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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现金流入的要素

时间:2023-11-29 百科知识 版权反馈
【摘要】: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银行在某一特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会计报表,它揭示了银行的基本财务状况,反映了银行在资本和资产及负债的规模、结构以及资产流动性、安全性等情况。表头部分包括报表名称、编报银行名称、编报日期、报表编号和货币单位等内容。主体部分是报表的核心。衍生金融工具初始计量以相关合同签署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

第三节 会计报表的编制

一、资产负债表

(一)资产负债表的意义和作用

资产负债表是反映银行在某一特定时点财务状况的静态会计报表,它揭示了银行的基本财务状况,反映了银行在资本和资产及负债的规模、结构以及资产流动性、安全性等情况。它是按照“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恒等式,依照一定的分类标准和次序编制而成的。

作为特殊企业的商业银行,也必须编制资产负债表。作为反映财务状况的基本报表,资产负债表在财务报表体系中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它可向使用者传送十分有用的信息。资产负债表的作用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有助于分析银行资产结构,反映其资产质量的总体状况

资产负债表能够反映银行各项资产的增减变化,以及各项目之间的相互关系,并依据流动性不同的各资产所占的比例来评价其总资产质量的水平高低。

2.有助于分析银行贷款质量,揭示其内在风险

资产负债表可以揭示银行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的构成是否合理,考核各项资金计划的执行结果,提供分析银行的偿还能力和财务前景的资料。

3.有助于评价银行的经营业绩,预测银行的发展趋势

不同时期的资产负债表的相同项目的横向对比和相同时期资产负债不同项目的纵向对比可以表明商业银行财务状况的发展趋势。

(二)资产负债表格式

资产负债表有两种基本格式,即报告式和账户式。

1.报告式资产负债表

报告式资产负债表又称垂直式资产负债表,它使用的是“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会计平衡公式。它是将资产负债项目,自上而下排列,首先列示出资产的数额,然后列示负债,最后列示所有者权益的状况。

2.账户式资产负债表

账户式资产负债表又称平衡式资产负债表,即资产负债表分为左方和右方,左方列示资产各项目,右方列示负债和所有者权益各项目。我国银行资产负债表采用账户式格式,反映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者之间的关系。

商业银行账户式资产负债表的格式如表13-3所示。

表13-3 资产负债表

(三)资产负债表的编制

银行编制的资产负债表分为表头、主体、补充资料和签章四大部分。表头部分包括报表名称、编报银行名称、编报日期、报表编号和货币单位等内容。补充资料部分要求填写代保管证券和抵押品的金额,须根据银行有关备查簿的资料分析填列。

主体部分是报表的核心。我国规定采取年初、年末对照,资产与负债及所有者权益左右平衡对称的“账户式”结构:左方列资产项目,右方列负债与所有者权益项目。这三部分内容的排列顺序是:左方资产项目按照资产的流动性大小依次排列,分别为流动资产、长期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及其他资产;右方负债项目按照债务偿还期限的长短依次排列,分别为流动负债和长期负债;右方所有者权益项目按照权益稳定性的强弱依次排列,分别为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和未分配利润。

主体部分“年初数”栏内各项数字,应根据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期末数”栏内所列数字填列。如果本年度资产负债表规定的各个项目的名称和内容同上一年度不相一致,则应对上年末资产负债表各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内“年初数”栏内。

主体部分“期末数”栏内各项数字,可以直接根据总账科目期末余额填列,或者根据几个总账科目的期末余额合计数填列,或者根据有关科目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后填列,或者根据资产科目与有关备抵科目抵销后所得净额填列。下面具体说明各主要项目的填列方法:

(1)“现金及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库存现金及银行营业部门的存款情况,应根据“现金”和“银行存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加总填列;“存放中央银行款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按规定存入中央银行的往来款项和各项准备金存款,应根据“存放中央银行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存放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款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与其他银行因资金往来业务而存放于他行的资金,应根据“存放同业款项”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贵金属”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在国家允许的范围内买入的黄金、白银等贵金属,应根据“贵金属”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4)“拆出资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拆放给其他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的资金,应根据“拆放同业”科目和“拆放金融性公司”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5)“交易性金融资产”项目,指商业银行为了交易而持有的债权投资、权益工具投资等,例如国债、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债券等。

(6)“衍生金融资产”项目,指商业银行拥有的包括远期合约、货币掉期合约、利率掉期合约、期权等衍生金融工具的价值的确认。衍生金融工具初始计量以相关合同签署当日的公允价值进行确认,并以其公允价值进行后续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当期损益,同时在资产负债表的“衍生金融资产”或“衍生金融负债”项目列示。

(7)“买入返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买入返售资产所支付的成本,包括利息。买入价与返售价之间的差额在协议期内按实际利率法确认,计入利息收入。

(8)“发放贷款和垫款”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各种类型贷款和垫款,根据“企业贷款及垫款”项目和“个人贷款及垫款”项目的合计填列。

(9)“应收利息”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各种应收利息的合计,根据“应收未收利息”科目余额、“应收利息”科目余额、“同业往来应收利息”科目余额和“债券投资应计利息”科目余额填列。

(10)“可供出售金融资产”项目,反映了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除了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贷款和应收款项、持有至到期投资以外的金融资产的价值。包括债券、权益类投资和基金等金融资产项目。

(11)“应收款项投资”项目,反映了商业银行持有的回收金额固定或确定的且不会在短期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的价值。根据特别国债、专项债券、应收财政部款项、政策性金融债和中央银行票据等项目填列。

(12)“持有至到期投资”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的价值,一般以实际利率法计算的摊余成本减去减值准备计量。包括能够持有至到期的国债、金融债券、中央银行票据、短期融资券以及其他债券等项目。

(13)“长期股权投资”项目,反映商业银行的长期股权投资情况,包括子公司投资和联营公司投资,根据投资情况的不同相应采用成本法或权益法。根据“长期股权投资”科目期末余额减去“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14)“投资性房地产”项目,指商业银行拥有的为赚取租金或资本增值,或两者兼而有之而持有的房地产。

(15)“固定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拥有的固定资产的价值,根据“固定资产”项目、“累计折旧”项目和“固定资产减值准备”项目分析填列。

(16)“在建工程”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各项未完工程的实际支出和尚未使用的工程物资的实际成本,应根据“在建工程”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7)“无形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各项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应根据“无形资产”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18)“商誉”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拥有的商誉的估算的价值,根据“商誉”项目填列。

(19)“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由于财务报表中资产及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用于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的计税基础的差额所产生的预期或可收回税款。如果“递延所得税”科目余额在借方则计入“递延所得税资产”项目,如果该科目余额在贷方则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项目。

(20)“其他资产”项目,反映商业银行除以上资产以外的其他长期资产,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1)“向中央银行借款”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从中央银行借入的各种款项,应根据“向中央银行借款”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2)“同业及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与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之间因资金往来而发生的同业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于本行的款项,应根据“同业存放款项”科目的余额和“其他金融机构存放款项”科目余额填列。

(23)“拆入资金”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从其他银行借入的短期资金,应根据“同业拆入”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24)“交易性金融负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承担的交易性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根据“交易性金融负债”科目贷方余额填列。

(25)“卖出回购金融资产款”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出售将来回购的金融资产所得的款项,根据“债券质押拆入”、“卖出回购票据”、“卖出回购债券”等项目分析填列。

(26)“吸收存款”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所有的存款类项目的总和,包括各单位的存款、个人的存款、存入保证金和其他存款等。

(27)“应付利息”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期末各项应付利息的总和,根据“应付利息”和“应付往来利息”账户期末余额填列。

(28)“应付职工薪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应付而未付给职工的工资费用、福利费用等,根据“应付工资”、“应付福利费”和“应付职工教育经费”等账户余额分析填列。

(29)“应交税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应交而未交的各种税金,包括企业所得税、营业税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其他应交税费,根据“应交税金”和“应交增值税”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0)“预计负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考虑相关义务的风险、不确定性和货币时间价值等因素,根据履行现实义务可能导致的经济利益流出作出的最佳估计数确定的期末负债的金额,根据“预计负债”科目期末余额填列。

(31)“应付债券”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发行的尚未偿还的债券总额,根据“发行债券”、“发行存款证”和“发行资产担保债券”等科目余额填列。

(32)“其他负债”项目,指商业银行除上述负债项目以外的其他负债,应根据有关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33)“股本”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实际收到的资本数额,应根据“股本”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4)“资本公积”项目,反映商业银行资本公积的期末结存数,应根据“资本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

(35)“盈余公积”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按规定提取的资本公积的期末结存数,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的期末余额填列。其中,期末公益金余额,还应根据“盈余公积”科目所属“法定公益金”明细科目的期末余额在“盈余公积”项目下单独反映。

(36)“一般风险准备”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按规定提取的一般风险准备,根据“一般风险准备”科目的贷方余额填列。

(37)“未分配利润”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已实现但尚未分配的利润数额,应根据“本年利润”科目和“利润分配”科目的期末余额分析计算填列:如果二者的期末余额均在贷方,则以二者之和填列;如果一个科目期末余额在贷方,另一个科目期末余额在借方,则以贷方余额减去借方余额后的差额填列,若差额为负数,必须填列“-”号。

(38)“外币报表折算差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境外经营的外币财务报表折算为人民币财务报表的差额,根据“外币报表折算差额”科目期末余额分析填列。

(四)资产负债表的附注

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了帮助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报表的有关项目所做的解释。它可以提高会计信息的可比性、增进会计信息的可理解性、促进会计信息充分披露,从而提高会计信息的质量,有利于报表使用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银行的资产负债表的附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事项:

1.重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说明

(1)说明贷款的种类和范围:具体说明划分短期贷款和中长期贷款的标准,确认逾期贷款、呆滞贷款和呆账账款的方法,并说明如何按照行业和地区划分贷款的具体组成。

(2)说明计提贷款损失准备范围的方法。根据个别款项的实际情况认定的准备,应说明认定的依据,如根据借款人还款能力、财务状况、抵押担保充分性等的评价。

(3)说明收入确认的原则。

(4)对于外汇交易合约、货币和利率套期等衍生金融工具,应说明其计价方法。

(5)说明会计年度、记账基础和计价原则、外币业务折算方法、现金等价物的确定标准、合并报表编制方法、坏账核算方法、存货核算方法、长期投资核算方法、固定资产核算方法、无形资产计价及摊销政策、长期待摊费用摊销政策、借款费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应付债券的核算方法等。

2.或有事项和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1)银行应披露或有负债及影响:已贴现商业银行承兑汇票形成的或有负债;未决诉讼、仲裁形成的或有负债;为其他单位提供债务担保形成的或有负债;其他或有负债。

(2)对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的说明:银行应说明股票和债券的发行、对一个金融企业的巨额投资、自然灾害导致的资产损失以及外汇汇率发生较大变动等非调整事项的内容,估计对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的影响,如无法作出估计,应说明其原因。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

资产是银行从事经营活动的物质基础。如银行转让、出售重要资产,势必会影响其今后的发展及盈利能力,为使投资者、债权人及时了解其资产变动情况,客观上要求商业银行要提供重要资产的转让及出售情况的信息。

4.关联方交易总量及重大关联方交易的情况

(1)在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下,关联方如为金融企业时,不论他们之间有无交易,都应说明如下事项:金融企业经济性质或类型、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地、注册资本及其变化;金融企业的主营业务;所持股份或权益及其变化。

(2)在银行与关联方发生交易的情况下,要说明关联方关系的性质、交易类型及其交易要素。

(3)对于关联方交易价格的确定如果高于或低于一般交易价格的,应说明价格的公允性。

5.表上重要项目的明细资料

(1)分类列示存放中央银行款项,披露计算依据。

(2)按存放境内、境外同业披露存放同业款项。

(3)按存放境内、港澳及国外同业披露拆放同业款项。

(4)按贷款性质(如信用、保证、抵押、质押等)披露短期贷款。

(5)按性质(如国债、金融债券回购)披露回购债券。

(6)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分别披露不同期限的中长期贷款。

(7)按信用贷款、保证贷款、抵押贷款、质押贷款分别披露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8)按贷款风险分类的结果披露贷款的期初数和期末数。

(9)披露贷款损失准备的期初、本期计提、本期转回、本期核销、期末数。

(10)披露发行的短期债券名称、面值、发行日期、到期日、发行金额。

(11)按承销方式披露待发行证券款的期初数、本期承购数、本期支付发行人数和期末数。

(12)按债券种类披露代兑付债券款的期初数、本期收到兑付资金、本期已兑付债券、本期抵扣手续费收入和期末数。

二、利润表

(一)商业银行利润表的作用

利润表是反映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经营成果的报表。它反映了银行的各项收入和各项成本费用等支出以及利润净额或亏损总额的构成。

通过对利润表的分析,可以检查营业收入和利润计划的完成情况以及营业成本、营业费用计划的执行情况,了解银行的盈利能力。这样,有利于经营者掌握银行在经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促进其提高经营管理水平和经营效益,也有利于投资者作出正确的决策。

(二)商业银行利润表的格式

利润表有两种格式,即单步式利润表和多步式利润表。

1.单步式利润表

单步式利润表是将本期所有的收入项目加在一起,然后将所有的费用支出项目加在一起,最后用全部收入减去全部支出,通过一次计算求出银行的利润或亏损的总额。按这种方法编制利润表,不便于了解损益的具体构成,既无法判断营业性收益与非营业性收益对损益的影响,也无法判断主要经营业务收益与次要经营业务收益对实现利润的影响。

2.多步式利润表

多步式利润表是将利润的计算分解为多个步骤,以反映收入与费用之间的内在联系。这样编制有利于分析银行的经营情况和预测其未来的盈利能力。

我国会计制度规定商业银行采用多步式利润表格式,银行的净利润的计算,分为三个步骤:(1)用营业收入减去营业支出和营业税金及附加,求出营业利润;(2)用营业利润加上营业外收支净额,求出银行的利润或亏损总额;(3)用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后得到净利润。

多步式利润表的格式如表13-4所示。

表13-4 利润表

续表13-4

(三)利润表的编制

银行利润表,分表头、主体、补充资料和签章四部分。表头部分包括报表名称、编报银行名称、编报日期、报表编号和货币单位等内容。补充资料部分要求列示营业外收入和营业外支出各明细项目的金额数。

主体部分是利润表的核心。我国规定采用多步骤上下相减的报告式结构。该部分按照营业收入、营业支出、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净利润的顺序进行分类排列,有层次地列示出银行的利润总额和税后净利润的构成。

主体部分“本年累计数”栏,反映各项目自年初起至本期末止的累计实际发生数。主体部分“本期数”栏反映各项目的本期实际发生数,应根据报告期末有关总账科目本期发生额填列。在编制年度利润表时,应将“本期数”栏改成“上年数”栏,便于同“本年累计数”进行比较,此时“上年数”栏应按上年决算利润表的实际数填列。如果上年度利润表与本年度利润表的项目名称和内容不相一致,应对上年度报表项目的名称和数字按本年度的规定进行调整,填入本表“上年数”栏。

下面说明各项目的填列方法:

(1)“营业收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经营业务各项收入的总额,应根据“利息净收入”、“手续费及佣金净收入”、“投资收益”、“公允价值变动收益”、“其他业务收入”、“汇兑收益”等项目汇总计算填列。

(2)“利息收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贷出款项的利息收入和银行存款的利息收入,应根据各有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3)“利息支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吸收的各项存款和各项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各有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手续费及佣金收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各项业务收取的手续费佣金收入,应根据“中间业务收入”、“贵金属买卖损益”和“证券化服务收入”等有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5)“手续费及佣金支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委托其他单位代办各项业务而支付的手续费,应根据“手续费支出”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6)“投资收益”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债券投资、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和存款证投资等获得的收入或损失,应根据各有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7)“公允价值变动收益”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因市场价格变动而引起的资产价值的升值或损失的金额,应根据各金融工具的变动收益的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8)“汇兑收益”项目,反映商业银行进行外汇买卖或外币兑换等业务而发生的汇兑净收益或损失,应根据“汇兑损益”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9)“其他业务收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除存款、贷款、投资、政府债券买卖和代理业务以及金融机构往来以外的其他营业收入,应根据“其他业务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0)“营业支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各项与经营业务有关的支出费用的总和,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业务及管理费”、“资产减值损失提取”和“其他业务成本”汇总计算填列。

(11)“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反映商业银行按规定缴纳的应由经营收入负担的各种税金,包括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等,应根据“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2)“业务及管理费”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在业务经营及管理工作中发生的各项费用,根据“营业费用”和“监管费”科目发生额分析填列。

(13)“资产减值损失提取”项目,反映银行按规定提取的贷款损失和其他各项资产损失。应根据“贷款减值损失”、“股权投资减值损失”、“债券资产减值损失”等相关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如果为转回的资产损失,前面应加“-”号填列。

(14)“其他业务成本”项目,反映除上述费用支出以外的其他业务成本支出,根据各相关科目发生额填列。

(15)“营业利润”项目,反映商业银行营业收入和营业支出之差,根据“营业利润=营业收入-营业支出”公式计算填列。

(16)“营业外收入”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取得的经营活动业务以外的各项收入,应根据“营业外收入”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7)“营业外支出”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取得的经营活动业务以外的各项支出,应根据“营业外支出”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18)“利润总额”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全年实现的全部利润或发生的亏损,应根据公式“利润总额=营业利润+营业外收入-营业外支出”计算填列。如果计算出来为负数,表示全年发生亏损,则应在前面加“-”号填列。

(19)“所得税费用”项目,反映商业银行从当年收益中扣除的按照全年实现的应纳税利润额和适用税率计算出来的应纳所得税额,应根据“所得税”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20)“净利润”项目,反映商业银行全年取得的净收益,应根据公式“净利润=利润总额-所得税费用”计算填列。如果为负数,表示发生的净亏损,则在前面加“-”号填列。

三、现金流量表

(一)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作用

现金流量表,是反映商业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月、季、年)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报表。现金有狭义和广义之分,狭义的现金通常是指库存现金。这里所讨论的是广义的现金,是指银行的库存现金以及可以随时用于支付的存款。现金等价物是指银行持有的期限短、流动性强、易于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价值变动风险很小的投资。现金等价物通常为银行持有的、原定期限等于或短于3个月的债券投资。现金流量是指银行一定期间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流入量和流出量。

现金流量表为会计报表使用者提供银行在一定会计期间内现金和现金等价物流入和流出的信息。会计报表使用者通过对现金流量表的分析,可以评价银行在未来会计期间的现金流量;评估银行偿还债务及支付企业投资者投资报酬的能力;了解银行本期净利润与经营活动中现金流量发生差异的原因;掌握本期内影响或不影响现金流量的投资活动与筹资活动。

(二)现金流量表的格式

现金流量表应当按照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分类分项列示。现金流量表的主表将现金流量分为三个部分:

1.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经营活动是指商业银行除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以外的所有交易和事项。在现金流量表中,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银行经营活动的特点分项列示。

2.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投资活动是指银行长期资产的购建和不包括在现金等价物范围内的投资及其处置活动。在现金流量表中,投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投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现金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3.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筹资活动是指导致企业资本及债务规模和构成发生变化的活动。在现金流量上,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应当按照其筹资活动的现金流入和流出的性质分项列示。

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格式,如表13-5所示。

表13-5 现金流量表

续表13-5

续表13-5

(三)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商业银行在编制现金流量表时,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通常可以采用直接法与间接法两种方法编制。直接法是通过现金收入和支出的主要类别反映来自商业银行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一般是以利润表中的营业收入为起算点,调整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项目的增减变动,然后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间接法是以本期净利润为起算点,调整不涉及现金的收入、费用、营业外收支以及有关项目的增减变动,据此计算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在我国,《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规定采用直接法编制现金流量表。

在具体编制现金流量表时,可以采用工作底稿法或T形账户法作为技术手段,也可以根据有关科目记录分析填列。

1.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以工作底稿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在直接法下,整个工作底稿纵向分成三段:第一段是资产负债表项目,其中又分为借方项目和贷方项目两部分;第二段是利润表项目;第三段是现金流量表项目。工作底稿横向分为五栏:在资产负债表项目部分,第一栏是项目栏,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各项目名称;第二栏是期初数栏,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初数;第三栏是调整分录的借方栏;第四栏是调整分录的贷方栏;第五栏是期末数栏,用来填列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数。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部分,第一栏也是项目栏,用来填列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项目名称;第二栏空置不填;第三栏是调整分录的借方栏;第四栏是调整分录的贷方栏;第五栏是本期数栏,利润表部分这一栏数字应和本期利润表数字核对相符,现金流量表部分这一栏的数字可直接用来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采用工作底稿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程序是:

第一步,将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和期末数过入工作底稿的期初数栏和期末数栏。

第二步,对当期业务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调整分录大体有这样几类:第一类涉及利润表中的收入、成本和费用项目以及资产负债表中的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项目,通过调整,将权责发生制下的收入费用转换为现金基础;第二类是涉及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和筹资项目,反映投资和筹资活动的现金流量;第三类是涉及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中的投资和筹资项目,目的是将利润表中有关投资和筹资方面的收入和费用列入到现金流量表投资、筹资现金流量中去。此外,还有一些调整分录并不涉及现金收支,只是为了核对资产负债表项目的期末数变动情况在调整分录中,有关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事项,并不直接借记或贷记现金,而是分别记入“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等有关项目,借记表明现金流入,贷记表明现金流出。

第三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工作底稿中的相应部分。

第四步,核对调整分录,借贷合计应当相等,资产负债表项目期初数加减调整分录中的借贷金额以后,应当等于期末数。

第五步,根据工作底稿中的现金流量表项目部分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2.采用T形账户法编制

采用T形账户法编制现金流量表,是以T形账户为手段,以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数据为基础,对每一项目进行分析并编制调整分录,从而编制出现金流量表。采用T形账户法编制现金流量表的程序是:

第一步,为所有的非现金项目(包括资产负债表项目和利润表项目)分别开设T形账户,并将各自的期末期初变动数过入各该科目。

第二步,开设一个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每边分为经营活动、投资活动和筹资活动三个部分,左边记现金流入,右边记现金流出。与其他账户一样,过入期末期初变动数。

第三步,以利润表项目为基础,结合资产负债表分析每一个非现金项目的增减变动,并据此编制调整分录。

第四步,将调整分录过入各T形账户,并进行核对,该账户借贷相抵后的余额与原先过入的期末期初变动数应当一致。

第五步,根据大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T形账户编制正式的现金流量表。

(四)商业银行现金流量表的附表

现金流量表的附表即为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部分,主要列示银行应在报表附注中披露的内容。现金流量表的附表具体格式以及内容,如表13-6所示。

表13-6 现金流量表补充资料

续表13-6

现金流量表附表主要反映三方面内容:

1.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商业银行应在附表中,采用间接法通过债权或债务变动、应计及递延项目、投资和筹资现金流量相关的收益或费用项目,将净利润调节为经营活动的现金流量。

2.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情况

附表中还需提供“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的信息,通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期末余额与期初余额比较得出。它与现金流量表主表中最后一项“现金与现金等价物净增加额”存在勾稽关系,即金额相等。

3.不涉及现金收支的投资和筹资活动

该项目主要披露一定期间内影响资产或负债但不形成该期现金收支的所有投资和筹资活动的信息。

四、所有者权益变动表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是反映商业银行某一特定日期所有者权益的增减变动情况的报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当期损益、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以及与所有者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的变动,应当分别列示。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至少应当单独列示反映下列信息的项目:

(1)净利润;

(2)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项目及其总额;

(3)会计政策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累积影响金额;

(4)所有者投入资本和向所有者分配利润等;

(5)按照规定提取的盈余公积;

(6)实收资本(或股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的期初和期末余额及其调节情况。

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格式如表13-7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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