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4 我国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外汇管理及 人民币可兑换问题
9.4.1 人民币汇率制度
1)人民币汇率和汇率制度的演变
①第一个时期(1949—1952年):国民经济恢复时期。
1950年7月8日,我国开始实现全国统一的人民币汇率;
1949年至1950年3月:人民币汇率频繁调整,大幅度贬值;
1950年3月全国财经会议后:人民币汇率不断调高。
②第二个时期(1952—1980年):实行中央集中计划经济时期。
从1953年初到1972年底:人民币汇率保持基本稳定;
1973年3月后:采取钉住一篮子货币的方法来制定人民币汇率。
③第三个时期(1981—1993年):进入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时期。
1985年1月1日:恢复单一汇率。
1986年1月1日:人民币汇率实行管理浮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将我国的管理浮动列入“其他管理浮动”类,属于有较高弹性的浮动汇率制度。
1985—1990年:长期的相对平稳与突然的剧烈跳跃相交替。
1991$£–£„年底:人民币外汇牌价逐步向下小幅度调整。外汇调剂业务发展很快,我国又形成了官方汇率与外汇调剂价格并存的新的双重汇率。
年1月1日实现了人民币官方汇率和外汇调剂市场汇率的并轨。人民币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
2)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
自2005年7月21日起,我国开始实行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人民币汇率不再钉住单一美元。人民币汇率是有管理的浮动汇率。
①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结售汇管理;
②对外汇指定银行的结算周转外汇实行比例管理;
③对外汇银行之间以及外汇银行与客户之间买卖外汇的价格实行浮动幅度管理;
④中国人民银行向外汇交易市场吞吐外汇,直接干预人民币汇率的生成;
⑤人行通过对国内利率和货币供应量的调节,实施对人民币汇率的宏观调控;⑥对资本项目实行相应的外汇管制。
人民币汇率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在于汇率弹性过小,因而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的方向应该是逐步地、适度地扩大汇率波动幅度,采取更为灵活的、弹性更大的汇率制度,从而使人民币汇率成为一种真正的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
我国现行的人民币汇率制度存在的主要问题人民币汇率的形成机制存在不足、汇率变化缺乏弹性、央行干预力度过大、央行干预成本过高。
人民币汇率制度的改革主要应朝以下方向努力:逐步完善人民币汇率机制市场化、逐步放宽人民币汇率浮动范围、加强汇率政策与其他经济政策的协调、推进人民币自由兑换的进程。
9.4.2 我国的外汇管理
1)我国外汇管理的沿革
第一阶段,从新中国成立初期到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1949—1956年)。外汇管理处于分散状态是这一时期的主要特点。
第二阶段,从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到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1956—1978年)。外汇管理工作也从分散走向集中,进而实行全面的计划管理。主要有以下三方面的内容:对外汇收支实行全面的、高度集中的指令性计划管理;所有的进出口活动均由国营进出口公司负责;对借用外债和利用外资基本上采取排斥的做法。
第三阶段,外汇管理体制进入全面改革的时期(1979—1993年)。
①设立专门的外汇管理机构,颁布外汇管理法规。
实行外汇上缴和留成制度。
③建立外汇调剂市场。
④改革外汇金融体系,引进外资金融机构。
⑤建立对资本输出入的管理制度。
⑥发行外汇兑换券,放宽对境内居民个人外汇管理。
2)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
我国现行的外汇管理体制主要有以下五方面的内容:
①对经常项目外汇收支实行银行结售汇制,实现人民币经常项目可兑换。
②建立和规范外汇市场。
③金融机构经营外汇业务实行许可证制度。
④取消境内外币计价结算,禁止外币在境内流通。
⑤建立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制度。
3)我国外汇管理体系
①外汇管理方针:集中管理、分散经营。
②外汇管理的机构:国家外汇管理局。
③外汇管理的法规。
1996年4月1日正式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确定了人民币的生成机制、规定了对经常项目、资本项目外汇收支的管理原则。(2008年8月1号修订)
1996年6月21日发布的《结汇、售汇及付汇管理规定》规定了结汇、售汇、开立外汇账户及对外支付的具体原则。
1995年月12月28日发布的《国际收支统计申报办法》规定了国际收支的统计申报办法。
9.4.3 人民币可兑换问题
长期以来,人民币都被国际社会归为不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但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我国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关系越来越密切,国际收支与外汇储备迅速增加,我国推出了外汇管理体制改革,明确指出改革的最终目标是实现人民币的完全可自由兑换,从而拉开了我国人民币自由兑换的序幕。这次改革,我国实现了汇率并轨,实行了以市场供求为基础的单一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取消了对中资企业贸易及与贸易有关的非贸易经营性用汇的计划审批,实行以外汇指定银行为中心的结售汇制,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账户下有条件的可兑换。1996年7月1日,我国又将外商投资企业的外汇交易纳入了银行结售汇体系,取消了经常账户下尚存的主要汇兑限制。
从2003年开始,我国再次提出要实现人民币自由兑换,即在已经实现人民币经常账户下自由兑换的基础上,实现人民币在资本和金融账户下自由兑换。在实践中,我国在政策上不断放宽对居民用汇的限制,2006年中国人民银行表示在上海浦东试点开放小额外币兑换,2008年国家外汇管理局批准在北京和上海开展个人本外币兑换特许业务试点,经批准符合条件的境内非金融机构可以为个人提供本外币兑换服务。但是我国政府也明确表示,人民币实现自由兑换没有时间表。2009年7月1日,中国人民银行、财政部、商务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银监会共同制定的《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试点管理办法》正式公布实施,正式揭开了人民币国际化大戏的序幕,2009年7月6日,首笔跨境贸易人民币交易在上海诞生,意味着中国跨境贸易人民币结算业务进入实质运作阶段,也标志着人民币在国际化征程中正式迈出了第一步。
我国虽已初步具备和正在形成人民币成为完全可兑换货币的一些条件,但是离条件成熟还有很大一段距离。
1)人民币汇率与利率均尚未实现市场化
虽然2005年我国进行了人民币汇率制度改革,由原来的钉住美元的汇率制度改为钉住一篮子货币,汇率变得更有弹性,但是还没有实现自由浮动。同时,虽然一直在推进利率市场化改革,但是目前并未完成,我国目前大量利率仍然是法定利率,实际利率经常为负,由此助长了滥用资金和乱集资现象,不利于劳动生产率的提高,也不利于正常储蓄的发展和资本积累。利率的运用尤其是短期利率的运用不够灵活,利率调节短期资本流动的作用难以发挥。
2)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缺乏宏观经济基础
虽然我国经济稳步发展,但目前通货膨胀压力仍很大;城乡居民间、地区间、行业间的收入差距,不同经济性质的单位职工收入差距,城镇内部各阶层之间的收入差距均呈现出不断扩大趋势;失业问题十分严峻,就业压力日益加大。
3)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缺乏金融市场基础
首先,我国的货币市场发展滞后,限制了自身的整体融资功能和资本市场的进一步发展。表现在:货币市场主体的行为缺乏健全有效的法规制约,不仅危害自身,也助长了资本市场的投机活动;货币市场的利率市场化程度低,使资本市场与货币市场之间的资金流动缺乏灵敏有效的市场传导机制,加之资本市场的法规建设、监管机制相对落后,为货币市场中的一部分违规资金流入资本市场创造了便利条件,进而影响了二者的有序发展。这些问题的存在,表明我国金融市场体系尚未健全,人民币完全自由兑换的市场基础薄弱。其次,国内银行体系抗风险能力较弱。国内商业银行历来资本金不充足,现在虽然有资本充足率的要求,但不是每家商业银行都能够达到标准。国内商业银行赢利能力差,与世界一流银行比有较大差距,总资产利润率与资本收益率都很低。尽管被四大国有资产管理公司剥离出去大量的银行不良贷款,但是国内商业银行不良资产比率仍然比较高,与世界一流银行存在明显差距。最后,我国中央银行市场化调节和监管能力尚待加强。我国利率尚未市场化,汇率制度过于僵化,中央银行市场化调节所需的债券市场、货币市场尚需建设,对银行体系、证券市场、外汇市场的监管仍很薄弱,信息披露和公开制度有待完善。
4)正确认识我国目前高额的外汇储备
我国外汇储备数额虽高,但不是来源于合理的出口产品结构和高的劳动生产率。如果实行意愿结售汇,一方面企业将持有一定量的外币资产,从而分流外汇储备;另一方面,国内企业的部分外汇需求将由国内银行的贷款满足,外资流入减少外汇供给,结果将大大降低外汇储备增长的步伐。因此,目前庞大的外汇储备存量只表明中央银行已具备有了相当的干预、调剂外汇市场的能力,而不能说明中国的外汇短缺从根本上得到消除。
5)国有企业改革尚未完成
尽管多年来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诸如承包制、股份制改革,但国有企业制度改革始终没有取得突破。迄今为止,我国以现代企业制度改造国有企业已获得成功者所占比重还不大,一些深层次矛盾和根本性问题尚未得到有效解决。
综上所述,我国目前各方面条件都尚未成熟,不宜贸然实现人民币资本账户下自由兑换。应以促进人民币自由兑换条件成熟为工作重点,积极推进我国市场化进程,加快国有企业改革,加快金融体系改革,不断完善我国金融市场,不断提高我国风险防范能力和金融监管水平。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源自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犯您的原创版权请告知,我们将尽快删除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