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大投入力度,整合建设资金,创新投融资机制,加快建设步伐,到2020年确保建成8亿亩、力争建成10亿亩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整合完善建设规划,统一建设标准、统一监管考核、统一上图入库。提高建设标准,充实建设内容,完善配套设施。优化建设布局,优先在粮食主产区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健全管护监督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将高标准农田划为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将高标准农田建设情况纳入地方各级政府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内容。
省委一号文件指出,要加快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大力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加快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高标准农田。优化建设布局,集中在山前平原建设确保口粮安全的高标准农田。统筹使用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农业综合开发资金、现代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田水利设施建设补助资金、田间工程建设资金等涉农资金,集中力量开展土地平整、土地深松、农田水利、土壤改良、机耕道路、配套电网林网等建设。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主体。鼓励工商资本和城市企业按照土地利用规划,开展土地整治和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形成的补充耕地指标,经当地政府与企业协商,可优先用于开发企业。探索建立有效机制,鼓励金融机构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和中低产田改造。稳步实施渤海粮仓和粮食丰产科技示范工程,提高粮食生产科技支撑能力。确保到2020年建成高标准农田4678万亩,全省粮食综合生产能力保持在670亿斤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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