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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表层土壤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

时间:2023-11-21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表层土壤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数据来源于前期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农业地球化学调查成果。主要对前两类指标进行等级打分,对区内表层土壤的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作综合评价。根据表层土壤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图及分类表,龙门县土壤主要为二类和三类,一类土壤在龙潭镇以西地区、平陵以北地区及路溪镇以北地区零星分布,分布面积为2.93km2,占区域面积的0.13%。

表层土壤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数据来源于前期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农业地球化学调查成果。土壤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应以土壤的应用功能为出发点,既要考虑土壤的酸碱度(pH)、重金属元素(Cd、Hg、Cu、As、Pb、Cr、Zn、Ni)的含量,又要考虑土壤的基本养分(N、P、K、TOC)和有益元素(Fe、Mn、B、S、Mo等)的含量,同时还要考虑土壤中的微量元素Se、卤素元素(F、I等)及常量元素(Al、Ca等)的影响。主要对前两类指标进行等级打分,对区内表层土壤的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作综合评价。综合评价采用分项打分的办法,具体打分的原则如下。

(1)土壤酸碱度(pH值):总分15分,共分4级,以中性(pH6.5~7.5)得分最高,占15分(一级),微酸性(pH5.5~6.5)或微碱性(pH7.5~8.0)占12分(二级),酸性(pH4.5~5.5)或碱性(pH8.0~9.0)占9分(三级),强酸性(pH<4.5)或强碱性(pH>9.0)占6分(四级)(表7-1)。

表7-1 项目区表层土壤酸碱度评价定级评分表

(2)8个重金属元素:总分30分,按内梅罗综合污染指数划分为4级,一级占30分,二级占22分,三级占14分,四级占6分。

(3)有机碳含量:总分15分,共分6级,含量越高得分越高,一级占15分,二级占12分,三级占9分,四级占6分,五级及六级占3分。

(4)N、P、K等养分含量:总分15分,每个指标占5分,共分6级,以含量适中得分最高,四级占5分,三级及二级占3分,一、五、六级占1分。

(5)有益元素(Fe、Mn、B、S、Mo等)含量:总分25分,每个指标占5分,共分5级,以含量适中得分最高,适量得5分,缺乏或富足得3分,很缺乏或很富足得1分。

(6)以上各项指标总分100分,得分越高说明其土壤环境质量相对越好。按照上述综合得分高低将区内土壤环境质量划分为4个等级,各等级划分标准如下。

一类土壤:综合评价得分75分以上(含75分)。

二类土壤:综合评价得分60分以上(含60分)。

三类土壤:综合评价得分50分以上(含50分)。

劣三类土壤:综合评价得分低于50分。

根据表层土壤生态地球化学环境质量综合评价图(图7-1)及分类表(表7-2),龙门县土壤主要为二类和三类,一类土壤在龙潭镇以西地区、平陵以北地区及路溪镇以北地区零星分布,分布面积为2.93km2,占区域面积的0.13%。劣三类土壤主要分布在北部山区及沙迳镇及龙华部分地区,在麻榨镇也零星分布,分布面积44.63km2,占区域面积的2.02%。其他地区主要以适宜种植的二类和三类土壤分布,约占区域面积的97%以上。综上所述,龙门县土壤适合农业发展。

表7-2 龙门县表层土壤生态环境质量评价分类

注:来源于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农业地球化学调查项目,2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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