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施药后的清洁与卫生
1.施药器械的清洗 施药器械在作业后应充分清洗,尤其是施用除草剂后,更应洗净,以免残存物混入以后施用其他农药产生药害。施过农药的器械应在远离小溪、河流或池塘等水源处洗刷。洗刷过施药器械的水应倒在远离居民点、水源和作物的地方,避免对水源、环境造成污染及对农作物产生药害。
2.防护服的清洗 施药作业结束后,应立即脱下防护服及其他防护用具,装入事先准备好的塑料袋中带回处理。带回的各种防护服、用具、手套等物品,应立即清洗。根据一般农药遇碱容易分解的特点,可以用碱性物质对上述物品进行处理,如用碱水或肥皂水、草木灰水浸泡。若被农药原液污染,可先放入5%碱水或肥皂水中浸泡1~2h,然后用清水清洗。橡皮及塑料薄膜手套、围腰、胶鞋被农药原液污染,可在10%的碱水内浸泡30min,再用清水冲洗3~5遍,晾干备用。
3.施药人员的清洗 应先用清水冲洗手、脚、脸等暴露部位,再用肥皂洗涤全身,并漱口换衣。施用敌百虫后不能用碱性肥皂液洗涤,而应使用中性肥皂洗涤。
对使用了背负式喷雾器的人员的腰背部,因污染较多,需反复清洗。有条件的地方最好采用淋浴;条件差的地方,在用肥皂清洗后,用盆或桶装上温度适合的清水进行冲洗。
(二)剩余农药及包装物的处理
1.剩余药液的处理 已经稀释而未喷完的药液(粉),如果不可能在第二天继续使用,在该农药标签许可的情况下,对少量的剩余药液,使用专门容器保存存放,直到完全降解。绝不能倒入河流、池塘以及下水道中,以免对人、畜和环境造成危害。
农药喷施结束后,未经配制稀释的剩余药剂或药粉应保存在原有的包装中,并密封储存于上锁的地方,不能用其他容器盛装农药,尤其是不可用空饮料瓶分装剩余农药,以免误食。要存放在儿童拿不到的地方。
2.农药废弃包装的处理 农药包装废弃物一般都残存有毒的化学物质,因此,必须正确处理农药包装废弃物,农药使用者有责任处理好农药包装废弃物。据统计,在过去的数年中,我国每年的农药包装废弃物有32亿个,这些农药包装废弃物被随意弃之于河流、沟边、渠旁、田间、地头,污染地下水源,曾造成动物的中毒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对人和环境造成极大的危害。因此,农药的空容器和包装,必须妥善处理,不得随意乱丢,尤其是不要弃之于田间、地头。目前,对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处理方法主要有掩埋、焚化和深井灌注。有些包装物如果清理适当,可以重复使用。
在村庄没有农药废弃物收集点的,应将农药废弃包装物清洗干净后送至集中收集点,以便统一处理。在没有农药废弃包装物集中收集点的地方,建议农药使用者根据包装物的类别,按照以下方式妥善处理好农药包装废弃物:
(1)对常用农药废弃包装物的处理。对金属类的农药容器应冲洗3次,砸扁后将其深埋于土壤中;对塑料容器应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或烧毁;对玻璃瓶冲洗3次,砸碎后掩埋;对纸包装烧毁或掩埋。
图2-2 收集空药袋并带离田间
(2)对被农药溢出物污染的包装和废弃物的处理。必须集中在一个通风和远离人群、牲畜、住宅和作物的地方烧毁,或掩埋在不可能污染水井和水源的地方。
(3)对特殊农药的包装处理要求。除草剂的包装不能焚烧,因燃烧时产生的烟雾有可能对作物产生药害;装有植物生长调节剂类农药废弃物也不能采用焚烧的办法处理。
(4)废弃包装物处理安全注意事项。焚烧农药废弃物必须在远离住宅和作物的地方进行,操作人员在焚烧时不要站在烟雾中,要阻止儿童接近;掩埋废弃容器和废包装物应远离水源和居民点;对于不能及时处理的农药容器,应妥善保管,以防被盗和滥用,同时要阻止儿童和牲畜接近;不要用农药空容器盛装其他农药,更不能作为人、畜的饮食用具。
3.最小化污染的几点做法
(1)在不得不采用化学农药防治之前,尽量不使用化学农药防治。
(2)准确计算农药用量,严格按照计算量配制。每次施药用完全部配制的药液,按照科学的方法冲洗容器,并科学处理。
(3)避免农药的撒泼或渗漏。
(4)不要将农药污染物与其他污染物品混放或一起处理,以免造成交叉污染,或使清洁的代价增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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