),环境保证清洁卫生。
(3)有互相隔离的摊晒场、原料仓库、配料分装室(场)、灭菌室、冷却室、接种室、培养室、贮存室、菌种检验室等。
(4)有高压灭菌锅或常压灭菌锅、净化工作台、接种箱、调温设备、恒温箱、冰箱、显微镜等基本设备。
(5)使用经省级及其以上食用菌品种审定委员会登记的品种,并且清楚种性。
(6)母种仅用于移植扩大原种,一支母种扩大原种不超过6瓶;一瓶原种扩大栽培种不超过50瓶。栽培种不可再次扩大,只可用于栽培。
(7)母种和原种培养基必须高压灭菌,只有木屑和草料为主料的栽培种培养基才可常压灭菌。谷粒种和粪草种的培养基也必须高压灭菌。
(8)生产各环节详细记录备查。
(9)各级菌种留样备查,于4~6℃下贮存至使用者在正常生产条件下该批菌种出第一潮菇(耳)。
(10)标签、标志、包装及对贮存的要求:每个(支、瓶、袋)菌种均需注明产品名称、品种名称、接种日期、生产单位和执行标准;包装标签应注明产品名称、品种名称、出厂日期、保质期和贮存条件等;包装内应附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包括品种种性、培养基配方)。临时性贮存要求场所通风、干燥、温度低于培养温度、无光或弱光条件;临时性贮存母种不超过7天,谷粒种不超过10天,木屑和草料种不超过20天;低温贮存多数种类在4~6℃下母种不超过3个月,原种和栽培种40~60天。运输中不得与有毒物品混装混运,应有苫盖、防震、防晒、防雨、防冻、防杂菌污染的措施,气温30℃以上应在冷藏条件下运输。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