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根据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要定期核查,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管理机制。二是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保险机构、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各地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信息。
根据省民政厅联合省财政厅、省扶贫办印发的《关于推行低保线与扶贫线“两线合一”的实施方案》,要定期核查,建立低保对象有进有出管理机制。一是以县(市、区)为单位,开展低保对象家庭经济状况核查,对于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又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的“三无人员”,每年核查一次;对于短期内收入变化不大的家庭,每半年核查一次;对于收入来源不固定、成员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条件的低保家庭,每季度核查一次,将不再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退出保障范围。二是公安、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住房城乡建设、金融、工商、税务、保险机构、住房公积金等部门要积极配合核查工作,及时向民政部门提供户籍、机动车、就业、保险、住房、存款、证券、各地工商户、纳税、公积金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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