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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

时间:2023-1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新型职业农民是指具有科学文化素质、掌握现代农业生产技能、具备一定经营管理能力,以农业生产、经营或服务作为主要职业,以农业收入作为主要生活来源,居住在农村或集镇的农业从业人员。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

新型职业农民的基本特征:①新型职业农民是市场主体。②全职务农,把务农作为终身职业。③具有高度的社会责任感和现代观念,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对生态、环境、社会和后人承担责任。④具有“能创业”的特点。⑤具备较大经营规模,具有较高收入。⑥具有较高的社会地位,受到社会的尊重。

新型职业农民大体分为三类:

(1)生产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的农业生产技术,有较丰富的农业生产经验,直接从事园艺、鲜活食品、经济作物、创汇农业等附加值较高的农业生产的群体。

(2)服务型职业农民。掌握一定农业服务技能,并服务于农业产前、产中和产后的群体。

(3)经营型职业农民。有资金或技术,掌握农业生产技术,有较强的农业生产经营管理经验,主要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管理工作的群体。

一、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总论

(一)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的目的意义

随着农村劳动力大量向二、三产业转移以及新生代农民工对土地的“陌生”,留守农业人群呈现出总量相对不足、整体素质偏低、结构不尽合理等问题。然而,新型职业农民将以从事农业作为固定乃至终身职业,是真正的农业继承人。培育新型职业农民不仅解决了“谁来种地”的现实难题,更能解决“怎样种地”的深层问题。从“三农”政策实施来看,要通过政策向真正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身上“倾斜”,充分调动农民从事农业和粮食生产的积极性,确保“三农”政策的实施效率和效果。

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是建设新型农业生产经营体系的战略选择和重点工程,是促进城乡统筹、社会和谐发展的重大制度创新,是转变农业发展方式的有效途径,更是有中国特色发展道路的现实选择。

随着传统小农生产加快向社会化大生产转变,现代农业对能够掌握应用现代农业科技、能够操作使用现代农业物质装备的新型职业农民需求更加迫切。随着较大规模生产的种养大户和家庭农场逐渐增多,农业生产加快向产前、产后延伸,分工分业成为发展趋势,具有先进耕作技术和经营管理技术,拥有较强市场经营能力,善于学习先进科学文化知识的新型职业农民成为发展现代农业的现实需求。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就是培育新型经营体系的核心主体。今后中国农业的从业主体,从组织形态看就是龙头企业、家庭农场、合作社等,从个体形态看就是新型职业农民。

农业部办公厅印发《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方案》以来,各地积极开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试点工作,进行了有效探索,取得了初步成效。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作指导思想

新型职业农民作为未来农业生产的主力军,还是一支新生力量,需要在实践中给予更多的帮扶、鼓励与培育。加强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培训体系建设;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培训,培养职业农民素质(重点抓好普及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农民学历教育);创新培育培训内容和方式;专业合作组织、典型示范引领、创业实践助推新型职业农民成长。致力于培养一批具有主体观念、开拓创新观念、法律观念、诚信观念等;具有科技素质、文化素质、道德素质、心理素质、身体素质等;具有发展农业产业化能力、农村工业化能力、合作组织能力、特色农业能力等的新型职业农民。

(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施方案

1.培训前谋划与管理,各项服务到位

在培训前,加强与省农业厅、市农委科教处联系,从培训项目申请、培训计划与实施方案制定,审定培训班预备会、开班仪式、日程安排、考察地点等工作方案,到培训期间各环节组织运行,都积极请示汇报、沟通联络、组织协调,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从确定承担培训期次任务,到培训期间教学服务、后勤保障、财务管理、信息报送、档案管理等方面,每个环节都进行具体组织,确保各项服务到位;再次,加强与授课教师联系。每期培训班培训对象不同、培训主题不同、课程设置不同,需要联络的老师、专家也不同。为满足不同主题班次对老师的需求,建立了动态师资队伍库,包括省内高等院校专家50余人,并随时进行补充,确保师资队伍稳定和发展。

2.培训期间,加强组织与落实

(1)遴选培育对象。培育对象由各新城区农业主管部门推荐,重点培育已纳入或即将纳入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登记管理的对象。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培育对象。同一培育对象三年内只享受一次同类培训。

(2)明确责任主体。省农业厅、市农委科教处负责培育工作的统筹协调、管理与验收,制定实施方案并督促实施。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承担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队伍管理、教材体系建设、财务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学员的信息、成绩反馈至学员所在区,并积极配合各区搞好学员认定工作,搞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3)课程设置。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课程设置并组织实施。将生产经营型分产业、专业技能型,按工种、社会服务型按岗位开展农业系统培训,围绕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高标准开展课程体系和师资队伍建设,开发教材、自编通俗易懂、实践操作性强的适合农民特点的培训教材,制作教学课件,印发讲义及技术资料,切实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4)教师聘请。为尊重农民学习特点,聘请的授课老师,必需具有渊博的知识,严谨的治学风格和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并在本专业领域学术造诣深,传授知识的感染力强,讲课中既有深奥的理论,又有易懂的道理,也有详实的数据和生动的事例,学员听后普遍反映务实、管用。

3.培训结束后,加大宣传引导

采取通过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工作,大力宣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目的、意义、政策,让学员分享国家改革红利,认知政府出资培训新型职业农民的好处,极大提高我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的知名度和认知度。

4.创新管理与服务

(1)创新培育内容,提升农民的综合素质。在围绕主导产业的培育基础上,注重新型农民职业素养、农业发展新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技术、期货等通识性教育。特别要重视农民精神教育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弘扬,把“爱国、尚农、勤勉、诚信”作为班训,落实到每个培训班的主题实践活动,激发农民热爱祖国、勤劳协作、科学守信、明理尚农的精神。

(2)创新培育模式,提升培育效果。结合农民特点,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实习观摩、研讨交流、专家答疑、后续跟踪服务等“分段式、重实训、参与式”培育模式,促进农科教紧密结合,培训与产业深度融合。

建立“可视化”培训考核体系,以学员论文(字数不少于1 000字)陈述与答辩或技能演示为考试考核手段,以学员的技能提升、知识增加、观念更新、态度改变为赋分依据,测评学员成绩。原则上,各类培训理论授课时间不超过50%,实训、见习时间不少于30%,研讨、考试考核占20%左右。

(3)创新培育管理,改进服务质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行实名制管理、小班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60人,教学档案做到“一班一案”。相关信息及时录入农业部信息系统和农村实用人才信息系统管理。建立“双班主任”和“技术指导员”制度,班主任对培训班真实性、合规性签字负责,指定专人跟班服务,加强培训督导、教学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组织学员对培训机构的教学安排、教师授课效果、后勤服务等情况进行综合测评,学员满意度低于80%的培训班不得通过验收。

(4)创新认定办法,夯实工作基础。培训期间加强学员信息、成绩的登记管理,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学员的信息、成绩反馈至学员所在区,并积极配合各区搞好学员认定工作。《新型职业农民证书》由各新城区人民政府颁发。

5.经费管理

(1)按要求专账管理培育资金,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对下拨培训经费,不截留、不延误、不挪用,严禁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

(2)不定期接受上级部门对资金执行情况的检查。

二、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实务

我国正处于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化的关键时期,大量先进农业科学技术、高效率农业设施装备、现代化经营管理理念越来越多被引入到农业生产的各个领域,迫切需要高素质的职业化农民。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作为成立较早的市级继续教育基地,依托武汉市农科院的科教、人才和成果优势,在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农村基层骨干队伍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方面发挥了应有的作用。2013年11月19日又获得“湖北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基地”授牌认定资质,培训职能得到进一步拓展,高标准开展师资建设、教材开发、远程平台建设和课题研究任务,充分发挥基地培养高层次、急需紧缺和骨干人才方面的示范引领作用,为助推湖北农业发展和转型升级,建设“五个湖北”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十二五”期间,武汉市农科院承担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4类8期,来自全省各地市州参训学员共计497人,高质量地完成省市下达的各项培训任务。现分述如下:

(一)湖北省蔬菜全产业链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试点方案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4〕62号)要求,结合我省蔬菜产业发展实际,制定本方案。

1.试点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使试点市从事蔬菜生产、加工、销售的职业农民能够掌握应知知识和应会技能;了解当地蔬菜生产的现状与前景,掌握基本的蔬菜产品质量安全知识;能选择适宜的优良品种,进行蔬菜基地的建立与优良品种的选用;能采用先进的优质高效栽培技术进行蔬菜生产;掌握基本的采后处理方法和一定的经营管理策略,进而促进产量、品质和经济效益的全面提升。

2.试点范围和培训计划

在武汉市进行试点。对武汉市新城区的蔬菜种植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贮藏与加工人员和农村经纪人开展培训,计划培训职业农民200人,一期办班。

3.培训内容与时间分配

(1)通识性教育。主要包括新型职业农民素养、农业发展新理念、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业生态环境与保护、农业政策法规、农产品电子商务、农业物联网技术、期货等知识。

(2)职业技能培训。①优良品种介绍。适宜我省种植的优质、丰产、商品性好、适应市场需求的优良品种。②露地优质高效栽培技术。高标准基地建设、品种选择、高效肥水一体化、田间管理、极端天气的预防与应对等。③设施栽培技术。主要通过各种模式介绍,把握早春栽培、夏遮阴栽培、延秋栽培和冬季保温栽培技术。④蔬菜病虫害综合防治技术。蔬菜安全生产技术、绿色防控技术、常规农药及植物生长调节剂在蔬菜上的应用及其安全性问题。

(3)经营管理培训。主要包括市场信息与生产决策、成本分析与控制、产品价格与营销策略、品牌建设与宣传、农村经纪人等。

每期培训班15天(或90学时),其中理论授课不超过7天(或42学时),实训、见习不少于5天(或30学时),研讨、考试考核3天(或18学时)左右。

4.培训机构及教学地点

(1)培训机构。

主办单位:省蔬菜办公室。

承办单位: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

跟踪服务机构:武汉市农业局蔬菜处。

(2)教学地点。

授课地点:武汉市农科院江北研发园区春天里大酒店二楼大会议室(武汉市黄陂区武湖农场农耕年华斜对面)

参观考察地点:

武汉市蔬菜品种展示园,讲解员:武汉市农科院正高职高级农艺师。

武汉维尔福种苗有限公司,讲解员:武汉市农业科学研究所专家,内容是育苗基地管理,大棚温度、湿度控制,嫁接苗方法及试验操作演示,育苗病虫害控制技术。

武汉市设施蔬菜种植示范园,讲解员:武汉市农科院蔬菜所良种场场长。

武汉市蔬菜植物保护基地,讲解员:武汉市农科院正高职高级农艺师。

四个特色蔬菜种植等集中连片示范基地。

5.培训形式和教学安排

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实习观摩、研讨交流、专家答疑、后续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实行“参与式、重实训、情景化”教学,促进农科教紧密结合,培训与产业深度融合。于2014年12月,举办一期蔬菜种植示范培训班,确保2015年3月底前完成培训任务和项目验收。

6.有关要求

(1)明确责任主体。省农业厅科教处和武汉市农业局科教处负责培训试点的统筹协调、管理与验收,制定试点方案并督促实施,争取扶持政策等工作。省蔬菜办负责组建专家团队、协调教学内容。武汉市农业局蔬菜处和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负责遴选培育对象、建立专家联系县制度、选聘培训教师、教学组织、跟班管理、跟踪服务和总结经验等工作。省农广校和武汉市农广校协助制定教学计划(方案)、跟班管理、台帐管理、信息报送、结业证书发放和各班次验收等工作。

(2)整合培训资源。整合省、市、县、乡相关资源,形成上下联动、协调推进的工作机制。从省农科院、华中农业大学及武汉市农技推广机构和种植大户中抽调相关人员,组建高规格的培训专家服务团队,负责制定培训规范、组织选编培训教材、建立专家大院、开展前沿性培训和跟踪服务等工作。

(3)加强培训管理。省级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纳入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系统性培训任务。具体教学和管理遵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执行。试点县工作纳入2014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绩效考核体系。

(4)广泛开展宣传。充分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全产业链式培训工作和典型学员的宣传力度,及时向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湖北农业信息网、湖北农业科教信息网、湖北农业教育培训网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营造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的良好氛围。

根据《省农业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4年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农计发〔2014〕62号)要求,在武汉市开展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使示范县(市)从事蔬菜生产、加工、销售的职业农民能够掌握应知知识和应会技能,培育一批蔬菜产业职业农民,促进蔬菜产业发展。武汉市农科院承担此次培训任务,并于2014年12月20日至28日,在武汉市农科院南部园区开展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工程蔬菜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顺利完成了工作目标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华中农业大学、省农科院、武汉市农业局、市农科院的19名有实践经验的专家亲临授课。来自武汉市6个新城区的206名学员作为蔬菜产业职业农民的代表参加培训,目前大部分已成为武汉市农科院的科技示范大户。主要特点阐述如下:

承办主体。本次培训班由湖北省农业厅和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共同举办,由武汉市农科院蔬菜所、农科所承办。武汉市农科院紧紧围绕武汉市蔬菜产业发展,结合蔬菜生产的现状与前景,及时制定了培育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分类型制定了武汉市农科院《湖北省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蔬菜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班实施方案》。

参训学员。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面向武汉市及周边县市的蔬菜企业、种植大户、星火科技示范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骨干、贮藏与加工人员和农村经纪人开展招生培训,武汉市市农科院科技示范户中遴选了蔬菜种植大户中206人,年龄在20~50岁之间,作为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对象,其中来自企业代表48名、占23.3%,家庭农场代表35名、占17%,专业合作社74名、占35.9%,种植大户49名、占24%,并建立学员档案。

课程设置。采取“分段式”模式开展培训。根据不同培育对象,按“一班一案”,分期分段安排课程,分门别类开展培训。举办3期示范班培训,每期示范班培训班按15天安排教学,分两个阶段实施。第一阶段,理论教学、集中实训、研讨、考察、考试,共计10天;第二阶段,撰写论文(或产业发展规划)、专家跟踪服务,共计5天。课程设置从农业政策、电子商务、物联网建设以及农产品安全,蔬菜优质高效栽培、病虫害防治、标准化生产技术、产业发展规划、品牌建设与营销策略等多角度进行研修。组织学员多次到我院试验基地开展了学术交流考察活动;教学方式不拘一格,培训实训灵活多样。

2014年蔬菜全产业链式示范培训班课程安排

续表

编制通俗易懂、实践操作性强的适合农民特点的培训教材,如《武汉现代都市农业实用技术》《武汉种植业平衡施肥技术研究》《蔬菜种植技术》《西瓜、甜瓜设施栽培》《水生蔬菜栽培技术》以及《蔬菜全产业链式培训讲义》,共选定各类专业教材6本,制作教学课件57个,印发讲义300份,印发技术资料500份。

培训管理。制定了湖北省蔬菜全产业链式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三堂课制度、培训考核制度、信息报送制度、台帐登记制度、跟踪服务制度、领导联系制度、技术员指导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培训过程中,省农业厅、省人社厅、省农广校、市农业局领导及工作人员不定期到我院培训基地进行指导,了解学员学习、生产及思想状况,确保培训真实可靠,保证培育质量。

培训任务下达到我院后,及时召开任务实施启动会议,举行了开班仪式;通过在湖北日报、长江日报等媒体上发布工作报道,扩大项目影响;同时在培训基地制作了宣传广告30块;召开专题会议3次,协调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问题。通过广泛宣传,提高了此次培训班的知名度,为培训班的顺利实施营造了良好的氛围。

学员信息。将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产业及规模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学员档案,掌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源状况,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源信息库。

课堂剪影

观摩剪影

(二)2015年水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班

1.培训班通知文件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根据武汉市农业委员会《2015年武汉市直培训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市畜牧水产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2.培训目标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100人。开展水产专业技术培训,以理念教育、生产经营技术和市场营销能力提升为目标。培训时间15天。

3.组织实施

(1)明确责任主体。

承办方: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承担职业农民培育的组织实施,统筹做好各培训班次教学计划的制定、教师队伍管理、教材体系建设、台账管理、教务管理等相关工作。培训结束后,及时将学员的信息、成绩反馈至学员所在区,并积极配合各区搞好学员认定工作,联合主办方搞好后续跟踪服务工作。

主办方:武汉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武汉市畜牧科学研究所,负责遴选培育对象、聘请培训教师、教学组织管理、跟踪服务等工作。

跟踪服务机构:武汉市水产科技推广培训中心、武汉市水产科学研究所、武汉市畜牧科学研究所、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负责培训教学效果跟踪检査及协调服务工作。

(2)遴选培育对象。培育对象由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与各主办方联合各新城区农业主管部门推荐,重点培育已纳入或将纳入农村实用人才信息库登记管理的对象,主要针对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原则上培育对象年龄不超过55周岁,没有特殊原因,不得随意变更培育对象,同一培育对象三年内只享受一次同类培训。

4.培训安排

教学活动安排。举办4期培训班,开设水产专业培训学习。

水产班以开展水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为主,举办2期,每期50人,每期培训班15天,其中理论授课7.5天,实训、观摩、见习4.5天,考试考核3天。开班时间为2015年10月下旬至12月上旬。

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班(水产班)教学安排

续表

(2)教学地点。武汉市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内(武汉市江夏区金口街长山村)。

(3)培训形式。培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实习观摩、研讨交流、专家答疑、后续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实行“参与式、重实训、情景化”教学,促进农科教紧密结合,培训与产业深度融合。

(4)培训管理。实行实名制管理、小班教学,原则上每班不超过50人,建立规范的班级培训制度。实行半军事化、封闭式管理和开放式教学,具体遵照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项目管理要求执行。一是建立教学档案“一班一案建立好学员学籍档案和班级档案。二是建立“双班主任”和“技术指导员”,强化班级管理力度。班主任分别由发展中心和主办方指定专人担任,发展中心作为第一班主任,负责全班总体协调管理;主办方作为第二班主任,负责班级的日常管理。三是成立班委会,加强学员之间的相互交流和自我管理,保证培训工作顺畅有序。四是组织学员填写《参训学员满意度测评表》,以利于改进教学。

5.资金使用与管理

(1)资金使用。培育资金主要用于职业农民课堂培训及实训、参观交流、聘请教师、信息化服务等相关支出,不得用于新型职业农民教育学杂费补助。资金使用明细见下表。

水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资金使用明细

(2)资金管理。①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按要求专账管理培育资金,严禁变更资金使用范围和用途,建立完整的财务档案。②不定期接受市农委对资金执行情况检査。

6.保障措施

(1)加强领导。成立院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协调小组,统筹各主办方、承办方、跟踪服务机构的关系,高标准完成培育任务。

(2)加强监管。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明确责任,抓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实施和监管工作。

(3)加大宣传引导。加大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作和典型学员的宣传力度,及时向中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网、中国农村远程教育网、湖北农业信息网、湖北农业科教信息网、湖北农业教育培训网、武汉农业信息网以及院网院刊报送工作动态和宣传信息。

7.培训班情况

根据武汉市农委《2015年武汉市直培训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市农科院发展中心开展湖北省水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班,该培训班共开设了两期,第一期培训班自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第二期培训班自2015年11月15日至29日。来自武汉市的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等120人参加了此次培训,并顺利完成学习任务。

(1)承办主体。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开班由市农委下达目标任务,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主办、武汉市农科院水产科学研究所、武汉市畜牧兽医研究所联合承办。分两期开设,每期培训时间为期15天。

(2)参训学员。参训学员面向全市各城区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的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在市农委水产处、各新城区水产推广站指导和协助下,来自全市各区水产从业人员120人参加了本次培训,并完成了学业。本次培训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实习观摩、研讨交流、专家答疑、后续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员们普遍认为此次培训班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信息量大,达到了预期效果。

(3)课程设置。根据水产生产经营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课程设置并组织实施。为增强教育培训针对性和实效性,编制通俗易懂、实践操作性强的适合农民特点的培训教材,制作教学课件,印发讲义及技术资料,切实帮助新型职业农民适应农业产业政策调整、农业科技进步、农产品市场变化和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水平。

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水产养殖、鱼病、涉渔政策等方面的资深专家授课。特别邀请了中科院水生所汪建国研究员、华中农业大学陈昌福教授、华中农业大学樊启学教授等知名专家、教授为学员授课。学员们普遍认为此次培训内容针对性强、老师讲课水平高、管理规范、服务到位。通过对现代农业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涉农政策等方面的培训,让学员掌握了产业动态,对从事农业充满了希望。

2015年水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安排

续表

(4)培训管理。建立学员互动交流平台。每一个专题都留有一定时间,让学员与老师互动交流。学员们带着生产实际中的问题,向老师提问,老师们耐心解答,师生互动交流融洽、热烈。课后又组织学员们一起交流各自在水产养殖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并成立了QQ群交流平台。

组织学员现场观摩、学习。组织学员到江夏法泗花莲湖稻田养殖虾基地、江夏上涉湖黄颡鱼养殖基地参观;到汉南考察了正大集团南美白对虾基地、湘江口鳜鱼户、银莲湖鳝鱼户、汉南水质监测站;到蔡甸沉湖参观了螃蟹养殖基地;到武汉市农科院水产科学研究所参观考察了名优苗种繁育基地、“鱼丈夫”远程诊断系统、水产品加工车间等。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拓宽了视野,给学员带来了全新体验,实地学习示范园区的成功经验,让学员们体验到前所未有的视听效果,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

加强宣传,提升了单位的行业影响力。本次培训班上,有来自中科院水生所、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信息院、市水产推广指导中心、武汉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多位专家从鱼类育种、养殖、防疫及信息化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展示了在相关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提高了本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科地位和影响力。

(5)学员信息。将学员姓名、性别、年龄、地址、产业及规模等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学员档案,掌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源状况,建立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资源信息库。

8.培训班总结

为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大力培育新型职业农民,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着力解决“谁来种地”“如何种好地”的问题,根据武汉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2015年武汉市直培训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武汉市农科院承担了2015年武汉市直培训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水产生产经营型职业农民培训班项目。

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由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武汉市农科院水产科学研究所联合主办。共开设了两期班,第一期培训班自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11日,第二期培训班自2015年11月15日至29日。来自武汉市的养殖大户、家庭农场主、专业合作社技术骨干等118人参加了此次培训班。

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实习观摩、研讨交流、专家答疑、后续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员们普遍认为此次培训班课程设置科学,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信息量大,达到了预期效果。现将此次新型职业农民班的工作总结如下:

(1)领导高度重视,前期精心准备。2015年8月初,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武汉市农科院水产科学研究所根据武汉市农委《2015年武汉市直培训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对2015年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项目高度重视,院、所领导多次组织召开培训筹备会,反复多次修改培训实施方案。

(2)特邀专家授课。本次培训班特别邀请水产养殖、鱼病、涉渔政策等方面的专家授课。武汉市农委水产处领导讲授“涉渔政策解读”;武汉市水产推广指导中心领导专家讲授“我市渔业发展现状浅析”;中科院水生所研究员讲授“水产健康养殖现状与展望”;华中农业大学教授讲授“我国养殖鱼类疾病流行特点与防控现状”;华中农业大学教授讲授“泥鳅、黄颡鱼、鳜鱼养殖关键技术”;农业部教材办培训专家委员会委员讲授“新时期新型职业农民的历史地位与现代农业发展”;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长江水产研究所研究员讲授 “水产养殖安全用药技术”;省水产技术推广总站高级工程师讲授“稻田生态种养技术”;省信息研究院研究员讲授“农业物联网技术”;武汉中博水产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讲授“淡水养殖鱼类重大病原性疾病防控对策”;我院高级工程师讲授“水产动物疾病与养殖水体正确管理”;我院高级工程师讲授“基于无线网络的多媒体水产病害远程诊断平台”;我院高级工程师讲授“水产品加工及保鲜技术”;我院工程师讲授“黄鳝、甲鱼健康养殖技术”。

(3)学员互动交流。每一个专题都留有一定时间,让学员与老师互动交流。学员们带着生产实际中的问题,向老师提问,老师们耐心解答,师生互动交流融洽、热烈。课后又组织学员们一起交流各自在水产养殖方面的经验与教训,并成立了QQ交流平台。大家相互取长补短,开阔了眼界,增长了见识。

(4)组织学员现场观摩、学习。组织学员到江夏法泗花莲湖稻田养殖虾基地、江夏上涉湖黄颡鱼养殖基地参观;到汉南考察了正大集团南美白对虾基地、湘江口鳜鱼户、银莲湖鳝鱼户、汉南水质监测站;到蔡甸沉湖参观了螃蟹养殖基地;到武汉市农科院水产科学研究所参观考察了名优苗种繁育基地、“鱼大夫”远程诊断系统、水产品加工车间等。

(5)主要成效。①促进学员之间学习交流,增长了见识,开阔了眼界。通过组织外出参观学习,拓宽了视野,给学员带来了全新体验,实地学习示范园区的成功经验,让学员们得到前所未有的视听效果,学员们充分发挥利用培训平台,相互交流探索产业发展方向和前景,相互之间形成资源共享。同时学员和授课专家之间也进行了沟通与交流,在相关领域建立了合作意向。②增强学员务农信心。学员们普遍认为此次培训内容针对性强、老师讲课水平高、管理规范、服务到位。通过对现代农业发展、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政策、涉农政策等方面的培训,让学员掌握了产业动态,对从事农业充满了希望。③提升了单位的行业影响力。本次培训班上,有来自中科院水生所、华中农业大学、湖北省信息院、市水产推广指导中心、武汉市水产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的多位专家从鱼类育种、养殖、防疫及信息化等多个方面进行了介绍,展示了在相关领域取得的研究成果,提高了本单位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科地位和影响力

9.存在问题及下一步打算

(1)培训班由于受人数及区域限制,导致培训任务紧,各方精力投入和效果有一定影响。

(2)培训时间过长,部分养鱼大户不愿参加。要连续参加15天的培训,部分养鱼大户由于怕误工太多不愿参加培训。

(3)财政要求先培训后拨款,培训机构经费压力大。

(4)培训班组织工作需精益求精。

为了确保此次培训班的顺利举办,培训班筹备人员不仅制定了详细的实施方案和日程,还安排了多名专职人员全程参与培训班的会期服务和材料准备工作,获得了学员们的一致好评,但筹备人员也感觉到培训班的服务工作还有提升空间,准备工作还需要精益求精。另外,本次培训班给筹备人员也提供了很好的学习与交流机会,大家认为要总结此次培训班的经验,将学到的知识和技能运用到以后的工作中去。

10.培训班活动剪影

(三)2015年畜牧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班

根据武汉市农委《2015年武汉市直培训基地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要求,市农科院发展中心开展湖北省畜牧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班,本次培训班共开设了两期,每期7天,第一期培训班自2015年10月28日至11月3日,第二期培训班自2015年11月15日至22日。培训人数共计94人,其中蛋鸡养殖培训班48人,生猪养殖培训班46人。培训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主要表现在学员的科技文化素质得到提高,专业生产技能水平得到改善,在生产中产生的效果相信将在今后的生产实践中得到具体体现。

1.承办主体

本次新型职业农民培训班开班由市农委下达目标任务,武汉市农科院发展中心、武汉市农科院畜牧兽医科学研究所联合承办。根据省农委印发的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实施方案,承办单位紧紧围绕我市现代农业发展,结合农业产业发展现状,及时制定了培训工作方案,确定了工作目标任务并组织实施方案。

2.参训学员

根据实施方案,明确我市新型职业农民认定的基本原则是“政府主导、农民自愿、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制定了招生标准、招生程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自愿”原则,由农委下达通知,各区畜牧局统一组织报名,面向全市各城区畜牧养殖大户(小区)、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主的技术骨干及管理人员,择优遴选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对象,共计94人参加了培训。

3.培训课程设置

根据畜牧专业技能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及能力素质要求,科学制定教育培训计划及培训课程设置并组织实施。为增强教育培训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编制通俗易懂、实践操作性强的适合农民特点的培训教材,制作教学课件,印发讲义及技术资料,以提高农民专业技能水平。根据畜牧产业要求,本次培训班聘请素质高、专业理论强、实践经验丰富的专家、教授、专业技术骨干组成讲师队伍授课,采取课堂教学、实践操作、实习观摩、研讨交流、专家答疑、后续跟踪服务等多种形式进行。学员们普遍认为此次培训班学习内容丰富,形式多样,重点突出,信息量大,达到了预期效果。

畜牧班以开展畜牧专项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为主。举办2期,培训94人,每期50人左右;每期培训7天,其中理论授课3.5天,实训、观摩、见习2天,研讨、考试考核1.5天。开班时间为2015年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

2015年畜牧专业技能型职业农民培训课程安排

续表

4.培训管理

制定了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台帐登记制度、跟踪服务制度、领导联系制度、技术员指导制度、检查验收制度等多项管理制度。培训班结束时,到场检查培训实际效果,检查培训实训资料、班级管理资料、学员档案资料、学员信息台帐、资金使用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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