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在当地尽快推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更进一步提高中药材质量,落实GAP种植技术。结合本县实际情况,确保当地款冬花通过GAP认证,有效防止款冬花伪劣种根在我县交易与传播,特作如下规定。
1. 款冬花种根繁育
款冬花是重庆知名道地药材,具有独特的道地性。为了确保品种的道地性,保证GAP推广种植基地用种,在当地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的指导下,根据款冬花生长习性和环境要求,分别在易溪乡的龙台村、尖山镇的百庙村各建良种繁育基地500亩,负责巫溪县款冬花的品种提纯复壮以及各GAP基地用种繁殖。其他乡镇不得从事和变相从事款冬花种根的繁育繁殖工作。
2. 款冬花GAP种植基地种根来源
为了确保种根质量,理顺供种渠道,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负责对良种繁育基地的种根质量管理及调运。凡是调运至各GAP种植基地的种根一律要求直径在0.3 cm以上,同时经过植物检疫部门检疫合格,方能用于生产种植。各种植基地不得自行留种,不得在良种繁育基地外购种。良种繁育基地未经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许可,不得自行对外销售种根,更不能自行推广,为基地自种提供种根。良种繁育基地采收的种根直径在0.3 cm以下者集中销毁,不得提供给推广基地和对外销售。
3. 职责与处罚
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辖区内的种源管理及基地用种管理。中药材产业化办公室负责良种基地良种繁育、调运及管理,负责各种植基地种根调运及分配。
对违反本规定第一条者,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管理法》《重庆市种子管理实施细则》相关条款处理,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违反本规定第二条者,交由工商管理部门处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个人给予行政处理。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